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居住习俗
一、村落环境
贵州回族的民居在城市没有太突出的特征,农村回族聚居地因袭传统、适应地方习惯,风格较为独特。
贵州农村回族按主要居住地域,可分为山地、坝子和河谷地带。
贵州河谷地带,山势陡峭,人均占有耕地也较少,能作为地基的土地有限。而且树木少,购置木材不易。居住在这些地区的回民,所建房屋结构以土墙瓦房(或草房)居多,面积较窄,通常在正房之外不建厢房,很少有院坝。一个村落几十户人家,分布在山坡的台地上,户与户之间紧密相连。
在坝区,地势较宽,但树木不多,同样存在购置木材的困难。民居建筑多为土木结构的板壁瓦房或草房。各户与户之间有一定间隔,各户有独立院落。
山地或高山平地,地势宽,树木多,建房取材方便。民居多为木构架。建造时,先将作隔墙用的隔心用圆木做好后竖起(叫竖柱子)。有五架头(每排5根柱子)、七架头、九架头、十二架头(前面挑起一柱)。柱子竖好后,在柱子中间装上木板(叫装板壁),在木架外舂土墙或砌石墙,利于御寒和保护木架。
回族保护环境的意识很强。居住在山地的回族,房屋周围多栽种有果树和竹木。如兴仁白家冲,村子四周竹木掩映,绿荫直连天际。威宁自治县草海镇中塘村,全村三个村民组都居住在撒家院子。群众从不乱砍一棵树木。目前这个村是全县天然林覆盖面积最大的一个村。早春来临,百花争艳;金秋时节,硕果满枝。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0世纪80年起,回族的居住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农村茅草房已逐步改建为瓦房,有的还建了砖混结构平房,居住条件大为改善。
二、民居建造
居住山区的回民,多系顺山立寨。民居造型、空间布局等,都明显受到居住地周围其他民族的影响。为了在精神上给家庭成员带来舒适感,回族民居又注重从伊斯兰教信仰需求出发,在民居造型、色彩运用、装饰等方面突出宗教特点。回族民居建筑结构体系主要有五种类型:1.土木结构。威宁自治县一带较多,其他边远贫困地区居住的回族也多为土木结构。2.石木结构。主要分布于黔中、黔西南和安顺等地。3.全木结构。省内各地都有,主要承重杆件和围护结构均为木料。4.砖木结构。城镇或乡村富裕人家多采用这种结构。5.砖混结构。近年在城乡建有一定数量的现代砖混结构回族民居。这五种类型建筑屋面所使用的材料,除砖混结构外,有茅草、树皮、石板和青瓦等。 [1] 新中国成立以前,回族饱受田赋、地租及苛捐杂税之苦,生活极为贫苦,建得起瓦房的都很少。1935年,蒲汉英在《宣昭公路勘测记》这样描述他所见到的回族村寨马撒驿。“(11月25日)午后5点15分我们新到了一个村子,这是一个回族地方名叫‘吗撒玉’(马撒驿)。零零落落的几间瓦房和草舍,觅了半天的住房,都觅不出,不是我们刁选,实在太下不去……比较住得成的有一所清真寺,为了避免引起他们的反感,我们不曾住,卒竟住到看过几次都落了选的一家。” [2] 威宁回族穆斯林聚居地方,多数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故多以农、牧业及背挑贩运为主,经济发展缓慢,生产技术落后。水城回族经济薄弱,生活贫苦,粮食不够吃,常伴食野菜。威宁建房价格很低廉,建一间瓦房仅需2000元。 [3] 但大多数人家住草房、窝棚及杈杈房。 [4] 有的还住岩洞。 [5] 安顺樟树寨数十户回族,只有1家是瓦房,其余全部是茅草房。 [6] 盘县普田乡大木桥178户回民有房屋156幢,除4幢瓦房外,其余都是以树杈杈支撑的草房。 [7] 这种状况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得以逐步改变。
(一)村落布局
村落通常是连片修建,村民住房一般都围绕清真寺建。随着村落扩大,当再无合适地方选择时,又另辟一个小区。山区村落依山而建,充分利用平地、缓坡,出于避风和安全的需要通常为坐北朝南,背阴向阳,注意避开低洼潮湿地或陡坡等,以利防潮、防洪。坝区的修法常以一姓或同一家族自成一个小居住区,由若干个小区构成一个村落。在城镇或交通要道,即使回汉杂居,但回族民居也常常是几户、十几户或几十户连片修建,以方便生活和开展宗教活动。房屋建筑型制上,除近20年来新建的回族民居外,城乡老式民居均与当地民居无大差异。
图18 秀美回村——兴仁白家冲 丁大林摄
(二)房屋修建
回族民居在选址上,主要考虑安全、适用,不信所谓“龙脉”“风水”等;不搞“卜宅”等类迷信活动。但由于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回族民居的建造过程中也有一些规矩,特别讲究建房地址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譬如,背山临流、朝阳开门、坐北面南、避凹居平、就高去低等,只要条件允许,都会尽量遵循。
