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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普安文化
所属图书:《普安简史》 出版日期:2014-11-01

(六)普安文化

1.普安文化的渊源

彝族六祖分支时期的第六支默部始祖慕齐齐,向东部迁移到贵州境内,从勿阿洛开始分部。《布默战史》载:“住补佐赖外,迫默的孙子,连得七胜仗,作英雄掌权,名扬五彝邑,贤人来施政。”“四迫默地方,叫迫默娄的,是迫默君长。阿纳德楚,住克茨额堵,是安地君长之子;叫迫默洛的,分做阿外惹,是濮妥珠益的,阿外惹家。”阿外惹部开始在今贵州西南部立足。彝文文献《惹氏好机缘》载:“濮妥阿外惹,细数来历,妥勒扎扎,住克庚和克姆;在补娄赖外,迫默洛子孙,鄂叩布余,律克布午,这三贤时代,撵着百牛,经过洛那珐,到濮濯哆洪,祭杀白公牛,立权求苍天,向上天献祭,发执权宣言,得到了法权,奠基皮纳山下。得到基业后,苴足姆家,在鲁旺内外,把各族主宰。苴足额哲家,如耀日当空,把天下普照;招贤纳能人,立下大树根。雾弥漫的山,鹰掌管高空,聚来鸟类栖,以一人为君;平坝雾茫茫,大地虎来守,兽不断涌来,只服从一王。寿命靠智谋,与家族共荣,在东西之间,如天际雄鹰,把众禽威慑,会飞都服从。把强者降服,以坚兵利甲,向远处进军;以权势地位,与亲戚为伍,高空无云挂,太阳威势大,把七层照亮,情形是这样。濮妥珠益,迫默洛后代,阿外惹家,如深厚的雾,形象超群,誉满天下。”第八代阿外惹时,与臣子鄂叩布余、布摩律克布奠基皮纳山下,勿阿洛下传的第27代午苴足额哲(又记作举足额僰)时君长制得到了极大的巩固。经过第30代额哲阿吉、第31代阿吉额苦、第32代额苦迫默这3代人的努力,阿外惹部从“毗那大蛮”一跃而成为蕃国“毗那国”。通过市马贸易,建立健全完善了营长制度等,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上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形成了非常突出的特色。通过著名摩史布姆鲁任和布姆鲁作弟兄一系列《黎咪》著作推出和推广传播,大大地丰富了普安文化的内涵。正是有历朝历代各种各样的著名人物的努力,才使得普安文化得以形成,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彝族历史地域文化。

文化作为一个广义的用词出现的时候,它包括了精神文化、历史文化、制度文化、宗教信仰文化、婚丧习俗文化和物质文化。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彝族历史地域文化,普安文化在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有自己区别于其他文化的特征。

2.精神文化

从总体上说,普安文化体现了以彝族传统文化为主体,以彝汉文化交流为主线的格局。一是生活习俗和行为文明,《桂海虞衡志》载:“性好洁,数人共饭,一柈中置一匕,置杯水其傍,长少共匕而食,探匕于水,钞饭一哺许搏之,柈令圆净,始加之匕上,跃以入口,盖不欲污匕妨他人,每饭必少,饮酒亦止一杯,数咽能尽,盖腰束于绳故也。食盐、矾、胡椒,不食彘肉,食已必刷齿,故常浩然。甚恶秽气,野次有秽,必坎而复之。邕人每以此制其忿戾,投以秽气,辄跃马惊走。”二是尚武不屈的民族精神,彝族古代的武勇曾经被历史反复书写。周文王曾经借助蜀地夷兵战胜过敌人。诸葛亮南征时曾经留下七战孟获的传说,此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古代彝族人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普安彝族崇尚武勇,在节日和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中,往往举行各种比武活动,或赛马,或射击,或摔跤等等,不一而足。从彝文文献记录的普安部与邻近部交战时,普安的将士在作战中表现出不畏战、不避战,勇往直前的精神,反映出尚武不屈的传统。元、明、清三个朝代,由于朝廷的民族政策反复不一,政策好的时候各民族团结统一,而当政治压迫和民族压迫灾难深重的时候,普安彝族也会举起反抗的义旗。但都是在被逼无奈的时候做出的不屈的选择。这些都反映出了普安彝族尚武而又不屈的民族精神。三是树立经济意识,经济意识是彝民族传统里最差的一种意识,重文、重武、重权而轻商是彝族的突出传统特点,然而在普安地区却并非如此。在长达数十年的与宋朝的马匹交易中,培养并树立了较为浓烈的经济意识,其毗那国或毗那自杞国境内虽产良马,但仅此又供应不足,不能形成一定的经济规模,在这种情况下,普安人不仅从毗连的罗殿国、阿者国和乌撒、乌蒙一带贩马转卖,而且远到大理一带成批成规模地贩马转卖给宋朝,且“每岁横山所市马二千余匹,自杞马多至一千五百余匹”,独占横山寨市马数量的四分之三,一百多年间每年都将价值二十余万两白银的数千匹战马输往南宋,“以是国益富,拓地数千里,服属化外诸蛮至羁縻州境”。

