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兴儒
潘兴儒,男,1940年生,苗族,文盲,家住麻江县宣威镇龙江村水冲组,师承杨里依。
潘兴儒中等身材,四方脸,八字眉,留着花白的短头发,脸膛清瘦,皮肤古铜色,皱纹不多也不深,胡子刮得精光,显得精明能干,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小七八岁。那一对不大的眼睛,看上去很有神;他身穿一件深灰色、宽横格黑领T恤,配浅蓝色短裤,腰不弯背不驼,身体显得硬朗;宽宽的肩膀配一双粗糙的大手和一双有力的大脚,走起路来“蹬、蹬、蹬”,说起话来铿锵有力,好像在他那强健的体内,蕴藏着使不完的劲儿。
祖辈原来居住在下司镇新华村朱史寨,清康熙年间迁来此地,至今已繁衍十三代,生存300余年了。
祖辈迁来此地的原因他不清楚,他只知道爷爷叫潘老桥,20余岁就因病去世,留下年轻的妻子文氏和五男二女,文氏艰辛地将他们抚养成人。
父亲潘老发,属龙(1916年生),排行老大,因家庭姊妹多,经济困难,因此没有上过一天学,从小帮母亲做活路并跟人学木匠、石匠等手艺,长大后靠帮人打工开挖田土、装修房子、铣磨子、砌坎子、上山挖桔梗中药材出售等筹集了一些钱,在摆泥(地名,今属丹寨县)买了几十亩水田,家庭的经济状况逐步有所好转,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父亲一生辛劳,脾气倔犟、暴躁,教育孩子以棍棒教育为主,他相信棍棒底下出好人,如果家里哪个孩子不听话或者不好好做活路、不好好读书,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操起棍棒就打。
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他买的那几十亩水田,因此他被划为“富农”成分,一直抬不起头。1956年,农村普遍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1958年后来增加坏分子,简称“四类分子”)对他们划入生产合作社,经群众评议,领导批准,表现好的吸收为正式社员,表现一般的为候补社员,对表现坏的进行监督劳动。由公安派出所协助治保委员会对“四类分子”建立汇报、义务劳动等评审制度,每年对“四类分子”的表现进行鉴定,他本人被划为“四类分子”。20世纪60年代,随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等政治运动的开展,逐步建立严格的“四类分子”外出、来客等汇报制度,取消“四类分子”一切政治权利,规定集中学习和义务劳动时间,只要生产队、大队、公社等开会,他就会被派去义务砍柴、煮饭等,只准规规矩矩,不准乱说乱动。“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生产大队、公社都要定期召开批斗大会,他每次都被揪去批斗,这种生活方式一直到1980年。1998去世,享年82岁。
母亲汪阿嫱,属鼠,新华村朱史寨人,文盲,不会说汉语,18岁嫁给潘老发,育有五男二女,是一个典型的家庭妇女,去世时91岁,其父也是一个贾师。
妻子汪文久,1941年生,苗族,新华村朱史寨人,是他舅爷的女儿,属近亲通婚(“姑舅表亲”)。这种婚姻方式在苗族地区过去比较普遍。
1960年经济困难时,汪文久嫁到他家与他成婚。他们本来是亲戚,从小就认识,经父母撮合就住在一起了,所以没有花前月下,没有恋爱。他们相濡以沫到现在已经51年,已过金婚,开始进入翡翠婚时代。
他们育有二男二女。长子潘朝清,1966年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现在宣威镇卡乌中心小学教书。次子潘朝坤,1978年生,凯里师范毕业,现在广东打工。长女潘贵昭,1961年生,读过一年书,嫁到碧波乡柿花村蜂糖岩弯寨李家。次女潘桥妹,1974年生,读过一年书,嫁到龙山乡共和村共和组文家。
