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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它遗址发掘见闻录
所属图书:《悠悠牂牁:北盘江考古记》 出版日期:2017-01-01 文章字数:11583字

拉它遗址发掘见闻录

2007年1月20日,北盘江即将迎来了更多访客,除了第一次的刘恩元老师和我之外,这次又增加了不少新面孔——既有我们单位的张兴龙、张改课、侯清伟和贺军虎,亦有临时聘请的陕西技术人员靳记娃和焦文轩,这些人员就组成了我们的北盘江考古一队。

到达贞丰县城已是下午,我们与贞丰县文管所的李文鑫所长取得了联系。李所长很热情地招待了我们,接着帮我们联系县和乡镇的相关部门,以及第二天要使用的船只,并安排吃住,这一切令我们感激不尽;同时,我们也在县城的大超市内采购了后面几日的生活用品。

想到明日就要下到工地,大家既兴奋又担心,兴奋的是我们即将发掘的拉它遗址时代在商周至战国时期,这时期的贵州正属于历史上记载的牂牁和夜郎早期阶段,而在学界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北盘江是牂牁江;那么,我们是否能通过对拉它遗址的发掘来解开牂牁之谜,这是我们所有人都很期待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经过约一小时车程顺利到达百层码头。百层码头是从县城到遗址所在地的中转站,汽车只能开到码头上,之后人就要坐船到遗址所在地。我们乘坐的小船经蜿蜒的河流向下游驶去,河道时宽时窄,我们在船上尽情领略着北盘江两岸的风光,那个季节甘蔗还没有收割,映衬出的是山坡上成片的翠绿色,间以单个或成群的当地干栏式民居,虽然不能说美不胜收,但至少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大约一个半小时之后,我们顺利到达了拉它遗址边上。

遗址断崖处观察剖面

下船之后,我们行走在一片粗砂和卵石组成的河漫滩上,不多久我们就到了遗址边,一部分人员迫不及待地爬到冲刷断面上寻找起宝贝来。在我们的眼中,如果能在断面上发现一片陶片或一件石器,那将是多么大的喜悦,即使用文字上的精美词汇也很难形容当时的那种心情,这种感觉在我们调查发现新的遗址或墓葬时尤为明显。我们运气很好,不一会儿就在断面上发现了数片很薄的夹砂陶片,在后来的发掘中证实它们是属于商周时期人类活动的遗物。

另外一部分人开始搭建帐篷。由于发掘期间在工地上常住的人较多,因此我们准备了两顶帐篷,还有一些彩条布。营地是这样布局的:两顶帐篷相隔约8米对门搭建,连接两顶帐篷之间的空隙地带作为大家平时吃饭和玩耍的地方,厨房用竹子和彩条布搭建在空隙地带后侧,它的前侧两端分别与帐篷相连,一起形成一个凹形空间。为了厨房的干净整洁,我们在厨房的地面铺上扁平的鹅卵石,最后是在帐篷的外侧挖排水沟,压住帐篷的土上适量撒上石灰,主要是为了防止蛇爬入帐篷内,并在帐篷前方立一竹竿,上挂“贵州考古”旗帜。做完以上工作,我们的营地雏形已现,接着就是配套设施,为了解决用电问题,我们带了一部柴油发电机到工地上,把它安置在了距右侧帐篷约10米的地方,并在它的上面搭建一小遮雨棚,简易厕所离帐篷当然更远了,这就是我们的家。

由于是冬天,住在帐篷里,睡在行军床上,即使盖两层被子,在凌晨的时候依然很冷;运气不好遇上打霜,那就更冷不堪言,有时,早上能在帐篷的外侧表面拾起薄层冰块;如果遇上晴天,那么中午时候的帐篷内又像蒸笼,午觉醒来全身一层汗,总之住在帐篷里面就是闷得很,早上和中午简直就是冰河两重天。

遗址附近搭建帐篷

住的地方总算是有着落了,下一步就是确定发掘的面积和具体探方位置。一般来说,发掘面积根据调查时的面积来确定,但会比调查时确定的面积小。考虑到遗址的堆积并不均匀,在部分堆积情况不太好的地方没有必要进行发掘,一是会浪费时间和人力物力,再就是对解决遗址文化内涵的意义不大。