3.历史文化

(1)布摩与摩史

布摩

彝族布摩是彝族文字创造与使用传承者,彝文文献《物始纪略》载:“有布摩就有字,有布摩就有书。”《彝族源流》等载,彝族的君、臣、师出现在哎哺时期,这一时期,据《阿买尼(磨弥)谱》载:“在笃慕之前,有三百八十六代。”说明彝文文字及其古籍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时期。较早记录《夷经》的汉文文献《华阳国志·南中志》记载:“夷中有桀、黠、能言议屈服种人者,谓之‘耆老’,便为主。论议好譬喻物,谓之《夷经》。今南人言论,虽学者,亦半引《夷经》。”“议论好譬谕物”的角色应当是指布摩与摩史一类人。宋代范成大《桂海虞衡志》也提及彝族罗殿国文字的事:“押马者,称西南谢藩知武州节度使,都大照会罗殿国文字。” [1] 布摩既是传统的文化人,负有传播彝族传统文化与教化育人的职责,又是祭祖等传统祭祀活动的主持人,还是彝族地方政权体制中的三大主要成员之一,有着贵族的身份,布摩与史官身份的“摩史”一起,参与编写历史和记录彝族地方政权所开展的重大活动,其中包括带有原始宗教性质的各类祭祀活动。布摩职业为专门的家族世袭,彝文文献《迎布摩经》载:“(阿芋)陡家用德歹布摩,笃(磨弥)家用直娄布摩,乌蒙家用阿娄布摩,用阿娄阿阁布摩,芒布家用依妥布摩,用依妥洛安布摩,……阿哲以亥索氏为布摩,……都是世袭布摩。”布摩都是世袭的,据彝文文献《惹氏好机缘》载:于矢部普安家是以律克布午家族作世袭布摩的,其境内还有突穆、渣喇、慕德等著名布摩世家。有着贵族的身份的世袭布摩,在彝族地方政权存在的时期,有自己的一份领地,这份领地即是给予他作布摩职业的报酬。由于土地的世袭传承使用,有的世袭布摩的后代到后来还成了当地的土目。彝族的土目阶层一直残存到新中国成立前,因土目阶层也招纳布摩,并分给其相应的一块土地作劳动报酬,为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下一代人要靠世袭的布摩职业来保证,大量地抄录、收集、整理、传承彝文古籍也是为保住职业世袭必不可少的措施。正因为如此,到了新中国成立后,属土目阶层招纳的布摩世家,成分上多被划为地主或富农,他们所收藏和传承的彝文文献古籍被销毁、失传的可能性也因此加大了。

布摩是彝族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创造者。在普安时期,布摩作为统治阶级中的重要成员,是君长身边“斯须不可或阙”的关键人物。一是布摩要举行大量的祭祀仪式;二是他要预卜祭祀、外交、战争、天气等等一切活动可能出现的吉凶祸福,提供给君长决策参考;三是他要用懂得的医药知识提供伤病服务;四是要传承大量的经籍;五是承担创造新的文化典籍的任务;六是通过预卜测得不利事项,也要通过自身的法术和一定的仪式予以禳解。是行政职务和文化职务融于一身的重要上层人物。

