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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价值取向
所属图书:《传承与超越: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理性之思》 出版日期:2015-07-01 文章字数:8575字

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价值取向

引言

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贵州各少数民族在自己特定的自然和社会生境里,创造了属于本民族固有的传统文化。各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是本族认同的文化价值观,即由于传统积淀所负载的本民族的执著与信念。不同民族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因民族文化的差异而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各民族又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员,是中华民族主流价值观的共同缔造者,因而在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又强烈地反映出许多相近或一致的价值取向。本文侧重对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审美价值取向进行探讨。

一、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思维及其特点

民族思维方式与民族文化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某种意义上,一个民族的思维方式也是这个民族的文化的一种精神载体,确定着这个民族特有的审美价值取向。探讨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价值取向,有必要首先对其审美思维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在贵州少数民族的各种思维方式中,审美思维是最古老、最久远、跨越社会发展阶段最多的思维方式之一。它与少数民族中广泛存在的神话思维一样古老,当后者因生产力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逐渐消失,被其他思维方式取代以后,审美思维依然在各族社会生活中继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并且越来越不同程度地渗透到民族成员的其他思维活动中。

(注: 苗族妇女服饰)

(注: 盛装的苗族女孩)

贵州的许多少数民族都有讲述故事这种民间口传文化的传统。各民族讲述的故事,既包括以散文形式口头讲述的神话,也有大量的民间传说和民间故事。苗、侗、布依、水、仡佬、土家等少数民族都是非常喜欢讲故事的少数民族。这些民族讲述的故事,内容极为丰富,既有关于人物、史事、风物、民族社会习俗的传说,又有包括幻想、生活、机智人物等内容的故事。各民族通过讲述故事,传递着民族文化,延续着民族的历史,从各个侧面反映着本民族绚丽多彩的社会生活。而这种讲述故事的习俗,正是一种由少数民族独特审美思维培育出来的一种审美文化。在这种审美思维中,文化不是通过逻辑的思维形式习得的,而是通过一种审美的感性途径被讲述的。

在贵州的布依族中普遍流传着兄妹配制人烟的古歌和传说。其基本内容是:古时洪水滔天,世上所有的人都被淹死了,仅有兄妹二人藏于葫芦中得以幸存。洪水退后,兄妹二人结为夫妻,婚后产下一肉团,他们将肉团砍碎扔于各处,从此世上有了人烟。对于今天文明时代的人说来,兄妹婚配无疑有悖伦常,但故事本身所反映的却是布依族先民对人类起源问题的看法,是对布依族古代社会曾经历过血缘婚姻阶段的一种反映。

苗族关于人类起源的追述,也是明显地保留着苗族古代社会经历过母系氏族制阶段的痕迹。清水江流域的《枫木歌》唱道:最古最古的时候,枫香树干上生出花蝴蝶妈妈,因为世上还没有夫妇,没有同班同辈的青年,花蝴蝶妈妈和水泡沫玩耍,生下12个蛋,再经与她有血缘关系的大鸟孵了10多年,人类的祖先“央那”才生出来。这个以古歌形式唱出的故事,包含着古代苗族先民处于萌芽状态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包含着苗族先民关于动物和人类起源于自然的认识。但是,如同布依族兄妹联姻的传说一样,这些古歌和故事中包含的知识,都不是通过知识传授等逻辑思维方式实现的,而是通过审美思维,通过一种审美文化的交流来传承的。这种情况在贵州各少数民族中普遍存在。

(注: 三都水族少女)

对贵州各少数民族来说,审美思维不仅在社会生活中起到传播和保留传统文化的作用,而且从多方面影响着民族传统文化的构建。上述所举的两个例子说明,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思维中保留着较多的原始神话思维的痕迹。除苗族和布依族外,土家族、侗族、水族、仡佬族也都有许多类似的神话和传说。分析这些神话和传说可以看到,各民族对自然界和社会的认识,总保留着许多原始思维的痕迹,较多地显示出形象直观性、模糊混沌性,擅长奇妙的想象和生动的比喻,却缺少逻辑推理的抽象思维。这正是贵州少数民族审美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

(注: 着传统侗族服饰的青年男子)