砍甘蔗平整发掘区

因此,我们最先考虑的发掘面积并不太大。经过对遗址的钻探,我们确定堆积最好的位置在靠近江边的区域,这片地里都栽有甘蔗,而台地下沙地上则栽着小麦,这两块地都是我们要征用的,上面的地用来布探方用,下面的沙地用来堆土。

甘蔗地主要是罗文亮家的,按当地老百姓栽种甘蔗的经验,一般是栽种一次甘蔗,可以连续收成三年,后两年的甘蔗都是从前一年砍伐出的甘蔗秆处发出新芽,并长成可做榨糖用的大根甘蔗;因此,我们对发掘区域内的甘蔗赔付标准是比较高的,要把三年的甘蔗收成全部赔付。罗文亮家的甘蔗地有0.8亩,我们最后付给他的青苗补偿费是1700元。

谈完征地青苗补偿之后,工地就进入了正式发掘阶段,这时候的我们不再显得孤单,算上新招来的民工,我们的队伍已有六十余人,部分民工开始砍伐甘蔗,到当日快下班时已基本露出发掘面来。

翌日清早7点30分,我们开始布探方,依遗址坡地的地势按北偏东10°布5米×5米探方16个,分四排,对它们分别编号为T1~T16;5米×3米探方2个,编号为T17~T18,发掘面积430平方米,其中T13、T14、T17和T18合并为一个探方,面积为10米×8米,由侯清伟负责,以上探方标示符号“T”前加07ZLL。

可能很多人不明白以上编号中阿拉伯数字和字母的意思,我们可用T1~T16来具体说明一下,07代表该遗址是2007年发掘的,是发掘年份的缩写;ZLL则是代表发掘遗址的行政区划,为贞丰县鲁贡镇拉它地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缩写;T代表探方,即以上我们布的5米×5米探方,T后面的数字则表示探方的编号,这样有利于记录不同探方内所发现的遗迹现象和遗物。

遗址发掘初期

耕土层下,相继有遗迹现象露头,主要是灶和灰坑。灰坑,在考古报告和田野发掘中常见到,从考古学开始兴起时就成为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为功能不一、形状各异的小坑,因坑内填土的颜色较深,呈灰色而被称为“灰坑”。在我们的观念中,由于坑中经常发现废弃的碎陶片和动物骨头,而往往被认作是垃圾坑;也有一种观点则认为灰坑仅指窖藏或窖穴而非垃圾坑。

那么,灰坑到底是什么呢?

在旧石器时代遗址内,极少发现有灰坑,其原因可能还是和他们的生活习惯有关。那时的人们多居住在山洞内,生活主要靠采集和狩猎,由于同一个山洞内居住的人数并不多,因此他们对食物的需求也不会太大,在他们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垃圾很少;而山洞外多数是缓坡地势,他们的生活垃圾就会被随意扔弃到山洞外的缓斜坡地上,在这种条件下很难对他们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保护。最终,我们在调查时发现的石制品和动物骨骼也是零散分布,这时候由于生产力低下,很少出现垃圾坑,更不会有窖藏类的坑了。

至新石器时代开始,在遗址内发现的坑状堆积数量急剧增多,各种形状的都有,那这种坑状堆积就是灰坑吗?其实,从功能上看这还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灰坑,古代的人们不会先挖一个坑,然后把垃圾向坑内填埋,这不符合当时他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意识形态方面的要求。坑状堆积是当时人们将生活垃圾或其他废弃物扔弃在他们的取土坑或自然低洼的地方;也有这种可能,就是他们随意在离生活区不远的地方扔弃垃圾,当这些垃圾遇大水冲刷就会向低洼的坑状地方汇集,这样就产生了我们在考古上发现的坑状堆积。

作为一种遗迹现象的灰坑,最主要的还是要有人为加工的痕迹,灰坑的坑壁应是人为挖凿,作为一种用途废弃之后,再将生活垃圾等扔弃在坑内才能算灰坑。

如果这样理解,那考古上所说的窖藏就应该算是灰坑的一种;当然,我们在拉它遗址内发现的坑是不属于窖藏的,因为里面没有发现粮食和动物骨头等物品,而仅有少量的陶片和烧土颗粒。因此,我们以上说发现有灰坑,从严格意义来说是值得推敲的;但鉴于目前考古学上对灰坑的认识因人而异,我们认为那种袋状的坑状堆积可以用灰坑来表示,至少可以和其他的遗迹现象相区别。