摩史

有“摩守”,“慕师”等多种音译。摩史是古代彝族社会中的一种职业(职务),地位次于君长,是摩叩(即大臣,又作“穆魁”等)组成成员,又与在彝族政权结构中居于第三位的布摩有非常密切的关系。在彝族君长制政权体制高度完善的地区,摩史为官一秩,“司宣诵”,“司文书”,“掌历代之阀阅,宣歌诵之乐章” [2] ,集史官、礼仪官、外交官等多种身份于一身。摩史必须做到通文字、精礼仪、足智谋、善辩论。举行大典、外交应酬、祭祀祖宗、婚丧大事,都少不了摩史这一重要角色。“辄饮酒赋诗,竞才品艺。所赋诗歌,多古典古语,尤以能设比喻及隐语者为上,颇似诗经中以草木鸟兽咏成比兴体诗歌。” [3]

摩史在历史上享有非常高的社会地位,在各君长国时期,这一职业通常是由相当于亲王的人充任的。如水西部的支能额觉、举娄额尼、德楚仁育,阿芋路的仁邓阿余、举足阿姆,芒布部阿额麻耐,乌蒙部的举足尼迫,乌撒部的陀尼德直、侯汝米勺。尤其是普安部的阿骄额若、阿吉热律,出自鄂阿索依家族的那待可娄等等一大批著名历史人物。在兵戎相见的战场上,他们是冲锋陷阵的武士;而在激辩的场合,他们又是能言善辩,口才出众的摩史。

摩史的礼仪官、外交官等身份使他们有展示才华的空间与平台。古代彝族各君长国之间的交往活动,即外交活动称之为“叟觉”。汉唐以来,分布于今四川的糯、侯,分布于今云南的武、乍、侯、布、默,分布于今贵州的布、默、侯六大部的各支统治者都是世亲。因此,他们间的交往(外交活动)称之“余(舅)叟苏(甥)觉”。“余叟苏觉”是以“姻亲交往”“走访亲戚”为名义而实质上的外交活动。这类活动十分频繁,迎来送往的双方通常要举行隆重的吟赋诗歌的比赛活动,这种活动作为一种礼仪受到重视,且是作为外交活动过程中主要的一个环节。“余叟苏觉”活动的主角就是摩史,摩史在外交场合通过吟赋诗歌比赛,恰到好处地引用典故,以古喻今,可以游说对方,使之信服,从而达到双方结盟或修好,或进一步加强关系的目的,也可以达到破坏、瓦解对方与第三者的结盟,或激起对方出兵与自己决战的目的等。在这种活动中表现出本领超群,满腹经纶、能言善辩的摩史往往会得到对方丰厚的财物馈赠。

尽管随着彝族君长制政权的消失,摩史这一职业不复存在,但摩史曾记录掌握使用的那部分典籍仍然流传了下来。布摩与摩史是有着渊源关系的,其一,布摩与摩史都以额索氏为共同的鼻祖,共同崇拜知识和智慧之神。其二,在丧祭活动中,共同主持各类仪式。布摩、摩史分别担当主客两个角色,在仪式中念诵经文典籍,在近现代的丧祭活动中,布摩在大堂主持仪式,而摩史在客堂主持仪式。亲戚家请来参与奔丧的布摩,身份是转换了的摩史角色。他们只念诵本书即《摩史苏》一类的典籍。这就表明布摩与摩史之间,不论仪式上还是他们的典籍上都存在着相互交叉的情况。

摩史掌握和宣诵的典籍,是以用途来取书名的。庆典与外交活动时用的称之“摩久”,婚礼时用的称“诺沤”,延伸出婚歌用的“曲姐”的分类;祭祖与丧祭时用的就直接叫“摩史苏”,这个时候的“摩史苏”也贯穿了经书的内容;用于丧祭或祭祖活动一类的“摩史苏”,延伸出了丧歌歌词的“恳咪”或“恳沤”的分类。就内容而言,“摩久”类多引历史典故,“诺讴”类侧重文学与礼俗,用于祭祀的“摩史苏”,尤其祭祖的部分,内容以谱牒和历史为主。

