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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土家族地区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所属图书:《土家族研究》 出版日期:2012-12-01 文章字数:5267字

德江土家族地区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德江地处贵州东北部,铜仁市西部,东属武陵山区,西属娄山山系,森林履盖率达41%。全县国土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5镇15乡345个村(社区),总人口52万。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63.5%,土家族人口占全县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4.9%。为把德江建设成为黔东北铁道交通枢纽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城镇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势在必行。但生态环境保护不能忽视,正确处理建设与环保两者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一、德江土家族居住区生态环境概况

德江土家族大多居住于木质吊脚楼。依山的吊脚楼,在斜地上用木柱撑起分上下两层,上层通风、干燥、防潮,是居室;下层是猪牛栏圈或用来堆放杂物。房屋规模一般人家为一栋4排扇3间屋或6排扇5间屋,中等人家5柱2骑、5柱4骑,大户人家则7柱4骑、4合天井大院。4排扇3间屋结构者,中间为堂屋,左右两边称为饶间,作居住、做饭之用。饶间以中柱为界分为两半,前面作火炕,后面作卧室。吊脚楼上有绕楼的曲廊,曲廊还配有栏杆。根据地形,楼分半截吊、半边吊、双手推车两翼吊、吊钥匙头、曲尺吊、临水吊、跨峡过洞吊。富足人家雕梁画栋,檐角高翘,石级盘绕,大有空中楼阁的诗意画境。

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是现阶段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的重要抓手。建立生态文明,前提是发展。只有发展,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发展的同时,要保护好赖以生存的环境。总体而言,改革开放以来,德江县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发生了历史性转机,但还存在粗放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现代农业体系尚未完全建立。农村垃圾的增加并任意排放,农药的大量使用使农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农村饮水安全受到威胁,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日益严重。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突出,不仅危害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全县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为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全县“两创一满意”活动的全面推进,标志着政府已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把创建生态乡镇、生态村的理念已逐步融入新农村建设、土家民居的建设之中,有效延续了土家族特色。通村(组)公路的硬化,连户路、垃圾池等的修建,切实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农村居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城镇化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双管齐下”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城镇化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实现城镇化建设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改善城镇环境质量

倡导以人为本,就必须首先要体现在环境质量的改善上。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是人类健康最基本的需求,也是适宜人居的基本条件。改善环境质量,更是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同时,环境质量还是城市发展成果和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环境质量的改善,必将做大城市无形资产,带来更多商机和活力,推动城市现代化步伐。

(二)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决策体系,加大水污染防治和垃圾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完善和配套现有环境保护设施。只有完善了环境基础设施,才能真正起到环境保护的作用。

(三)制定和完善城镇环境功能规划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对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禁止创办重污染、高能耗的污染企业,对环境敏感地区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价。要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城镇环境示范小区,促进城镇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

三、土家族地区城镇化建设与环境保护的联系

随着德江县城镇化进程加快,环境保护与城镇化的关系已经愈加密切,且矛盾也日益突出,工业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由于德江县城镇化进程起步晚、基础设施十分脆弱,离建设现代化新德江的总目标差距较远,城镇环境保护与城镇生态环境建设未能得到优先发展,从而制约了城镇化发展进程,也影响了生态环境。

(一)机遇与挑战并存

城镇化建设是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在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难得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挑战。

1.城镇化建设速度加快,环境保护设施投入加大。近年来,德江县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加快,带动了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在发展,环保的投资力度也在加大。几年来,全县投入大量资金,开展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总投资3000余万元修建了日处理8000吨的县城污水处理厂,它的建成运行,较好完成了县城玉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任务,全面完成了“十一五”减排任务,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县把加速治理重点污染源,作为加快城镇化建设的一项前期重要工作来抓。环保部门也利用城镇化建设的东风,加大治理环境污染的力度。行业的污染整治取得突破性进展,有效地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提高了环境质量。

2.居民环保意识提高,为生态保护创造了条件。德江县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十分注重城镇生态保护,特别是在城南新区建设中,有效地抓好开发与保护,力求做到开发不破坏生态,保护促进生态的良性循环。城镇化的发展使居民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增强。

(二)影响城镇化建设的因素

在城镇化进程中,多年来由于城镇化与环境保护的政策还不配套,在城镇化建设中只注重开发效益而不注重环境效益,环境保护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一是城镇建设规化不合理。在城镇建设中,只注重经济效益,城镇的房屋密密麻麻,城镇的交通道路很不适应现代城镇发展的要求;城镇的空间狭小,没有公园,广大人民群众目前尚没有生活休闲的好去处。二是环境保护与群众需求未能同步。几年来,德江县的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城镇的噪声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水质量虽然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求,特别是与人民群众追求居住环境清静、卫生、亮丽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成为城镇发展的制约因素。

1.城镇生活垃圾的处置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产生了大量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给城镇的环境带来极大的破坏,如何处理好垃圾问题是城镇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全县各乡镇的生活垃圾基本上只作简单的集中堆放填埋,没有经过严格的技术处理,给城镇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直接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2.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十分薄弱。由于种种原因,城镇化建设中普遍存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镇建筑,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现象,致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远远滞后于城镇化建设。城镇的生活污水、垃圾得不到有效的处理,给城镇化建设带来严峻的挑战,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与薄弱的环境基础形成巨大的反差,严重制约了城镇化顺利发展。

