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民政权的巩固
人民政权建立后,各级党组织和人民政府领导人民群众,与人民解放军剿匪部队紧密配合,开展了剿匪、清匪、肃特、镇反、取缔反动会道门、打击封建把头等斗争,并进行土地改革,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一、剿匪、清匪斗争
1949年底,慑于人民解放军神速挺进黔北势如破竹的强大声威,残留在黔北地区的国民党军、政、匪、特等反动势力的活动暂时有所收敛。随着解放军大部队入川参加成都会战,黔北各地所留下的解放军和地方干部不多,残留黔北的反动势力错误地认为有机可乘,卷土重来,妄图趁机夺回他们已经失去的政权。于是纷纷纠集起来,组成100多股政治武装土匪,约2万多人;同时还胁迫欺骗4万多群众为匪。武装股匪主要有:在遵义县,以漆文彬、晏子高为首的“平黔军”等2000多人;在仁怀县,以周天一、蔡维新为首的“川黔边区反共救国军”等3000多人;在桐梓县,以魏银清、罗德清为首的“川黔反共救国军”等1000多人;在绥阳县,以雷三为首的“反共救国军黔北游击纵队”1000多人;在湄潭县,以毛廷燕为首的“392部队”1000多人;在凤冈县,以史肇周为首的“川黔湘鄂人民自卫军”2000多人;在道真县,以黄守瑛为首的“川黔湘鄂边区民众自卫救国军”1000多人;在正安县,以谢云清为首的“第14纵队”800多人;在鳛水县,以杨鸣岗为首的“川黔湘鄂人民反共救国军”1000多人;在婺川县,以牟永顺为首的股匪200多人。
自1950年初开始,匪势日渐猖狂,他们勾结潜伏特务,伏击共产党的军政领导干部,围攻县、区、乡人民政府,杀害解放军、地方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反动气焰甚嚣尘上。1950年1月14日,贵州省主席、五兵团司令员杨勇,率“前指”返回贵阳途经遵义县刀靶水时,遭到漆文彬、宋泽股匪的袭击,解放军一名处长和一名警卫员牺牲。1950年元宵节晚上,遵义专员李苏波、地委组织部长海燕、地委宣传部长苗春亭,在回老城路过跳墩河时,遭土匪袭击,随行警卫员的棉衣被子弹打穿,十分危险。桐梓县高桥区区委书记倪忠惠,仁怀县鲁班区区委书记王以亮,遵义县南白区区委书记王裕民,遵义县鸭溪区区长王克宽,绥阳县金承乡指导员王静文等,被土匪残酷杀害。正安县公安局侦察股长朱丽生和通讯员潘耀金,在下乡工作途中,被土匪袭击抓住,英勇就义。仁怀县鲁班区通讯员龚再发,被土匪伏击抓去活埋致死。仅遵义一县,被土匪抓去杀害的群众积极分子就有30多人。武装土匪围攻道真、正安、婺川、绥阳、鳛水、凤冈、余庆等县城,围攻仁怀县茅台镇、湄潭县永兴镇与茅坪区、习鳛水县长沙镇、赤水县元厚区等区(镇)乡人民政府,妄图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土匪攻打茅坪时,杀害解放军干部战士22人,制造了震惊黔北的“茅坪事件”。形势日益恶化,迫使道真、正安、婺川、余庆、鳛水等县的接管干部,曾一度奉命暂时撤离县城。土匪的猖狂进攻,已严重地威胁到新生各级人民政权的巩固和广大干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场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已经刻不容缓。
