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张必龙培九杉木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52字

张必龙培九杉木卖契

立卖契人会同县 [1] 张必龙。今因缺少银用,自愿将栽手所佃到姜廷华之山,栽养杉山。其山土名培九,其有界限:上凭田,下凭文德杉山,左凭廷炳,右凭廷炳,四址界限明白。请中出卖与姜廷德名下为业。当日凭中三面议定接授(受)价银四两整。其艮立契之后一并交足,不欠分厘。所买所卖,二(比)情愿,固无公私逼,亦无包霸他人物业等情。其木分为二股,地主占一股,栽手占一股,二彼(比)无得争竞。恐后无凭,立此卖契为据。

立契人 张必龙弟兄

凭中人 杨明才  

代笔人 鲁佐臣  

嘉庆拾肆年十月廿二日  立

契清价楚


[1] 会同县,指今湖南省会同县。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