宅基地选好后,何日开工,只考虑农闲、农忙,旱季、雨季等自然因素;不搞选“黄道吉日”“宜动土”日等活动;开工之日也没有任何带迷信色彩的庆祝,反对兴师动众铺排庆贺。上梁时,有的家庭请阿訇念《古兰经》,并用红纸写“都阿”系于梁柱上,同时宴请宾客。但不搞披红挂彩、燃放鞭炮等。
图19 威宁小海子回族民居(木构架板房) 刘砺摄
房屋的结构、布局,突出功能,注重实用。体现了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威宁一带,回族民居过去多为土木结构瓦房,间数多少和质量优劣,依据所处环境、家庭人口、经济状况而各有差异。一般为正房3间,长12米、宽4米,中间一间退进1.7米左右,成一“凹”字形;房高约7米,为1楼1底2层,也有虚2层的(使一楼高度增加)。如果经济条件较好,有的在正房两侧还建有厢房,并修建围墙,成为一独立院落。因地势高,冬天较寒冷,风也较大,故房屋的窗户都开得较小,这样采光虽差,但保暖却很好。而在黔西南、安顺等地,气候较暖和,房屋设计中重点考虑的是采光、通风等内容。20世纪80年代以来,贵州回族民居也有显著变化,不仅在城镇和交通沿线,就连一些边远山村都建了不少砖混结构新房,有的还采用阿拉伯式圆拱(或尖拱)窗、拱门等建筑式样。随着新建筑材料的大量运用,回族,民居结构、布局形式也有所变化,传统形制被改变,突出了个性化特色。
(三)民居装饰
回族民居外部装饰简洁,与所在的其他民族民居差别不太大。基本要求是整洁卫生。家庭居室内,多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花卉及植物画装饰。回族家庭无任何偶像,包括人物、动物的画像、照片或雕塑等,认为摆设、悬挂这些物品,是异教徒的行为。伊斯兰教坚持“认主独一”原则,从这一基本信仰出发,反对任何形式的偶像崇拜。当然,如果不是出于崇拜,在地板、地毯上有一些图像,是践踏和坐卧之处,一般认为可“允许”。不设人物、动物的画像和雕像。在室内装饰上较为普遍的做法是,悬挂写有《古兰经》或圣训内容的阿拉伯文书法的中堂、对联,以及有麦加天房图案的图片、挂毯等。近年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等单位,编印有伊斯兰教历和公历对照的挂历,不少回族家庭也购买张贴和悬挂,以便查阅伊斯兰教宗教节日等。通常在回族家庭正房的门楣上方,要悬挂有阿拉伯书法的“都哇”牌,作为回族穆斯林家庭的标志(有人认为“有治病驱邪的作用”,其实是一种误解)。
[1]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建筑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308页。
[2] 蒲汉英《宣昭公路勘测记》,载中国人民政协商会议云南省昭通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编辑室编《昭通文史资料选辑》(第8辑),1993年印,第138页。
[3] 张迦陵等编《贵州威宁毕节铜仁荒地区域调查报告》,农林部垦务总局1942年印,第16页。该书记威宁建房材料价格为:每根木料4元,每千块砖230元,每万块瓦700元,每担石灰10元。
[4] 贵州省水城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水城县(特区)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01页。
[5] 马运琨、马永和《威宁回族习俗简介》,载政协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威宁文史资料》(第3辑),1988年12月印,第27页。
[6] 杨少州、张荣、杨润仪《安顺樟树寨的发展概况》,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州省安顺市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安顺文史资料选辑》(第11辑)1990年11月版,第53页。
[7] 《盘县特区文史资料》[第13辑]《少数民族专辑》,1992年版,第108—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