解放军2野5兵团16军136团、139团等部队,奉命于1950年2月初回遵剿匪。为了统一剿匪的领导和指挥,16军军部与遵义军分区合并,称“十六军兼遵义军分区”,以遵义地委书记陈璞如为军分区第一政委,以16军参谋长杨俊生为军分区司令员,李程为副司令员,实行领导一元化、部队地方化的领导体制。遵照上级批指示,地委又成立了“镇反委员会”,并以地委第二书记、军分区第二政委、16军政治部主任陈云开为主任,遵义专署公安处处长冯袓华为副主任,抽调100多名解放军干部和战士由“镇反委员会”指挥调遣。从而把乡村剿灭土匪和城镇镇压反革命紧密结合起来。在地委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军事清剿、政治瓦解、发动群众”三结合的方针,和“宽大与镇压相结合”“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基本政策,充分依靠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放手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的剿匪斗争陆续展开。
全区剿匪、清匪斗争,可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0年元月至5月。匪风上涨,解放军回遵剿匪。发动群众,武装思想,掌握土匪活动规律,集中兵力,巩固中心,暂弃边沿。通过取得鳛水官店、遵义松林等地剿匪斗争的胜利,威慑了匪、特,遏制了匪风上涨的势头。
第二阶段:1950年6月至8月。开展重点合围,打击主要股匪,彻底扭转被动局面。6月下旬至7月上旬,遵义剿匪指挥部配合省军区组织的东集团剿匪指挥部,开展了瓮安、余庆、湄潭大合围,歼匪3000余人,收复了一度暂时撤离的余庆县城。紧接着又配合省军区组织的西集团剿匪指挥部,开展了黔北西部的金沙大合围,歼匪5000余人,毕节专区收复了金沙县城。这样使遵义地区东西两侧形势好转。8月下旬,遵义剿匪指挥部开展了仁怀北部大合围,歼匪800余人,并攻克了原国民党遵义专员卢杰盘踞的土匪巢穴李家寨。与此同时,除正、道、婺三县外,其余各县也取得剿匪斗争的阶段性胜利。
第三阶段:1950年9月至12月。友邻部队入黔,组织边缘地区会剿,剿匪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9月下旬,遵义军分区配合川东军区组织了黔东北大合围,至11月5日,共歼匪首史肇周、蔡世康等以下3500余人,收复了一度暂时撤离的正安、道真、婺川和毗邻的铜仁地区沿河、德江共5县。11月下旬,遵义军分区又组织了遵义、绥阳、桐梓结合部大合围,活捉匪首朱寿、杨治福,歼灭一批匪徒。至此,遵义专区的大股武装土匪基本被剿灭。
第四阶段:1951年1月至6月。开展群众性清匪斗争,捕捉潜匿匪首。大小股匪被基本剿灭后,一批狡猾匪首四处潜逃、藏匿,不时又兴风作浪。在地委和剿匪指挥部的领导、指挥下,一场捕捉匪首的清匪斗争迅速展开。清匪地域,山山有兵,林林有人,哨子、梆子、牛角、军号响成一片;部队在荒山僻岭拉网搜索,合围追捕;民兵在乡镇村寨、要道路口设岗布哨,戒严巡逻。一到晚上,到处燃起火堆、火把,信号弹此起彼伏。经过两个月的清剿,“川黔边反共救国军”总司令、原国民党遵义专员卢杰等一批匪首被活捉,“反共救国军黔北游击纵队”司令、惯匪雷三等一批匪首被击毙,清匪斗争取得重大胜利。
自1951年2月中旬起,16军驻遵剿匪主力部队136团、139团和炮兵营,奉命陆续离遵参加抗美援朝。3月初,16军军部与遵义军分区分开,军分区复以李程为司令员。同时由省军区命令5兵团警卫2团和警卫1团2营,自都匀独山移师遵义,配合16军留遵部队,加强剿匪力量。由于朝鲜战争爆发,美军第七舰队侵入中国台湾海峡,国内反动势力以为卷土重来的时机又到了,遵义地区的潜匿匪首,勾结县城暗藏的特务、反革命分子,又一度嚣张起来。在地委和军分区的领导、指挥下,党政军民齐动员,一方面在城镇开展肃特、镇压反革命的斗争,另一方面在乡村继续深入开展清匪斗争。全区组织6个指挥部,分6个片区,分工协作,展开梳篦式的大清剿,一批狡猾奸诈的匪首如牟永顺等纷纷落网被擒;匪首杨鸣岗等被击毙;匪首戴启坤等被逼得走投无路而畏罪自杀。与此同时,遵义军分区又组织飞行队,前往省外,在当地党政军的配合下,先后又抓获40多名逃匿外省的匪首归案。如在重庆抓获“川黔湘鄂军区”副司令兼“第三分区”司令黄守瑛和匪首朱克修等。
