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社会团体
所属图书:《贵州回族历史与文化》 出版日期:2015-11-01

第三节 社会团体

一、民国时期社会团体

民国时期,贵州建立了中国回教俱进会贵州省支部(1927年成立)、中华回教公会贵州省分会(1936年成立)、中国回教协会贵州省分会(1939年4月成立)等伊斯兰教社团。普安、平坝、安龙、兴仁、威宁、安顺、镇宁、贞丰等穆斯林较多的县共组建了回协支会。 [1] 一些乡镇建了支分会。伊斯兰教社团作为现代社会制度化的组织机构,在发展伊斯兰教育,培养穆斯林人才,维护穆斯林权益方面,都起了积极作用。

(一)团体建设

1.中国回教俱进会贵州省支部

1912年7月,北京穆斯林王浩然、侯松泉等,以为中国回教没有统一团体,发起组织中国回教俱进会。各省相继成立支部,省内回族聚居的市、县、镇、村则成立分部。中国回教俱进会贵州省支部成立于1927年,会址设于贵阳市夏状元街清真寺内。主要活动为,处理伊斯兰教事务,管理房产、田租、清真寺维修,以及阿訇聘用、回民公墓管理等(活动仅限于贵阳)。该会倡导民主议事,互相监督,分工负责,团结协作。负责人有刘相臣、杨念铭、王炳乾等。1936年5月,因中国回教俱进会发生变故,贵州省支部亦停止活动。

2.中华回教公会贵州分会

1929年10月,上海及南京穆斯林哈少夫、马乙棠、沙善余、伍特公、孙燕翼、达浦生等,发起成立中国回教公会。1936年,保泽苍由南京来筑任贵州省政府土地陈报处长, [2] 发起成立中华回教公会贵州分会,7月27日举行成立大会,35名穆斯林代表出席,选举了7名委员,3名常务委员,公推保泽苍任总干事。会上举行了就职宣誓,通过了《中华回教公会贵州省分会章程》,规定任务为:“一、团结全省回民共赴国难;二、阐扬回教教义;三、促进回民教育;四、解决因宗教问题而起之纠纷;五、其他教务。” [3] 分会下设文书、事务、组织、文化、交际5个股。“文书股办理及保管各种文件收发、会议记录及典守图记;事务股办理会员及职员登记及调查全省回民户籍生活状况与指导组织各支会分会等事宜;文化股负责研究教义、宣传教义及办理会中各项文化事业之责;交际股办理本会与其他各团体之交际事项。 [4] 文书、事务、组织、文化和交际5股干事分别为:保厚炯、王炳乾、张运昌、杨培生和买祝三。分会会址设于贵阳清真寺,还启用了宽边长方形图章。后因总会变动而停止活动。 [5]

3.中国回教协会贵州省分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王静斋和时子周在河南发起成立中国回民抗日救国协会。次年春,会址迁往武汉,改组为中国回民救国协会。1939年1月在重庆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时,更名为中国回教救国协会(1943年改为中国回教协会),统一在各省设立分会、支会。由于贵州有全省性伊斯兰教团体的基础,到11月5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贵州分会即告成立(后又随全国更名而改称中国回教协会贵州省分会),省党部孙指导员出席会议,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派王梦扬以视导员身份前来指导。王梦扬发表《救国与兴教》的献词。会议由刘文安主持。会议议程为选举、讨论议案、通电声讨汪逆、促进各地支会建设、整顿寺务。会议确定本会宗旨为:“发扬教义,团结回族民众协力救国”。任务为:“一、用回教教义阐扬救国真谛;二、宣传长期抗战意义,组训回胞,实行协同抗战;三、扶持各地回民小学,促进回民教育,阐扬回教文化;四、提倡实业,举办回民救济事业,增加生产并誓与敌人断绝经济关系;五、倡导新生活运动并改善回民生活等;六、其他有关发扬教义抗敌救国等事项。”分会实行干事制,设干事长1人,下设文书、组织、宣传、调查、事务5股,并设一特种委员会办理一切民族教育训练救济等事宜。选举刘文安为干事长,常务干事张传安、闵子恩、白英、杨家本、李同光。1940年3月改为理事会、监事会,设理事长1人,理事25人,常务理事5人。历任理事长(干事长)为:刘文安、张运昌、董毓华、李同光、张幼文、金德宝、朱铭山等。 [6] 会址设在贵阳清真寺内(曾迁设于岳英路和金沙坡)。

4.各地团体

民国时期贵州各地成立的伊斯兰教团体,供有16个。即:

贵州回教俱进会安顺县支部。1912年3月,在县城太平桥清真寺成立,主管者为李子云(安徽徽州人),成员30余人。 [7]

1925年,威宁以下坝清真寺为总点成立马坡清真寺、海子屯清真寺、杨湾桥清真寺、撒家院子清真寺为分点的回教俱进会。负责人为马遵鸿。

平坝县支会1927年成立,白焜(绍华)任会长。 [8]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贵州省平坝县支会。1939年10月成立。《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报道此事说:“黔省分会近来推动会务颇为积极,由该会理事长张幼文君领导平坝县回胞组织支会,于10月8日正式成立。”《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特为此编发了“中国回教救国协会贵州省平坝县支会成立大会特辑”,内容为:(1)《中国回教救国协会贵州省平坝县支会成立宣言》;(2)张幼文《对于回协会平坝支会成立希望》;(3)杨香圃《教胞对抗战的岗位》;(4)易鹗《本会成立简言》。 [9]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安龙支会1936年成立。次年推举马良斋为支会理事长。 [10]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威宁分会。1937年,威宁回教俱进会分会改为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威宁分会,马才良任会长。

