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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婚姻仪礼程式
所属图书:《思州民俗研究》 出版日期:2017-09-01 文章字数:0字

第一节 传统婚姻仪礼程式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现在,岑巩均存在“自主婚”“自由恋爱媒聘成婚”和“媒聘成婚”(即明媒正聘)三种婚姻的缔结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主要是“媒聘成婚”,即由父母包办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干部、职工中许多人实行“自主婚”,亦有采取“自由恋爱媒聘成婚”形式的,婚姻当事人有相对的自主权。而农村中沿袭“媒聘成婚”的习俗比较普遍、比较稳固。这种传统的“媒聘成婚”有着繁琐的程序和礼仪礼规。

一、各民族融合的传统婚俗

岑巩县有着非常独特的民俗文化传统。从唐代起,历朝历代统治者均非常重视思州地区的归化与管理问题,因此,岑巩成为中原文化、湖湘文化进入千里苗疆的要冲之地。尤其是明、清两代统治者对思州进行深度“改土归流”,不但四川与湖广的大量民众涌入思州,同时,中原、湖广的文化习俗也随之进入,并与本土文化习俗相结合,形成了苗、侗、土家等少数民族习俗与汉族习俗相融合的、极其独特的民间生活习俗,并被各民族共同享用。岑巩县民间传统婚姻习俗便是这一独特文化现象的代表之一。在田野调查中发现,无论是汉族村寨还是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村寨,其传统的婚姻习俗的程式基本相同,只是在具体的操作细节上,略微有区别,而这种细微的区别,一般是不同乡镇区域之间的差别。当然,羊桥乡土家族和龙田镇的仡佬族在传统婚姻仪礼的某些环节上,还是保留了部分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习俗。

(一)相亲、订婚阶段

结婚,在岑巩民间一般会经过相亲、去媒、讨八字、过衣、接亲、回喜神、圆亲、请酒、交亲、回门等仪礼程式。

1.相亲。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家庭中如果有娃娃(男青年)到了适婚年龄,父母便会托亲朋四处打听,看哪家妹妹(女青年)符合自己的标准。一旦相中,便会托人带着比较轻的礼物去女方家打探情况。这种托请并不是正式的提亲说媒,而是非正式的听听女方家的口风。所托之人一般为周围寨子中比较有威望的亲友,或者是经常为四里八乡青年男女牵线搭桥的媒人。媒人到了女方家里之后,一般会委婉地向女方家叙说男方本人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并表达男方家希望结亲的意愿。女方家如果与男方家相隔比较近,对男方家的情况比较了解,就会委婉地向媒人表达出自己家的决定。这样的话,即便亲事不成,两家日后见面也不尴尬。如果对男方家不是很了解,往往会提出见一下男方,即相亲。青年男女见面相亲没有太多的讲究,或者相约在坡上放牛时见面,或相约去赶集时见面,现在更多的是相约去对方家见面。如果女方到男方家来见面,见面之后,男方家一般会给女方送一点礼物;如果男方到女方家去见面,一般不需要送给男方礼物。男女双方见面之后,互相觉得满意,那么就可继续交往下去;如果其中一方不满意,以后就不会再交往。

2.去媒。男女双方相亲之后,相互之间表示满意,那么男方就必须在半个月或者一个月左右之后要到女方家“去媒”。去媒,即正式提亲。一般是男方家委托媒人去提亲。整个婚事办下来,一般要有三次去媒。第一次去媒的方式,各地也略有不同。如大有镇一带,男方家的父母、媒人,有时还有其他内亲,带领着男子本人一起去女方家提亲;而在水尾镇一带,第一次去媒一般是男方家托请媒人去说合,男方家一般不会随媒人一起去。第一次去媒时,必须要给女方家带一些比较平常的礼物,通常是肉2条(每条1~1.5公斤)、酒2瓶或2~2.5公斤米酒、饮料2瓶、糖2包或12个饼。礼物不能太重,但必须是双数。如果女方家同意这门亲事,就会把这些礼品都收下来,并热情招待媒人或男方提亲的人。如果女方家不同意这门亲事,也会热情招待前来提亲的人,但是会在言语间委婉地推脱,并将礼物全数退还。提亲者从女方家的招待方式上就会明白提亲是否成功。提亲不成功,媒人或男方家也不会再多说什么,而是在感谢女方家的招待之后就带着礼物回去。

