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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需要把握的四个特点
所属图书:《传承与超越: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理性之思》 出版日期:2015-07-01 文章字数:3690字

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建设需要把握的四个特点

民族地区由于少数民族人口众多,自然地理环境复杂,文化多元共存,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其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需要把握以下特点。

一、经济特点

(注: 川西藏寨中的公共文化空间——戏楼)

经济落后、财政困难,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投入有限,导致民族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与非民族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差距巨大。以贵州为例,全国592个贫困县,贵州就有50个,约占全国重点扶贫县的1/12。贵州省的国土面积17.61万平方公里,扶贫开发重点县占11.6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比重达66%,3469万常住人口中,有1776.21万人生活居住在扶贫开发的重点县,占全省人口的51.2%。调研显示,经过多年建设,贵州省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但贵州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发达地区相比差别巨大。当江苏的永联村动辄上百万上千万投入修建文化中心、图书馆、休闲广场、戏楼等文化场所,并且实现了月月有演出、周周放电影、天天有戏看时,贵州许多行政村村委会却因经费短缺(一年的行政办公费只有1万元,大多数村没有村办企业,少有其他资金来源),不能满足村民们有一个公共文化活动小广场、配一些基本的音响和灯光、配一些村民们会弹会用的乐器的强烈渴望。如雷山县全县文化活动经费一年只有10万~20万元,全县154个行政村,目前只有40个村有芦笙场(传统文化活动场地)。调研中村民们对体育设施的渴求也特别强烈,但据反映,许多援助项目要求地方配套才能实施,由于村委会无财力配套建设,不少项目无法推进。对发达地区的农村来说,一年几万元的文化活动经费不是难事,但在贵州的许多民族村寨中,这往往就是个天文数字。

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对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能力。取消地方政府配套,建立长效机制,由国家根据规划专项投入,并预留出足够的建设后运行费用和维修费用,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与此同时,民族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也要多渠道积极争取社会投入。建议设立城乡共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援建专项基金。

二、地理特点

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多分布在山高坡陡的地区,居住分散,交通困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建设成本高,建设难度大,服务效率不高。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出了与其他地区不同的要求。以贵州为例,“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是目前农民使用较为便捷、使用率较高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也是满足村民们对现当代文化需求的便捷通道,但由于贵州山高谷深的地形地貌和农户居住相对分散的特点,导致贵州省在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上的投入成本远远超过实际收入,亏损越来越大。国家和省对“村村通”和“户户通”工程建设只是投入设备资金,而没有配套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体系,因此,所建的接收站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滑坡现象,出现了边建边垮的局面。预计到2015年贵州建站总量将达到600多万座,如此庞大的数量,如果不能建立农村广播电视直播卫星长效服务体系,当接收设备出现故障后,将无法保障故障设备的维修工作,直接影响农村群众正常收看收听电视节目,并出现新的覆盖“盲点”。

为了有效改善贵州省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贫困农户生存发展环境,建立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人口战略转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2012年5月,贵州省启动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计划用9年时间,逐步将住在深山区、石山区、高寒山区等不具备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地区的200万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出来。在《贵州省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中,有新建扶贫生态移民住房、铺设供水管道、修建水池、架设供电线路、安装变压器及入户电线电表,新建道路、道路硬化、集贸市场和绿化亮化、排污等相关设施等,但未见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内容。

建议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出台差异化的文化设施建设投入标准,并积极适应民族地区农村人口迁移趋势要求,结合生态移民工程,以村镇为重心,着眼于村庄未来的发展,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人力进行重点建设。

(注: 侗寨宰荡村的鼓楼)

三、民族特点(含人口特点)

(注: 宰荡村里的侗族小歌手在鼓楼里给游客唱侗族大歌)