青山回教抗日救国会1938年春成立,会长杨宗唐,副会长张崇纯,委员保成中、保用芝、马金栋、保用邦、杨干臣。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镇宁县支会。1940年12月25日成立,选举敖炳勋、马万臣等7人为干事。教务由阿訇张迪荪负责。回协贵州分会干事长李同光到该会视导。 [11]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平坝县支会1939年10月8日成立,有会员85人,总干事白焜(绍华)。设总务、文化、组织、妇女4个股。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安龙县县支会。1940年6月20日成立。选举马良斋为总干事,保乐天、孙文才、孙文龙、保良才等为干事。 [12]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安顺县支会。1940年初筹备。 [13] 不久城市成立,负责人为张幼竹、保玉阶、张良才、佟子安、马福成等。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贞丰县支会1940年8月26日成立。 [14]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兴仁县支会。1940年8月27日,召开筹备会。 [15] 不久正式成立。马吉楷任会长。 [16]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安顺樟树寨支会1941年3月成立,负责人为丁鸾书、撒兴堂、李世万、马兴全、杨少舟。贵州省分会会长李同光,安顺支会张幼竹、保玉阶、张良才、佟子安、马福成到会祝贺。同年,兴仁县支会在乡间成立两个区会。 [17]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水城县分会。1943年6月15日成立。 [18]

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盘县支会。1948年2月19日成立。 [19]

(二)主要活动

1.中国回教协会对贵州工作的指导

中国回教协会对贵州分会的工作给予了许多具体指导和支持。

1939年11月,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派王梦扬到贵州“视导教务”,并出席中国回教救国协会贵州分会第一届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他积极帮助贵州分会整顿教务,加强自身建设。王梦扬发表《救国与兴教》的献词,他指出:“过去贵州的教务,确实过于荒废,省会的教胞本来无几,真正明了教义热心教务的尤居少数。仅有的一座礼拜寺,也因为少有人过问,而成为一种留民栖容所,其负领导教民之责的阿訇,也因教胞的欠振作,而荒废职务。蔑视教法,这是贵州全省教务的致命伤。因为贵阳是全省表率的地位,黔西各县平时亦无组织,教务未能积极推进,力量未能充分表现。以前省会虽有中华回教公会贵州分会的招牌挂着,但我们相信那仅只是一种招牌而已,并无任何实际工作,而且该总会早已停顿,在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统一组织成立之下,根据事实需要,根据民运法令,这块招牌自然要予以取消。现在贵州全省的教胞是大大地觉醒了,以前热心教务的人自然更加热烈,就是以往不甚注意教务的人,也纷纷地发出对于兴教救国的呼声来了。在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成立不久之后,省会教胞便自动的请准总会成立贵州省分会,对于一般的工作,均在可能范围内努力过,对于教务,也以实事求是的精神,逐步改进。期间虽有短期间的停顿,但并不是主持者的根本消极,而是希望实现很合理、很健全的组织。黔西各县,如平坝、普安、安顺各县支会,均已正式成立,其他各县,也在着手筹备之中。这种现象,确是很欣慰而乐观。”他希望“(一)全省教胞都应各本信仰,来热烈拥护会务。(二)主持会务的教胞,都应有任劳任怨、精诚团结的精神。(三)教务为本会的重心,应力加整顿,不可是为次要。(四)救国工作如组、调、宣、训各项,均已实事求是的精神,逐步加以推动。(五)要切实注意民运,对于联络青年、训练妇女、接近群众,尤不可忽。(六)会务的机构,要尽量公事化,会务的运用,要尽量平民化。” [20]

1939年12月下旬,时任中国回教协会副理事长、北平成达师范学校校长兼蒙藏委员会委员唐柯三,由桂林返回重庆时,在贵阳停留几天,参观了清真寺,贵阳回族人士杨念铭、张幼文在三山路伊斯兰餐馆设宴招待。在贵阳清真寺召开欢迎会。唐柯三发表演讲,介绍了回教历史,回教在兴教建国中的重要作用,并讲了三点意见:(一)回教是一个爱国家爱民族的宗教,而且是一个重理性的宗教,并不是一个迷信的宗教。(二)回教是进取的宗教,而不是一个保守的宗教。(三)回教是兼善天下的宗教,而不是独善其身的宗教。他对贵州分会寄以希望,他说“贵州省教胞虽非甚多,果能一直努力,卓著成绩,作各分会之榜样,不但贵州分会之荣,实国家宗教前途之幸。” [21]

1940年,国民政府要员白崇禧(兼任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理事长)白崇禧因公务到安顺视察时,捐资3000元用于清真寺维修。贵州回教救国协会安顺支会向他献旗,上书“民族英雄”4字。 [22] 同年年初,中国回教救国协会“计划举办公路食堂便利教胞旅行”,其中拟于贵州遵义设清真食堂一处(另有四川内江、广元,广西六寨等)。方法是有各省回教分会保荐合适人选,经中国回协审查合格,即借给无息贷款筹办。 [23] 约一月后,贵州省民政厅函复中国回教救国会,准予维护遵义清真食堂,并准宰食黄牛,以利回胞饮食。 [24]

1940年,中国回教救国协会理事马松亭阿訇由重庆返回桂林时,受中国回协委托,协调贵州省分会与贵阳清真寺关系,使贵州分会由金沙坡迁回清真寺内。他还专访贵州省教育厅厅长欧元怀及龚科长等,商谈贵州回民小学补助经费问题及扶导办法。 [25]