潘兴儒从未上过学,从小帮父母放牛、拾柴火。1958年大炼钢铁时,年满18岁的他被招到麻卡钢铁厂当工人,由于没有文化,不会说汉语,只能做些搬运矿石、煤、矿渣等苦力活,做了四个多月,由于钢铁厂不景气下马,于是他就回家了。
他回家后,正值贫下中农子弟报名去普定修铁路,他也报名去参加,但因为他家“富农”成分没有去成。
当年,麻江各个公社都在执行上级提出的“深耕”。寨子里的劳动力全部派到铜鼓(现下司镇铜鼓村)参加“深耕”,把铜鼓寨子前的农田挖个底朝天,标准是深挖5尺。他们在那里夜以继日地干,半个多月后才回家。
1959年上半年,凯里建筑公司招收临时工,他应聘前往,工种主要是抬砖、筛沙等。每月工资只有十几元钱,当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吃饱饭。几个月后,他转到凯里木材加工厂,每月工资15元。
1959年下半年,木材加工厂经济效益不好,大量下放工人,他也被下放回了家。回家后,生产队组织在寨子黄土坎(地名)熬硝,准备生产炸药开山放炮、筑坝、修水利。这项工作搞了两年,硝没熬出多少,坝也没筑成。
1960年以后,开始跟父亲学习做木匠、石匠活路,业余时间跟别人装木房、砌坎子、铣磨子等。他虽然没有读过书,但脑子比较聪明,因此跟父亲学得一手好木匠、石匠手艺,至今已设计建造了10余栋木房。
三年困难时期(1959~1961年),由于粮食短缺,潘兴儒说,那几年每天只有定额3两米,不够吃,他们吃过野菜、米糠、“观音土”(一种带有碱性的土)等,只要能吃他们都吃。当时一槽(水碾槽)米糠要3元钱,而且还没有卖。由于当时年轻,食量大,整天想的都是怎样吃到一顿饱饭。因此,他们寨子那几年死了人,他奶奶、四叔也是那几年饿死的。他说那几年是他一生中印象最深的几年。
1962年以后至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他除了参加集体的农业生产外,还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为别人起房子、装房子、铣磨子、砌坎子等。
20世纪70年代,他还在外面做了两三年的副业,每天上交生产队1元钱,多余的归自己,他说最多的一天他铣了三副磨子,争了7.5元钱(当时一般工作人员的工资才20多元)。
1980年包产到户以后,压着他家喘不过气来的那顶“富农”帽子被摘掉了,他的生活自由了,思想也解放了,时间也多了。
温饱问题解决之后,他妻子的一个表兄叫杨里依,家住龙江村上苗岭组,是他们那一带有名的贾师和鬼师,对苗族贾理比较精通。他与潘兴儒关系较好,比较谈得来,所以赶下司回来的时候经常在他家住,第二天才回去。经过长期的接触,他觉得潘兴儒聪明、厚道,于是便将“贾理”的内容、方法、仪式等逐步传给了他,其内容主要有创世神话、寓言、族源传说、知识技艺、宗教信俗、民俗仪礼、伦理道德、诉讼理词和典型案例等。
苗族贾理历来都靠口头传承,口授心记。久而久之,由于他记忆力强,很多贾理的故事、传说、技艺、礼仪、方法他都学会了。
苗族贾理是一部在当地苗族人民当中最具权威和影响的古代口传经典,是苗族文学、史学、哲学、法学、民俗学、自然科学、巫学、语言学等的综合集成,是一部古代苗族口传的“百科全书”、“法典”和“圣经”,2008年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潘兴儒说,苗族贾理的内容广博精深,它包含了古代苗族关于社会与自然的道理、哲理、伦理、法理及风俗习惯、禁忌等实体性内容和叙理、辩理、判理等程序性内容,它集中反映了古代苗族人民的自然观、伦理道德观和价值观。
苗族贾理作为一部在宣威龙江苗族流传的口传经典,它也有一个固定的篇章框架,即:序贾、创世、洪水、迁徙、村落、婚姻、案例、祭鼓、巫事等篇章。