女方家同意亲事之后,女方家的父母、哥嫂、叔婶等就会不定时地去察看男方家的情况,主要看男娃娃长得怎么样,做事干活等品行怎么样,男方家的房子怎么样以及男方家对女方的待客是否热情、茶饭是否办得丰盛等。女方家人回家时,男方家要打发(馈赠)衣帽鞋袜等礼品和红包。礼品越丰厚,女方家就越觉得男方家舍得、大方、家境富裕。20世纪80年代末,打发100元左右的红包,那么就是非常富裕的家庭了。如果女方家寨子的人偶然经过男方家而没有受到热情地招待,即便男方家的人根本不认识这些人就是女方家寨子中的人,他们回去之后,就会去女方家中说男方家过于小气、不热情、不认人。女方家往往会认为男方家使自己在寨子里没面子而反悔这门亲事,把男方家送的所有东西都退回去,并不再交往。因此,只要家中有娃娃要说媳妇的,都要待人热情、大方,哪怕是自己不认识的人。

女方家看过男方家之后感觉到满意,寨子或周边的人又没谁说男方家的不是,女方家就会对男方家表示明确的结亲意愿,那么男方家就要第二次“去媒”。第二次去媒的意义已经大不相同。如果第一次去媒是确定男女双方结亲的意向,那么第二次去媒就表明男女双方已经走向结亲的实质性历程。在岑巩水尾镇、大有镇等一带认为,第二次去媒,就意味着娃娃(男方)和妹妹(女方)要当亲戚来往了。因此,第二次去媒就显得比较隆重,尤其是男方家带去的礼物要比第一次去媒的时候要多出一倍以上。如肉4条以上(每条1~1.5公斤),酒4瓶或米酒4公斤以上,饮料4瓶以上,糖4包或24个饼。并且要给妹妹(女方)买2套时兴衣服、1公斤毛线、2套鞋袜。女方家在这一天里,就会把哥嫂、弟妹、叔婶、家公家婆(爷爷奶奶)等请过来吃饭,并征求大家的意见:有某某家在求妹,问大家有什么意见看法,把妹放到某家去合适不合适等。众人便会和男方家的人进行沟通交流,尤其会问娃娃(男方)各方面的问题,以对男方本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了解。

女方家的直属亲戚如果都对男方感觉到比较满意,那么过不久,男方就要第三次“去媒”。第三次去媒,也叫作“放炮”“打炮火”,就是媒人带着男方本人、男方父母及男方家直属亲戚去女方家时,要放着大炮仗进女方家的门,而且吃饭的时候和出女方家的门回去时也要放。“放炮”是婚约中非常重要的仪式,相当于订婚,一旦“放炮”了,男女双方的婚事就基本上稳定了,男方称女方家父母为“亲爹”“亲妈”,从此男方、女方密切地来往走动,双方也很难出现反悔的事情。如果哪一方要反悔,将会是对对方的巨大侮辱,会付出巨大的代价。例如,如果男方反悔了,那么女方家将不会返还男方家赠送的一切礼品、礼金;如果女方家反悔,那就需要如数返还男方家的礼品和礼金,并且两家从此基本上如同陌路,不会来往。“放炮”的日期、馈赠给女方家的所有物品和将要举行的仪式都需要和女方家提前商量好。“放炮”那天,男方要给女方家的家公家婆、外公外婆、姑公姑婆、舅公舅婆“吃膀”:1只猪脚、2瓶酒、2个饼、2个大红粑(糯米粑,每个0.25公斤以上,表面用“米花红”印上表示喜庆吉祥的图案,或者点红)。膀,“猪脚杆”,要求从猪蹄往上,一直到猪大腿部分砍下,形成喇叭口形状。膀的分量也有讲究,一般是4公斤,也有3公斤或5公斤、6公斤的。要给女方家的叔婶、姑舅、哥姐等亲属“吃小礼”。小礼,一般是1~1.5公斤猪肉、2瓶酒、2个饼、2个大红粑。无论是“膀”还是“小礼”,具体数量一般是男方家和女方家提前商量好的。一旦商定了,那么,每份膀、每份小礼的分量就都要一样才行。 [1]

