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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所属图书:《遵义简史》 出版日期:2014-12-01

第三节 经济

隋唐时期,本域居民主要为濮人的后裔僚人,苗族在唐代从洞庭、五溪一带迁入。多种土地制度长期并存。水利的兴修促进了稳定高产水田的发展,铸造、纺织有了较大进步。

一、民族与人口发展

(一)土著民族

世居播州山区的僚人,是早期开发播州的土著民族,被称为“地盘业主,古老前人”。隋唐时,史书称僚人为仡僚、葛僚、革僚、佶僚等,都是仡佬的谐音异写,其族广泛分布在今川南、黔北、黔东一带。

唐初,播州编户仅一百户,人口稀少。《唐书·地理志》记载,唐太宗贞观年间(627~649年),播州播川郡有“户四百九十,口二千一百六十八人”。至唐穆宗长庆年间(821~824年),播州发展到四千七百户,二万三千余口,贞观至长庆170余年间,播州人口增长了10倍。这说明在唐初和唐中期,播州社会相对稳定,生产力得到发展,人口持续增长。同时,在流官治理下,对户籍田亩的统计日益完善,清理出大批散居偏僻山区的人口,人口总量增加。总人口中,绝大部分是僚人。

《元和郡县志》记载,唐宪宗元和年间(806~820年),黔州六县共1212户,人口仅万余人,地广人稀。《太平寰宇记》说,黔州、思州、播州土著“杂居溪洞,多是蛮僚,其性犷悍,其风淫祀,礼法之道,固不知之”。思州风俗“同黔中地,在荒徼之外,蛮僚杂居,言语各异,产朱砂、水银、茶、蜡,常赋”。

播州世居民族以僚人为主。珍州有西平瑶。

(二)苗族西迁

殷周时,苗族先民大量聚居在今湖北清江流域和湖南洞庭湖一带。春秋战国时,有苗族先民到巴蜀、夜郎等地区活动。东汉时,苗民中的小部分到达黔东、黔东南都柳江流域一带。东汉至隋朝,从“武陵蛮”部落群体中,分化出苗、瑶两个民族。因战争、饥馑、疾病流行、人口繁密、农田丢荒等原因,苗族不断西迁,陆续到达今黔东北和黔北定居。唐代,苗族从洞庭、湘西、五溪地区西迁进入播、夷、珍、溱等州,他们善狩猎,喜处山区,在刀耕火种生活中居无常地,一直“赶山为生”。在不断西迁的过程中,有的苗族定居下来,与当地僚人共同生活。苗族所居高寒山区,田土比例为一比五,以荞麦、小米、高粱、燕麦为主粮。

苗族善纺织,家家种青麻,精制麻丝漂白后,以植物或矿物颜料染成各色彩线,在木制织机上织成各种图案的花边、花带,色彩斑斓。也织单色麻布,有的轻薄致密,有的厚重结实,所织麻布多供自用,缝制衣裙袍服。蜡染是苗族传统印染工艺,以铜蜡刀蘸蜡液,在白布上绘花鸟虫鱼或几何图案,浸入蓝靛染缸,煮沸后蜡融,布上即现蓝底白花,有特殊韵味的冰裂纹。

(三)居住习俗

仡佬族先民的房屋建筑式样,很早就见诸史籍。《北史·僚传》记载,居住在今川黔山区的僚人,“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干栏大小,随其家口之数”。《新唐书》卷222《南蛮传》记“南平僚”风俗说:“南平僚,东距智州,南属渝州,西接南州,北涪州,户四千余。多瘴疠。山多毒草、沙虱、蝮蛇,人楼居,梯而上,名为干栏。妇人横布二幅,穿中贯首,号曰通裙。美发髻,垂于后。”南宋《溪蛮丛笑》记载:“仡佬以鬼禁,所居不着地,虽酋长之富,屋宇之多,亦皆去地数尺,以巨木排比……名羊楼。”形成此种“干栏”建筑的原因,一是因鬼禁忌而所居不着地;二是印证了仡佬族先民居住的云贵高原山区,雨多地湿雾气重,近地处沙虱、毒草、蝮蛇、瘴毒笼罩,环境恶劣,居住“干栏”式建筑,可减少毒虫伤害和风湿等疫病侵袭。至今仡佬族地区的木构建筑,仍保留“依山而建、楼上住人、楼下养畜”的格局,当地群众称之为“吊脚楼”。吊脚楼正房住人的房间,要以木坊子铺地,称为“地楼”。