除了灰坑之外,还发现有灶,这里的灶也不能用我们现在的观念来审视它。说到我们现在所见的灶,还是要以农村常见的土灶为例,一般由灶口、灶膛和烟囱等组成,灶台上要预留几个放锅的孔,按用途不同,放锅孔的大小也不尽一致,灶膛、灶口和烟囱之间应相连,柴火从灶口喂入,在灶膛内燃烧,柴火燃烧所产生的浓烟从另一端的烟囱内冒出。

我们在遗址内发现的灶,却不能与这种土灶相比,仅是有烧土痕迹或结构很简单的土坑,在坑底有木炭灰。这种灶发现时,仅在表面看到有一团红褐色的烧土,土色与周边土有较大区别,待向下挖一点之后土色杂乱,用手铲刮面,会发现灶边缘处的红烧土,它们连在一起构成灶壁,使用时间长一点的大致厚度也仅在3厘米左右,这里面保存最好的是位于T8西北角的一个小灶,形状近似于圆形,壁呈袋状,底部略凹,在灶室的后侧有一小烟道,灶室壁和底都有红烧土烧结层,灶室内填土为黑褐色,内含有大量的木炭,从灶内填土,特别是火塘位置的填土内采集到的遗物多半可表示灶被废弃的年代,由上推知,一般这种灶的使用时间都不会太长。因此,灶的建造、使用和废弃年代大致不会相差几十年。

灶的存在,并不是单一的遗迹现象,一般来说,作为一个整体的聚落,会有相关的遗存与之并存,我们在灶的附近就发现了与它时代大致相当的房屋居址。

遗址发掘初期

说到房屋,其实有点名不符实,它位于T14内,与在T8内发现的灶相距不过数米,此房屋的踩踏面清楚,为朱砂红石粉和红烧土掺杂在一起,且在踩踏面的东、西、南侧有柱洞,平面形状近似于长方形,在踩踏面上可见厚薄不均的木炭堆积,部分木炭呈有规则性分布,可能为房屋倒塌之后屋顶覆盖在居住面上,我们从成形的木炭堆积推测其可能为火烧之后废弃的房屋。

因在灶的填土内发现有青花瓷片,故能断定以上房屋居址和灶的年代都是明清时期;如果在遗迹内没有发现可供断其年代的实物,有两方面可供参考:其一是遗迹的形制是否有时代特征,其二就是可以从遗迹所处堆积的早晚层位关系上来推测,要么属于上一层位所属年代,或是下层堆积的时代,也可能为两者之间的年代。

这些遗迹现象,我们之所以能很清楚地把它们完整地呈现出来,除了它们很少被后世破坏而得以保存下来之外,还与我们的工作性质和态度有很大关系。

房屋踩踏面

常看探索发现考古类节目的人,可能对考古并不陌生,节目中不仅有介绍遗址或墓葬所代表的深层次意义上的文化内涵与关系,而且会不时出现发掘现场的场面——有绘图的,也有用手铲清理遗迹的,以及蹲下单手握手铲刮地面等影像,我们在此着重讲一下刮地面。

刘恩元研究员观察出土器物(左五为刘恩元)

通常在我们国内的考古发掘,做的并没有国外细致,究其原因,一方面受限于时间,另一方面则受到经费的制约,在时间紧、经费不足和发掘量大的情况下,只能采取有重点的发掘,其方式多是用锄头按每层10厘米的深度在探方内按层揭露,由于地层堆积并不平行,它们厚薄不均匀,这就会出现上下层交错出现在同一层面的情况,这时就要按土质土色先清理上面一层的堆积,待上面一层堆积清理干净之后,才能进行下一层堆积的清理,同时还要做好各层位所出遗物的收集,并按单位编号以便于后期的整理,如果出现遗迹打破地层的情况,就要先清理遗迹现象。