3.讨八字。“放炮”之后,快则半月,迟则半年,男方家就会谴媒人去女方家“讨八字”。所谓“八字”,就是将人的出生年、月、日、时各配以天干、地支,每项两字,依次排列为八个字,如甲子、乙丑、丙寅、丁卯等。如女方家同意男方家提出的接亲要求,男方家即请媒人带上一些礼品(必须是双数)前去女方家讨八字,随媒人送去男方的礼帖、鸾书(年庚帖,又称八字单),女方家接到庚帖后,在帖子下写上姑娘的生辰八字,交给媒人带回。现在很多不送鸾书,而只是女方家请人将女方的生辰八字写在红纸上,交给媒人。也有讨口八字的,口八字就是女方家父母口头上把妹妹(女方)出生的年、月、日、时辰告诉媒人。讨到女方的八字之后,男方家便请先生来“合八字”。合八字是指将男方与女方的生辰八字与属相按照中国古代哲学中五行相生相克的原理进行推算,看是否犯冲(二人的生辰八字相克)。如果不犯冲,男方、女方就能结婚;如果犯冲,男方、女方就不能结婚,如果结婚的话,认为会有灾难发生。

4.过衣。讨八字之后,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没有犯冲,那么就在一段不长的时间之后,男方就要去女方家“过衣”。过衣,就是给女方送衣服、鞋袜等日用品,各乡镇约定俗成的数量是不一样的。如在大有镇、思旸镇一带,一般送衣服2套、鞋子2双、袜子2双、洗脸帕2条、牙刷2个、牙膏2支、1只猪后腿(约15~20公斤)、酒(女方亲属数量的双倍)、糖(女方亲属数量的双倍)。而在水尾镇一带,数量要多很多,一般来说,衣服要送6~8套,各类鞋(当时流行的各类鞋,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要送皮鞋、解放鞋、凉鞋、运动鞋等)袜均两套以上。还有女方提出来的其他一切要求,均需无条件满足。上述物品也称之为“节礼”。 [2]

(二)迎娶阶段

1.接亲。接亲的日期是两家提前商量,并经过先生算过的吉日。接亲的队伍一般由新郎的亲戚和朋友组成,其中要有2个接亲婆、2个请客先生、2个八仙师傅、8个轿夫佬(现在一般指接亲婚车的司机),有的地方还必须要一个“关亲客”(迎亲的队伍的总负责人)。接亲婆要已结婚、生有男孩或儿女双全、家庭生活幸福富足、见过一定世面、能说会道的五十多岁左右的妇女。在接亲的过程中,接亲婆主要陪伴、帮助“嫁姑娘”(岑巩民间对新娘子的称呼)完成各项仪礼。请客先生要求是寨中具有一定威望的、能应对女方家礼俗挑战的中老年男子,如果亲戚中没有这样的人,就要花钱去请擅长于此道的人。八仙师傅(吹唢呐的师傅)跟随接亲队伍去女方家接亲,在女方家住宿的那一晚可吹一些曲调娱乐众人。第二天新娘出娘家门时一定要吹唢呐,把新娘送进男方家大门时,也一定要吹唢呐。接亲队伍要根据早就和女方家商定好的数目,并要给女方家送去一定数量的猪肉、大米、水酒等物品及一定数量的聘礼(一定数额的现金)。这些物品的数量比较大,一般是60公斤肉、60公斤大米、60公斤酒、60公斤粑粑等或者更多,具体数量一般由女方家提出。所有的物品均装在箩筐中,并用一个手指头宽、约0.7m长的红纸围起来,旁人一看就知道这是用于结亲那天给女方家摆“花筵酒”的红喜。接亲队伍或是十多人,或是几十人,一长溜地挑着这些物品经过女方家的寨子,进入女方家门。寨子中的老老小小,均会出来看热闹,数着男方家的礼物挑子有多少而猜测男方家是否富裕,或赞叹羡慕,或不以为然。