(2)普安部著名摩史及其著作

在现存的摩史类彝文文献中,留下作者名字的很少见,今流传和发现的两部《黎咪苏》中,有普安的布姆鲁任和布姆鲁作两摩史的名字,这两部书不见在原普安地区留传,而在其同亲族的水西阿者故地和属其世代姻亲的乌撒部故地。布姆鲁任和布姆鲁作因而也成了彝族历史上有成就的著名摩史。

《黎咪苏》之一的《宇宙人文论》

被誉为“中国彝族古代哲学著作”。1939年彝文手抄本,原文69页,31000余字。入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原名《黎咪苏》,黎:意为经过探索、深思熟虑后得出的定义;咪:意为语与文。根据本书内容,汉译时加上“宇宙”二字,成为《宇宙人文论》。翻译为28章,约10万多字。全书系布姆鲁任和布姆鲁作两兄弟漫游皮诺(又作毗那)大山时对宇宙起源、天地形成、万物产生问题探讨的对话记录,是有关清气浊气、阴阳八卦、干支、五行、属相、天地人产生的总结。介绍五生十成、十生五成、清浊气运行、天地人生像、日月运行、人体经络、天地气相交、天地人同体等理论,年月节气、大小闰月论定,霜雪、风雨、云雾、雷电产生的原理等。详尽地论述了彝族先民对宇宙、人类的起源以及万物的产生和发展变化的认识;对阴阳五行,天干地支、人体部位和气血、经络及天文历算方面的认识和观点。彝族先民认为,由于清浊二气的分化才形成了天地人及万物。在天地未产生以前,整个太空是一片混沌景象,后来由于气的孕育发展,形成产生天和地的“太极”即“慕古鲁”和“米阿哪”,于是清气上升而成天,浊气下降而成地。人体与天地之体相似,同样由清浊二气发展变化而构成人的“形象”。万物也跟天地人一样,由清浊二气发展变化而成。因此,天地人和万物都可用阴阳二气概括之。两类属性中阳为男性,阴为女性。书中还记述了人们认识天地、万物,区分宇宙方位的过程。文中详细地论述了太阳和月亮的运行情况,并且分析了日、月出没的方位,按不同月份观测到太阳、月亮所行轨道不停地转动时,地球上所受光热的时间、地点不同而轮回出现冬、春、夏、秋和二十四节气出现的情况,反映了宇宙的方位、日月的行轨、季节的变化对生活和生产等的影响,并用具体图形加以说明。在此同时,彝族先民观测到天体运行一周为三百六十五度又四分。根据这个原理,定出年界、月界,分出大月、小月,推算出闰年、闰月,其精确的程度令人惊讶。此外文中还记述了霜、雪、云、雾、风、雨、雷、电等“天气”与“地气”的发展变化相互影响的关系,形成一整套天文历算的理论学说。这是古代彝族先民对祖国文化的重要贡献。书中附图解18幅。1978年贵州省毕节地区民委彝文翻译组罗国义、陈英译出油印本后送中央民族学院马学良教授审订,1982年由民族出版社出版。

《黎咪苏》之二的《道德论》(未译)

《黎咪苏·道德论》一书,发现于2010年,有27页彝文原文,以五言诗体为主,约8000余字,是普安著名摩史布姆鲁任和布姆鲁作两弟兄在大堂作探讨时,把人的品行好坏各归纳为十二类。关于好品行,在尊长的要求方面,“首要的一条是必须孝敬父母,然后是弟兄和谐,又为民着想。要时时防灾祸,总结积累并记录知识,为民众创造生存条件,不可一日分冷热,重在一生坚持”。“弟不顶兄长,所行先问兄。”“君民要凝聚,民靠君安抚,民由君安顿,民要君教诲,民众君有靠。民要分高低,千思为忠君,观君的行为,君勿闻豪言壮语,伴君莫弄权,君倔民来导,内外都团结。民为君争权,遇战事,为君长争先,穷不怨君长,不向君出手,君民一条心。”“有勇敢的民奴,就有打胜仗的希望。”

