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频繁交流
东汉建安二十五年(220年),献帝刘协禅位于曹丕,东汉灭亡。由此开始,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分立长达近400年,直至589年隋才再度统一全国。今黔北地域,三国时为蜀汉管辖,后属晋代,南北朝时先后归属南朝的宋、齐、梁与北朝的周。这一时期,建置更迭频繁,分立政权对边远地区常常难以实施有效治理,本域大姓势力不时凭借实力以称雄。在秦汉时期对西南夷开拓的基础上,经济文化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南中大姓称雄
东汉末年以来,世族门阀,豪强势力日渐发展,成为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一个突出的中心,成为左右时局的主要力量。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中原大地,豪强并起,征战激烈;西南一隅,也出现南中大姓称雄的局面。
“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华阳国志·南中志》)。当时的“南中”,大抵为《史记·西南夷列传》中所指的“南夷”地区。汉代在这地区先后建了牂牁、益州、越雟、永昌四郡,其地相当于今四川大渡河以南、云南大部、贵州大部及广西西北边缘地域。“南中大姓”即指这一地域内的豪门大族。
这些豪门大族,拥有广袤的土地,巨大的资产,众多的人口,大多还拥有被称为“部曲”或“家兵”的武装。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步入政坛,长期控制着地方政权。
“部曲”一词,源自汉代军队编制。《后汉书·百官制》说:“领导皆有部曲”。大将军军营有五部,每部有校尉一人,军司马一人;部下有曲,每曲有军侯一人;曲下有屯,每屯有屯长一人。部、曲连用,就成了军队的代称,这一时期,特指大姓的私家武装。豪门大族将投靠他们的流离失所的农民以军事编制组织起来,战时打仗,平时从事农耕,实际上成为依附于他们的佃户,故以后将家仆也称为“部曲”,唐代以后才无此称呼。
大姓,既有内地移民,也有当地土著。内地移民有三种情况:一是汉武帝“募豪民田南夷”时由政府组织进入的,一是农民起义时为避乱、避打击而举家迁往的,一是当地郡县官吏与驻军后裔繁衍而成的。前两种来自巴、蜀地区,其中有的是秦代及汉初由中原迁往巴、蜀而又再迁南中的。土著大姓主要由当地部族上层发展而成。
据晋代常璩《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汉至晋代,南中地区,大姓林立,著名的就有三四十姓。牂牁郡境内的著名大姓有龙、傅、尹、董、谢、王、范等姓。晋代由牂牁郡划出而属新建平夷郡的鄨县,也有大姓,该志“鄨县”条说:“故犍为郡城也。不狼山出鄨水,入沅(按:应为“延”,即今之乌江)。有野生薜,可食。大姓王氏。”不狼山即娄山。
拥有经济实力与私家武装的南中大姓,左右着所在地域的局势,有时维护朝廷的权威,成为朝廷统治该地区的支撑力量,如牂牁谢氏在西汉末的“保境为汉”和东晋时的“保境为晋”。有时又制造事端甚而举兵反叛,如刘备逝世后,益州郡的雍氏、越雟郡的高氏、朱提郡的朱氏等皆先后发兵反蜀汉,诸葛亮南征即由此而起。
居于黔北的“大姓王氏”,未见其与重大事端相关的记载,而黔北大部地域当时所属的牂牁部,则大姓林立,亦为多事之区。
二、诸葛亮征南中
东汉灭亡的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丕迁都洛阳,国号魏,史称曹魏;次年,刘备在成都称帝,国号汉,史称蜀汉;再一年,孙权在建业(今南京)独立,国号吴,史称东吴,三国鼎立之势由此形成。
三国时期,包括今遵义市地域在内的南中地区为蜀汉所管辖。今遵义市中、东部8县(区)属牂牁郡的鄨县,东南角的余庆属牂牁郡的且兰县,西北部赤水河流域3县(市)属江阳郡符节县,西北部道真、务川分别属涪陵郡的涪陵县、汉复县。
南中各地虽在名义上接受了刘备的封号,蜀汉也派去了一些官员,而实际权力仍掌控在各豪强手中,有的官员甚而不能到治所上任,对所辖地域“遥领”而已,徒有其名。蜀汉昭烈帝章武(刘备年号)三年,即后主建兴元年(223年),刘备死后,南中发生了大规模的叛乱,蜀汉派驻南中的官员纷纷被杀。