1941年11月13日,中国回教救国协会常务理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派金德宝为贵州分会辅导员。 [26]

1942年初,中国回教救国协会,函请贵州省教育厅及贵阳市政府,准本会贵阳市清真小学校董事会筹备委员会,提拨牛羊捐为教育经费,以扩充教育。 [27] 同年,贵州分会向中国回教救国协会提交议案,请以全国回教协会名义向中央建议,对全国各大中学及军校学生予以饮食便利,并辅助经费及提高回民教育程度。中国回教协会交由专委会办理。贵州分会同时提出,请中国回教协会通知各省分会调查公里沿线大站及住宿地筹设清真食堂以便利教胞行旅。同年,贵州兴义县回民桂洪清呈:中队长苏仕平训兵抢劫,请求援助。中国回教协会函告贵州省政府追查法办。 [28]

1945年2月,白崇禧到贵州视察,特意安排了视察贵阳清真寺的内容。白于重庆启程前,中国回教协会总会,电告贵阳分会,准备接待。白崇禧抵筑时,中国回教协会总会理事张幼文、贵州分会理事长李同光、常务理事钱纽孟,贵阳清真寺阿訇沙仁斋,清真寺董事长苏旭皋等30余人,前往西郊三桥迎接。白崇禧抵筑后,下榻中华北路毛光翔公馆。第二天下午,贵阳市回民代表张儒珍、刘文安、杨念铭、苏彦壁、张新民及总会理事张幼文,分会理事长李同光,贵阳清真寺阿訇沙仁斋等50余人胸前佩戴用红绸制成写有“欢迎证”字样的标记,齐集在清真寺内迎接。从中华北路毛公馆,沿喷水池、夏状元街一带及清真寺附近布满警察,宪兵持枪站岗。白崇禧及其随行人员到达清真寺,首先参观了大殿,随即在会客室接见了全体欢迎人员。在欢迎会上,白崇禧说,日本帝国主义,违背国际信义,践踏国际关系准则;日本侵略军大举进犯我神圣领土,从东北打到西南,贵州亦未能幸免,去年敌占独山,给贵州穆斯林带来极大灾难。希望全省穆斯林,要发扬爱国爱教精神,振兴宗教,建设国家。《古兰经》指出:“被进攻者,已获得反抗的许可,因为他们是受侵略的。你们的抗敌斗争是完全正义的,是符合伊斯兰精神的。”他又说,我们的抗战,完全符合安拉的指示。会后,他还挥笔题写了“兴教建国”,并与欢迎群众合影留念。第三天下午三时,白崇禧在总会理事张幼文,分会理事长李同光,分会秘书金伯渊的陪同下,坐车前往本市岳英路中国回教协会贵州分会访问。白崇禧询问了贵州穆斯林生活及分会工作情况。他说,贵州回民教育,非常落后,要救国兴教,要从教育入手。临行前,他签发了一张载明法币5000元的支票,指定专作教育基金之用。白崇禧在筑期间,为回民白茂德,题写了“茂德汽车材料行”的招牌字,赠与清真寺阿訇沙仁斋一块手表,向部分穆斯林知名人士赠送了他本人的照片。 [29]

2.贵州分会工作情况

1935年,平坝县十字乡回民桂二冲等因与人争树林,被国民党清乡军关押。阿訇马济舟前去说理,清乡军认为他是幕后指挥闹事的人,就把他捆绑进城,毒打致死。回民十分气愤,聚众游行,抗议清乡军的暴行。时任回教俱进会平坝支会会长的白绍华闻此事,立即写诉状呈中国回教俱进会贵州分会,经贵州分会努力和有关方面支持,迫害阿訇的主犯被南京国民政府下令枪决。

1938年8月,中华回教公会贵州分会干事长李同光到普安青山,与当地回民商议将青山回协改名回协青山支会。他在清真寺控诉日军侵华罪行,散发中国回协印发的传单和印有日军飞机轰炸台儿庄清真寺、枪杀我同胞的各种图片,号召回族青年向参加台儿庄战役的青山人桂灿(国民革命军某师少校参谋)学习,保家卫国。青山回协支会与当地商会联合组织几所小学师生游行、演讲,张贴标语宣传抗日,号召民众抵制日货、买国产纱、织爱国布、穿爱国衣、做爱国者。两会联合行动,迫使镇长撰拟《布告》:“禁止日货进入青山市场,一经发现,应即封存销毁。”“凡不肖商贩胆敢偷运日货者,准予捆绑游街示众三日。”回协支会还募捐交普安县政府转送到抗日前线。回族青年积极报名参军参战。 [30] 中国回教协会还协助贵州妥善解决了贵阳市征用回民墓地问题。 [31]

1940年初,贵州省回教救国分会干事长李同光视察安龙、兴仁等县支会(区会),每到一处即向回民宣传兴教建国之要旨,布置回族聚居地组建支会、区会,积极兴办回民小学,以提高回民文化水准,当地回民为之感动。视察结束后,李同光干事长向中国回教救国总会呈送了视察报告。安龙支会总干事马良斋慷慨捐出国币1000元,兴仁支会总干事李觐文、干事马空群、回民马耀光等捐款达15000元,李觐文另捐良田10亩,马耀光捐5亩。这些款项和田产收益全部作为回民小学办学基金。 [32]