在吉日的前一天,接亲队伍就要出发,具体出发的时间要依据男方家到女方家的路途远近而定,一定要在当日天黑之后才能进女方家的门,接亲队伍在女方家住宿一晚。按照习俗,接亲队伍到达女方家之后,所有的食物都要自己带过去,如大米、肉、酒、青菜等,甚至油、盐等调料品都要自己带。吉日当天清晨(一般是凌晨),先生根据男方与女方的生辰八字推算出新娘子出门的时间。这天的新娘子,被称为“嫁姑娘”。“嫁姑娘”不能自己走出门,而应当由哥哥、弟弟或叔叔等家庭男性成员中的一个背出门,忌父亲背出门。出门之前,“嫁姑娘”被背到祖宗牌位(俗称神龛)前作三个揖,然后用红纱盖头。此时,男方家的接亲女子撑开一把红雨伞,遮住“嫁姑娘”的头部,跟随着将“嫁姑娘”背出娘家的堂屋大门。同时,八仙师傅吹起唢呐,男方家接亲者和女方家送亲者一齐燃放鞭炮。在背出门的过程中,忌将“嫁姑娘”放下而脚沾地,而应直接背上接亲车(过去是接亲轿子)。在“嫁姑娘”出门前,跟随在旁边的娘家叔伯或兄弟,在堂屋内点燃一个火把,手中抓着一把新筷子,等“嫁姑娘”一出大门,就顺手将火把与筷子用力抛出门外,并随手将大门从外边关上。接亲队伍出发前,女方父母会在轿子(现在是车)中放一公斤左右大米。接到新娘后,接亲队伍进入新郎家的时辰是有讲究的,必须严格遵守先生依据新郎和新娘的生辰八字推算出来的时辰。娘家一般会派两三个直系亲属随着接亲队伍一起出发前往男方家送亲。

接亲队伍走后,女方家开始摆“花筵酒”招待宾朋。“花筵酒”早在前一天傍晚男方家送来办酒物品之后就请人开始备办了。第二天一早,“花筵酒”就会在请来所有亲戚朋友之后开宴,而男方家的请客先生就会真诚地请女方家所有的亲属去男方家做客。娘家人去男方家做客,是需要送一定礼品的。礼品根据身份不同而不同,如吃膀的人,就应该送得比较重,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一般送皮箱、收音机等日用品及数十元礼金。就现在的行情来说,一般要送上千元礼金;而吃小礼的,送礼就要淡一点,三五百元便可。吃完“花筵酒”,女方家就将女儿的嫁妆全部抬出,长长的一长溜摆在房屋前的院坝中,有各种木质家具,有棉被、被褥等各种床上用品,有脸盆、皮箱等各种日用品。然后请人用杠子一组一组地排成长长的队伍抬往男方家。现在的嫁妆一般是摩托车、电视机、洗衣机等,用车送。

2.回喜神。在新娘尚未到达新郎家之前,新郎家父母早就请来先生,做好“回喜神”的准备。首先,在新郎家堂屋门口前或土地神外面摆一张四方桌子,桌子中央上置放1个刀头(祭祀神灵用的一小块四方形、半熟的猪肉)、1升(量米用的圆筒型器具,一般用楠竹做成,俗称为“升子”)米、1个红包(一般12元钱,或24元、48元等,以12的倍数为宜,具体数由男方视自己的经济状况而定)、1壶米酒、12个酒杯、12双筷子、12串“高钱”(俗称火纸、钱纸,具体形状为64开大小的草纸上打有铜钱形状的痕迹。民间普遍相信把这样的火纸烧化,就成为馈赠给神灵在另一个世界使用的金钱)、1只雄鸡、12炷香、2根红烛。

接亲队伍按规定的时辰到达新郎家门口下车之后,接亲婆给新娘撑着红雨伞,引导新娘来到“回喜神”的桌子前,面对着新郎家的堂屋大门口。此时,先生就站在桌子的另一侧,正对着新娘,开始点燃蜡烛,桌子左右各插1支;点燃12炷香,桌子左右各插3支,另6支插在装满大米的升子中,同时施以咒语:

当念到“壶中有酒,酒满三荐”时,提起酒壶往一字排开的12个酒杯里倒酒,来回三次,然后将酒依次洒在地上。当念到“弟子雄鸡1只,当堂宰杀”时,就当场杀鸡,将血洒在高钱上,并焚烧高钱。在焚烧高钱的过程中,辅以一个特定的手势(拇指上翘,食指与中指并拢直指前方,无名指与小指内扣于掌心。该手势如同儿童玩游戏时用手模拟手枪的样子,只不过儿童模拟手枪的样子时只直伸食指,而该手势将食指与中指并拢伸直,指向前方)对着新娘。念完上述咒语后,先生正对着新娘,用手指凭空写出“紫”“薇”“讳”3个字。回喜神的仪式就此结束。