遗迹现象最开始出现的时候,显示得并不太清楚,但还是能看出与被它打破地层土样颜色上的区别,这时候的发掘就要小心一点,不能用大力气进行挖掘,而是要浅浅的揭露一层,以观察这层浮土下面遗迹现象的边缘是否可以看出来,如果还是不能很清楚地显现,那就要用刮锄稍微带一点力向下压,以刮出干净的地面来,这种有目的性的刮地面,会更容易找到遗迹的具体分布和形态。除此之外,还要随时观察底层或遗迹单位中的出土器物,以确定其年代。我们在第六层表面发现的属于商周时期的墓葬和干栏式房屋都是在刮面基础上得到更好认定的。

商周时期土坑竖穴墓

墓葬共发现了2座,它们之间相隔不远,水平位置也差不多。经过刮平地面找到墓边之后就要对它们进行清理,这时候需要用手铲一点点地向下挖土,碰到人骨的时候还要用竹签把人骨上的泥土剃掉,直到把墓内的回填土清理于净为止,保留在墓内的则是墓主人的人骨和随葬器物或动物遗骨,这些工作做完之后,作为一个墓葬的清理才算完成;之后的工作就是对墓葬绘制平剖面图和照相,最后提取人骨标本和随葬器物并编号保管,再向下挖更早期的东西。

经清理的两座墓,我们对它们分别编号为M1和M2,M代表墓葬,后面的数字代表第几座。M1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位于T15东北部,方向265°,开口于五层下,打破六层,坑口距地表深0.6米,墓口长1.9米、宽0.62~0.64米,墓底长1.86米、宽0.58~0.61米、深0.15~0.18厘米。人骨置于墓圹中部,保存一般,仰身直肢,面朝上,上肢骨平放身体两侧,桡骨及掌骨等向内弯曲,交叉放于盆骨上,双腿并拢,墓圹内填黑褐色花土,没有发现随葬品。M2也是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位于T16中西部,西距M1东南角2米,方向283°,开口于五层下,打破六层,坑口距地表深0.63米,墓口长1.42~1.46米、宽0.4~0.54米,墓底长1.4米、宽0.36~0.5米。人骨保存较差,侧身屈肢,仅见头骨和股骨等,面向北,屈肢向南。墓圹内填黑褐色花土,也没有发现随葬品。

在贵州,像人骨和动物骨骼等有机物质能够保存下来很不容易,以上M1和M2内能保存部分人骨,也算不错;虽保存情况不甚理想,但其给我们的信息却相对丰富;葬式明确,有仰身直肢和侧身屈肢并存,关于屈肢葬这种葬俗,目前有观点认为属于屈肢葬谱系中的南方传统华南支系。屈肢葬最早兴起于广西北部柳江、漓江流域的柳江大龙潭和桂林甑皮岩等遗址,之后在广西邕江流域的邕宁顶狮山、白色革新桥等遗址皆有发现,在公元前2600~前1900年向西影响到云南滇池附近,至公元前1900~前100年该地区变为以仰身直肢葬为主体的葬俗 [1]

更进一步可以这样理解,在屈肢葬出现之初,多为蹲踞式;至公元前7000~前5000年出现仰身、俯身和侧身式,但仍以蹲踞式屈肢葬为主,屈肢也较甚;公元前5000~前2600年下肢也较屈曲,但蹲踞式屈肢葬已不见,而同样处于南方传统的长江中游支系屈肢葬开始流行,有蹲踞式和下肢弯曲度不高的屈肢葬,即我们可认为屈肢葬形制的演变是由蹲踞式向侧身、仰身式发展;在地域上,因在红水河流域的广西都安北大岭遗址内同样有屈肢葬存在有由柳江、漓江经邕江、右江向昆明滇池地区发展,以及经红水河沿江而上到北盘江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认为遗址内出现的屈肢葬墓葬,与屈肢葬从柳江沿红水河至北盘江而上的其中一个发展路径有关,即它最终来源于柳江流域的蹲踞式屈肢葬,但与红水河流域都安北大岭遗址的屈肢葬关系更紧密一点。