认为各民族或本民族在不同的分布地,虽然语言不通,都要相亲相爱,先见到老人,要视若自己的父母;其次遇到年轻人,要视若自己的弟兄;再是遇到幼年人,要视若自己的子女,不分谁亲疏,朋友要和谐。

强调忧患意识:“不把灾患放在心上的人,灾难来临无所适从。告诫后代子孙,要学习知识,要重视读书,需要的书有九百本,弄通一本也是老师”。

推崇“修德行善,要抚弱助贫,给冷者衣穿,给饿者饭吃,要修桥补路,一生一世都向善”,“向善有好报,他乡有三女,名叫罗纪奢色、诺多、诺妮。她们都因善良,行好事,都得到好报”。各彝部君长中,“芒布部的阿楚额吉、乌撒部的阿收毕约、阿者部的洛那阿阔、磨弥部的朴摩额哲、普安部的阿吉额苦,都因向善,而品德高善,得到了好报,故名留青史”。

在引导讲道德的同时,对恶行作了深刻揭露和批判,认为“人类的恶行也有十二般:听信小人言,听恶妇之言,与父母为仇,远离朋友,酗酒闹事,不听老人言,口出恶语,只说不做,这些都属恶行”。“支嘎阿鲁说‘世间的人,如果行恶,灾难向他降,诅咒轮到他’。恶行十二般,子把父命丧,妻谋害丈夫,奴把主打死,口甜如蜂蜜,心里比蛇毒,用毒计害命,偷人家的牛来祭祖,抢人家的粮来叙谱,吃里爬外,挑拨离间,拨弄人家的母子关系,偏袒子女的恶行,使用放纵恶奴,贪人吃人,恶语相向。”若没有好的传统,后患将是无穷的,“祖先有恶行,要殃及子孙”。彝族各部君长以君长与土司的身份统治彝区,世袭传承数十代,千年以上,其所实行的宗法制,是有哲学和道德规范作为基础的。

4.制度文化

普安在制度文化方面的主要特色有两个,一是政权和族权合二为一的宗法制度;二是军事组织和行政组织合二为一的“营长制度”。

宗法制度:普安地区的宗法制度具有典型性,普安阿外惹经历由于矢部、毗那、“毗那大蛮”、毗那国、毗那自杞国、到普安,其政权彝称一直延续为“阿外惹尼”。“尼”又作“蔺”,《大定府志·白皆土目》称:“君长曰蔺,称为苴穆,犹可汗、骠信之称。”尼或蔺,是彝族宗法制基本和根本的形态。彝族宗法制的具体体现是兹(君)、摩(臣)、布摩(师、司)、够(工匠)、陆(民)、卡(将、武士)等级组成的政权架构,它要求职务职业世袭。家庭、家支(族)主导权掌握在嫡长子、嫡长子分支的长子手中,同一家族团结在同一祖宗的名分(旗帜)下,以共同祭祀同一祖宗的方式来维系家族(支)的团结,进而生存、发展。以此辐射影响社会的各个行业和层面。宗法制这种严格的长子继承制、职务职位世袭制,决定着职位职业的不可更改性,即不可逆转性,并主宰着社区和家族成员的存亡。关键还有着与之配套的严格的婚姻制度,决定了家族成员离开本区域或本系列职业后难以生存和发展下去。称之“阿外惹蔺”的宗法制度,其政权的宗法制度特征是“蔺——四大宗亲——十二营”的构架,这是一种和周朝天子分封诸侯的情况相类似的宗法内部以亲疏为原则进行裂土分封的一种政治管理制度,如此用血缘关系作为纽带来分割权利,以嫡长子继承制来稳定制度和传承政权,因而能够代代相传而成为名副其实的“千年土司”。

营长制度:营长制度是“蔺”这一宗法制度的延伸。“营长制度”是普安文化的主要特色,也是最具有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一种制度文化。普安彝族政权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对内加强管理,对外加强防御,建立起一套行政功能和军事功能兼而有之的“营长制度”。每一营的营长既是行政长官,又是军事长官,两种职能两重身份。营里的平民也是农民和士兵两种职能两重身份,既是兵又是民,既要当兵,又要纳粮。明《天启实录》说:“平时则输之粟,有急则助之兵。”《兴义府志》载:“猓苗在昔为土目之佃户,即士兵也。”这就是普安的营长制度最为独有的特征。在同样实行营长制度的云南沾益州等地,他们的制度都没有普安地区这样完善。