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思维方式,不像汉民族那样带着突出的伦理教化的特点,强烈反映某种社会政治观念,它的伦理意识往往融汇在对善和恶的审美判断之中。各民族世代流传的古歌、神话、传说、故事等等都是民族伦理意识的重要载体。只要对少数民族的文化进行认真观察和分析,便可以发现以下两个特点:一是各民族的善恶观念已在民族自身的生息繁衍中渗透到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这种善恶观念所反映出来的审美价值标准,并不依从于统治者或官文化的意愿,而是以民族社会发展中本民族公认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

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思维方式,不仅存在于各民族早先的各个历史发展阶段,在今天的民族社会生活中也依然存在,并继续发挥着它的文化功能。只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民族之间经济文化交流的加强,民族审美思维方式也在与时俱进,不断地发生着变化。

二、民族审美观念中的实用性取向

作为民族文化核心的价值观,是一个民族判断对与错、是与非、美与丑、可行与不可行的重要标准。人们通过实践和学习,对价值的认识和评价逐渐内化,作为经验积淀起来,便成了理性的价值观念。不管认识什么问题,这种价值观念都会成为一种先在的“指针”和“框架”,决定着我们行为的方向、层次及品质。贵州各少数民族生活在海拔平均1500米的内陆山区,交通不便,加上各民族自身生产力水平低下,科学知识缺乏,人们不得不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和执着的精神,与自然生境进行着年复一年、代复一代的斗争,以维系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正是这种艰难的生活环境和强烈的求存意识,形成了少数民族不尚虚浮、讲求实用的审美价值取向。崇尚生命是贵州少数民族共同的价值选择。在他们的人生观里,生命是最为珍贵的,也是最美好的。“山岭永存在,人生是过客,生命极短暂,创业给后代。”类似这样的民歌,在各族的民间文学中俯拾皆是。在他们看来,只要人能够活着,并具有健康的体魄,一切事情都好办。

苗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曾经历过许多历史发展时期,尽管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族需求各有侧重,但却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价值目标,那就是对生命的追求。源于这种追求,在苗族文化中便有了围绕这一切而进行的文化符号、文化形式、文化观念。苗族对鸟的崇拜,对枫香树的崇拜,对鱼的崇拜等等,都属于苗族生育文化的范围,反映着苗族对生命的崇尚和强烈的求存意识。历史上,黔东南自治州台江县每12年举行一次“鼓社祭”活动,这项活动中就有象征生殖崇拜的内容。一男子背着“央婆”女阴模型往前跑,另一男子背着“央公”男根模型在后面追,并且同时呼喊“交配”、“繁愆”,互相应和。活动中,人们把捏成男女生殖器造型和小孩模样的糯米粑粘贴在鼓主家房柱和墙上,供未生育的已婚男女偷回家去给自己的配偶吃,借此获得生育。正是强烈求存意识的驱动,苗族社会中有了以多为美、以富为美、以勤劳为美、以智慧为美、以健壮为美的审美观,有了节日里穿衣一层又一层、银饰一件又一件的文化表现形式。

源于对生命的追求,健壮的体魄成了贵州少数民族审美的具体可感形象。无论是犁耕农业民族、锄耕农业民族或是处于狩猎、游牧阶段的民族,健壮的体魄都是维系生产和生活的重要前提。苗族关于人的形体美的尺度是丰富而具体的。他们对于人的总体性的体貌要求是丰满健壮,即结实的体魄、圆润的脸庞、健康的皮肤、发达的四肢等等。这种审美观念的价值取向,无疑是源于生活的艰辛。只有健壮的体魄才能应对大自然的挑战,才能在不尽的挫折和磨难以及不停的迁徙中,保持整个民族的兴旺。这是贵州少数民族审美观念实用性取向的典型例证。

对于贵州少数民族而言,美并不是一种空泛的精神享受。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当然有着永恒的魅力,但他们在领略自然美的神韵、人生美的境界、艺术美的意境时,总是将审美活动与本民族的生产实践结合起来进行审视。在他们看来,一切的社会实践活动都是为了人,为了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审美的最高价值必须以此作为取舍。正因为这样,少数民族的审美尺度和生活需求总是能在对于人性的培养和以人为目的主体结构中有机地统一起来。他们心目中的美总是与生产实际相联系。勤劳和智慧是民族推崇的榜样,也是美的一种表率,如果美离开了勤劳和智慧,就无法获得它的价值意义。

以勤劳为美源于对勤劳的需要,这一点在各少数民族中是共同的。因为人的生存需要财富,财富的产生需要劳作,而劳作需勤奋。汉族有“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诗句,贵州各族中广泛流传着“人哄地皮,地哄肚皮”的民谚。其中的含意是一样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勤劳才能带来价值,在大自然面前任何取巧都是徒劳的。

