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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胜和等蔡收杉木栽手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10字

杨胜和等蔡收杉木栽手断卖契

立断卖杉木约人莲花山 [1] 杨胜和、王士彦、蒲秀梅三人。因先年得栽加池寨姜士荣、凤仪之山一块,土名蔡收。此山界限:上凭文斗之山,下凭河,左右凭冲,四至分明。此山栽手、地主分为五股,地主占四股,栽手占乙股。一股又分为贰小股,胜和三人名下占一栽手一股。今将栽手出卖与加池寨姜士荣、姜士太、凤仪、凤鸣、舞五人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艮五钱八分正,亲手收回。自卖之后,卖主子孙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伦(论),不与买主何干。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凭中 孙邦彦 姜开义 蒲秀培

道光廿三年七月廿六日   立


[1] 莲花山,在加池村的江对面,是加池的重要林业生产区。清代中后期,山上有佃户居住,20世纪50年代后搬迁下山。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