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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英保六百山等山场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406字

姜英保六百山等山场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本房姜英保。为因要银用度,无从得出,自愿将到山场杉木土名六百山 [1] 。分为六大股,本名占乙股。又将党好 [2] 方(荒)坪乙丘,又将从落争 [3] 山场乙团,又将冉告 [4] 山场乙团。壹共请中出断与 姜廷得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贰两整,亲手领回应用。其山场杉木字(自)卖之后,恁凭买主下山 [5] 修理管业,卖主房族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山场杉木为据。

凭中代笔 姜廷秉

嘉庆别 [6] 年十二月廿八日  立


[1] 六百山,又称六百两山,在加池寨西南5公里处清水江右岸党样寨脚。因此山系共山,股数较多,按六百股来分配山场股份,故有此名。

[2] 党好,又写作“党薅”、“党浩”,苗语译音,意为盛出蕨菜的台坡,在乌什溪边上,距加池寨约3公里。

[3] 从落争,苗语译音,意为曾发生老病(麻风之类)的山冲。

[4] 冉告,苗语译音,意为曾经有老人居住的山岭。

[5] 下山,因加池、文斗等村寨居住在半坡上,山场多在寨脚河边一带,故有“下山”这一说法。

[6] 别,系“捌”字之误。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