1944年,《贵州日报》出版特刊,纪念中国回教协会贵州省分会成立5周年。4月1日《贵州日报》特刊发刊词说:贵州“回协”成立5年来,“为了担负……发扬回教教义,团结回教同胞之任务,秉承中国回教协会总会暨主管官署之指导监督,遵循可兰救世救人的训示,并本‘公诚’会训,努力达成目的,五年以来,未尝稍懈。……本会成立以来,对于回民生活之改善,教育之普及,生产之提倡,……必胜信念之坚定,国家民族意识之加强等,均具有相当实效。” [33]

二、当代社会团体

(一)团体建设

1.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

1983年4月成立。宗旨为(2008年12月修订):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执行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省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穆斯林的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基本精神和穆斯林的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积极引导我省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继续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发挥伊斯兰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我省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维护宗教和睦,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会址设在贵阳清真寺。

2.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

1992年12月成立。宗旨是(2006年修订):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民族政策。维护全市穆斯林的合法权益;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爱国爱教,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鼓励和支持全市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为构建“和谐大贵阳”服务;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会址设在贵阳清真寺。

3.六盘水市伊斯兰教协会

1994年7月成立。宗旨和任务是(2000年修订):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接受六盘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的领导,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代表和维护全市伊斯兰教穆斯林、清真寺的合法权益,独立自主办好自己的教务;团结穆斯林爱国爱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改革开放事业,推动穆斯林大力发展经济,增收致富,建设好家乡“两个文明”,保持社会稳定,加强民族团结与教派团结,抵制外来势力旨在破坏安定团结的渗透活动,促进祖国统一和世界和平。会址设在六盘水市中心区清真寺。

4.遵义市伊斯兰教协会

2004年8月成立。宗旨是:(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二)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发挥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穆斯林的优良传统,独立自主,依法办好教务;(三)代表全市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各民族穆斯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引导我市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积极协助党和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促进和帮助全市各民族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维护民族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祖国统一。会址设在遵义清真寺。

5.毕节地区伊斯兰教协会

2009年8月成立。宗旨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带领穆斯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助政府宣传贯彻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代表全体穆斯林的合法权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发扬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和优良传统;独立自主自办教务,举办各项伊斯兰事业;积极发挥伊斯兰教界人士和穆斯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正确引导全区穆斯林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和睦,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并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主要业务和工作任务是:(一)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伊斯兰教教务活动;(二)依据《古兰经》和《圣训》作出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教规、教法解释;(三)培训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四)指导各县、市(区)的伊斯兰教教务工作;(五)指导各县、市(区)清真寺兴办利国利民、服务社会的公益和自养事业;(六)建立、健全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七)配合省伊协考核、办理教职人员资格认定等事项,管理教职人员;(八)开展与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国外穆斯林和相关组织的友好往来;(九)办理本地区内穆斯林朝觐的相关事宜。会址设在毕节市拥军路毕节地区佳盛包装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6.盘县伊斯兰教协会

1988年,根据盘县实际伊斯兰教教务管理的需要,将1981年成立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改为“盘县特区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小组”。 [34] 1993年2月,正式成立盘县伊斯兰教协会。目的是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人民政府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管理全县伊斯兰教教务,处理伊斯兰教内的民事纠纷等。2009年3月18日在普田回族乡召开第二次代表会议。50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一届县伊协工作报告,修改并通过了县伊协章程。

7.威宁自治县乡镇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

威宁自治县有回族11万人,占全省回族总数的61%,因县伊斯兰教协会未成立,为了做好对伊斯兰教事务的管理,当地各清真寺探索了一条由片区清真寺联合成立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的方法,较好地处理了当地伊斯兰教事务管理中的一些紧迫问题。

在威宁自治县一些回族穆斯林聚居的乡镇,穆斯林根据当地实际成立了负责管理本乡镇伊斯兰教事务的管理组织。其中,中水镇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1994年6月成立,会址设在老院子清真寺;麻乍乡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1999年7月成立,会址设在嘎利清真寺;秀水乡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2001年10月成立,会址设在中心清真寺;杨湾桥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2008年7月12日由杨湾桥周边25座清真寺联合成立,会址设在杨湾桥清真寺。这些伊斯兰教教务管理委员会通常设有名誉会长、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并根据需要选举若干名常委。这种由穆斯林自发组成的民间组织,在协调本乡镇各清真寺内部关系,管理伊斯兰教宗教活动事务,促进当地社会稳定方面起了良好作用。杨湾桥伊斯兰教教务会成立后督促所辖各寺开办了假期班和老年班;将杨湾桥清真寺所在小岛上的土地全部有偿收回进行绿化,同时争取上级将周边修建保坎,有效防止水库对清真寺小岛的冲刷,为净化县城及周边乡镇近20万人的饮用水源作出了贡献;倡导“红白喜事中彻底禁止用酒待客”,在全县率先垂范,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带动全县农村穆斯林在红白喜事中杜绝摆酒席。这些工作成绩得到广大穆斯林的赞赏。有一些地方虽未成立伊斯兰教组织,但却形成以某一清真寺为中心的地域性教务交流机制。威宁自治县黑石清真寺于2010年7月21日—24日,联系威宁自治县南部30多座清真寺执教阿訇和管事120余人,举行伊斯兰教务交流会,邀请省内外穆斯林学者讲课。对提高教务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团体活动

各级伊协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穆斯林的桥梁和纽带,在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维护清真寺和穆斯林合法权益,办好教务,团结引导穆斯林大力发展经济,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伊协组织帮助清真寺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建设活动规范、为穆斯林群众排忧解难的服务型清真寺,使之成为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典范;伊协组织通过召开代表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举办阿訇、穆斯林培训班,向穆斯林群众宣传爱国爱教、两世吉庆的思想,宣传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建设中的新成就,激发穆斯林群众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性。