布依族有许多歌颂勤劳与智慧人物的故事和传说。《黄果树瀑布的传说》叙述雄伟壮丽的黄果树瀑布的来历,歌颂不辞千辛万苦找来百鸟羽毛、百朵山花、百个不一样果子和百兽皮、织成缎绵,再剪出黄果树瀑布的小伙子勒旺和达娅姑娘。《迪万和娘花》叙说了布依族人民用勤劳和智慧开辟花溪河的故事。而苗族第一个以真人面目出现在传说中的始祖——姜央更是一个勤劳的劳动能手。苗族古歌《开天辟地》说:“姜央生来最早,他来造天造地,/他来造山造水,他来创造昆虫,/他来创造鬼神,/他来创造草木,/他来创造撵山的狗,/他来创造犁田的牛,/他来创造司晨的鸡,/他来创造我们和你们……”这里的姜央,已经成为苗族世世代代心目中勤劳和智慧的化身。

(注: 侗族妇女服饰)

人们推崇勤劳,歌颂勤劳,以勤劳为美,无情鞭挞和惩治那些懒惰、偷盗的坐享其成之徒。侗族不仅有赞扬为了养育儿女“成天劳累在山坡,星子还在山头就出去,收工回家把黑摸”的父母们的《奉劝歌》,也有包括对那些懒惰、盗窃、为非作歹行为进行惩罚的侗款。流传黎平、从江、榕江一带的侗族《九十九公款》规定:“年年起春做农活,讲的是地头棉花、田里谷子的事,有谁脚弯手钩,黑夜偷剪禾穗,哪个眼浅手长,半夜偷偷摘棉花,捉到三人罚三人,抓到五个罚五个,三个共鼠洞,五个共鼠窝,同样该发落,罚他八两八。”“拦路抢劫,白天行凶,黑夜动刀,这类事,有产当产,无产命当。把他的屋柱拆断,家产荡尽,将他沉下深潭。”

(注: 黄平苗族服饰)

改造恶劣的自然生境,应对严酷的社会现实,仅仅依靠强壮的体魄和辛勤的劳作是远远不够的。如同中华大家庭中的每一个民族成员一样,贵州的少数民族都是一些智慧的民族,他们深知力量和心智的辩证关系,几乎每个民族在对祖先的种种想象与传说中都浓墨重彩地突出智慧的一面。苗族古歌赞颂“姜央在蛋里,就已经很聪明了”,出生以后又以绝顶的聪慧把雷赶上天,把龙赶下海,把虎赶进山,把蛇吓进洞,争得了大哥的位置。水族的史诗《开天辟地造人烟》,也把他们的先民塑造成聪慧、无所不能的神人,他不仅把天掰开,把天撑住,还造铁柱、炼铜柱,将天地撑得“稳固固”“稳笃笃”,“天连地不分昼夜,地靠天连成一片”的混沌宇宙,被他开辟成朗朗乾坤。

(注: 堂安侗寨一角)

智慧不仅是各少数民族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每一个民族成员的追求。以智慧为美的审美意识,表现在各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建筑作为贵州少数民族最重要的文化现象之一,是各族智慧的结晶。作为侗寨标志的鼓楼是侗族直观的、物象的文化,是侗族人民用空间语言形式谱写的诗和歌。这种全用杉木穿榫、不用一钉一铆、独具特色的建筑,不仅反映出侗族高超的建筑水平和工艺水平,而且通过美轮美奂的装饰艺术,向人们展现侗家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他们的文化观念、宗教情怀和价值取向,给人们整体的美感。苗族的吊脚楼更是苗族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杰作。至于布依族的石板房和其他民族的建筑,同样无一不浸透民族的智慧和灵性。

(注: 苗族妇女服饰)

以智慧为美的价值取向还表现在各民族服饰的丰富多彩和精美绝伦上。苗族服饰是贵州少数民族服饰中最复杂,也最吸引人的一种。苗族服饰鲜艳的色彩,精美的刺绣,华贵的银饰,在直观上给人以独特的审美感受,同时又以其款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身着苗族盛装的女孩们总是成为摄影家、画家和摄像师们聚焦的中心,而精美的服饰正是苗族妇女智慧的凝聚,也是她们追求美的结果。