第五阶段:1951年7月至1952年12月。在继续搜剿零星散匪的同时,组织武工队、飞行队,在区内外追捕隐藏特别深的少数匪首。1951年7月,警卫团1营2连副连长孙显君带领飞行队,跟踪追击,经四川綦江、重庆和贵州毕节、云南镇雄,历时60天,行程4800多里,终于将逃匿省外以“行医”为掩护的“第九路军”副司令冯剑钊、参谋长冯佑清、“反共游击队”司令冯庆丰抓获归案。9月,警卫团武工队,在金沙县沙土抓获“黔北游击队”副司令张树芬。9月5日,警卫团侦察排,在凤冈县蜂岩击毙“反共救国军”黔北游击司令张绍华。12月21日,遵义县南白区新站民兵,在金钟树击毙曾袭击杨勇司令员的匪首宋泽等。1952年,又继续搜剿零星散匪470多人。至于个别极端狡猾的匪首,则在1952年下半年后才先后落网。如“黔北反共救国军”司令张华清,于1952年7月25日在桐梓县松坎火石岗被民兵包围击毙;“平黔军”总司令漆文彬,于1953年4月27日在四川富顺县被遵义县人武部张参谋抓获归案;“黔北自卫军”司令李训,于1953年10月7日在重庆被遵义市人武部清匪小组抓获归案。
遵义专区历时3年的剿匪、清匪斗争,共剿灭武装股匪114股,共歼灭、击溃匪徒56360余人(含投降、被俘、自新),其中中队长以上的土匪骨干5600多人。缴获六〇炮23门,迫击炮3门,轻、重机枪160挺,步、马枪14412枝,卡宾枪、冲锋枪、自动步枪138枝,掷弹筒7具,土炮145门,土枪2832枝,各种炮弹600余发,各种子弹19500余发,手榴弹10094枚,电台3部,电话总机1台,电话单机31个,还有部分其他军用物资。据民政部门查证核实,1949年12月~1952年8月,在剿匪、清匪战斗中牺牲、已追认为革命烈士的有382人,其中地方干部和民兵110人,解放军指战员272人。
二、肃特、镇反斗争
匪、特的反革命活动在城乡是互相勾结、密切联系的。在广大农村开展声势浩大的剿匪、清匪斗争的同时,在城镇尤其是以遵义城为重点,开展了尖锐激烈的肃特、镇反斗争。
随着广大农村剿匪、清匪斗争的深入,一些漏网匪首和潜伏特务便由乡村潜入城镇,与城镇暗藏的特务、反革命分子相勾结,组织暗杀队、放火队、投毒队等,在城镇领导机关附近策动暴乱,进行破坏活动。婺川县反革命分子猖狂叫嚣要除“八霸”(即暗杀县委书记、县长、公安局长等8类领导干部)。湄潭县城内敌特组建了“中国剿共军贵州区第一师”,企图暴动。仁怀县茅坝区小湾乡恶霸地主蔡天云,组织反革命组织“天生大顺国”,在仁怀、金沙两县结合部进行暴动,杀害村干部9人。特别是在遵义城,这里是川黔要道、政治中心,潜伏在此的敌特人数多、级别高,因而危害也最大。他们组织了反革命组织“反共救国会”“中国青年救国党”等,杀人、放火、放毒,无恶不作。1951年“五一”节前夕,遵义城的敌特,向市内龙井沟、大悲阁、苟家井、金银井、大井湾、洗花井等水井投毒100多包,中毒人数达809人,经及时抢救尚有2人死亡。
在地委的领导下,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组织精兵强将,针锋相对,迅速开展了一场打击敌特、镇压一切反革命分子的斗争。
1950年3月初,地委成立了“破案指挥部”,在遵义市城区分片成立了3个指挥所,抽调40多名解放军和公安干警,组成侦破小组,加强专案侦察。在充分掌握敌情的基础上,24日,指挥部抽调1200多人,编成83个执行小组,于是日深夜开展全城大搜捕,共逮捕反革命分子167人,缴获反革命组织“反共救国会”“中国青年救国党”的枪支、弹药、黄金、白银、印鉴等大量罪证和物资。经过初步打击,震慑了特务、反革命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是,一些隐藏很深的反革命集团尚未挖出来,一些流窜的反革命分子仍出没遵义城活动。4月,地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结合遵义实际,制定并实施了“(城)内松,(城)外紧”“先松后紧”的斗争策略,麻痹敌特,让其暴露;同时采取各种侦察措施,充分掌握敌特的确凿证据。待时机成熟后,市军管会和公安机关组织部队、干警和机关干部3000多人,于9月16日凌晨对潜伏敌特进行大逮捕,破获“国民党救国委员会”等特务组织,逮捕军统特务头子张子清等170多人,缴获一批枪支、弹药和反革命证件。