除了墓葬之外,与它同时代的还有房屋居址,这是一种适合山地的房屋建筑形式,现今在北盘江两岸的现代民居中还不时可见到这种房屋结构,即干栏式房屋。

干栏式房屋是一种流行于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房屋建筑形式,这种建筑以竹木为主要建筑材料,多为两层,下层放养动物或堆放杂物,上层住人。目前可见的主要在壮族居住的比较偏远的地区,包括广西中西部、云南东南部、贵州西南部和越南北部;其他少数民族居住区也可见少量的此类建筑,只是其形态会受到汉族建筑风格的影响而稍有不同。

商周时期房址

这种房屋用竖立的木柱为基础,木柱竖在柱洞内,柱洞比木柱大,其空隙处用小块石头填充以加固,由于木头在洞内容易腐烂,因此,我们在发掘中见到的多是规则的柱洞,以及其内的小块石头堆积,这种柱洞不是孤立的,而是按一定形状排列成房屋的基础,如果房屋的建造复杂一点的话,还会有基槽的存在。

由于考古发掘中多是发现柱洞和基槽,而很少能发现其上的建筑,对其只能是参照现今还在使用的一部分干栏式房屋结构而作进一步构想,可能在竖立的木柱上架设木质或竹质的条形物架构悬空地板的基座,基座上再立木柱和梁,形成框架装的墙体和其上的屋顶,柱梁之间可能会有树皮、茅草或草拌泥,从而形成上层住人、下层敞空的房屋结构。

从目前的考古发现来看,此种形态的房屋早在新石器时代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内就已存在 [2] ,它是一种带前廊的长屋干栏式建筑,这种木结构的地面建筑,具有很好的通风性和防潮功能。由于这种结构的房屋能很好地适应南方的潮湿天气,因此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云南剑川海门口和成都十二桥遗址 [3] 内皆发现有此类房屋的存在,说明在新石器时代和先秦时期这种房屋的居住习俗在我国南方地区得到了普遍的流行和发展。

河姆渡遗址第四层干栏式建筑木桩遗迹

处于商周时期的拉它遗址第6层表面也发现有这种干栏式房屋柱洞的存在,按考古发掘中对同类遗迹的编号,我们将属于商周时期的这座房子编为2号房屋,即缩写为F2,它位于遗址的西南侧,占T2、T6局部,部分被压于T2东、北隔梁和T5、T6东隔梁下。开口于六层下,打破生土,方向34°。房址由5个直径约0.4~0.55米的柱洞构成,不见基槽,可能为干栏式房屋结构;以单个柱洞中心点为基准,房址平面形状近长方形,东西长4.9~5.1米、南北宽2.7~2.85米,面积约14平方米。柱洞深约0.18~0.2米,洞内填有大小不一、数量不等的石块,单个柱洞内多则填放10余块。

F2北距M1、M2约12米,它们之间是否有联系?我们现在已找不出足够的证据来说明,从发掘所揭示的现象来看,只能知道它们可能属于商周时期,余皆不明。

通常来说,当日挖出来的陶片、石器和小件青铜器等遗物,在放工之后,工作人员会将这些遗物清洗干净,再结合当日在工地上的发掘情况写发掘日记,以备之后的资料整理;这当中对遗物的清理就是一个细致活,不能在清洗的过程中对原本就很碎小的器物产生再破坏,其中不同的器物会采取不同的清洗方式。

清理陶片前,要先分拣陶片,那些可见裂痕的陶片不能在清水中清洗,否则就会裂成几片,这种陶片只能先放到阴凉处晾晒一段时间,然后用牙签或竹签将其表面泥土剔掉,之后再用毛刷将其刷干净,有纹饰的地方要更加仔细,以免对纹饰上的细微处构成伤害,破坏了它们的原本面貌。

房址圆形柱洞解剖

清洗陶片

火候较高的陶片则可以放到清水中直接用毛刷清洗,这种陶片是较好清洗的,清洗的过程中也不会对它们构成破坏,洗完后将陶片按单位分开晾晒;如此,在整个工地的发掘中就不会产生发掘资料的累积。

