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婚姻习俗中的信仰与禁忌
传统婚姻习俗的每个仪礼环节,都有着细致具体的信仰与禁忌。相亲环节中,参与相亲者会从面相上、形体上推测对方当事人的性格、生育能力、命运等;在其后的交往过程中,通过对方当事人的属相判断是否相克;请先生来合八字,看是否相冲;尤其在迎娶过程中,男、女方家的信仰与禁忌展示得格外严肃细致。如男方家派来的接亲婆一定要婚姻家庭稳定,生过男孩,或儿女双全,被认为是有福气的女人,迎娶过程中绝不可让寡妇、离婚妇女、只生女儿的妇女或被认为“不干净”、不吉利的女人接近新娘;女方出娘家门及进男方家门的时间点一定要根据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推算出来,并严格遵守;出门前要点香烛、烧钱纸,拜祖先牌位;由兄弟背上轿子(现在一般是车),轿子里要放一些大米,不可沾地;从披上红盖头一直到进洞房,都要有接亲或送亲者打着红雨伞遮住新娘;出门时女方家点火把,撒筷子;进男方家门前举行“回喜神”仪式;跨过火盆才能进男方家大门;进门之后祭祀男方家祖先,跨“七星灯”,圆亲婆铺床、撒豆。如此繁琐而又苛严的信仰与禁忌行为,往往与婚姻的仪礼糅合在一起,并被严格地按既定的程序一一执行。
为何要在婚姻仪礼中加入如此众多的信仰、禁忌呢?
婚俗中的信仰和禁忌具有边界模糊的特点,即信仰常常以禁忌的形式表现出来,而禁忌又往往是信仰的具体操作,信仰和禁忌很难做出明确的区分。但是从功能上,还是能做出比较清晰的分析。在民间文化观念中,宇宙空间分成三个相对独立的运行系统:天空之上是善灵(即神、仙)居住的世界,称仙境、天堂;地面是人类居住的空间,称人间、阳间;地面之下是邪灵(鬼)居住之所,称地狱、阴间,这三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却时时刻刻发生各种密切的关联。相对而言,居于地面的人类特别容易受到上界善灵和下界邪灵的影响,尤其是下界邪灵对人类的侵袭,深刻地干扰着人们的生活秩序和安全。因此,人们便采用禁忌的方式,以图躲避邪灵的侵袭。在婚姻仪礼中的信仰与禁忌,主要具有如下功能:
一、驱邪避祸
在岑巩民间,习俗信仰中有几个重要的基本概念:首先,人去世之后,“灵魂并不与肉体一起死亡,它在肉体弃世之后仍然继续活着” [1] ,即中国民间观念中的“鬼”。正常死亡的鬼会去地狱,经过阎王的审问之后,会在偿还生前的罪过后重新投胎到人间,开始新一轮的轮回;非正常死亡而化成的鬼,因心中怨气太大,无法进入地狱,只能游荡在人世间,只有复仇之后,或找到替身之后,才能进入地狱,开始新一轮的灵魂。因而非正常死亡的鬼对人们有着巨大的威胁。其次,在人们生活的自然界中,也存在一些恒常的邪灵,它们也对人们存在很大的威胁力。这种邪灵种类极其繁多,人们“相信他们周围的空气中聚集着无数看不见的精灵” [2] 。有些甚至没有特定的名字,常常以“煞”统称之。并认为特定种类的邪灵往往针对特定的人群产生侵害。第三,不吉利的人身上会携带邪灵的传染。人们认为,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事实,会通过某种神秘的途径从一个个体传递到另外一个个体或群体。在现实生活中遭受不幸的人往往会成为精神信仰领域一个不洁净的传染源。上述三种情况,都会对生活在人世间的人们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不可控制的灾难,因此,务必进行祛除,以获得平静安宁的生活。
祛除邪灵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通过阴阳先生作法,“最后,满足了它的需要,或者是被驱妖者的法术和咒语战胜,精灵同意离开” [3] 新娘,使之不能产生侵害。人们认为,邪灵特别善于抓住特殊时机侵害人本身,男女结婚便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个特殊时期,即男女结合为阴阳结合。男为阳,女为阴,男女结合时,阴阳谐和,但同时男的“阳气”下降了,女的“阴气”也下降了。在平时,成年男子的“阳气”非常盛,邪灵是无法靠近,无法加以侵害。女性属阴,邪灵也属阴,因此邪灵容易附随在女性身上,在男女交合的过程中,男方阳气下降,依附在女方身上的邪灵就会对男方造成巨大的伤害。因此,在我国民间的婚俗中,防止女方被邪灵依附的措施与仪式细致入微,思州婚姻俗中的“回喜神”仪式,便是这一观念最生动的体现。如先生在作法时,通过宰杀雄鸡、念以咒语的方式驱赶邪灵:“弟子雄鸡一只,当堂宰杀,淹了天煞归天,地煞归地,淹了五方凶神恶煞,各安方位!”
