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乡遗风
在中国先人的心目中,家蚕不是一种普通的昆虫。早在周朝,蚕就作为神物被人们顶礼膜拜,人们甚至幻想能像它一样羽化升天。后来由此衍生了各地蚕区的蚕神崇拜,并在历史的变迁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具有蚕桑丝织特征的民俗活动,其中“轧蚕花”、“拜蚕神”、“扫蚕花地”等别具情趣的习俗,千年相传,绵延不绝。
“轧蚕花”
清明前后,浙江蚕户人家都会到附近庙中祭拜蚕神,称“轧蚕花”。此风在浙江湖州市含山、善琏、德清县及新市等地尤盛。“轧蚕花”的活动从每年清明节(俗称“头清节”)开始至清明第三天(俗称“三清明”)结束,以头清节最为热闹。参加活动的除浙江本省蚕民外,更有从江苏吴江等地来的蚕乡农民,多达七八万人。传说“蚕花娘娘”会在清明节时化作村姑踏遍含山土地,留下蚕花喜气,得“蚕花廿四分”,因此,蚕农把含山看作是“蚕花圣地”。
姑娘们踏蚕花前都要先到山顶蚕神庙进香,争购彩纸蚕花戴在簪头上,有的在甘蔗上插几枝蚕花,意为“甘蔗节节高,蚕花养得好”;年长者身背红布包裹的种蚕,称“蚕种包”,上山绕一圈,认为这样可让蚕种染上喜气。清明一早的上山途中,类似出会的祀神仪典就已开始,其形式有两种:一为拜香会,包括“吊臂香”、“扎内蜻蜓”、“拜香童子”及吹打乐等;二为抬菩萨出游(抬有“总管菩萨”、“土地菩萨”、“宗将军”等地方神祇)。并夹“抬阁”(旧时民间迎神赛会中的一种游艺项目,在木制的四方形小阁里有两三个人扮演戏曲故事中的人物,由别人抬着游行。)表演的内容有“盗仙草”、“赵云救母”、“三戏白牡丹”、“打渔杀家”、“西游记”等。山下河港里大船小船摩舷撞艄,做各种民间技艺表演。有“打拳船”(也称“擂台船”、“哨船”,即在船上表演拳术、舞狮等)、“踏拔船”(也叫“桨船”、“快船”,以赛速度为主)、“标杆船”(在船上竖起的竹竿上表演杂技)等。游含山时,男女青年故意挤挤挨挨,方言称“轧(音嘎)发扎发”,以此期盼蚕花茂盛。如今其间陋俗已禁绝,祀神仪典也大多停止。但具有三百余年历史的“轧蚕花”及踏含山的传统民间艺术表演其盛况仍不减当年。
“扫蚕花地”
“扫蚕花地”是一种颇具地方特色的民间歌舞,起源于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是在当地蚕桑生产和民俗活动中形成并发展起来的,清末至20世纪50年代初最为兴盛。由于它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并且与当地的生产活动紧密联系,因此不仅在德清县经久不衰,而且艺人的演出活动还延伸至杭、嘉、湖、沪各地。
清代、民国年间,当地蚕农为了祈求蚕桑生产丰收,在每年的春节、元宵、清明期间,都要请职业或半职业的艺人到自己家中养蚕的场所,举行“扫蚕花地”仪式。这种民俗活动据说与古代蚕神信仰和祛蚕祟的巫术有着一定的渊源。“扫蚕花地”由一女子化装边唱边舞,边上有人伴奏。唱词内容多为祝愿蚕茧丰收或叙述养蚕劳动生产全过程,并表演着扫地、糊窗、掸蚕蚁、采桑叶、喂蚕、捉蚕换匾、上山、采茧等一系列与养蚕生产有关的动作。
蚕花
据调查统计,德清县清末民初的“扫蚕花地”就有七种不同曲调,四种不同风格的表演,知名艺人达二十多人。“扫蚕花地”的表演形式多样,起初以单人歌舞为主,由女性表演,另有一人敲小锣小鼓伴奏;后来发展到用二胡、笛子、三弦等多种民族乐器伴奏。它的唱词内容,多为祝愿蚕茧丰收和叙述劳动的情景。表演时,表演者头戴“蚕花”,身穿红裙红袄,然后,表演者载歌载舞,做着“糊窗”、“采叶”、“喂蚕”、“做缫”等各种动作,模拟养蚕劳动,语言充满了浓郁的吴方言特色。
扫地蚕花
表演“扫蚕花地”的艺人有半职业和业余两种,半职业艺人过去以穷苦农民为多,他们务农尚不能温饱,靠演“扫蚕花地”补充收入。他们大多以家庭为单位,或三四人搭班划一条小船,在农历十一月开始外出表演,到清明后回家。每到一个村庄,他们就挨家挨户去农民家里演出,农民也乐意请他们到家中表演,这种表演形式直到今天也很受欢迎。业余的演出则带有极大的自娱性,表演队伍全由农民自愿组成。
“扫蚕花地”体现了江南妇女长期在蚕房劳动所形成的娴静、端庄、温柔的性格及干净利落的劳动习惯。其音调古朴,旋律优美,是杭、嘉、湖蚕乡最具特色的艺术形式之一。舞蹈的基本动作“稳而不沉,轻而不飘”,可以用一个“端”字来归纳,较好地表现了江南水乡养蚕姑娘端庄、细腻的性格。舞蹈的道具、服装特色鲜明,铺着红绸的小蚕匾以及作头饰和道具用的白鹅毛,是蚕乡特有的生产工具;表演者的头上、扫帚、蚕匾上插的蚕花,与“西施给蚕娘赠蚕花”的传说,以及“蚕花会”、“轧蚕花”等习俗相联系,这些和表演者所穿的红裙红袄一道,都是蚕乡人民心目中最吉祥的事与物。
《蚕织图》中的缫丝(南宋,美国克利夫兰博物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