探方壁洒水

对青铜器的清理时间会相对长一点,长时间的埋藏会导致青铜器表面有铜锈的存在,保存好一点的还能看见青铜器的原本样子;保存差一点的就会让人有这样一种感觉,分不清到底是几件东西粘连到了一起,如果不采取任何措施而强行将它们分开,那是极不科学的做法,是对古代文物的一种破坏。因此,对铜锈的清理可是一个技术活,简单一点的可以用醋酸对它们进行浸泡,待数日后铜锈才可能脱离铜器表面而露出其原本样子来;那种复杂和珍贵一点铜器的清洗只有移至实验室里面才行。

考古中采用探方法发掘会形成十字相交的隔梁。随着发掘工作的日渐深入,发掘探方深度的增加会凸显出隔梁的高度,泥土暴露在外久一点之后,隔梁壁会开裂,随之其原本的土色也会发生相应变化,层与层之间的土色差别将会变得很细微,遇到这种情况就需要对探方壁洒水,待洒的水彻底把土壤润湿之后,再用手铲刮掉其表面的泥土,这时每层之间的原本土色就会再次显现出来。这种对土层洒水的做法常见于考古发掘中,可以让我们更容易辨认土色之间的细微差别,以使发掘中做到更准确,提取的资料才能更科学和有说服力。

考古的发掘过程,除了要完成发掘任务之外,在发掘中的生活琐事却是一点也不少,特别是作为一个发掘工地的负责人,要处理的事情很繁杂,从发掘前期的准备、发掘中随时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到发掘后期的资料整理,这一系列事情非一人之力能完成,要想很好地完成这些事情,必须要有一个很好的团队处理各方面的事情,我们在发掘中就遇到了不少和生活相关的事情,现列举一二。

参加我们发掘的工人主要是就地聘请,他们白天给我们做工,晚上就回到自己家里。如果从外地带技术成熟的民工去发掘的话,虽然会使发掘相对顺利一些,但这也会使管理变得复杂起来,吃住等基本的生活保障都会成为很棘手的事情,还有就是当地的村民也未必会允许外地人到他们的地上来进行发掘。我们每天都要支付每人数十元的劳务费,一个考古工地的发掘下来,短则数十天,长则数月,这对当地以务农为生的普通农民来说也算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在家的附近找到事情做,一方面可以挣些钱补贴家用,再有就是可以很方便地照顾家,这是一举多得的事情,当地村民当然是不会放过这些机会的。

为了便于管理村民,在雇佣他们的同时,我们还找到当地最基层组织的村支书作为领头人,但凡我们在工地上有什么安排,只要知会村支书就行,再通过他与村民之间来进行交流,这样可以克服我们和村民之间在交流上的语言障碍。

工人住在半山腰,我们的发掘工地在靠近江边的一级台地上,工地旁有一条小河,当地人称它为鲁贡河,多半是缘于这条小河属鲁贡镇的范围吧,因地名给河流命名在贵州很常见。在平时水小的时候,村民们上工时还可挽起裤腿蹚水而过,但如遇上连续下雨几天的话,水会顺着山势从高处直接汇入小河沟内,再咆哮着涌入江中。

临时搭建的简易木桥

很不幸,对发掘工地时正值雨水较多的季节,我们在发掘期间也遇到几次下大雨导致河水暴涨的事情,这时水流很湍急,工人来上工就必须得过这条河,而蹚水过河时相当危险。有鉴于此,我们和村支书商量,决定在河上搭建简易的木桥,以便于工人在上下工时能顺利通行。

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一座桥,因为搭建得相当简陋。具体步骤是,先做一个三角桩立在河中心,再用两根木柱并排架在山角桩和岸边的地上,这种独木桥,人在上面走摇晃得厉害,胆小的人只能趴在木柱上爬过木桥而去。我是不敢在上面走的,害怕一脚没站稳就掉到水里面,不过我们队伍中也有几个胆大一点的,能摇摇晃晃地走过去。工人们过这种桥却是相当的顺利,这可能和他们平时习惯在山区走崎岖小路有一点关系吧。