僚人社会组织仍以村寨为单位,各部落“往往推一长者为王,亦不能远相统摄,父死则子继”。世袭的王,“若中国之贵族也”。部落间作战时“获其生口,以充贱隶”。封建王朝对散居“深山者,仍不为编户”,僚人被“亲戚比领指授相卖”,成为主人的奴隶,其价非常低,被卖的奴隶如逃亡,“乃将买人捕捉,指若亡叛,获便缚之,即服为贱奴,不敢称良矣”。有的穷苦僚人甚至将兄弟、妻子卖与他人为奴,卖完后,“乃自卖以供祭”。《文献通考》记载,“蛮僚不辨姓氏……所生男女唯以长幼次第呼之,其丈夫为阿谟、阿政,妇人曰阿夷、阿等之类,今稍从汉俗,易为罗、杨二姓”。

二、土地关系

隋、唐政权在大规模土地立法中,开创以均田制为代表的土地法律制度,在北方,将国家掌握的大量无主荒地按家庭人口分配,个体农民得到一定的土地和宅基地。在生产力不高而又地广人稀的播州,并未实行均田制,许多部落的土地仍属于农村公社公有,凡是农村公社的成员都有权利获得一份土地,称为“口份田”,每年根据人口增减情况重新分配,田土不足则允许自由开荒。这种“计口给民”的“袓业口份田”,是公有土地,可以实行“公有私耕”,不允许典当和买卖,只能自耕自食,每年剩余不多。氏族部落转化为部落联盟后,形成亲族利益集团,在今贵州西部和西北一带,有“牂牁”“闽蛮”(今大方、黔西、金沙一带罗闽部族势力),乌江以南的“东谢”“西谢”等大部落,各有几千户、上万人,各部首领被唐朝分封为刺史,所领有的土地属于首领支配。土著居民只服从首领统辖,缺乏国家的概念和义务,因此“无徭役”,“无赋税之事”。但土民的房屋、农具、种子及农产品属私人所有,承认劳力者新开垦土地的合法私有。村社、部落之间往往发生偷盗和抢夺私有财产的征战,为保卫和夺取私有财产,耕种口份田的人唯一义务就是在发生战事时,自备粮草武器参加战斗。

罗荣入播后,在“开疆拓土”的军事征服中据有播州土地,占有僚人田庄、森林、草场,宣称其土地是“天子所授”,境内耕地和非耕地均属于以宗主为代表的土官家族所有。

罗氏将土著僚人“编户立差”,成为土官治下之民,战败的播州夷僚沦为农奴,大部分从事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为其耕种田地,服劳役并服兵役,成为依附土官的农奴。土官机构是军事与行政合一的组织,兼有组织武装、征收赋税、维持治安、管理诉讼等职责。罗氏推行以土官治土民的政策,逐步巩固了播州封建领主地位。

为保证其领地世代为罗氏拥有,土官在领地确立宗族土地所有制,按封建宗法制确立嫡长子继位,称“大宗”,对内统率土官家族,对外是总揽地方军政大权的土官,土官权力在大宗内世代承袭,称为“正袭”;宗子的同母弟和庶出兄弟称“小宗”,可以分得部分田土山林,分支另居,可以担任下级土目,土目则在小宗内继承,称“分袭”。土官家族中宗法制度起重要作用,根据血统亲疏,家族中的旁支对正宗族系有依附关系。

唐乾符三年(876年)杨氏入播后,依附于南诏的罗闽部族强大,成为播州西境主要威胁。罗闽部彝族的远袓源于古代西北氐、羌族的一支,辗转入今贵州境。蜀汉时,因其首领火济(或作济火,彝名妥阿则)助诸葛亮南征有功,受封为“罗甸国王”。以后与历代封建中央王朝保持联系,唐、宋时期被称为“罗施鬼国”或“罗氏鬼国”。辖境以今贵州乌江上游的鸭池河为界分为水东、水西,治所在今大方县城,遂有“水西”之名。是东爨乌蛮仲牟由家族的后裔,东汉时在今滇、川、黔交界地建立了多个奴隶制政权,住在今威宁、毕节的为乌撒家族(又称纪俄格);住在今大方、黔西一带的为阿者家族(又称水西家或慕俄格),这两支彝族部族雄踞黔西北,征服当地僚人后,其势力一直向东边的播州扩展,经常侵夺播州地,播州西半部一带,长期是罗闽同播州征战的前沿阵地,播、闽间界河古称罗闽河,即今遵义县乐民河。