新娘可以在先生念咒语的过程中,掀翻桌子,直闯过去。也可等先生念完咒语,将四方桌子侧立起来,让出大路之后通过。

新娘通过回喜神的桌案之后,还要跨火盆。火盆设在堂屋门口前,其中生有旺盛的木炭火,新娘要先开左脚,从火盆上方跨过去,然后才能进入新郎家堂屋大门。从新娘被兄弟或叔伯背起来开始,一直到送入洞房的整个仪式过程中,无论天晴还是下雨,无论是屋外还是屋里,新娘一直要撑着红伞,遮着头部。进入新房后方可将红伞收起。

“回喜神”仪式,在岑巩少数民族中也较为流行。如《中国民间文学三套集成: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卷》中便收录了一首侗族的《回喜神咒》:

与前一咒语相比较,虽然是采录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但内容大致相同。虽然暂不能考证“回喜神”仪式的源起与流变,但民间习俗文化的互相渗透、互相包容的痕迹非常明显。

3.拜堂圆亲。在新郎接亲回来前,男方家就会请寨子中年龄为五六十岁、有儿有女、有孙子孙女、家庭生活稳定富足、被公认为有福气的女性长辈作圆亲婆。在新娘进堂屋之前,在堂屋的神位前设一张四方桌,桌上备好半熟猪头1个,酒1壶,酒杯5个,蜡烛2支,香3炷,火纸数叠,桌前放置1床新棉被。新娘进入堂屋之后,圆亲婆就领新郎新娘在被子上跪下,然后点上香烛,烧火纸,敬上猪头,在5个酒杯上倒上酒,祭祀祖先。然后,圆亲婆将一对新人送入新房,“口唱‘东方一朵红云起、西方一朵紫云开;两朵祥云脚下踩,云中现出新人来’的颂词。唱毕,圆亲婆牵着新娘一个大步跨过装有一盏‘七星灯’的隔筛进入堂屋,由礼生主持新郎新娘拜天地、拜祖宗和互拜的仪式。进入洞房后,举行‘合卺礼’,饮‘交杯酒’,洗‘和气练’,揭新娘的盖头帕” [4] 。现在圆亲的过程稍有简化。

4.铺床与撒豆。圆亲完毕、圆亲婆帮助新人铺床,边铺边念贺词。如:“一对红烛亮堂堂,照见新人好嫁妆。一来照进红罗帐,二来照进象牙床,象牙床上铺棉被,棉被两边摆鸳鸯。鸳鸯成对,富贵成双。贺喜二人姊妹天长地久、百年偕老、金玉满堂。”诵毕,圆亲婆把煮熟的豆子向新床、新帐撒去。边撒边念:“豆子上床,儿孙满堂;豆子落地,个个成器。豆子种的高,明年打三朝;豆子种得矮,明年添大崽。” [5]

5.请酒。新人入新房后不久,便要出来给亲戚敬茶。敬茶的对象,一般是男方家比较近的长辈亲戚,如父母、叔伯、姑舅姨等。圆亲婆在旁边一一为新娘介绍男方家庭各亲戚的称呼与情况。介绍到谁,新郎就发烟,新娘立即倒一杯茶,双手奉上。每个接到茶的亲戚便将一个红包悄悄放在茶盘中,并说一些祝福与鼓励的话。所给的红包称之为“茶钱”,少则五元、十元,多则上百或数百元,各自凭自家的经济状况出手。

在岑巩民间的观念中,参加婚礼的人越多,就越喜庆,主人家就越有面子。因此,不但主人家的亲戚们,男女双方各自的朋友都要前来祝贺,就是连寨子中的家家户户也基本上都要如期赶来。前来祝贺的宾客不论来得早晚,一定要放着鞭炮进门,鞭炮放得越多,越显得热闹喜庆。同时,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也均会给新郎新娘打一个红包,以表祝贺。红包的数目根据亲戚朋友间的亲疏远近和打红包者的经济状况而定,少则二三十元,多则几百上千元。根据现在的情况来看,农村的婚礼红包相对要小一些,而城镇的婚礼红包要大很多。主人家将会在婚礼结束之后,将各家的红包做好记录,以备日后还礼。

