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姜世洪兄弟皮冉依杉木山场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406字

姜世洪兄弟皮冉依杉木山场断卖契

立断卖杉木山场字人本寨姜世洪、应生兄弟。为因要艮用度,无处得出,□愿将到杉木山场乙块,地名皮冉依 [1] 。此山界限:上凭德贵油山脚,下凭盘路,□凭岭以下凹又下破岭中间以下盘路为界,右凭冲之大路为界。此山土栽分为五股,世洪、应生四弟兄占乙股,弟兄相拨 [2] 分落世洪、应生二人名下。今将土主乙股出卖与 姜开明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四钱五分整,亲手领回。自卖之后,任从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争论。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恐口无凭,立此卖字是实。

外批:栽手二股在外。

凭中 姜世安

道光十八年五月廿日 世洪亲笔  立

姜凤仪批:出元来 [3] 祖业三大股,地主本家占一股,世洪弟兄占一股,应、弟乔共占一股。于(余)存。应、弟乔的一股各在,以后分本家占贰股地股。


[1] 皮冉依,其他文书也写作“培冉衣”、“培冉耶”等,苗语意为石头坡,在加池寨后面往文斗方向一里许。

[2] 兄弟相拨,指兄弟内部之间进行调整分配。

[3] 出元来,为“除原来”之误。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