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普安军事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彝族古代社会长期继承了这种传统,尚武成了一种生存方式。普安军事组织健全。军官总称骂色。君王御驾亲征时称为“濯色兹摩” [1] ,“姆兹骂色”相当于兵马大元帅,“尼毕”或“尼宾”,相当于督军、参军,由王者、酋长(或部落长)的直系亲属担任。“穆濯”是地方军务的主持人。有出任“骂色”等军职或统兵资格的武士称“汝卡”。兵马大元帅麾下的先锋官称“惹依大汝卡”。“布摩”是军师、参谋长的角色。彝族古时的议政制度,举凡祭祖、联姻、结盟、出征等活动,召集摩魁大臣和布摩充分发表意见后,由兹摩进行决策。若意见分歧,则由布摩举行杀牛、猪、鸡等举行占卜仪式,再进行决断。布摩不仅出谋,有时也操刀上阵。上述各职相当于将、帅军阶。
主管军务的军职称“骂初”,在“骂裔”之上;可领兵千员的军官称“撮魁”(亦作“濯魁”),“撮魁”之下为“骂裔”。彝族古代用兵符印信类调动军队。君长披虎皮(“毕濯阻几”)与“鲁余赫大”(即兵符类,用于军队调动。箍以虎皮饰以黄金的权杖),彝文文献称之“鲁余赫大”。《安顺府志·普里本末》载:“济火(妥阿哲)助武侯有功,后主又受命征普里……有功,赐镂银鸠杖。”又《水城厅采访册·卷之四》载:“最贵者曰更苴(即耿苴),不名不拜,锡镂银鸠杖,潜拟师保,大事取决焉。”布摩随军出征垮筒状器具称“维庹”,内装神山上所采的细箭竹竿。以精雕细刻的水牛角号,或精雕细刻的黄牛角号,绵羊角号等为联络用的军号。彝族古代军队编制与军事行动有序,通常以三路军的编制,在三军的基础上以六路、九路来细分,来达到战略意图和战术目的。三军时为:左军、中军、右军;九军时为:左左军、左中军、左右军,中左军、中中军、中右军;右左军、右中军、右右军,各军由一骂色统领。彝族古代都是采取寓兵于民的军事动员机制来解决兵源的问题。作战时,一般兵分三路,骑兵执三叉戟、两叉戟、长矛、大圆盘刀等实施冲锋,其盔甲和羊毛擀制的骑马裙毡等都具有很好的防护作用,所谓“掉头断尾”的穿插、分割的战术可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步兵则持盾牌、弓弩、刀剑等随后跟进;防守时,弓弩手、抛石手等处一线,箭矢、石弹等远距离武器耗尽时,再由三叉戟手、两叉戟手、长矛手、大圆盘刀手、刀剑手与敌人短兵相接,相对搏杀。
古代部族之间为争夺土地不断发生战争,《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九·四川土司》、《明洪武实录》卷一百九十二等载:“东川、芒部诸夷,种类皆出于罗罗。厥后子孙蕃衍,各立疆场,乃异其名曰东川、乌撒、乌蒙、芒部、禄肇、水西。无事则互起争端,有事则互为救援。”根据彝文文献《布默战史》载:宋代,普安阿外惹部(或作于矢部)与乌撒部既世为姻亲,又不断地以兵戎相见。乌撒第46代君长夫人为额补毕吞,第49代阿德阿谷夫人系普安部阿外惹之女阿吉赫娣,到第58代君长鲁迂诺直的夫人实卜等,都出自普安阿外惹家,普安又称“濮吐珠益家”,实卜(彝文名阿赤舍崩)摄事,元末,加行省右丞,明朝“诏赐乌撒女知府”普安之女这种姻亲关系甚至一直延续到明末。但就在姻亲关系处于顶峰时期的乌撒第47代到第49代之间,乌撒部与普安部展开了多次规模都很大的战斗。在《布默战史·乌撒与阿外惹交战》《布默战史·徼洪之战》两篇里,反映在愁娄徼洪的交战中,以阿外惹部的额苦迫默为帅(濯色兹摩),那待可娄为先锋(姆兹骂色)的将士们,当战事被强加在自己头上时,表现出不畏战、不避战,勇往直前,“乌撒与惹部开战,惹部死六百,乌撒死四百,一千官兵,倒在了战场”。尽管如此,视死如归的尚武精神却一直弘扬着。
米鲁抗明期间,为夺取两个明军据点,采取了长期围困的方法。面对十个卫所的明军和土司军共一万三千多人,米鲁采取各个击破的方针。以一万多人的劣势与明王朝的云南、广西、湖广、贵州本地官兵共计十万左右展开殊死搏斗,最后虽然失败,但却充分展示了普安军事的许多突出特征。
[1] 《彝族毕摩经典译注》第17卷,云南民族出版社,2007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