1.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维护社会和谐

省伊斯兰教协会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加强对穆斯林的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穆斯林的思想认识。威宁、贵阳、遵义等地的一些清真寺,在宣传栏张贴《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将宗教政策法规和经典中关于“爱国爱教”等内容,用阿拉伯文和汉文写在清真寺宣传栏上,供穆斯林学习。阿訇在讲“卧尔兹”时,教育穆斯林遵守教义教规,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贵州穆斯林多数都与其他民族杂居,因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不同,会产生一些矛盾。省伊协及各级伊协以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己任,积极妥善处理穆斯林与其他民族群众的关系,做到互相尊重,和谐共处。改革开放以来,到贵州经商的穆斯林不断增加,由于宗教信仰、生活习俗等原因,穆斯林与其他民族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冲突。各级伊斯兰教协会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对穆斯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省宗教局等部门汇报,大都得到解决。

为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团结全省穆斯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省伊斯兰教协会于1983年4月14日贵州省伊斯兰教第一次代表会议上制定通过了《贵州省伊斯兰教穆斯林爱国公约》,并印发各地,作为穆斯林的共同规约。公约共八条:(一)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坚决拥护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爱国爱教,同全省人民团结在一起,在不同的岗位上,以实际行动为开创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贡献。(二)全面正确地理解和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爱国守法,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公民;不得强迫18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入教或学经;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法令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积极协助政府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带头动员学龄儿童到学校念书。坚决遵守宗教不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的规定。(三)不得恢复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宗教剥削压迫制度,不搞给口唤门宦制度,不搞无偿劳役,不歧视和侵害妇女权益。(四)要认真搞好民族团结和教内团结,维护本民族内部和各民族之间、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各教派之间的大团结。教派之间要求大同,存小异,互相尊重,各行其是,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五)清真寺的宗教事务活动要在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的领导下,实行由宗教人士和穆斯林群众组成民主管理委员会并接受群众监督。己开放的清真寺,要建立民主管理委员会,制定管理守则或爱国公约,管好宗教事务。未经政府主管宗教事务的部门和协会同意,外来的宗教职业人员不得包办和支配本地区的宗教事务。(六)宗教活动要贯彻自愿和节约的原则。进行一切宗教活动,由信教群众自愿参加,不摊派钱粮,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轻信教群众的负担。(七)爱国的宗教人士要关心国家大事和民族的发展进步,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活动,努力进行自我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跟上社会发展和时代前进的步伐,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为祖国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八)积极协助人民政府揭露和打击以宗教为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和破坏活动,决不允许利用宗教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

1989年上海文化出版社出版的《性风俗》和1993年四川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脑筋急转弯》两本坏书,严重挫伤了我省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感情。在这两起事件中,省伊斯兰教协会获悉,立即向政府反映,积极配合政府向穆斯林说明情况,同时与各地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联系,要求做好穆斯林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维护了社会稳定。

1992年,有回民向国家民委反映,贵州出售给天津市的清真牛肉未按伊斯兰教规定操作。此事引起天津市民委的重视,由民委牵头组成有市伊协、市商业局、农工商总公司、第三食品加工厂等六个单位参加的调查组,到贵阳调查。省伊斯兰教协会积极予以协助,一同到加工厂调查,未发现所反映的违规操作问题,使这一事件得以平息。

1993年7月,省伊斯兰教协会接到云南省大理州伊斯兰教协会的来函,指出贵州习酒厂举办的“习酒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中,有一篇获奖文章有侮辱伊斯兰教的语言。省伊协及时上报省有关部门,请求妥善予以处理。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和协调,使这一问题得以圆满解决。

1994年,在贵阳经商的新疆维吾尔族被人骗6万多元的葡萄款,贵阳市伊协知道后协助有关部门追回了被骗的现金。

1995年,有新疆穆斯林在贵阳星力百货门前摆摊时与公司保安发生了冲突,中西派出所出面协调,但未能解决。省和贵阳市伊协得知情况后,协同有关部门做了双方的思想疏导工作,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化解矛盾,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

1994年8月—9月,贵阳清真寺周边的有居民向清真寺院内乱丢穆斯林禁忌物,穆斯林极为愤慨。贵阳市委、市政府、云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贵阳市宗教局等部门召开了有关各方参加的协调会议,由云岩区民委、云岩区公安分局、延安中路办事处、延安中路派出所联合下发了《关于尊重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和民族生活习惯的通知》,要求:凡居住在清真寺附近的广大群众和单位必须尊重穆斯林的宗教信仰、生活习惯,不准做有损于民族团结的事;严禁向清真寺内投掷猪肉等伤害穆斯林感情的物品,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与穆斯林和睦相处,相互尊重,为维护安定团结建设“两个文明”携手前进。由于工作到位,措施得力,杜绝了此类事件的发生,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1997年5月6日,《贵阳晚报》刊登的《夏状元街的故事》一文,妄称位于夏状元街的清真寺为夏状元故居,引起贵阳穆斯林不满。贵阳清真寺民管会致函《贵阳晚报》对《夏状元街的故事》的提法予以驳斥:清真寺始建于清雍正二年(1724年),而夏同龢是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文状元。时间相差170多年。6月6日,《贵阳晚报》全文刊登贵阳清真寺民管会来函,以正视听。

2002年3月,贵阳市周家山回民公墓遭到邻村不法包坟人员的乱挖,并在挖去的回民坟上安葬了几座汉族坟墓,贵阳市伊协知道后及时将情况上报民族宗教部门,后由市民宗局、云岩区民宗局、区公安分局、区林业绿化局等部门出面,制止了对回民墓地的乱挖乱葬现象。

