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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三父子党养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82字

王老三父子党养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栽手杉木约人本寨王老三父子。为因家下缺少银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先年得写主家之山 [1] 乙块,地名党养田坎下。分为五股,土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今栽手二股出卖。界至:上凭五乔之木,下凭光秀众人之山至冲为界,左凭弟乔、卧有之山为界,右凭卖主所栽本房众人之山为界。又将乙块,地名刚套冉坟宠本家与世道共之土,界限:上凭世学之山,下凭盘路与开义众人之山,左凭开义众人之山,右凭买主之山为界,其山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将栽手二股出卖与主家。今二处出卖与主家姜凤仪、凤舞、中保叔侄名下承买为业。当日议定价纹银二钱二分半,亲手收足应用。其木至(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修理落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口南(难)凭,立此断卖栽手杉木为据。

道光廿九年正月十九日子王学道亲笔  立

此党养之形向一副,冉坎宠之形向三各(角)之地。


[1] 得写主家之山,即“得佃主家之山”。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