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服饰
清人以骑射立国,所以在服饰上也多表现弓马的形象。从后妃朝服两肩、袖口及披肩装饰上,都能找到清人马鞍、马蹄和弓的形象或符号。清军入关前,披肩领和马蹄袖已经是旗人的独特象征了。旗人袍服袖口装有箭袖,以便骑马射箭,因其袖似马蹄,故称“马蹄袖”。清军入关后行“剃发易服”,以是否穿着旗人服饰作为臣服与否的标志,后亦有“男从女不从”之别,所以表现在服饰上即男子穿清式服装,旗女穿旗装(汉军旗女子可穿汉装),民女大抵穿汉装。此一时期男女的上装大抵是袍袍褂褂,袍褂配套而穿(朝服有朝服褂,吉服有吉服褂,常服亦有常服褂)。清代中后期因与各国接触益繁,所以服饰也较多变。
雍正帝常服像
清军入关前的旗人服饰,较早见诸《大明一统志》,其卷八九引《开元新志》述“乞烈米四种”云:“一种曰女直野人,性刚而贪。文面椎髻,帽缨红缨,衣缘彩组,惟袴不裙,妇人帽垂珠珞,衣缀铜铃。”此外,亦较早见于朝鲜人的记载。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朝鲜人申忠一访问赫图阿拉,正月初五日见着努尔哈赤兄弟及诸将,申忠一在《建州纪程图记》中记载了一干人等的穿着:“头戴貂皮,上防耳掩,防上钉象毛如拳许。又以银造莲花台,台上作人形,亦饰于象毛前,诸将所戴,亦一样矣。身穿五彩龙文天益,上长至膝,下长至足背,裁剪貂皮,以为缘饰。诸将亦有穿龙文衣,缘饰则或以貂,或以豹,或以水獭,或以山鼠皮。护顶,以貂皮八九令造作。腰系银入丝金带,佩帨巾、刀子、砺石、獐角等。足纳鹿皮兀剌靴,或黃色,或黑色。”
清代服饰制度,在清军入关前即在不断地修订和完善中。入关之后,又于顺治九年(1652年)定《服色肩舆永例》。雍正四年(1727年)及八年(1731年)定大小官员帽顶等级。雍正十年(1733年)校刊《大清会典》。至乾隆三十一年(1767年)《皇朝礼器图式》颁布,清代服饰制度最终定型。
清代开裾形式
清入主中原之后,冠服制度被逐渐具体和细化,四开裾常服袍只有皇帝及宗室成员方可服用,其他官员只能穿两开裾袍。而最下等的庶民,只许穿不开裾的裹身袍,否则将以僭越逾制论罪。四开裾这种服装的外化形态,界定了皇亲国戚与官宦庶民之间尊卑亲疏的等级界限,也是统治者奖赏臣属的重要手段。如雍正三年十二月赐太保年羹尧自裁的十六条罪状中即有“擅穿四衩衣服”一条;又如乾隆五十年正月,高宗谕:“大学士和珅,著加恩赏给黄带、四开褉袍。”
通过衣服的开裾形式,我们也可据以判断服用之人的属性、等级。以清代皇帝和皇后常服为例,除由性别及生理造成的身长尺寸差异外,男、女服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服装的开裾方式。皇后常服袍用左右大开裾式,常服褂采用后面大开裾式;皇帝常服袍则为大襟、左右及前后开裾;常服褂为对襟、左右及后开裾。
清代服饰除对襟式外,都属右衽式(右侧系扣),也就是常说的“大襟右衽”。判断衣服右侧是否开裾的标准,并不是右边系扣就是“右开裾”,而要看右面大襟下面的“掩襟”是否开裾。如氅衣就是掩襟开裾,所以称“裾左右开”;衬衣的掩襟处则不开,称之为“裾不开”。女袍褂的开裾方式有两侧开裾、后开裾或不开裾,没有四开裾的。如果是袍(朝袍、吉服袍)还可以看有无花接袖,只有女袍在袖子的肘部会有一圈“花接袖”(也称“中接袖”),这是区分男女袍的一个明显特征。
朝服