请酒,俗称“讨酒”,一般在迎娶新娘的“吉日”下午举行,主人家以丰盛的酒席宴请前来参加婚礼的亲朋好友。请酒的宴席摆在堂屋内和房屋前面的空地上,其中,摆在堂屋神龛前的两桌称之为“上把位”。从堂屋门外往里,神位左边的上把位留给女方家的父母、舅舅、姑爷坐,神位右边的上把位留给男方家的父母、舅舅、姑爷坐。女方家来的送亲客称“皇客”,在迎娶这天的权利最大、地位最高,男方家的亲友尽量要迁就,在婚宴过程中,皇客需要单独安排桌子,其余的亲友随意坐便可。在过去,皇客的规矩比较大,酒宴过程中,皇客如果不离席,那其他人均不可离席,男方家的舅舅要去作陪女方家的男客,男方家的舅妈,要去作陪女方家的女客。其中,送嫁妆的人要第一批吃酒,主人家一定要尽心尽力招待好这批人,酒肉要管够,能吃多少就上多少,否则他们就有权利将酒席给砸了。这样的话,男方家就会在众人面前很失颜面。走之前,主人家要给每个送嫁妆的人一个红包。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一般是一块二毛钱。现在的嫁妆一般用车送,一般会给司机一个四五百的红包。

婚宴的菜肴比较丰富,一般每桌会上15~25道菜,上菜的顺序是先上凉菜,中间上主菜,最后上汤菜。其中,宴席中必定要有三道菜:一道是鱼,鱼一定要草鱼或鲤鱼。每桌上要求上一道全鱼,如果是嫁姑娘的宴席,鱼头指向大门外;如果是娶媳妇,鱼头指向屋里。一道是膀,由猪膀子,即以猪大腿部分的带皮肉做成。将整块猪大腿肉剔骨后,以酱油、红糖调成的汁腌制,上色,夏天腌四五个小时便可,冬天则需要腌制两天左右。腌制好后,以卤汁沸煮到熟,再经沸将肉皮炸成酱红色即可。后因酒宴中膀的用量很大,如无法获得足够多的猪膀,可改用五花肉进行制作。婚宴的最后一道菜必定是汤菜,一上汤菜,就给宾客们表明了菜已上完。

在迎亲过程中,女方家派来送亲客的地位比较特殊,称“皇客”。岑巩民间有句俗语:皇客三天做知府。也就是说,皇客在男方家居住的日子里,男方家一切事情都要听皇客的,权利非常大。如果皇客不来吃饭,那么所有的人就不能吃饭,不能开席。如果皇客对于什么事情不满意,那男方家就一定要做到皇客满意为止。其他的客人在婚宴当天吃饭之后,基本就各自回家,但是皇客一定要在男方家住满三天之后才能回家。在第三天下午,皇客准备离开新郎家前的一顿饭中,一定要吃膀。如果前两天中,厨师就给皇客做膀吃了,那就不合礼俗,被认为男方家想赶皇客走,被认为是非常严重的冒犯。到了第三天,皇客对厨师说今天要吃膀,就是暗示新郎家,他们要回去了。

结婚三天内,男方家都要办酒,第一天是“花烛酒”(俗称“喜酒”),第二天是“正酒”(又称“大宴”),用以招待至亲好友。开正酒之时,新娘出来敬茶,在堂屋桌子上摆出她出嫁前在娘家赶做的新布鞋,分送亲族长辈和媒人,一人一双,同时新娘改口,随男方称呼亲族长辈,受鞋者要给新娘打发“拜鞋钱”。新娘也会给厨房负责做饭的师傅和掌勺的师傅各送一双新鞋,表示对厨房师傅的尊重。如果新娘没给厨房师傅送鞋,就会被认为不懂礼数。

6.闹洞房。由圆亲婆和女送亲客主持这一仪式。在新房内的桌子中间摆着6盘点心,四方摆着烟茶。外面一伙青年打开房门,燃放鞭炮,跨进房中,张口就念吉语:“天地自然兴,日月配乾坤;良辰黄道日,佳偶自天成;一对好夫妇,合成一家人;新郎是英雄,新娘是钗裙,百年同偕老,鸾凤久和鸣。”“我们进房中,就把酒来喝;道谢新娘子,喝得真热和。贺喜儿姊妹,永久离不脱;白发齐美寿,五子状元科。咳!咳!婆不离公,公不离婆,箩筐不离筐细索。”逗得众人拍手大笑。是夜,众宾客嬉闹新人,直闹到夜半更深才尽兴而散。