第二种形式是禁忌。思州婚俗中有大量的禁忌,如迎娶那天,新娘子的脚不能沾地,而必须由兄弟背上花轿;娘家派的送亲客不能是寡妇、离婚女、只生了女儿或没有生养的女人、家庭生活贫困者,尤其是家庭遭受了不幸者;男方家的迎亲队伍在迎亲那天,不能吃女方家的任何食物,一切所需必须从男方家带来;回门时,新娘不能在娘家过夜,必须当天回来;等等。上述禁忌全部是一种巫术行为,即消极巫术,即通过禁止某种行为以躲避积极巫术或邪灵的侵害。新娘脚不沾地,是认为大多数邪灵居住在地下,新娘子脚不沾地,就隔绝了被邪灵附体的途径;男方家对于送亲客的禁忌,在于防止新娘受“不洁”之人身上所携带邪灵的传染;女子回门时不能在娘家住宿而必须当天返回,在于防止男女交合时可能把邪灵引至娘家的事情发生,以防娘家不吉利。
第三种形式是积极防卫。与前两种祛除邪灵一样,思州婚俗有积极防卫邪灵侵害的仪式、行为。新娘出门前一定要盖上红纱巾,从盖上红纱巾那一刻开始,接亲婆要自始至终为新娘子撑着红伞,无论天晴下雨;娘家在新娘出门前在堂屋点上火把,在新娘出门后向门外撒一把筷子,然后立即关上堂屋大门;新娘进男方家堂屋大门时,要跨过火堆;进洞房时要跨过“七星灯”等。思州土家族的婚俗中,对抗邪灵的措施显得更加直接与震慑力:送亲队伍中第一个人一定要扛着勾勾刀,在前面开路。上述习俗中,红盖头、红伞、火把、火堆、七星灯、勾勾刀等都被认为是吉祥之物,是邪灵害怕的事物,在婚姻仪礼中,能够有效地祛除邪灵,不让其靠近新娘。
二、与神共生
在我国民间的观念中,家族中长辈去世之后,通过一定的仪式,便转化为祖先神,而且,祖先神与家庭成员生活在一起,“人们自然地相信,他们无论住在哪儿,都继续参与活人的事业,并且他们的家族跟他们保持着亲睦的关系”。 [4] 这种亲睦关系,是一种互相照顾的共生关系,即家人要时刻虔诚地供奉祖先神以香火,而祖先神也该时时刻刻在冥冥之中保佑家人的健康、平安与福祉。“但是这种崇拜不只是源自一种家人的依恋,因为死人的精灵被认为是在福和祸的方面都强有力的神物。” [5] 如果家人忽略了对祖先神的供奉或者供奉时心中不虔诚,会受到祖先神的责怪与惩罚。如果家人对祖先神进行了虔诚备至的供奉,却发现自己祈祷祖先神保佑的事情并没有实现,也会对祖先神产生怨嗔之心。对祖先神的尊敬之一就是家庭中任何事务,尤其是重大事务——“而中国人像结婚之类所有家庭事件,都要告诉自己祖先的精灵” [6] ,并会通过“打卦”仪式虔诚地询问祖先神的意愿,祖先神的意愿具有最终决定权。思州婚俗中,处处体现着对祖先神的敬重与依赖。新郎在迎娶新娘时,从自家出发前先要祭拜祖先神,求得祖先神的同意,方可出门。如果卦象多次显示不吉利,就要请阴阳先生作法事,提供更多供品,求祖先神的保佑,直到卦象显示祖先神已经同意为止。如果一直未能得到希望看到的卦象,那婚事有可能被延期。新娘在出娘家门前,也要拜别自己家的祖先神,也会有同样的仪式,也要得到显示吉利的卦象(祖先神已经同意的卦象)才能出发。新娘到达新郎家时,也要先在堂屋里祭拜新郎家的祖先神,获得吉利的卦象,就表明新郎家的祖先神已经接受新娘成为家庭的新成员。
因此,婚姻仪礼过程中,展示出古思州文化体系中与神共生的精神空间。在此空间中,可包含三个层面的意义:1.祖先神对家庭成员来说是善神,是家庭的庇佑神;2.祖先神具有强大的神秘力量,控制着家庭未来生活的祸福,其意愿将被最大程度地尊重与执行;3.婚姻过程中,家庭成员的离别与加入,都必须获得祖先神的允许,是女性脱离一个家庭并进入另一个家庭获得合法性认可的关键环节。
三、求吉纳福
婚姻是男女双方全新生活的开始,也是夫妻双方建立新家庭的开始,因而必定充满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盼,而这种期盼总会通过一定的仪式性行为在婚姻仪礼过程中表现出来。因此,思州婚俗与全国其他地方的婚俗一样,其中有着众多求吉纳福的仪式。如男方家挑选接亲婆和圆亲婆,女方家挑选送亲客,均有同样的标准,即家庭稳定富裕、已生儿生女、被认为有福气的人——在人们观念中,认为在现实生活中获得美好结果的人,也必定将其好运传染给与其接触过的人;新娘在出娘家堂屋门、进新郎家堂屋大门、进洞房时,都有特定安排好的人高声说吉利话——人们认为语言具有神秘的魔力,未来的事情就会按照先前所说的发展。这些习俗仪礼,反映了人们在婚姻缔结过程中纳福求吉的心理状态。
[1] [英]爱德华·B.泰勒:《人类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1、330、332页。
[2] [英]爱德华·B.泰勒:《人类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1、330、332页。
[3] [英]爱德华·B.泰勒:《人类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1、330、332页。
[4] [英]爱德华·B.泰勒:《人类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8页。
[5] [英]爱德华·B.泰勒:《人类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9页。
[6] [英]爱德华·B.泰勒:《人类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