清代冠服制度规定,朝服分蓝、红、月白和明黄四色,根据不同的礼仪功能和场合,清代皇帝穿用不同颜色的朝服。祭天、祈谷和常雩(雩,古代为祈雨而举行的祭祀)服蓝色,用于天坛;朝日服红色,用于日坛;夕月服月白色,用于月坛;祀地于方泽(地坛)所穿为明黄色。但其中实则有朝、祭之别,各自的配饰也有不同。
清乾隆帝蓝缂丝彩云金龙纹单朝服
八团金彩吉服袍
清宫现存吉服袍实物中,多有装饰八团金彩者。关于此装饰,有学者认为清代吉服上饰八团金彩乃借鉴承继明代皇帝服饰上团纹形式而来。八团金彩曾经被认为是后妃吉服上的专用纹样,并进而作为区分帝后服饰的标志,其实并非如此。顺治元年(1644年)定摄政王冠服制度,“带用浅黄,服用八团龙”,诸王、贝勒以下冠服制度“止许用五爪四团龙”;后又谕“五爪龙、凤凰及通身八补、四团补…著严行禁止,违者治罪”;顺治八年(1651年)追罪多尔衮,其罪之一为“备有八补黄袍”;雍正年间,多罗贝勒延信因私藏八团绣金补服而获罪。可见,入关之初,皇子、诸王以下除“钦赐”外,只许用五爪四团龙纹样,而皇帝、摄政王则可服用五爪八团龙。男用八团金彩吉服袍,乾隆十三年(1748年)以前仍有人穿着,乾隆朝《大清会典》颁行后似仅见于女用。清代袍褂不分家,故宫所藏八团金彩龙褂共413件,其中55件男用,余者为女用。八团龙褂产生初始为明黄色且都为男用,八团女龙褂的产生晚于八团男龙褂。
黄纱织八团金龙纹单龙袍
黄马褂
清皇帝冬朝袍之一前图样(缺披领)
清皇帝冬朝袍之一后图样(缺披领)
黄马褂属行服褂,穿时套于行服袍之外,长只到股,袖只到肘。衣短是为了骑马方便,袖短是为了射箭方便。所以又叫“马褂”,又有一个时期汉语称“得胜褂”。在清代,皇帝出行有众多内大臣和侍卫随行,这些人全要穿行褂,并要佩刀(皇帝近身的不佩刀),他们所穿的行服褂皆为明黄色,没有花纹与彩绣,所以叫“黄马褂”(又有“黄褶”一称)。侍卫人等所穿的黄马褂,是由于职任关系而穿的,去职即不能再穿。这种黄马褂叫“职任褂子”,满语称“秃山”。此外,还有“赏穿黄马褂”,这就非御赐不能穿了。“赏穿黄马褂”有两种。一是打猎校射时所给。打猎时获鹿的或是猎毕献禽的,都有赏给黄马褂之例。这类黄马褂只能在行围时穿用,平时不能穿。这类都属“行围褂子”。另一种“赏穿黄马褂”,用来奖赏有功的高级武将或统兵的文官,又叫做“武功褂子”。这类“赏穿黄马褂”,任何时候都可以穿。清代封赏有“巴图鲁”称号,“赏戴花翎”、“赏穿黄马褂”以及封爵、世职等,而黄马褂是其中比较高的一种封赏。
几种黄马褂功用不同,形式上稍有区别。“职任褂子”和“行围褂子”用黑色扣袢,“武功褂子”则用黄色扣袢。
雨衣
雨服为清代君臣在政务活动遇雨雪时穿的一类服饰,由冠、衣、裳三者构成。皇帝雨衣,据《皇朝礼器图式》,其制有八;据《钦定大清会典》,其制有六。据典制,皇帝雨衣材质有油绸、毡、羽缎,三者皆有一定防水功能。其实物有故宫藏康熙大红水波纹羽纱单雨衣一件,上附黄签,墨书“圣祖”“圣祖红羽纱单大褂一件”。雨衣所用的羽纱、羽缎、羽绸(绉),其时皆为西洋入贡。王士禛《香祖笔记》载:“羽纱、羽缎出海外荷兰暹罗诸国,康熙初入贡止一二匹,今闽广多有之。盖缉百鸟氄毛织成。”其《皇华纪闻》也说:“西洋有羽缎、羽纱,以鸟羽织成,每一匹价至六七十金,着雨不湿。荷兰上贡止一二匹。”《清一统志》、《大清会典事例》等亦有记载。清初文献载:“羽绉幅宽二尺四寸,似线绉,无花,出西洋,太阳下照有金星。”又云:“羽绸黄边,起毛,发卸(即发松有弹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