“序贾”即贾理的序言,它宣示苗族贾理是祖先留下的经典,由贾师、理老等传承掌握,用以教育人、解纠纷、断案件、祭神灵,维护社会和谐。它开宗明义地点出了苗族贾理这部口传古籍巨著的渊源、价值、功能和地位。
“创世”一章主要讲述开天辟地、铸日造月、人类及植物动物与鬼神邪煞产生、制订历法、议榔立市、祭祖吃鼓藏等远古传说。同时还讲述火的发明、苗历、冶金、度量衡器具制作、造船等重要的古代自然科技信息。
“洪水”一章主要讲述人类始祖和雷公、龙、虎之争,雷公报复以致洪水滔天,兄妹俩乘葫芦逃生后,结婚续人烟,生下一肉团,砍后撒成十二族人和多种鬼邪的远古传说。
“迁徙”一章主要讲述十二群人为了生存,从北方开始向南方大迁徙,经过许多地方,经历种种坎坷,最后一部分来到贵州麻江、榕江、丹寨、雷山、三都等县境生活居住的史事。
“村落”一章主要讲述数百至上千年前苗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汉族等的先人迁徙定居于今属麻江、丹寨、三都、凯里、雷山等县市境内的170多处村落的情况,其中,包括明清时期的宣威土舍治地、平定下司治地、卡乌汛以及八寨厅治地、凯里土舍治地等。
以上这些贾理内容,潘兴儒目前只是作为谈资讲给寨子里喜欢听故事的人听。
“婚姻”一章主要通过讲述嫁男嫁女的变化、分支开亲、自由恋爱自主结婚、“还娘头”婚、离婚等具体事例,记载或反映了苗族婚姻制度的演变及诸多婚姻习俗。尤其是把一对苗族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主结婚作为经典范例载入苗族贾理中,使苗族自由婚姻受到尊重和推崇,形成社会风尚,从古延续到今。
“案例”一章精练简约地讲述10余个关于人类或自然界中的矛盾、纠纷案例(如太阳与月亮、梨子和小蜜蜂、老虎与猪、狗与山羊、水稻与鱼、蜜蜂与大黄蜂、蛇与青蛙的矛盾等故事)以及这些矛盾、纠纷的解决或发展的结果。除了小部分是“解释”自然现象外,大部分是直接或间接反映苗族社会的民事纠纷调处及道德行为规范。这些案例涉及婚姻家庭关系(如污辱、拆散或殴打人妻,离婚)、偷盗、欺诈、侵占他人财物、死伤人命、借物不还等问题。通过对这些案例的事实、事主的褒贬、评判、宣示,树立评断是非的法则,成为苗族人民世代沿袭、自愿遵循的“法例”和调处纠纷的依据。
在龙江、卡乌一带,部分苗族群众在遇到婚姻、民事等纠纷请他处理时,贾理师潘兴儒都会做这样的开场白:“贾理古时已兴起,贾理古时早形成。叙个贾理大家听,诵个贾理众人明”,并以贾理的经典案例作为标准进行裁判,被裁判的当事人均表示服从。
“祭鼓”一章主要记载苗族最盛大的民俗活动——吃鼓藏祭祖。在龙江、卡乌一带,这一活动新中国成立前还开展过。
“巫事”一章主要记载苗族“扫寨”等几则至今在苗族民间仍然很常见的将苗族贾理用于巫事民俗活动的实例,反映苗族先民与鬼神“说理”、与亡灵沟通的一种特殊形式,揭示苗族的村寨防灾民俗、子女养育民俗、丧葬民俗的深层文化内涵。苗族贾理用于巫事与祭祀活动是其重要功能之一。苗族先人“尚鬼信巫”,认为苗族贾理不仅能用来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能用来调整人与自然、人与鬼神的关系,达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鬼神的和谐,故苗族在许多巫事或祭祀活动中都要念诵或引用到苗族贾理,也只有懂苗族贾理的人才能担当大巫师大祭师。
目前,潘兴儒是龙江、卡乌一带唯一的巫师,如果哪个得了灾难、病痛,就请他去化解。另外他还做一些“保家”,“打替身”、“打保寨”、为死人做“道场”等大的巫事活动,总之,村民遇到事就找他。
潘兴儒一生以务农为主,业余兼做贾理活动,很少出远门,最远的只到凯里和都匀的杨柳街(大集体时曾到那里铣过磨子)。
老人说他今年已经72岁了,现在的年轻人也不愿意学贾理,没有人学,贾理可能就在他们这个地方消失了,如果在他的手上消失了,他感到非常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