杨氏家族凭借武力在播州确立封建领主地位后,以分封的形式授“军功田”,把播州土地分授给随同征讨播州有功的八姓家兵首领,八姓家兵将占领区的土地变为“合法的”封地。八姓土官家族将所占领并得到分封的土地打上本家族的印记,其领地称为赵家坝(今深溪)、谢家坝、罗衙(今三岔)、南衙坝等,令狐、成、娄三姓主要聚居于桐梓,占有元田坝、葫芦坝等良田美地,这些军功田属他们私有,实行世袭管理。播州各大姓土官在经营其领地的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了封建领主土地占有制度,一些古地名流传至今。

土官强迫耕种土地的僚人交纳贡赋,据《杨氏家传》记载,入播始袓杨端生牧南,唐末五代时,牧南之子部射在同罗闽(宋称罗施鬼国,元明称水西,即今黔西、大方一带)部族争夺领地的战争中战死,部射之子三公被俘虏,关押于罗闽半年之久。阿永蛮酋长黑定救出三公,骑马护送回播州,在边界地渡江时,划船的播州夷僚“忽怀异志,引舟岸北”,要求三公“免我科赋,否则不以舟济”;三公施巫法招船过江后,“剪帛系僚颈,吸水噀之,帛成蛇形。僚伏地哀祈,誓输赋,不敢反”,证实了播州封建领主向僚人收取实物地租,土地所有权与土地经营权开始分离的史实。

从魏晋南北朝至唐代这一时期,播州的土地占有制度呈现多种形态,平坝地区的大姓领主土地私有制、自耕农土地私有制,和山区僚人部落农村公社土地公有制、边远山区流徙人口旋开旋废的原始土地公有制残余形态长期并存。

三、农业

溱、夷、珍、播等州气候温和,雨量丰沛,山间坝子土地肥沃,溪河纵横易于灌溉,秦汉时,溪河坝地最早开垦为水田。至隋唐时期,社会经济有所发展,人口增加,垦田面积和聚落村寨扩大。据《十道志》载:“贞观十三年(639年)于其地置播州,有播川,因名焉。”“十四年(640年),将播州属之柯盈县更名带水县,因县北有带水为名。”《元和郡县志》等史料记载,播州所属芙蓉县、恭水县等,大多地处江边,因江水得名。这些县的治所就建于江河谷地。

先民将农耕过程中已经开垦熟化的好地逐步固定下来,实行轮作。僚人不断改进耕作方法,实行间作、轮作,学会翻犁土地、开挖、耕耘、除草,将坝地、有水灌溉的坡脚、谷地和半山土地改为水田,收获大幅度提高,从轮作种生荒地到稳定地耕种水田获得高产,是重大的历史性进步。由于地形不同,受水条件有异,水田类型很多,有溪井灌的冷水田,筑堤引灌的堰田,水车提灌的水车田,终年积水的滥包田,沿山分级修造的梯子田,只靠雨水浇灌的望天田等。因为地广人稀,水田少的人和无地的人还可以开垦山土为生。

唐末,播州就开始兴建水库,据《遵义府志》载,在城南30里紫金山下修有大水田堰(今共青湖)。据原置堰前的乾隆《万世永赖》碑记载:“粤稽大水田堰,肇自唐时”,唐僖宗乾符三年(876年),杨端率兵击南诏入据播州,子孙世袭其地,碑文记载播州疆域“上齐乌江,下至重庆,左抵合江、泸州,右齐湖广柳杨(酉阳)、石柱。州内所属钱粮,永为杨姓供费。以故命修四十八庄,此系太平一庄。创造大堰一口,其制周围九里八分……灌救忠(庄里)七、八两甲之田。历唐宋元明及国朝,内外确遵,无敢擅议”。湖区面积640亩,蓄水185万立方米,最深处达8米。沿湖岸一周约十里。堤东建有放水涵闸和主干渠,古时,渠道“皆安石涯”过水,堤下涵洞用巨石砌为迭涩顶,工艺古老,兼有蓄洪、排灌、养鱼功能。大水田堰建成已千余年,是黔北最古老的水利工程之一,至今仍在发挥重要的蓄水灌溉功能,是研究黔北山区农业和水利开发史的重要文物古迹和旅游风景区。

