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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生龙冉幼山场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14字

姜生龙冉幼山场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与杉木约人本寨姜生龙。为因家中用度缺少艮用,无处所出,自己将到地名冉幼 [1] 山场,此山分为五大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此山界至:上凭学忠木为界,下凭士周,左凭冲为界,右凭文喜木为界,四至分明。此地主三股出卖与姜廷德名下承买为业,议定价银三两整。亲手所卖,日后不得异言。一卖一了,父卖子休。今恐无凭,立此断约存照。

姜世和 书

嘉庆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立


[1] 冉幼,苗语意为像甩或丢过来的小山岭,位于加池寨脚半坡。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