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刘蓉
所属图书:《贵人善行:百名“最美贵州人”》 出版日期:2013-12-01 文章字数:905字

刘蓉

无私奉献为司法

化解社会矛盾

人民调解是“社会治安的第一道防线”。刘蓉通过积极争取,使瓮安县人民调解年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并列入了财政预算,现已达50余万元,同时落实了每年调解奖励经费40万元。先后成立了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年均调解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400件以上,医疗纠纷50件以上。

2009年11月,刘蓉依托当地的民营企业建立了瓮安县第一个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2011年,她又申请国家项目资金100万元和以申报土地奖补等方式扶持一家民营企业投资3000万元新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和社区矫正就业基地,该基地目前已安置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32人。

心系弱势群体

2004年12月16日,瓮安县松坪乡农民王松祥驾驶陈某的货车在黔渝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致右腿高位截肢,瓮安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陈某给付王松祥人身损害赔偿52887.92元,陈某未按期履行判决,王松祥于2009年7月8日向瓮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法律援助。刘蓉得知此事后,当即指派法律工作者向瓮安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陈某无财产可供执行,刘蓉又请示县政府给予王松祥司法救助。2009年12月24日,王松祥拄着双拐从刘蓉手中接过了赔偿款,激动地握着刘蓉的手连声说“谢谢”。

法律援助受援人向县司法局赠送锦旗

把爱撒向农村

2011年4月初,刘蓉到瓮安县建中镇鑫隆坪村调研时,了解到当地的最大困难是交通不便。回去后,刘蓉立即筹集了资金7000余元,购买水泥20吨送到了建中镇鑫隆坪村高洞组,帮助群众修出了一条“致富路”。2011年以来,她利用到鑫隆坪村参加双向组织生活会之机,先后15次为该村特困群众、留守老人、留守儿童,送去了大米、慰问金以及书包、文具等学习用品。不仅如此,她还定期捐助当地贫困大学生,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刘蓉以女性特有的果敢、细致和耐心,认真面对工作,真诚对待群众,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司法行政干部的风采。

贵人善行:百名“最美贵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