(三)姻亲关系的确证

1.交亲。如果新郎家家境较富裕,在婚宴结束之后,还会请乐队,或腰鼓队、八仙师傅进行表演,娱乐众人。到了晚上,“吃过夜筵之后,送亲客就向新郎家主办喜事的总管递上交亲书,由总管安排交亲活动。参加的人是新郎、新娘及新郎的亲属,以及送亲客、圆亲婆等。新娘将从娘家带来的瓜子、花生、糖果取出来招待大家” [6] 。女方家父母、舅舅等送亲者与男方家父母、舅舅、姑父、姐夫等近亲进行“交亲”:我们将姑娘交给你们家,希望父母(婆家)好好管教,等等。随后男方家父母也相继发言表态:我们一定会好好地对待她,会像对待自己的女儿一样照顾。这时,新娘就会改口,称男方的父母为爸爸妈妈。男方父母各自给新娘一个红包,称“改口钱”。红包一般是120元,或240元,或更多,必定是12的倍数。

2.回门,也称“三朝回门”。20世纪90年代前,婚后第三天,新郎、新娘带1只活鸡,1只活鸭,2包糖、2瓶酒,1~1.5公斤肉等礼物前往岳父岳母家拜访,称为“回门”。回门时一定当天往返,不能留宿。当新郎返家时,女方亲属随新郎前往男方家作客,谓之“会亲”。宴后,女方亲属即告辞离去。现在女方家送亲者第二天就回去,“嫁姑娘”和新郎也跟随着一起回门。回门的嫁姑娘一定要当天回婆家,不可在娘家住宿。女方家的父母亲戚会在一个月后来看望嫁姑娘。 [7]

二、羊桥土家族婚俗风情

羊桥土家族自治乡是思州土家族的聚居区,土家族人口占全乡人口的30%左右,由于长期与汉族交往,其婚俗与汉族婚俗大体相同,只有婚姻仪礼的具体实施细节有略微差别,正是这些细节上的差别,体现出浓郁的土家族风情。

(一)迎亲

土家族的迎亲过程与汉族大致相同,但在迎亲队伍的组织上,有着特有的规矩和仪礼:

(二)吃夜宴

羊桥土家族乡传统的婚俗活动中,向来有“吃夜宴”的习俗,往往也是迎娶礼节的高潮部分。《岑巩县志》对此有着详细而生动的描述:

三、仡佬族独特的婚姻习俗

岑巩仡佬族一般自称为“仡族”,而当地的汉、苗、侗族一般称之为“仡兜子”“仡兜”,主要集中居住在龙田镇境内的大小70多个村寨中,思旸镇、凯本乡也有零散分布。过去,仡佬族一般居住于深山之中,很少与外族产生联系,尤其在青年男女的婚姻方面,基本不与周边的汉、苗、侗族村寨通婚,相对封闭保守。据龙田镇前人大主任姚本顺先生介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到21世纪初,仡佬族的婚姻习俗都还保持着比较封闭的状态,直到近二十多年,才逐渐与外界产生联系,开始了通婚。因此,相对来说,部分居住在偏远地区的仡佬族尚保留着较为独特的本民族婚姻习俗。


[1] 被采访人:张光桥,男,54岁,高中,水尾镇腊岩村八步溪组。采访时间:2014年6月9日。采访地点:岑巩县新兴镇张光桥家中。记录人:尹东海。

[2] 被采访人:邹清木,男,34岁,大学专科,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移民街3号。采访时间:2014年6月10日。采访地点:大有镇政府接待室。记录人:尹东海。

[3] 搜录者:邹声军,男,28岁,大学本科,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4] 贵州省岑巩县志编撰委员会:《岑巩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5页。

[5] 贵州省岑巩县志编撰委员会:《岑巩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5页。

[6] 贵州省岑巩县志编撰委员会:《岑巩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5页。

[7] 受访者:邹声军,男,28岁,大学本科,黔东南州岑巩县大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受访时间:2014年3月15日。受访地点:大有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记录人:尹东海。

[8] 贵州省岑巩县志编撰委员会:《岑巩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2页。

[9] 贵州省岑巩县志编撰委员会:《岑巩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32~133页。

[10] 贵州省岑巩县志编撰委员会:《岑巩县志》,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46~1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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