由于我们安排上下班时间过紧的缘故,工人们中午休息的时间并不多,只有一个半小时;加上他们都住在半山坡上,举目远眺他们的住处和我们的工地相隔很近,但真要走起来却是相当耗费时间和精力,快一点的都得走上三五十分钟,慢一点的则要耗费个把小时,因此这些村民中的多数人早上就把午饭带来,待上午下班之后,就在河滩上找几块大一点的卵石支撑成灶,然后将米饭倒进他们随身携带的小锅内,再到附近拾一些柴火来生火热饭,他们多是三五成群在一起吃,午饭吃得很简单,家里条件好一点的还能在菜里见到一点猪肉,条件差一点的则是带上家里泡出来的咸菜就上一点汤,虽然饭菜都很简单,但看到他们围着灶边热饭有说有笑,俨然没有把饭菜当回事,我们从中也能看到他们淡然的生活态度,这也许是他们长期在贫穷地区生活养成的一种习惯,虽然我们不能解决他们的吃饭问题,但我们还是尽量给他们提供生活上的方便。

河滩上生火做饭

就这样,我们在工地上坚持了20天。在这20天中,我们住在帐篷里,睡在行军床上,感受帐篷里午间的闷热、夜晚的凉飕,发机电嗡嗡的声音从天黑到晚10点钟一直陪伴着我们,兄弟们在晚饭后在昏暗的灯光下,书写着发掘记录,如遇闲暇时间较多,也不忘邀约几人斗地主以打发时间。

春节日渐临近,我们发掘工地并未结束,这是一件容易让人心焦的事情。首先,我们带下来的物资和出土物都要运回贵阳,待来年再次发掘时,还要再将它们带下工地,这种来回的奔波很耗费我们的精力;其次,已经深挖的探方也存在安全隐患,如遇较长时间的雨水,我们发掘时所留的探方隔梁将会被雨水侵蚀而倒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工地上将会一片狼藉,隔梁上保留的层位堆积将不复存在,等再次发掘时将失去其固有的参考作用。

最终,春节全家团圆的习俗战胜了发掘任务,我们还是不得不撤离发掘工地,但在撤离前将探方做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于未发掘完的探方内先铺上一层薄膜,之后在薄膜上覆盖一层泥土,以免遇到大风来袭时将其掀开造成破坏;除此之外,我们还请当地村民定期顾看工地。如此安排后,我们按原计划顺利撤出了发掘工地,也暂时告别了江边帐篷下的日子。

简易居所

水打田遗址发掘开始布方

3月,我们在拉它遗址下游几公里的地方新增了一处发掘地点,此发掘点的发掘面积大约有千余平方米;有鉴于此,我们的主要精力也就放在了这一处汉晋时期的遗址上面,即位于顺北盘江而下的望谟县水打田遗址,驻地也选在它们之间的一处村寨边的破旧房子内,破砖房代替了帐篷,可能也算发掘中居住条件的改善吧,我们自我安慰着。

这年拉它遗址再发掘一个月后,约四月中旬时,所有探方的清理已基本结束。其间,我们的上下班通常是用货船接送的,如遇船坏,只能用人力将船拉靠岸,期间有几次因船有故障而遇到此类事情,部分人员也只能步行至工地上,其过程也算是惊险——先要沿江边在河滩上行走一段路程,再靠竹筏渡江而到对面的发掘工地上,人站在竹筏上在江水的作用下来回摇晃,如遇不会游泳的着实害怕的不行,作为发掘工地的领队,现在想想那种事情也挺后怕;很幸运,我们在发掘期间都没有遇到人员安全问题。

经此次2个月的野外发掘,但收获却也颇丰,共清理先秦时期房址1座、墓葬2座、灰坑5个,出土了较多陶器和石器。这批遗迹和遗物的发现,为研究北盘江流域先秦时期考古学文化提供了新资料,具有很重要的价值。

这是首次在贵州北盘江流域下游地区的考古发掘。学界有观点认为,北盘江和广西境内的红水河同属珠江水系,在文化面貌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如陶片特征和双肩石器皆与广西红水河流域部分遗址的文化面貌相似,但却与贵州其他地区遗址所揭示的文化面貌有较大区别,这说明北盘江流域内遗址和广西北部的部分遗址所代表的文化可能属于同一文化圈。

