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而稳定的家庭结构
贵州仫佬族的家庭是以一夫一妻制婚姻为基础的,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父系为传承主线的社会基层细胞。封建社会时期,仫佬族家庭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但个别富裕家庭,或因无子嗣,也有纳妾的情况。仫佬族家庭是父系家长制家庭,世系按父系计辈。家庭的管理以男子为主。家庭成员过去大多在5~6人,现据不完全统计,则在3~4人,平均3.6人左右。一般是由父母、子女两代人组成,也有三代人家庭。
仫佬族家庭规模呈现出由大变小的发展趋势,这与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相关,也与家庭成员追求独立发展的意识有一定联系。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仫佬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较快,传统的三代人大家庭难以适应现代经济活动,大家庭内成员较多,意见容易发生分歧。弟兄、姑嫂各有所长,经济活动各有渠道,难以统一,有时甚至产生矛盾,于是,大家庭向小家庭变化的趋势成为客观必然。这样,小家庭便普遍成为仫佬族社会的基本家庭结构。一直以来,仫佬族内部比较团结,防范外人欺凌的意识较强,家庭关系比较牢固。
仫佬族妇女传统服饰(凯里市白蜡一带)
另外,仫佬族家庭大多居住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山区地带,艰难的环境使他们终年全力为生活而劳累奔波,家庭赖以维系的纽带十分牢固,离婚现象很少。而个别家庭离婚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女方未生育孩子;或是女方勤劳,男方懒笨,不会安排生产和生活;或是男方好赌,不顾家而衰败散伙等。总的看来,仫佬族家庭的牢固性与该民族的内聚力和强烈的民族意识密切相关。同时,市场经济的冲击对仫佬族家庭关系造成影响,出现了家庭结构由大变小的某些松散现象。
仫佬族家庭的繁衍结构包括其家庭的分衍、子女抚育和财产继承等内容。仫佬族家庭既是经济活动单位,又是该民族的社会基层细胞及家庭人口的新陈代谢繁衍单位。仫佬族家庭的小孩出生后,由族中长老、爷爷或父亲起名,也有少数请“八字”先生给小孩算命,按相生相克的原理给小孩起个名字。如小孩的八字当火而缺水,就取个水名。古代仫佬族曾实行父子连名,但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情,早就成为了历史。从明清时代起,仫佬族就取汉字姓名。
基东、瓮袍一带仫佬族少女
姑娘出嫁,儿子分家,是仫佬族新一代家庭承袭上代家庭的不断延续的自然过程。然而,分家的时间、条件、程序和内容都在逐渐变化。过去,一般要等所有子女成家后才分家,甚至要等儿子全部生小孩、办了满月酒、每人都盖有新居后才分家,有一些则要等老人丧失劳动力和管理能力后才分家。所以家庭成员可多达一二十人。现在则改为儿子结婚不久就分家了,老人一般同小儿子居住,大的儿子盖房,父母有帮助的责任,送一些物资表示支持。分家时的财产和土地,一般都由儿子继承,女儿无继承权。但在分配财产时都将之与老人赡养及安葬的义务捆绑起来考虑。如户主年老无儿,则由女儿女婿赡养并继承家业。若女儿女婿有困难或不太愿意,就由老人的侄儿或养子来进行赡养和安葬并继承家业。
在仫佬族家庭中,如出现无子女的特殊情况,家庭的延续采用变通的补充形式,即过继抱养。仫佬族家庭无子嗣过继抱养一般在本姓家族的亲属中选择,辈分必须符合要求。如在这些亲属范围内无理想人选,则在族外选择。养子对养父母有生养死葬的义务,也有继承家产的权利。抱养子实行“三辈还宗”,即抱养子本人(第一辈)、抱养子的儿子(第二辈),均改为收养者家的姓及辈分,到抱养子的孙子(第三辈)时可将其姓氏还原为原来的姓氏。仫佬族有重情讲义的传统,抱养关系形成的非血缘家庭与血缘家庭待遇相同,故有些被抱养人在三辈以后也不愿还姓而一直继承抱养人的姓氏。
从社会生活的角度来看,婚姻产生社会关系,姑、姊、妹结婚出嫁产生姻亲,母、妻及下一代的外家存在姻亲。仫佬族历史上盛行族内婚、姑表婚、姨表婚都是血缘关系,同时还有干亲,如“打伙计”、“拜干爹”、“找保爷”等非血亲存在。
家庭的集合便是村落寨子,仫佬族村寨是由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相结合的人们生产经营和社会生活的共同体。仫佬族村寨以户计规模达100户以上的有:麻江县宣威镇的基东、瓮袍、琅琊,龙山乡的复兴,凯里市大风洞乡的都兰、都蓬、重摆和炉山镇的白腊等。几百年来,仫佬族村寨的组织结构处于不断变化的过程中。
明清时期,仫佬族聚居村寨一般由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担任寨老(部分一姓一寨的称为“族长”),对村寨事务进行管理,对外代表全寨利益,对内负责纠纷调解,制定规约,执行赏罚。
民国时期,寨老制与保甲制并存,后来寨老制逐渐被保甲制所代替。在仫佬族地区,保甲长多数由有一定文化或能力的人担任。
现在,村寨事务的管理一般都由乡、村、组的官方组织来负责,寨老、族长之类的人士退到了次要的幕后位置上,只是在清明挂亲、“做保家”等祭祀性质的活动中充当特殊角色,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