贵州各少数民族以智慧为美的审美意识还普遍表现在他们的节日文化和文学艺术作品中。在贵州,民族节日之多,几乎无法统计。在民族节日中,人们尽情地以歌舞来展示自己的智慧和才华,展开一种无形的竞争。布依族的“三月三”在贵阳地区又称为“仙歌节”,据说凡在这一天对歌的男女青年,谁的歌声动听,天上的仙女就会赠给她一副金嗓子,只要金嗓子一唱,地里的害虫就会避开。至于各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对美的歌颂,则表现得更为直接。苗族人民把生活中的智慧行为集中在一起,创作了许多机智人物故事,如《反江山的故事》《阿方的故事》《聪明的长工》等。其他民族同样有许多类似的书面或口头文学作品。形形色色的机智人物,描绘出了各族群众心目中的智慧偶像,也反映出他们共同的审美追求。

三、人格精神:最高价值的美

一位学者曾经提出:“人格精神的美是美的源泉,自然美、艺术美和社会美,只有以人格美为底蕴,才能发出夺目的光辉。”贵州少数民族审美的出发点,无一例外的都是本民族的社会实践生活。他们社会实践生活的目的是为了人,并以人的生存为基础,维系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为了把人当作目的,他们将审美的最高价值定位在对理想人格的追求上,将人格美作为社会美的灵魂来对待。正是由于审美意识服务于社会实践,贵州少数民族审美观念中的社会功利性质往往显得十分直接而且明显。大多数情况下,审美观念与实用观念的功利性总是混在一起而分不开来,在人们的心目中,真实的、善的也就是好的和美的。

在社会生活中,“真、善、美”既是贵州少数民族追求的最高人格精神,也是各族群众所推崇的道德规范。

对于贵州各族群众来说,“真”并非某种抽象的概念,而是一种充分表现在民族、家庭和人的行为过程中的价值体现。他们心目中的“真”便是社会生活中的真诚与信守,并视为人的道德修养的起点和人格美的基本规范。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自己的良心负责,要有一颗真诚、坦荡、信守的心,并以这颗心来面对自己的家庭和其他民族成员。待人诚恳、为人诚实、真心助人等等都是“真”的具体表现。

贵州少数民族都是热情善良的民族,热情好客、诚信待人是民族文化中的优良传统。无论哪一个民族,有客自远方来都感到由衷的高兴,都要以最隆重的礼节,最丰盛的物品予以款待。慢怠客人不仅是一件丢脸的事,而且会让自己和家庭蒙羞。在社会生产水平不高,自己过着简朴生活的情况下,各族群众在节日喜庆或贵客临门之际,总是尽其所有,让欢乐充满家庭,让客人感受到喜悦和温馨。

(注: 三都水族妇女)

布依族家庭的待客之道,足以代表贵州少数民族对真诚的价值追求。以酒待客,以烟敬客,是布依族招待短暂来访客人的方式。“如果是专程来访的客人,一家人都要出来热情接待,先老后幼地招呼。客人进家坐下后,媳妇要出来敬烟倒茶,表示主人对客人的尊敬和欢迎。接着飨以酒宴,至少要杀一只鸡和鸭,如果是尊贵的客人,要杀狗或宰猪款待……宴席往往从早至晚,通宵达旦,主人要使客人尽醉方休。”

(注: 苗族妇女服饰)

现代社会有一种通病,就是人际关系的疏隔。人与人之间往往以个性独立、维护隐私为借口而相互封闭,甚至邻里、亲友之间也鲜少往来。贵州少数民族提倡待人以真诚和热情,实际上是倡导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爱心、一份关心、一份良心。这种传统民族文化中的真爱精神,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奉献精神、人类共同追求的人道主义立场结合在一起,使他们的民族审美价值观在新时代焕发出引人注目的光彩。当今贵州各族社会生活中尊老爱幼、尊师重教、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文明礼貌蔚然成风,与少数民族追求“真、善、美”的审美价值观念有着密切的关系。