遗迹单位分布图

遗址的第五层属战国时期,第六层属商周时期,其上的一至四层时代较晚,大致在明清时期和现代耕土层,我们现在来大致分析一下。

陶片纹饰拓片

商周时期陶器

第六层出土的陶器以夹砂陶为主,极少量泥质陶;陶色以灰褐色最多,其次是黄褐色,少量黑褐和红褐色;纹饰均施于器表,以绳纹为主,戳印篦点纹和细泥条附加堆纹次之,少量划纹、压印纹和圆圈纹,且篦点纹、附加堆纹和压印纹常组合使用,唇部的花边应为拍印所致。不见完整器,从口沿、腹部和底部残片推测流行平底、直口和侈口器等,不见圈足和三足器,主要器形以罐类为主,有鼓腹罐、花边口沿罐、侈口罐、平底罐、直口杯和网坠等。石器主要有磨制的斧、锛、凿,以石锛为主,常见双肩石器,磨制精美,刃部锋利,部分刃部有使用痕,极少见打制石器。

广西那坡县感驮岩遗址第二期后段陶器以夹砂陶为主,陶色有灰褐色、灰黑色和红褐色等,纹饰以中绳纹为主,不见细绳纹,附加堆纹细小,出现几何形刻划纹,唇部流行拍印花边口,器形有圜底、圈足和平底器。由上观之,它们在陶质、陶色和纹饰上皆有较大的相似性,在器类上侈口罐(T14⑥:3)和直口杯(T2⑥:9)的上腹部分别与感驮岩遗址第二期后段的BI式高领罐(AT01②:58)和II式簋形器(AT01②:77)形态相似,且侈口罐与武鸣岜马山岩洞葬陶釜(6号壁洞:5)的形制也极为相似,因此它们的年代应大体相当。从感驮岩第二期后段二层碳—14测年数据在距今3400~2800年,以及武鸣岜马山岩洞葬的年代推定在商代或西周早期至西周晚期或春秋时期推测,遗址第六层所代表时代应为商周时期。

商周时期磨制石器

第五层陶片明显较第六层陶片厚重,陶色、纹饰和器形也皆有较大区别,且第五层不见双肩石器,而出现了铜器,它们的时代应不同。第五层陶器以灰褐陶为主,少量红褐色陶;纹饰以拍印方格纹为主,少量绳纹陶片;无完整器物,器类有敞口宽沿圜底釜、网坠和陶丸等。其陶器特征与坡们遗址第四层相似,坡们第四层出土1件铜叉(IT0206④:1),其形态与普安铜鼓山和广东罗定县背夫山战国墓同类器相似,圜底釜(T13⑤:1)与广东始兴白石坪山战国晚期遗址釜(87:17)形态相似,它们时代应相近。普安铜鼓山出铜叉层位其时代为战国时期,广东罗定县背夫山战国墓时代定于战国早期,始兴白石坪山遗址为战国晚期,因此遗址第⑤层所代表时代应为战国时期。

战国时期陶器

在时代的判定基础上,以第六层为代表的商周时期遗迹现象仅有灰坑、墓葬和房址,房址仅存柱洞,不见基槽,结合沿江两岸的斜坡地势,推测它们的结构可能为干栏式房屋,此种形态的房屋在当地至今仍然存在。墓葬皆为土坑墓,葬式分仰身直肢和侧身屈肢两种,按屈肢葬谱系中的南方传统华南支系演变推测,开口于五层下的仰身直肢和屈肢葬墓葬的出现,其葬俗可能来源于红水河流域都安北大岭遗址的屈肢葬,这与屈肢葬从柳江沿红水河至北盘江而上的其中一个发展路径有关 [4]

因此,拉它先秦时期遗址是北盘江流域下游地区的首次考古发掘,其出土遗物特点鲜明,与贵州西北、中部和东南地区遗址的文化面貌有较大区别,而与其南面红水河流域部分同时期遗址的文化面貌有诸多相似之处,这说明它们之间有文化交流或本身就属于同一大的文化圈。


[1] 韩建业:《中国古代屈肢葬谱系梳理》,《文物》2006年第1期。

[2] 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发掘报告》,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版。

[3] 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成都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成都十二桥》,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年4月版。

[4] 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贵州贞丰县拉它先秦时期遗址发掘简报》,《四川文物》2012年第1期。

悠悠牂牁:北盘江考古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