1951年5月3日,遵义市公安机关在掌握敌特“五一”投毒大案确凿证据的基础上,一举破获了制造这一恶性大案的特务组织“反共联盟委员会”及其所属的“反共联盟军”。6月3日,《人民日报》就此发表社论,充分肯定了遵义市公安机关坚决贯彻镇反工作的群众路线,对敌特破坏活动予以坚决镇压,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成功经验。
在遵义城区坚决打击敌特反革命活动的同时,其他各县也取得肃特、镇反斗争的重大胜利,破获了一批敌特反革命组织,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如湄潭县破获了“反共救国军贵州区第一师”“反共游击互助队”“公义党”“国防大队”“慰劳队”;仁怀县破获了“中国儿童分号”;赤水县和鳛水县破获了“反共保命动员会”“情报委员会”“地下复仇队”;管训大队破获了自新匪首大暴动案,等等,全区肃特、镇反斗争取得决定性重大胜利。
三、取缔反动会道门
经过调查摸底,在遵义、仁怀、桐梓、绥阳、凤冈等市、县有“一贯道”“红灯教”等10多种反动会道门组织,成员有数千人之多,其中骨干分子有千余人。会道门的成员,虽然绝大多数是受蒙蔽、欺骗误入歧途而入道的普通群众,但其道首有的就是特务、恶霸,他们利用这些组织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特别是土匪猖狂时,他们由隐蔽转向公开,和土匪、敌特相呼应,对新生人民政权和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如1950年上半年,遵义城“红灯教”成立了“红灯教神兵团天地交通大清镇黔边指挥部”,任命了师、团、营长,发展成员达2000多人,企图在党政军指挥机关附近发动暴乱。针对反动会道门的破坏活动,地委根据上级有关政策,专门研究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特别强调:要正确区分反动会道门和合法宗教组织;要区分道首和一般道徒,集中力量重点打击有破坏活动的道首,对一般道徒重在教育,让其觉悟,脱离道会,检举揭发道首;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侦破,掌握确凿证据。在各方面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全区取缔了各种名义的反动会道门,依法处置了一批反动道首,清理登记了众多道徒,教育他们脱离了道会。一批受骗入道的群众,认清了反动会道门的反动本质,自觉地由亲道转为仇道,揭发道首。如1953年4月,桐梓县开展取缔“一贯道”的斗争中,有43名坛主以上的道首坦白悔过,143名道徒退道。
四、打击封建把头
打击赤水河上和工矿、建筑、搬运等行业中的封建把头,实行民主改革,是当时镇压反革命、巩固人民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1952年12月,根据中共中央西南局和贵州省委指示精神,地委从公安、工会和交通部门抽调干部105人,组成“贵州省赤水河改革工作团”,由地委社会部长兼公安处长杨用信任团长,省总工会武良柱任副团长,前往赤水开展赤水河上民主改革运动。首先培训船工船民积极分子356人,然后召开工人代表大会,成立新工会。依靠新工会、工人积极分子特别是苦大仇深的老工人,检举揭发封建把头的罪恶行为,与封建把头开展说理斗争。经过调查核实,根据党的相关政策,依法判处33名罪大恶极的隐藏在航运行业中的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把头以死刑,其他的判处有期徒刑或管制。建立了中共赤水河委员会,取缔了旧工会,建立和巩固了新工会,制定了民主管理制度,从而巩固了人民政府对赤水河航运的领导权。