2003年,省伊协接到陕西西安穆斯林的投诉,称遵义巨星米粉厂生产假冒清真方便面和米粉。省伊协十分重视这一问题,经过数月调查核实,遵义巨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数年时间生产了大量假冒清真方便米粉销往西北穆斯林聚居省、自治区。省伊协向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呈交了要求严肃处理遵义巨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清真食品的报告。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安排两位领导与省伊协负责人一起前往遵义处理此事。遵义有关部门责令巨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假冒清真食品。2012年,省伊协又接到遵义穆斯林举报,巨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又在生产销售假冒清真方便米粉,并在贵阳等地市场大量销售。省伊协及时向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做了汇报,要求政府主管部门予以查处。省委统战部、省民委、省宗教局,向遵义、贵阳统战和民族、宗教部门提出了查处要求。贵阳市委统战部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召开了市政府10余个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根据专题会议的要求,贵阳市查封并销毁了1200多件(2万余包)假冒清真方便米粉。经政府及省伊协批评教育,巨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贵阳晚报》向省伊协和全国穆斯林公开道歉,“保证今后绝不再出现类似过失。”

2007年3月,遵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上发布谣言说“吃新疆牛羊串能感染艾滋病毒”,致使新疆穆斯林的烧烤生意无人问津。遵义市伊协获此情况立即向主管局汇报后,由市区民宗部门牵头,市统战、政法、工商、卫生部门,市伊协和民管会,新闻媒体等单位参与,到他们烧烤点,现场品尝牛羊肉串。此举起到了立竿见影效果。新疆穆斯林为了感谢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回报社会,先后为遵义市启智残疾儿童学校捐献价值5000元的现金和物资,资助红花岗区万里路街道办事处10名贫困学生2000元现金。

2011年9月30日,省伊斯兰教协会在参加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服务中,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承办工作先进集体”;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桂希江、副会长王江被评为先进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为基层服务

各级伊协负责人经常深入穆斯林聚居区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困难。

2006年3月,省伊协针对我省阿訇底数不清、受教育情况不明等情况,对全省阿訇及穆斯林代表人士受教育情况进行调查,通过与当地党政领导和清真寺民管会负责人、住寺阿訇、穆斯林群众座谈交流等,初步掌握了全省阿訇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一些地区出现清真寺分寺现象、民主管理组织不健全而导致接聘阿訇引发矛盾和纠纷、清真寺自养困难,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和清真食品不清真等较为突出的问题,写出了多篇专题调研报告,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了加强管理的建议;同时在调研中积极总结和推广一些民主管理好的清真寺的做法和经验,有针对性地对各地伊协和清真寺民管会进行教务指导。2006年,多次帮助和协调处理铜仁清真寺和织金清真寺的重建工作;协助黔西南州民宗局做好筹建兴义市城区清真寺的申报工作;协助贵阳市白云区民宗局做好修建白云清真寺的申报工作。调研工作中,积极帮助穆斯林群众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帮助部分边远地区清真寺解决维修资金;向威宁、平坝等地穆斯林困难群众发放粮油物资折合人民币5万余元;向威宁自治县双龙乡西凉山村和黑石镇清水清真寺捐粮油5吨。2008年以来,每年斋月期间省伊协均要到一些清真寺的阿訇和封斋群众中开展送温暖活动等,共送去捐款11万余元;报请中国伊协向伊斯兰发展银行申请在六盘水市普田回族乡援建“普田回族希望小学”(共资助9万美元);积极配合支持贵阳市委市政府对贵阳清真寺实施改扩建工程,完成了省伊协办公场所建设。

遵义市伊协根据回族学生的反映,得知遵义医学院、遵义师范学院、遵义职业技术学院等几所大学,有不少本省和外省、区的回族学生,就餐问题一直未解决。市伊协主动出面与这些学校联系,采取学校内设回民食堂、在校外办就餐点、学校提供场地学生自己做饭等办法,解决了这一问题。

贵阳市伊协自2007年以来,每年均要组织慰问困难穆斯林,为他们送去粮、油等生活必需品(贵州电视台“百姓关注”栏目曾做过报道)。外地穆斯林来到贵阳遇到困难,找到贵阳清真寺,清真寺总是尽力给以帮助。对一些大专院校穆斯林学生反映学校无回民食堂等问题,贵阳市伊协都及时派人前往学校,与校方协商,使问题得到解决。为方便斋月期间封斋穆斯林吃开斋饭问题,从2008年起,协助贵阳清真寺民管会,在斋月期间开办伙食,方便了参加礼拜的穆斯林。

为了便于清真寺之间和阿訇及穆斯林之间联系和交流,伊协组织编印了清真寺及阿訇通讯录,发给穆斯林;贵州许多清真寺山高路远,穆斯林居住分散,为了方便穆斯林在斋月掌握时间,伊协每年均按时印制或购买“伊斯兰教历”,及时寄送给边远地方的穆斯林。

按照中国伊协朝觐工作的要求,为保障我省的朝觐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有序化的道路,多年来,省伊协始终坚持为穆斯林群众服务的宗旨,积极协助中国伊协做好有计划有组织的朝觐服务,明确了一名副会长专门负责,帮助穆斯林群众办理相关手续。先后帮助40多位穆斯林到圣地麦加完成了朝觐功课。

近年来,省伊协针对我省清真食品市场管理不规范、清真食品不清真、假冒清真食品等问题进行调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的建议。省伊协还制定了《关于加强清真食品监制工作的几点意见》。配合省民委和贵阳市民委加大对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了几起影响社会稳定、侵犯穆斯林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