最先反叛的是益州郡(治所在滇地,今云南晋宁县东北)的豪强雍闿。他早已与东吴有联系,表示愿效忠东吴,孙权遥用他为永昌郡(今云南保山县)太守。雍闿杀死蜀汉派去的太守正昂,继而举兵反蜀。越雟郡(治所邛都,今四川西昌市东南)夷帅高定元割据一方,蜀汉派去的越雟太守龚禄、马谡皆未能前往上任,只能在八百里外的安上县(今四川屏山西新市镇)遥领,高定元继雍闓之后公开举兵反蜀。牂牁郡(治所故且兰,今贵州黄平西南)郡丞、出自朱提郡大姓的朱褒自称太守,杀死前往查案的常颀,也起兵反蜀,一时“南中诸郡,并皆叛乱”(《三国志·蜀志·王连传》)。
刘备病逝当年,即章武三年、建兴元年(223年)南中“并皆叛乱”时,诸葛亮鉴于联吴抗魏之策尚未实现,内部实力也较空虚,并未立即发兵。建兴三年(225年),外已与孙权修好,内也作好了进攻的准备,春季即率部南征。
大军由成都出发,至僰道(今宜宾),分兵三路,第一路由诸葛亮亲自率领,攻越雟;第二路由庲降都督李恢率领,攻益州;第三路由马忠率领,攻牂牁。马忠一路经今渝南入黔北,越娄山、渡乌江,直指牂牁,进展顺利。《二国志·蜀志·马忠传》载:“(建兴)三年,亮入南,拜忠牂牁太守。郡丞朱褒反。叛乱之后,忠抚育恤理,甚有威惠。”
诸葛亮出兵当年即平定南中,一是诸葛亮大军压境时,豪强内部发生纷争,如雍闿及其亲信即为高定元三部曲所杀;一是诸葛亮审时度势,采取了攻心为上的策略,加速了敌方的瓦解,对孟获的七擒七纵即为突出例证。清人赵藩为成都武侯祠所撰对联即与平定南中有关:“能攻心,则反侧自消,自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
南中平定后,诸葛亮采取和抚方针,有利于南中的稳定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主要措施有:一,增设郡县,增强机构,削弱原有大姓的地方势力;二,选派一批有才能者至南中,贯彻和抚方针;三,重视大姓及民族上层人士的任用;四,将南中一些富豪迁往成都,将一部分青壮年编入军队,使其远离大姓的根据地,削弱大姓原有的力量。这些措施,不仅稳定了南中,也为北伐中原提供了有利条件。
三、谢恕“保郡独为晋”
263年,后主刘禅降魏,蜀汉灭亡。265年,司马氏代魏为晋,史称西晋。280年,吴帝孙皓降晋,东吴灭亡,三国终结,西晋政权统一了全国。统一十分短暂,304年,氏族部落酋长李雄在成都称成都王,史称成汉,成为与晋代并存的十六国之一。大分裂时代由此开始,经东晋,南北朝,直至隋代方实现统一。
由西晋开始,历代统治者占领南中以后,为分散当地大姓势力,以便于朝廷分而治之,采取的基本措施之一,就是一再调整行政建置,将州、郡不断分割或合并。因此,行政区划变动十分频繁。
与黔北地域相关的重要变动有:一,西汉以来属牂牁郡的鄨县(今遵义市中部地域),西晋建兴元年(313年)改属划牂牁郡北部所建的平夷郡,东晋简文帝咸安元年(371年),平夷郡改名为平蛮郡。二,东汉时属江阳郡的符节县(今仁怀、习水、赤水一带),东晋穆帝时,划北部建安乐县(今赤水境内);南朝刘宋时,于今赤水、习水一带建绵水县;南齐时复置为东晋时的安乐县;梁时改安乐县为安乐戍;北周时又将安乐戍纳入合江县(不等于今四川合江县)。
南中有的大姓也能着眼全局,不为割据势力所左右,尽力支持中央王朝,如牂牁谢氏即为较突出者。西汉末年,蜀郡太守公孙述在成都自立为帝,牂牁功曹谢暹联合龙、傅、尹、董等大姓抗拒割据政权而“保境为汉”事,第四章已有介绍,东晋时,谢暹后裔谢恕,又有“保郡独为晋”之举。
西晋时在成都建立的成汉政权,东晋成帝咸和八年(333年)初,派李寿攻打宁州各郡,宁州之牂牁郡坚决与之抗争,时牂牁太守为谢恕。《晋书·李寿载纪》记述道:李寿“遣其镇东大将军征牂牁,太守谢恕保城距守者积日,不拔,会奕粮尽,引还”。《华阳国志·南中志》载:“永昌元年,晋朝更用零陵太守南阳尹奉为宁州刺史、南夷校尉,加安西将军。奉威刑缓钝,政治不理。咸和八年,遂为雄弟李寿所破获,南中尽为雄所有。惟牂牁谢恕不为寿作用,遂保郡独为晋。官至抚夷中郎将、宁州刺史、冠军。”
牂牁一郡,毕竟实力有限,东晋咸和八年(333年)秋,亦被成汉占据。但成汉政权在此14年后,即东晋永和三年(347年),被东晋安西将军桓温所灭,牂牁时局仍为大姓谢氏等左右。
四、三岔河岩墓及其岩刻
关于这一时期黔北经济、文化的史料较少,而三岔河岩刻则以其丰富内涵提供了一些重要情况。
习水县三岔河场以北约1公里处,有一砂质岩壁,长100多米,高3~7米不等。此壁距三岔河岸约100米。壁上有大小不一的岩墓五座,墓旁及墓内有摩崖多处,蕴含着极有价值的社会、经济、文化信息。