5.宗教信仰文化

普安彝族的宗教信仰,基本上是原始宗教信仰和传统宗教信仰,相信万物有灵,同时相信有鬼神的存在,崇尚祖先。因此,在精神寄托上有各种吉祥神灵崇拜对象,并有各种对付鬼、灾的驱邪禳灾仪式。无论是哪一个方面的仪式,一般都有彝文经籍,有从事祭祀、纳吉、驱邪的专职祭师即布摩,还有专业从事驱邪禳灾的巫师即苏聂。

在普安彝族的宗教崇拜中,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神灵崇拜、祖先崇拜,以神灵崇拜和祖先崇拜为最盛,最为突出。

自然崇拜方面,有山神龙脉崇拜、树神崇拜、土地崇拜、日月星辰崇拜等,这类崇拜用经有《祭山神经》、《祭土地神经》、《祭树神经》等。

图腾崇拜方面,分为植物(自然物)图腾崇拜和动物图腾崇拜两类。植物图腾类,有竹图腾崇拜、松树图腾崇拜、杜鹃花图腾崇拜、葫芦图腾崇拜、杉木图腾崇拜、蕨草图腾崇拜、马桑树图腾崇拜等。植物图腾崇拜的起源,多半是彝族某个宗支在历史上曾经受到某一传说中的植物的保佑,或在举行九代分支仪式时,以某一标志物为姓氏而兴起、形成,因此此类崇拜的经书比较少见。动物图腾类,有龙图腾崇拜、虎图腾崇拜、鹰图腾崇拜、鹤图腾崇拜、杜鹃鸟图腾崇拜。这五种动物崇拜中,龙、虎、鹰是彝族普遍崇拜的灵物。另外,彝文经籍中经常说“鹤为君,鹃为臣,鹰为师,民众即众鸟” [4] ,因此还有等级和地位的代表意义等,这一类崇拜仪式的经籍较少。但是,作为龙、鹰、虎的化身的彝族英雄神王支嘎阿鲁,却兼有三种图腾崇拜于一身,传说他是天空的雄鹰滴下三滴血穿透了他母亲普莫列依的九层裙子而怀孕,在龙年龙月龙日龙时生,因此名叫阿鲁(鲁即彝语的龙) [5] ;他的身体上有日月星和虎的像 [6]

神灵崇拜方面,一类是传统的神灵,如策更兹、恒度府,几乎所有的彝族人都知道这些伟大的神灵;另一类是由彝族的远祖化成为神灵,例如笃慕,就是彝族六祖的父亲,他后来就成为彝族人共祖的代表神灵,而笃慕的六个儿子后来也成了彝族六祖,彝族的神灵。

祖先崇拜是彝族各个家支的神灵,这些神灵是祖先在逝世后一段时间,经过一定的超度仪式而变成的宗法神灵。家支神灵是彝族最多的神灵,每个家支都有自己由近而远逐渐形成的神灵谱系,这个神灵谱系延续至献祭者这一代,就形成一个完整的家谱。彝族的信仰世界中有大量的鬼怪,凡遇到疾病或者灾祸、挫折之时,就认为有鬼怪在作祟,要举行驱鬼、祛邪仪式,以达到除病去灾的目的。

普安彝族宗教经籍,以今六盘水市的盘县为代表,其中有大量的《献酒经》、《祈福经》、《驱邪经》、《解冤经》、《预测经》、《丧祭大经》、《指路经》、《祭悼经》等,是彝文经籍中数量最多、内容最丰富的部分。