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呈现大杂居小聚居分布格局,少数民族文化传统保存良好,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资源丰富,文化呈现多元一体的发展格局,文化在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功能突出。调查显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全国一个标准的建设模式,不能很好地满足民族地区农村对特殊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以贵州为例,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不同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传统和文化需求,民族地区农村由于语言、文化素质、文化传统、生活方式的特殊性,文化活动呈现室外性、活动性、传统性的典型特征,对公共文化服务有着特殊的需求。这些特殊的文化需求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对公共文化建设与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紧密结合的需求。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不仅仅单纯的娱乐性活动,其中渗透有强烈的民族感情,是各民族感情的纽带,因此,传统节日具有广泛的参与性和深厚的群众基础。贵州许多民族有着丰富的传统节日文化活动,随着打工潮的兴起,中青年人多外出打工,村里往往成为空心村,节日文化活动只能依靠村委会或文化积极分子组织,但是,这些活动往往因为缺乏必要的活动经费而开展不好。许多村传统节日文化活动场地,如苗族村寨的芦笙坪、侗族村寨的鼓楼或传统戏台很难听到芦笙响侗歌唱。其次,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呈现出对声音、图像的需求高于文字需求的特点。以贵州为例,全省3474.65万常住人口中,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55万人,占总人口数的36.11%。在外出打工的719万人口中,少数民族有326万人,占外出打工总人口的45.35%。由于青壮年外出打工人口多,农村普遍存在空巢现象,妇女、儿童、老人往往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对象,加上语言文字的差异,公共文化服务的声音图像产品更能满足实际的需求,发挥更大效率。据了解,贵州目前有700万少数民族人口使用本民族语言,其中有260万人听不懂或不能完全听懂其他民族的语言,更谈不上看懂汉语图书看懂汉语电影。调研中显示,公共文化服务的民族语言需求十分强烈。如对电影下乡、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电视节目的民族语言同步翻译。再次,对民族语乡村广播站和乡村大喇叭的渴望。许多村民村干部都很渴望能像计划经济时代一样,村里能有乡村广播站和全村人在田间地头就能听到的大喇叭,既能听到新闻,又能听到音乐,还能进行政策的宣传和教育。虽然贵州省已经开始在农村实施村村响工程,但主要目的是用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文化生活的内容很少,更谈不上有民族语言的广播。

(注: 朗德苗寨村民表演用的芦笙。村长告诉我们,他们非常希望能有些补助,帮他们表演队修修芦笙,或买一些新的芦笙。)

建议将满足民族地区农村对特殊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的需求作为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民族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设计,需要结合其历史文化传统和文化活动的特点,将标准化建设和多样化建设进行有效结合,以满足不同民族对公共文化服务产品的不同需求。

(注: 堂安侗寨生态博物馆正在修建的新房子)

四、文化特点

民族地区农村文化资源丰富,近年来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文化产业、文化旅游发展迅速。民族地区农村文化发展的这种新变化和新趋势,一方面使得民族地区农村呈现出传统文化与现当代文化并存的现象,另一方面也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设提出了与文化产业、文化旅游等联系紧密的历史需求。对贵州民族地区农村的调查显示:民族地区农村的青少年群体,对现当代科技文化的渴求格外强烈。年轻的村长渴求能在互联网上为自己的村建个网站宣传自己的旅游文化资源吸引游客,村委会主任希望能够得到费用在村里建个电子宣传栏,不少年轻村民希望能通过手机即时掌握农经信息,可以免费上网查阅数字图书馆。调查同时发现,在民族地区的广大农村,并不缺乏土生土长的农村乡土文化文艺人才。许多行政村都有3—5支群众自发组织的文艺队伍活跃在传统的节日活动中。如有芦笙队、侗歌队、舞狮队、花灯队、侗戏队、腰鼓队等,但这些群众性组织开展的活动往往处于一种自发和自由状态,活动内容有待丰富,活动组织有待规范,活动内容有待提高。针对农村文化活动缺乏和村民对文化活动的巨大需求,一些组织已经开展了市场化运作的积极探索,为农村提供有偿的文化活动服务,虽然也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但村民们有能力的掏钱消费,没能力的只能靠边站,农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注: 被孩子们的歌声吸引过来的侗族老人)

建议将贫困民族地区农村的公共文化建设与对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发掘、整理、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积极探索民族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多样化途径。为此,提议推出民族文化特色工程(详见课题报告),将公共文化建设、文化产业发展与文化旅游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现代文化与传统文化相通、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共荣的目标。

(中宣部委托课题“贫困地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调研——以贵州省为例”阶段性成果)

传承与超越: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理性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