2005年—2009年,省民委每年补助省伊协2—3万元经费,用于开展清真食品监督检查等工作。在政府的支持下,省伊协制定了《贵州省清真食品认证标准》,规范清真食品监制认证工作。

3.指导清真寺加强自身建设

1996年11月,中国伊协组织召开的全国伊协会长、秘书长联席会议发起并讨论通过了向全国各地伊协、清真寺发出的《关于开展创建模范清真寺评比活动的倡议》,提出了民主管理好、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好、正常开展宗教活动好、兴办自养事业好和环境卫生好的“五好”模范清真寺标准,制定了评比活动的实施细则,在全国范围内评选百座模范清真寺。省伊斯兰教协会积极响应,积极推动各地伊协、清真寺开展争创模范清真寺活动。通过积极创建和自下而上的评比,2000年,贵阳清真寺、威宁自治县杨湾桥清真寺被评为“全国模范清真寺”(全国100座)。

2009年3月24日,国家宗教局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同年6月2日—3日,省宗教局在贵阳召开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全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工作。省伊协要求各地伊协和清真寺民管会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其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性工作,常抓不懈。各地伊协及清真寺民管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2010年12月29日,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贵阳市清真寺、遵义红花岗区清真寺受到表彰。

2012年7月10日,贵州省伊斯兰教创建“和谐清真寺”经验交流会在遵义市举行,遵义市伊协全体成员、省内各地伊协主要负责人及6座清真寺民管会主任共50余人参加了交流会。省委统战部、省宗教事务局,以及市宗教事务局等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遵义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陈梓泽到会讲话。他希望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抓好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爱国爱教,投身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交流会上,大家表示,要在“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这一办教宗旨指导下,加强学习,知法守法,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自己应有贡献。

4.做好阿訇培训和阿訇资格认定

贵州阿訇的培养主要形式有经堂教育、伊斯兰教经学院、培训班等。此外,每年均有一些青年到云南及西北等地清真寺或中阿学校学习,毕业后到清真寺任阿訇的亦不少。截至2013年12月,全省有穿衣阿訇1000余名,其中通过考试领取阿訇资格证的207名。1982年和2007年,贵州2名回族穆斯林青年被中国伊斯兰教经学院录取,毕业后一人回省伊协工作(后到深圳市伊协任职);一人被温州某企业聘用,派往沙特阿拉伯工作。1986年,29名穆斯林青年报考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录取8名,经2年学习,毕业后1人出国深造,2人留外省清真寺任阿訇,5人回贵州任阿訇或从事其他工作。先后推荐11名阿訇参加全国及地区性的培训、比赛。近年来,威宁城关、中水老院子等清真寺还开办学生暑期培训班、老年培训班等,教授阿拉伯语、伊斯兰教基础知识和穆斯林的行为准则等,以此弥补经堂教育中教育面窄的不足。省伊斯兰教协会采取办培训班、送宗教院校培训及其他形式,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

1985年11月,在统战、宗教部门支持下,省伊斯兰教协会在威宁自治县城关清真寺办了一期阿訇培训班,时间为10天,该县50余名阿訇和“海里发”参加。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举办的第一次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受到各方面的重视,省伊协3位正、副主任亲自主持,省及毕节地区、威宁自治县统战、宗教部门的领导到会讲话。培训班除进行形势教育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民族政策教育外,还由省伊斯兰教协会主任纳星斋,副主任马仲达、马永志、杨家源,分别讲授了《古兰经》《浅谈伊斯兰教的产生》《穆罕默德生平简介》等伊斯兰教的基本知识。

图7 1985年11月参加威宁自治县阿訇进修班全体人员合影 杨先勤提供

2004年11月19日一29日,省伊协在贵阳举办了“全省首届重点清真寺民管会主任培训班”,10名伊协负责人和清真寺民管会主任参加培训。培训班还组织参加培训人员到陕西省的西安市、甘肃省的兰州和临夏回族自治州、青海省西宁市,考察和学习清真寺管理经验。

2005年6月22日,省伊协与黔西南州民宗局联合在兴仁县举办“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来自全州23座清真寺的在职阿訇和民管会主任共50人参加了培训。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定书、州委副书记龙刚分别看望省伊协领导和参加培训人员。省民宗委有关处室领导应邀到会作专题讲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制定的《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人员聘任办法》和《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加强贵州伊斯兰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范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推动贵州伊斯兰教健康发展,省伊协于2009年7月根据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规定制定了相应规定,并在黔西南自治州开展阿訇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经过对申报者资格条件的严格把关和认真审核,全州有34名穆斯林符合报考要求,5名满50周岁以上人员符合免试条件。在先期举办培训的基础上,8月中旬,34名学员如期参加了伊斯兰教历史知识、教义教规及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考试和《古兰经》诵读。经过考评委的综合测评,有28名报考者、5名免试人员共计33人通过资格认定。12月29日,省伊协在兴义市为通过考核认定的33名阿訇举行了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颁证仪式。2010年12月26日—28日,省伊协在威宁自治县举办阿訇培训班,威宁自治县的90余名阿訇参加培训和考试。经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审,77名阿訇获得阿訇资格证书(2012年3月21日颁证)。到2012年11月,已颁证阿訇为207人。