唐代,除已开垦为水田的山间平坝和河谷地区外,在无法垦为稻田的山地栽种旱地作物。山区僚人依然采用十分粗放的方式进行刀耕火种。冬末春初将森林砍倒,晒干后焚之一炬,以竹签戳地播下谷物种子,任其自由生长,成熟时收割其穗。土地种过一年后地力下降,只好将其抛荒,转到别的地方再砍树,实行刀耕火种,因如此循环不已的土地轮作,住地要随时搬迁,称为“赶山吃饭”,这种耕作方式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延续了几千年。民族学者写道:“其人多山居,迁徙无常。……种植多杂粮,旱谷、稗子、小米、芝麻、芋薯、荞子、红稗、豆之类。无犁、锄,惟以刀砍伐树,晒干,纵火焚之,播种于地,听其自生自实,名曰刀耕火种。其法今年种此,明年种彼,依次轮种,否则地力尽而不丰收矣”;“春来则聚全寨男女老幼,同耕一处,今岁耕此,明岁耕彼,不得乱耕,亦不得多耕。”这种耕作方式,黔北山民又称为“砍火烟”,有“火不烧山地不肥”之说,烈火烧过的土地疏松易播种,草木灰作为肥料,可促进农作物生长。新开的土地种三年后就丢弃,另开一匹山,旱地并无固定的主人。他们充分利用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继续“以射猎伐山为业”。

贵州高原是野生茶树的原产地,茶树品种丰富,黔北各县山林中,都有野生乔木大叶茶树,康熙《湄潭县志》记载,“平灵台,县北四十里……顶上方广十里,茶树千丛,清泉醇秀”。早在汉代,各族先民就采茶、饮茶,并作为治病药物和祭神之贡品。西汉时唐蒙入夜郎,发现了枸酱、茶叶、丹砂、雄黄、蜂蜜等物产,夜郎是最古老的产茶区。播州盛产优质茶,唐代陆羽《茶经》指出“茶者,南方之嘉木也”,唐代全国十个道中,有八个道、33个州产茶叶,播州产“生黃茶”。《茶经》说:茶之出“黔中,生思州、播州、费州、夷州”,“往昔得之,其味极佳”。唐代夷州为今湄潭、凤冈、绥阳一带,费州为今与黔北相邻的德江、思南。播州为今遵义中心城区、遵义县及桐梓、绥阳部分地域,加上思州所辖之今务川,黔北地域播、夷、珍、溱等州皆辟园种茶,茶叶与邻近地区交易,是历史上传统名茶产地。

四、手工业

仡佬族先民在冶炼铸造方面历史悠久。《史记》载:秦汉时期,濮人就是“铁山鼓铸”“售贾椎髻之民”,是较早掌握炼铜铸鼓技术的民族。《北史·僚传》载:僚人“铸铜为器,大口宽腹,名曰铜爨,既薄且轻,易于熟食”,是饮食炊事用具,也是打击乐器,在社会生活中,铜鼓成为地位、财富的象征。唐代,播州重铜鼓。南宋杨粲墓出土的两面精美铜鼓,列为中国南方八大类铜鼓的标准器之一,称遵义型铜鼓。

播州僚人以野麻为原料从事家庭纺织,善织“僚布”,麻园栽培以桃麻为主,火麻次之。桃麻中的串根麻质量最佳,用来织“娘子布”,是缝制桶裙、披袍的上品。

《旧唐书·南平僚传》:“妇人横布两幅,穿中而贯其首,名曰‘通裙’。”《溪蛮丛笑》载:“仡佬裙,裙幅两头缝断,自足而入,阑斑厚重,下一段纯以红。”明代《炎徼纪闻》说:仡佬“以布二幅,横围腰间,旁无襞积,谓之‘桶裙’,男女同制”。

五、贡品

欧阳修主纂的《新唐书·地理志》载:“播州播川郡,土贡斑竹。”《元和郡县志》:“元和贡蜡二十斤。”

《元和郡县志》:珍州,开元贡蜡。

《唐书·地理志》:溱州,土贡文龟、斑布、丹砂。开元间贡茄子、楮皮布、苎布、黃蜡。元和年间(806~820年)贡蜡四十斤。

《唐书·地理志》:夷州,土贡犀角、蜡烛,开元贡斑布、粗布,元和贡葛粉三十斤。

《太平寰宇记》:南州,贡犀角;南州、溱州贡象牙。

遵义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