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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的调整
所属图书:《遵义简史》 出版日期:2014-12-01

第三节 国民经济的调整

1960年下半年,中共中央采取了一些纠正“大跃进”错误的措施。对“大跃进”进行较为深刻的总结的基础上,1961年1月举行了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确定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遵义地区按照贵州的统一安排,从1961年开始对国民经济作局部调整,1962年进行全面调整,1962年至1965年继续进行调整。

一、国民经济的局部调整

1961年初,遵义地区各县(市)委先后召开五级干部大会,逐条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会议以整风精神,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彻底清理“一平二调”,纠正“共产风”、生产瞎指挥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和干部特殊化风(简称“五风”)等错误,提出端正作风,团结全党,战胜困难。强调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调整农村政策。为了进一步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从1961年初开始,结合整风整社,在全区推行和落实“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投资和超产奖励),四固定(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实行土地、劳力、耕牛、农具固定)。这一制度的核心是包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为了调整国民经济,当年地委批转专署计委党组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按农、轻、重关系安排。力争农业好收成;基本建设缩短战线;文化教育实行整顿巩固,控制压缩数量,提高质量;进一步精简下放职工14236人。对农村人民公社进行整顿,全区一、二批开展整顿的人民公社50个(全区106个公社)。进一步纠正“共产风”,开展清理退赔。到6月10日止,全区清出在“共产风”中平调社员物资总额达4066万元,已退赔2751.25万元,占67.66%,共退回平调的土地5249亩,劳力平调67万多个。与此同时,地委安排再整顿30个人民公社,继续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中“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确定的基本核算单位由大队下放到生产队的精神,对公社规模和基本核算单位,有计划地进行调整。此时,全区农村公共食堂全部解散,农民各户自己开伙。

调整农村生产关系。中共中央转发河北省邢台地委南宫县大包干政策的通报后,贵州省委派出工作队在遵义县高坪搞试点。地委决定各县可搞两个大包干试点,生产队规模缩小以20~30户为宜。实际上,早在8月,遵义全区基层干部20%回家生产,30%的生产队出现包产到户,桐梓县达36%。

1961年7~8月,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减少城镇非农业人口,压缩劳动力支援农业生产第一线的精神,全区停办45所中学,合并一批中专、中师学校;农校、林校停办。全区计划压缩10万人到农村,一方面减轻城市供应负担,一方面支援农业生产。执行结果,1962年,非农业人口压缩至29.45万人,接近1957年非农业人口30万人。大力精简行政管理机构,1961年,地专机关的行政机构由原来的59个减为39个,人员编制由1960年的1516名减少779名,并于当年开始实施。各县(市)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1962年4月,全区行政机构的管理人员由1961年底的11128人精简为7434人,减少33.1%。

一年来,以恢复农业为重点的国民经济的局部调整,取得一些成效,全区的农业生产开始恢复生机。

二、国民经济的全面调整

中共中央于1962年1月在北京召开扩大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中共遵义地委领导、各县(市)委书记和重要厂矿企业负责人到北京参加了会议。大会初步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

七千人大会以后,为了从各方面加强农业战线,地委召开县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和中共贵州省委二届四次会议精神,号召深入学习农业《十二条》和《六十条》,明确农村人民公社的性质、体制、规模和分配原则;规定了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职权;允许和鼓励发展家庭副业;保障社员的私有财产,强调继续从各方面精简和节约劳动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加强各行、各业,尤其是工业对农业的支援,确保全区粮、油、烟、猪、木材五大指标的完成。

进一步调整农村生产关系。1962年2月,在第一批大包干试点基本结束的基础上,第二批2476大队先后开始实行大包干。地委要求参加的单位要开展以新中国成立前后对比的阶级教育、工农联盟、集体化道路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通过教育解决好大包干中遗留的山林等问题。

压缩调整工业。地委要求所有工业部门,必须毫不动摇地切实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部分企业实行“关、并、改、转、放”,已下马企业有综合化工厂、复烤厂、冶炼厂;将通用机械厂、电机厂下放。整顿、调整后全区计划保留98个企业、6560名职工。采取这些措施后,1962年上半年,在遵义地区的中央、省、专、县(市)四级216个企业单位,其中盈利单位105个、盈利402万元,亏损单位88个、亏损1042万元,23个单位不亏盈;盈亏相抵净亏640万元,亏损有所减少。

1962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56015万元,粮食产量15.88亿斤,财政收入3509万元,财政支出194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1565万元。随着工农业生产的逐步恢复,市场物资供应的增加和货币流通量的减少,全区市场,特别是集市贸易的商品价格已逐渐下降,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开始回升。

在全面调整国民经济的同时,还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来调整各方面的关系。在确认1958年以来所进行的“拔白旗”“反瞒产私分”“整顿公共食堂”“农村反右倾”等运动都搞错了的基础上,对被批判和受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了甄别平反工作。1958年7月~1961年6月,全区各级组织在各项政治运动和“遵义事件”中,被处分干部(含社、队)占干部总数的40%左右,使党内外正常民主生活受到破坏,广大党员和干部积极性受到压抑和挫伤,这些党员和干部都得到了甄别平反。

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方面也着手进行调整,开始改变“大跃进”以来这些领域中出现的混乱状况。

三、国民经济的继续调整

在1961年、1962年连续两年调整国民经济的基础上,根据1962年9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次全会提出的“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把发展农业放在首位,正确处理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坚决把工业部门的工作转移到以农业为基础的轨道上来”的任务,以及1963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从本年起,再用两三年时间,继续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的要求,遵照中央关于“以粮为纲,多种经营”的要求,地委提出了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同时,强调发展多种经营。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一是从1963年起,较大幅度增加了农业的投入,二是在广大农村狠抓了兴修水利、积肥、改土等农业增产措施,三是继续组织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

为了加强对农村人民公社的领导,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全区从1963年起对公社规模按“一乡一社”的要求继续进行调整,将现有473个公社调整为856个公社(含息烽县34个公社),随着农村人民公社规模的继续调整,也相应调整了区的建制,将现有90个区调整为105个区,作为县的派出机构,以便协助县更好地加强对农村人民公社的领导。

同时,还调整了分配政策,规定全区大多数生产队应该采取基本口粮和劳动工分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生产队在完成国家统购、派购任务后,剩余粮、油、棉、麻等物资,一般实行人、劳动力结合的分配办法,也可实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办法。在继续调整中,工业的调整突出了巩固、充实和提高。一是针对全区支农工业力量单薄的情况,较大幅度地增加了支农工业的投资,重点建设了一批化肥生产企业,并增加了农药的生产。二是着重在轻工业中安排了一批“填平补齐”和设备更新项目,以增加产品的花色、品种,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更好地支援农业和适应人民生活的需要。三是为了逐步改变全区工业基础薄弱的状况,根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实际情况,逐步发展了电力、煤炭、建材、机械和钢铁工业。

全区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通过进一步贯彻调整方针,逐步走上了正常发展的轨道。

经过5年的调整工作,工业和农业的关系、工业内部关系以及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得到调整,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有所提高,国民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有了改善,渡过了困难时期。

遵义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