5.开展“解经”和讲新“卧尔兹”的宣传工作

省伊斯兰教协会坚持推进中国伊协提出的“解经”和讲新“卧尔兹”工作,及时将中国伊协印发的《关于开展解经和讲新卧尔兹工作的通知》转发各地伊协及清真寺民管会,并配合做好《新编卧尔兹演讲集》的宣传发放工作,先后向各地伊协及各地清真寺发放了《新编卧尔兹演讲辑》第一、二、三、四辑1000余册,并选送两位阿訇参加全国第四届、第五届“卧尔兹”演讲比赛。省伊协还多次深入到毕节、安顺、黔西南等伊斯兰教重点地区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当地开展教务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歪理邪说和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维护穆斯林聚居区团结和谐。

图8 贵州省伊斯兰教解经工作培训班 省伊协提供

2012年3月,省伊协在威宁自治县举办一期解经工作培训班,该县50余名阿訇参加培训。同年7月13日—15日,省伊协和毕节市伊协领导应邀参加并指导由威宁自治县麻乍乡教务会主办、黑石清真寺承办的“威宁自治县‘解经’工作交流会”,威宁自治县145座清真寺的阿訇、寺管会领导400多人参加交流活动。毕节市民宗委、威宁县民宗局、麻乍乡人民政府、黑石镇党委领导到会并讲话。交流会邀请贵州及云南部分伊斯兰教界学者、研究者到会作专题发言。

6.推进公益慈善事业

2003年2月,新疆巴楚伽师发生强烈地震,省伊协积极发动穆斯林群众向灾区人民捐款,贵阳市伊协及清真寺、遵义清真寺、平坝清真寺等地穆斯林群众向新疆巴楚伽师地震灾区人民捐款1.67万元。2008年初,贵州遭遇了罕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随后四川又发生“5·12”汶川大地震,省伊协及贵阳市伊协、遵义市伊协及伊斯兰教界人士纷纷慷慨解囊,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向灾区捐款43万余元。其中,省伊协捐款3.45万元,贵阳市伊协捐款1.5万元,安顺清真寺民管会1.5万元,遵义市伊协20万余元,威宁县城关清真寺捐款7.5万元,省内各地伊协和清真寺也捐款捐物价值10余万元。同年,省伊协向贵州穆斯林贫困乡村转赠香港伊斯兰联会捐助港币12万余元。省伊协为抗旱救灾捐款4500元,并转交中国伊协抗旱救灾捐款3万元。

图9 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慰问清镇市穆斯林 宗奇俊提供

7.伊斯兰教文物普查

2008年4月—10月,根据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安排,省伊协组织进行了贵州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伊斯兰教文物普查。文物普查小组深入各地清真寺和穆斯林家庭,寻访和查看文物,制作卡片,分类登记汇总。经长达数月的艰苦工作,对建筑类已列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12座清真寺,2处古迹和4处古墓分别做了详细登记;对具有文物价值的4套《古兰经》《伟嘎耶注解》等5部著作、7通碑刻分别按规定统一拍摄了照片和进行登记。


[1] 《中国回教协会工作报告》(1948年3月)。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文化),档案出版社1999年版,第716页。

[2] 普安县青山人,回族,1934年任贵州省镇远县县长,1936年任贵州省政府土地陈报处长。

[3] 《中华回教公会贵州省分会章程》。

[4] 《中华回教公会贵州省分会章程》。

[5] 参见贵州省档案馆编《贵州社会组织概览》,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3页。

[6] 参见贵州省档案馆编《贵州社会组织概览》,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73页。《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39,第4期,第33页。

[7] 安顺市档案馆编《安顺民国时期大事记》,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8] 白焜(1879—1963年),字绍华,贵州平坝人,前清秀才,贵阳优级师范选科毕业生,曾就读贵阳政治法官讲习所。担任过中学教员、校长、县议员等。1956年被聘为贵州省文史研究馆馆员。

[9]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39年第2期,第34—37页。

[10] 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北盘江、乌江、都柳江流域综合调查》[贵州民族调查卷十六](1996年),1999年印,第362—363页。

[11]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0年第3—4期,第54页。

[12]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8—9期,第28页。

[13]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6期,第38页。

[14]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11期,第38页。

[15]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11期,第38页。

[16] 贵州省兴仁县编史修志委员会编《兴仁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4页。

[17]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1年第9期,第30页。

[18] 六盘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六盘水市志·事记》(1276—1991),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页。

[19] 六盘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六盘水市志·事记》(1276—1991),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1页。

[20] 王梦扬《救国与兴教》,载《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39年第10期,第11—12页。

[21] 《唐副理事长在贵阳回胞欢迎会上的讲词》,载《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2年第1期,第12—13页。

[22] 陈乐基主编《中国南方回族清真寺资料选编》,贵州民族出版社2004年版,第364页;《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6期,第39页。

[23]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8—9期,第22页。

[24]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刊》,1940年第3—4期,第52页。

[25]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0年第9期,第34页。

[26]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2年第1期,第21页。

[27]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2年第1期,第25页。

[28]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2年第5—8期,第19页;第20页;31页。

[29] 张幼文《白崇禧访问贵阳清真寺及回协》,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贵阳市南明区委员会文史办公室编《南明文史资料选辑》(第5辑)1987年印,第164—165页。

[30] 白先经、翁乾麟主编《中国南方回族历史人物资料选编》,广西民族出版社2000年版,第143—144页。

[31] 《中国回教协会工作报告》(1948年3月)。载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三编·文化),档案出版社1999年版,第742页。

[32] 《中国回教救国协会会报》1940年第6期,第39页。

[33] 转引自贵阳市志编纂委员会编《贵阳志·宗教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50页。

[34] 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盘县特区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盘县特区文史资料[第13辑]少数民族专辑》,1992年印,第113页。

贵州回族历史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