6.婚丧习俗文化

婚嫁

乾隆《普安州志》介绍普安彝族婚丧时说:“婚丧嗜好皆与他处夷俗同。”彝族传统婚俗,实行的是民族内婚,族外不婚;等级内婚,跨级不婚;家支外婚,同宗不婚。青年人恋爱自由,但是婚姻不能自主。普安彝族婚俗亦如此。彝族旧时婚俗是“黑种不与白种为婚。自媒妁通言后以鸡卦为定,卦者杀鸡取其两膊骨,插小竹签于骨之细孔,数其签以卜吉凶,所谓鸡骨卜也。鸡卦吉则藏其骨以为证。迨将嫁时始议财礼,土目用金银及马为聘,黑种白种等而下之,亦任其家以纳聘也。女家则各称聘之轻重,以赍送,亦有以仆、马从嫁者。初嫁三日,不拜翁姑,然必出陪客也。” [7] 《乾隆普安州志》载:“累世为婚,夷俗多有累世为婚者,然男家常以为男家,女家常以为女家,成婚之日妇见舅姑,不拜,惟侧立于前,以木器进盥洗水为礼,与酒则立饮之。近年渐染华夏之习,稍变其陋而近于礼。”

丧葬

普安地区的彝族丧俗同他处夷俗,明朝以前旧俗以火葬为主。《黔书·上》:“死则集千人披甲胄,驰马若战,以锦缎毡衣披死者,焚于野,招魂而葬之。”元大德年间李京《云南志略·诸夷风俗》说:“罗罗即乌蛮也,酋长死,以虎豹皮裹尸而焚,葬其骨于山,非骨肉莫知其处……自顺元、曲靖、乌蒙、乌撒、越嶲皆此类也。”这个时期的曲靖是包括了普安地区的。或“以锦缎毡衣披死者”,或“以虎豹皮裹尸而焚”的习俗见诸于大量的彝文文献中,如《披绸经》、《丧祭·打铜织绸经》、《披虎皮》等,君长死分别披九张豹皮或盖九幅绸锦,臣子死分别披六张豹皮或盖六幅绸锦,布摩死分别披三张豹皮或盖三幅绸锦,平民死分别披一张豹皮或盖一幅绸锦。普安的阿恒纠朵虽非君长,但却享受了披九张豹皮的待遇。《景泰云南图经志》卷二介绍罗雄州说:“州多罗夷,死无棺,其贵者用虎豹皮,贱者用牛羊皮裹尸,以竹箦舁于野焚之,会亲友,杀牲祭享,弃其骨而不收。酋长及富者,则令婢看守,长者二三月,幼者月余而止,藏其骨,非亲人莫知其处。其罗罗散居各处者,其俗亦同,非特次州然也。”普安地区的丧俗与他处夷俗同,彝族葬俗的记载最细的莫过于《大定府志·疆土志四》,该志载:“将死,著衣蹑草履,屈其膝,以麻绳缚之。乃杀羊取其皮。既死,责以覆尸。覆已,用竹席裹之,用木二,长皆余丈,横合之以短木,若梯状。别为竹编,以柴为经,竹纬织之。广二尺许,长若梯。铺之于梯侧,置其尸于其上,男则面左,女则面右,不葬而焚。将焚,族党咸来,则为翁车,亦曰瓮车。瓮车者,高数丈,四隅各竖木为柱,覆之以草,若亭状,而可舁之以行。用布或帛,绘鸟兽花卉于上,悬之瓮车之柱,曰祭轴。祭轴广二丈余,长称之。瓮车之中置矮床,而置尸及梯子上。瓮车次之,又有一架,鬼师披虎皮坐其上,作法念咒,谓之作嘎。杀一豕,令人负之,随死者之子哭泣绕瓮车三匝,群媳披袍立于其旁而哭泣。朝暮行之,即是朝夕奠也。瓮车行,会者千人,披甲胄驰马若战状,骑者前,步者后,瓮车居中,死者之子随瓮车,皆骑马。别有魂马,魂马者,备鞍鞯而空之,置之瓮车前,若古之魂车也。又令数人负死者平日用,随魂马之后,盖亦古陈衣服之意。丧行前,吹长筒喇叭为号。之焚所,又有跳脚之俗,将焚之前,姻党群至,咸执火以来,至则弃火而聚其炬于一处,相与携手,吹芦笙吹唱达旦,谓之跳脚也。及焚之日,鬼师祝告,椎牛数十头以祭。凡焚必先择地,择地之法,以掷鸡子于其所而不破者为吉。得吉,筑土为台,高二尺许,覆大釜于其上,聚柴为九层楼,舁尸至其上,横陈而侧置之,男面南而女面北,已,乃举火。既焚,以麻布为帐覆之,守之三日,乃去,焚余及其灰不复掩葬也。子婿之送翁丧也,牵牛负酒,率步骑数十人,各执长竿,竿悬白纸若旗。至于瓮车之侧,绕之二匝,及行,送至山。已,乃与其徒执枪向空击刺而去,名曰役鬼。此其旧俗也。”“会者千人,披甲胄驰马若战状”,是因“送鬼迎鬼必有兵,因以复仇云” [8] 。用意是为死者“复仇”。