此为三国时期的产物,地属三国中的蜀汉,这有崖刻中的“章武三年七月”字样为证:“章武”是蜀汉昭烈帝刘备的年号。
“章武三年”同时也是后主刘禅的“建兴元年”:“(章武)三年夏四月,先主殂于永安宫。五月,后主袭位于成都,时年十七……大赦改元。”(《三国志·蜀志·后主传》)“五月”就已“大赦改元”,已用“建兴”年号,“章武三年”哪有“七月”?这崖刻的“错误”传达出两个重要信息:一,当地并不知先主病逝并已改元之事,反映出交通之不便,消息之闭塞;二,当时南中诸郡“并皆叛乱”而当地仍沿用“章武”年号,说明蜀汉对这一地域的统治还是较为稳固的,这应是当地经济、文化得以有相当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五个墓穴由南至北,第一、二两穴相隔较近,第三、四、五穴相毗邻。其中第二、四、五穴有崖刻。
第二穴墓门为长方形,宽2.30米,高1.25米;墓深2.18米。墓门上部仿一般住房,有脊部和倾斜的坡面。墓门左侧约0.3米处有阴刻37字,系阴刻,直排为三行:
这是姚、曾两家买卖该岩上墓地的契约,亦称作地券。这是贵州至今发现的最早的商业文书,反映出黔北地域商贸在当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
中原一带,早在汉代,买卖土地已立地券,在商业活动中要立“文券”。此岩壁上之契约,不仅说明牂牁地区在蜀汉时已经有了土地买卖,且中原一带的商业行为规范或习惯亦已进入这一地域。
此岩上墓地之价格为“七十万”,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据罗振玉《唐风楼砖录·地存》记载,东汉建初六年(81年)地价,“为田二十三亩奇百六十四步,直钱十万二千”,每亩约值四千三百多;中平五年(188年),房挑技买地券“(买)东家下余地一亩,直钱三千”。后者距蜀汉章武三年(223年)仅35年。若以每亩三千计,“七十万”可购地二百三十多亩;即使按每亩五千计,亦可购一百四十亩。岩上墓地,价格如此之高,买卖双方显然为富裕之家,亦可得知当地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
第四穴墓内左侧墓壁上有一浅浮雕鲤鱼,长0.4米,宽处约0.1米,“鼓鳍张嘴,作觅食状”(《遵义地区文物志·三岔河岩刻》),充满动感,富有生机。
第五穴崖刻最多,墓门两侧各有一阙,墓门上、下皆有鱼。两侧的阙,各高1.01米,宽0.68米,均为双重檐、宝顶。阙本为宫廷大门外两侧的建筑,为最高统治者所专有,象征其高大威严;秦汉以后,一些富豪之家亦建于自家宅前或墓前,以显现其身份之高贵。于此亦可见其经济上之富裕。墓门上端有一阴刻的捕鱼图:右侧为渔舟,一长竿从舟中伸向左上侧,驱鸬鹚下水捕鱼;左侧被驱之鸬鹚,面向右,展翅俯首,冲向中部的游鱼;此鱼似欲向右游往船底躲避。渔船前后两侧皆有长方形板状竖篷:前者横置,较矮;后者竖置,较高。此船小巧,简而不陋。鱼鳍皆向后摆动,显出奋力奔逃之状。鸬鹚之展翅,俯首,亦是追捕之态。全图拙扑而充满动感,有机地构成的故事,留有极大的想象空间。墓门下端,还有一阴刻的未完工的鱼。
岩墓面临的三岔河,为习水河之上游。习水河,古称鳛部水,系鳛部人生息之地,春秋时为鳛国所在。上述岩刻,反映出食鱼、捕鱼,在当地人们生活、生产以及文化中的重要地位,鱼,已成为社会习俗的重要元素。
此岩壁较为坚硬,开凿出如此宽大的墓室,刻出诸多文字与图案,需有较好的铁制工具与较高的技艺。这表明此域当时的冶炼与刻石工艺皆已达到较高水平。
岩刻呈现出的文化状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南中与中原文化的交流、交融,反映出南中文化在这一时期已有相当的进步。汉武帝开发南中,今黔北地域即为南中的前沿地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大融合时期,贵州境内也出现了各民族的大迁徙与频繁的文化交流,黔北则为汉民族普遍进入的地区,长达近四百年的动荡、交融中,文化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目前所见到的实物资料不多,因而蜀汉时期的三岔河石刻就显得尤为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