1952年11月,遵义地委、专署根据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以遵义市为重点,在工矿企业和建筑、搬运等行业中开展民主改革。通过发动职员和工人,检举揭发这些行业中的封建帮会把头和暗藏反革命分子的罪恶行为,并依法分别予以逮捕法办、关押管制。同时,废除了压制工人的规章制度,建立了实行工人监督的新的民主管理制度;组织了新工会,发展党、团员,建立党、团组织,巩固和加强了党和人民政府对这些行业的领导权。
在开展上述斗争的同时,又在广大城乡开展了禁烟禁毒,取缔卖淫、嫖娼、赌博和户口普查登记等工作,逐步净化和稳定了社会秩序。
五、土地改革
地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改总路线和总政策,自1951年3月开始,经过对12个村开展土改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由中心到边沿,在全区2589个村分四期开展了翻天覆地的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春的土改试点工作,在湄潭县协育乡及遵义县沙坝、凉水井、大坪、平庄、民政等村进行。四期土改村数分别为:430个,923个,663个,573个。
全区各地的土地改革,一般分为五个步骤进行:第一步,宣传土改政策,整顿农协组织;第二步,划分阶级,批准阶级成分;第三步,没收、征收土地和财产,结合进行查田评产;第四步,调剂、分配土地;第五步,庆祝土改胜利。各地土改之后,都毫无例外地进行群众性大复查运动,并对土改后的遗留问题作了认真而妥善的处理。如:解决错划阶级成分的问题,解决评产和分配土地中不合理的问题,合理分配在土改中尚未分配的山林、荒地、荒坡、水塘,合理分配尚未分配完的斗争胜利果实,妥善处理有侵犯富农经济利益、违犯工商业政策的问题等。
全区土地改革运动,历时近两年,于1952年年底结束。据统计,全区共没收征收2.75亿公斤产量的土地面积,没收房屋53129间,耕牛19873头,农具496800件,多余粮食19630000多公斤,其他胜利果实折款296亿多元(旧人民币值)。占全区总人口60%以上的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耕牛、农具、房屋和其他果实。
土地改革满足了贫雇农的土地要求,稳定了中农,保护了富农经济,保护了工商业,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粮食普遍增产,农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在土改运动中,整顿和壮大了农协组织,废除了保甲制度,建立和巩固了乡村人民政权,建立了民兵、妇女、青年团和共产党的组织,加强了工农联盟,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土改后,广大农村呈现出“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良好社会风气和生产蒸蒸日上的大好形势。土地改革的全面胜利,达到了“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的目的,从而为国家实现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前提条件。
自1950年元月~1953年6月,历时3年半,全区通过开展剿匪、清匪、肃特、镇反、取缔反动会道门、打击封建把头等斗争,依法杀、关、管了一批反革命分子,摧毁了国民党妄图重新统治压迫人民的政治基础;加上随之开展的土地改革、没收官僚资本等斗争,又摧毁了他们的经济基础,从而使新生的人民政权得以更加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