7.物质文化

在千百年来人们对普安物产的记录和传播中,有三种特产最具地域特色,这就是制毡、咂酒、毗那马,其中又以毗那马最为突出。

毗那马

古代贵州地方盛产名马,毗那马是古代贵州名马种之一,周去非《岭外代答·经略司·买马》中说:“产马之国,曰大理,曰自杞、特磨道、罗殿、毗那、罗孔、谢蕃、藤蕃等。”上述各处,除了大理和特磨道是在云南外,其余的都在贵州境内,以罗殿(贞丰一带)、毗那两处产马为突出。周去非《岭外代答·蛮马》条说:“马乃大口,项软,趾高,眞驽骀尔!唯地愈西北,则马愈良。南马狂逸奔突,难于驾驭,军中谓之命抬。一再驰逐,则流汗被体,不如北马之耐。然忽得一良者,则北马虽壮,不可及也,此岂西域之遗种也耶?是马也,一匹直黄金数十两。”“高止四尺余,其耳如人指之小,其目如垂铃之大,鞍辔将来,体起拳筋,一动其缰,倏忽若飞,跳墙越堑,在乎一暍。”“蛮人所自乘,谓之座马,往返万里,跬步必骑,负且重,未尝困乏。蛮人宁死不以此马予人,盖一无此马,则不可返国,所谓‘真堪托死生’者。”

在普安毗那地区,马既是交通工具和作战工具,又是经济支柱,普安毗那立国,还是加入自杞国,养马卖马,成为其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乃至于有着经济基础的地位。到明代,毗那马还成为贡马,《明实录·太祖洪武实录》载:洪武十七年八月十三日(1384年8月8日),“普安军民府知府适恭遣把事阿居贡马,诏赐以绮帛”。二十年十一月二十八日(1388年1月7日),“普安军民府知府普旦等被召至京,贡马三十九匹”。

制毡

《岭外代答·毡》说:“西南蛮地产绵羊,固宜多毡毳。自蛮王而下至小蛮,无一不披毡者,但蛮王中锦衫披毡,小蛮袒裼披毡尔。北毡厚而坚,南毡之长,至三丈余,其阔亦一丈六七尺,折其阔而夹缝之,犹阔八九尺许。以一长毡带贯其折处,乃披毡而带于腰,婆娑然也。昼则披,夜则卧,雨晴寒暑,未始离身。”普安毗那出产的毡,除大人小孩自用外,还与卖马一起,被运到横山寨出售,传到了中原一带,到明代还成了贡品。

咂酒

《兴义府志》(卷四十一)载:“凡饮,置糟于瓮,挹水注之,插管而吸焉,谓之‘咂酒’。”咂酒的制作与吸饮的习俗,普安地区与阿者、乌撒等地无异,因其制作与吸饮的习俗而形成文化。


[1] 胡启望、覃光广校注:《桂海虞衡志》,四川民族出版社,1986年9月版版。

[2] 参见光绪《黔西州续志》,彝文文献《土目姓氏仪理论》等。

[3] 见马学良《彝文(作祭献药供牲经)译注》注。

[4] 李荣林抄本:《策尼勾则》(彝文)。

[5] 冯元蔚:《勒俄特依》,四川民族出版社出版。

[6] 阿洛兴德:《支嘎阿鲁王》,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

[7] 贵州省毕节地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点校:《大定府志·疆土志》,中华书局,2000年版。

[8] 《新唐书·南蛮·下》,国学网制作。

普安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