3.城镇规划不合理,严重制约了城镇化进程。城镇要发展,规划要先行。合理的规划是发展城镇的前提。全县在前期建设中,由于规划不合理,各项布局不规范,产生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乡镇也从自己的局部出发,各自搞一个规划,缺乏长远性、整体性、系统性和指导性,给今后的再发展设置了障碍,留下了后遗症。

四、城镇化建设与土家族居住区生态环境保护的举措

(一)城镇化建设应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1.城镇建设要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德江县在前期的开发建设中,由于只重视经济建设,重生产发展,环境保护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致使一些地方城镇建设上去了,环境问题却日益突出,各种环境污染纠纷问题大量涌现,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相当大的被动,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物力、人力和财力还以前的旧债。因此,在城镇建设过程中,必须注意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努力扭转经济上去了,城镇建设上去了,环境问题却多起来的局面,确保两者协调发展。

2.统筹兼顾,综合决策。以往在城镇建设中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忽视了环境效益,把环保与经济发展相对立起来,这违背了自然规律,给城镇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此要杜绝城镇建设中严重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要重视城镇建设与环境建设的协调一致;更不要人为地造成环境破坏与生态危机,以提高环境质量来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

3.防治污染,注重环保。德江县城镇化发展过程中,都经历了由无序到有序,由忽视环境保护到重视环境保护,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并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代价。全县在城镇建设的初期,无序开发,规划不合理,只追求城镇建设,忽视环境保护,导致违章建筑到处是,最后为拆除违章建筑劳民伤财,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在城镇建设中,没有考虑到城镇生活污水的处理问题,地下管网系统不完善,给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造成了相当大的被动。造成这里的路面刚建成,那里却在挖地修建改造不止,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在城镇发展过程中,必须把污染防治与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同步实施,严格管理,确保污染防治与城镇建设同步进行。

4.城镇污染治理与郊区生态环境整治。环境保护工作中重城镇轻郊区、重污染防治轻生态保护、重项目建设轻污染源管理的情况较为普遍。乡镇的垃圾只作简单的集中堆放,大量垃圾暴露无遗,污染非常严重。在城镇化建设中,在抓好城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上,着重抓住重点地区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分类指导,全面推动城乡环境保护工作。

(二)做好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建议

1.树立可持续发展观。一是要认识生态可持续性。发展不能超越生态环境系统更新能力,使经济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保持平衡。二是要认识资源可持续性。使经济发展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是要认识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应该建立在“资源在当代人之间以及当代与后代人之间公平合理的分配”基础上,保持发展的公平性。因此,德江县在城镇化建设中,都必须坚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对技术落后、能耗高、污染重又难以治理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运用高新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积极扶持企业向科技型、环保型发展。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给予环保部门第一审批权和一票否决权,从而使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

2.改革和创新城镇化建设。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实行环境与发展“双赢”的环境保护政策,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法律保障体系,赋予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的权力,鼓励舆论媒体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给予揭露和批评,形成社会各界关心环境、保护环境的健全的社会支撑体系。在发展中,要遵守“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碧水青山”的原则,建立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城镇建设环境保护调控体系。

3.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投入,加快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镇环境“脏、乱、差”现象。对重污染、高能耗的污染企业要严禁创办,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建设优美环境风景线,积极做好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创建申报工作,促进城镇环境保护跨越式发展。

4.建立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加大对环境知识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法治意识,鼓励公开参与城镇环境保护,建立居民区环保目标责任制。

5.结合城镇实际,合理规划。城镇的建设要把规划做在前头,做好充分的调查研究,正确估量未来可能的发展前景及可能遇到的困难。现在开发的城南新区特别要注重与环境建设同行。注重城镇与周边乡村的关系,将周边环境划分为相应不同类型的工业园区,将无污染、轻污染与重污染的企业区分开来,并分别分类进驻不同的工业园区,防止出现经济发展加快,环境污染加剧的现象。

6.城镇建设与环境规划同步和谐进行。在城镇化建设中,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镇的建设将越来越完善,现代化水平越来越高,发展过程中的环境规划也越来越显得举足轻重,建立城乡整体化的规划系统,并通过环境质量评价及环境容量预测,确定本地区范围内和各个乡镇社会经济发展总规模。立足地方实际,调整城乡关系,促进镇区和农村的城镇化。结合本县经济发展模式和城镇化远景规划的特点,合理组织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我们在城镇的总体发展思路上,在工业园区的设立上,在基础设施的建设上,更应该注重环境效益。良好的规划不但会带来更好的生态环境效益,而且会产生无形的社会效益。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提高,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质量已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再好的生活水平,再充足的物质供应,再便捷的交通,再丰富的精神享受,再好的服务质量,没有舒适的环境,生活质量就要大打折扣。没有美好的城镇环境,城镇的美誉度就会下降,投资就会减少,发展就会缓慢。要想发展现代化的城镇,让人们过上现代化生活,就要建设现代化的环境,让城镇化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

土家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