诚信是贵州少数民族人格精神美的又一规范,也是“真”的一个侧面。诚心诚意、言行一致,是各族群众公认的行为准则。民国年间的学者便曾称赞苗族是一个“衣着行动都极忠诚朴实,绝少有欺骗狡诈及轻浮虚伪行为”的民族,“苗胞对人处事,忠心诚恳信用,更谦恭到极点……如你更热诚帮助他们,充分表示同情得到信任或懂苗话,就以你为父兄看待,非常欢喜饮敬”。这种诚实美德在水族神话《人类起源》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被水族视为祖先的一对兄妹拾到了一把神奇而威力极大的“雷公斧”,有了它不愁吃喝。可是斧头是一位白发公公遗失的,兄妹二人珍爱神斧,又不愿占有别人的东西,毅然将其归还原主,结果获赠一颗金牙。他们将之种于地下,长出一个大如仓库的金葫芦瓜。当洪灾降临时,兄妹躲入葫芦瓜幸免于难。灾后结为夫妻,才繁愆出后来的人类。

(注: 六枝梭嘎的苗族少女)

(注: 侗寨美少女)

类似的神话和故事贵州的其他少数民族都有,说明诚实和守信确实是贵州少数民族的基本信念。他们推崇与人谋而必须忠,与友交而必须信。这种诚信既是道德修养的起点,也是道德修养到较高层的标志。各少数民族都奉行以诚立人,以信立业,主张把人内在的道德意识见之于外在的道德行为,将诚信放在一个很高的地位。那种内心没有诚实,言不由衷、言行不一、人格精神不健康的表现,与他们的审美价值取向是完全相悖的,无论在哪个民族都会受到鄙视。

在贵州少数民族追求的人格精神美中,“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在现实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各民族都确立有自己最高的善的范型,即道德原则。这种道德原则具有普遍的指导作用,民族成员的个人行为,只有在符合这一普遍原则的情况下,才是对的和可取的,而他本人在审美方面的特质也被视为崇高的。

集体主义原则是贵州少数民族审美判断中“善”的范型。贵州的少数民族都是一些饱经忧患,经历过许多艰难曲折的民族,面对来自自然和社会的种种压力,全族群众必须齐心合力,将整体利益置于第一位,才能维护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在他们的审美观念中,总是以集体利益为出发点和目的,以集体利益为评价善恶的最高标准,以自我牺牲为最高的精神境界。作为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具备了这样的道德素质,就是至善,也是至美。苗族的《开天辟地歌》叙述人们造日月时唱道“你累我来接,我累你来敲”,你帮我,我帮你,靠集体的力量,终于将日月铸造了出来。在歌颂集体主义精神的同时,各民族都对那些自私自利、损人利己的行为进行无情的惩罚。有关的惩罚方式和办法,普遍写在各族的习惯法和乡规民约之中。

集体主义的“善”还体现在“善”与牺牲相联系上。历史上各少数民族都有许多反抗阶级压迫、民族压迫,率领群众英勇奋战,最后为贫苦大众和民族利益而牺牲的英雄。苗族的张秀眉、杨大六,布依族的韦朝元、王阿崇,侗族的姜映芳,水族的潘新简、吴邦吉,回族的张凌翔、马河图等等,都是曾率众起义,与封建统治者顽强抗战的农民起义领袖。这些人为了民族存亡,置个人利益不顾,或战死疆场,或被俘遇害。在各族群众的心目中,他们为民族的整体利益付出了极大牺牲,最终献出了生命,他们的“善”已经升华到极致,达到了美的境界。所以各民族的史诗、故事、传说中有许多纪念他们、歌颂他们的作品,世世代代广为流传。

“善”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在贵州少数民族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样的表现形式,如图腾、禁忌、风俗、礼仪等等。在鬼神崇拜中,他们用“善”与“恶”来区分亡灵;在社会心理中,他们对“善有善报”深信不疑;在民族习俗中,他们以“善”作为尺度来判断是非好坏。凡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父慈子孝、热情待客都是“善”的、好的、值得嘉奖倡导的,与之相反者都是恶的、坏的、必须谴责的。在各族社会生活中,追求“善”这样一种审美价值取向,并不需要过多地靠强力的、威胁的手段去维护,而是靠族众的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来维护。当民族内部出现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时,“善”的道德规范便成了一种特殊的调节手段。在社会舆论、风俗习惯、榜样感化等作用下,人们内心的善恶观念、情感和信念,便会自动调适已经出现的矛盾。

在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价值取向中,理想的人格精神是他们追求的最高价值的美,“真”与“善”则是这种人格精神的具体体现。由此可见,贵州少数民族的审美活动已经不仅仅是情感的心理体验,它已开始与道德伦理精神在深层的底蕴上联系起来。

(注: 侗族妇女服饰)

传承与超越:对少数民族文化的理性之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