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县城镇化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城镇化建设发展的现状
城镇化有助于拉动内需。江口县城镇化水平偏低,城镇化落后,工业化发展缓慢,这些因素是江口县消费率低,产业结构调整、投资和消费失衡的重要原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镇化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巨大需要,必将大大扩展投资持续增长的新空间,为消费需求提供强大的动力。
城镇化建设促进各项产业、结构发展,为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江口县在城镇化建设中辐射出了“一业带三化”(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工业新型化—城镇园林化)的战略。江口县城镇化建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综合功能不断加强
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县城梵净山大道一期,回龙大道一期,象狮大道路网,主街道“白改黑”,绿化、亮化及背街硬化,县城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梵净山公园,县城污水处理等建设项目已如期完工投入使用。完成了9个乡镇卫生院、55个村级卫生室、3个乡镇计生服务站改建和建设。实施了620个自然村寨“村村通”直播卫星接收点建设工程,完成658个自然村13060户设备安装任务。
(二)居住条件逐步改善,环境质量不断提高
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彻底告别了矮小窄的木房或小砖房,打破了传统世居简陋生活习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住房的建设,把城镇以前居民住房的自建房由过去的分散无序状态,逐步向相对集中、综合配套的方向转变。由过去传统的自建住宅向有序、宽敞明亮的商品房或公寓式住宅转变。2003~2010年,全县商品房住宅投入使用建筑面积51万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达28.86平方米。全县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已达19.8平方米。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63户,城镇廉租房1254套、经济适用住房1.72万平方米、在建公共租赁住房400套。凯德特色产业园区的开工建设,将提供劳动就业平台,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城镇建设的发展潜力,带动文化旅游业发展
依托得天独厚美丽的梵净山旅游景区,年接待旅客人数约480万人次。江口县宾馆及自建旅馆建筑面积约18.8万平方米,可容纳旅客住宿4600人/天。梵净山环线公路已破土动工,力争2012年初投入使用。有铜仁·凤凰机场、芷江机场、渝怀铁路和已开工建设的杭瑞高速。从而拉动了江口县城镇化建设向前发展,促进了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结合了梵净山—凤凰—张家界、梵净山—石阡温泉—思南石林—遵义、梵净山—乌江画廊—涪陵等,形成优势互补,区域联动,促进其他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城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充分
作为城镇化建设,已经引起各方的重视,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是,城镇化建设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的、长远的社会性大工程。我认为,要高度地推进城镇化建设,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采用良好的思路和正确有效的措施,发挥地理优势。怎样来破解城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这是搞好城镇化建设的关键。如果在这个问题上不明确,城镇化建设发展就缺少保障。在不同的基础条件下,不同时期、不同的城镇各有不同的建设和发展目标。比如,在我们这里,有的只是为了完成旧城改造,有的是搞拆点建点。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还有关联性基础设施建设,如解决绿化、环卫、亮化等等,这些都是否体现出城市的个性、特性或差异性。特别是城镇化建设中,旧城改造、房屋征收与补偿和房开项目建设都比较明显摆在我们面前,有的建设起来了,有的建设进度较缓慢,与城镇化建设统筹发展不相协调。
(二)用地粗放,缺乏可持续发展
在城镇化建设中,面临土地紧张和一般化的难点和重要问题,部分建设用地由于以前缺少节约用地的调控手段,就只把土地当作重要的经济资源来对待,而通过招商引资,采取过快圈地模式,不合理用地和浪费现象产生。这对城镇建设用地,或是其他用地都产生一定影响,这一本质问题又间接导致城镇化建设用地结构不合理、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
(三)资金紧缺,城镇化建设缓慢
基础设施建设是城镇化建设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才能吸引外来企业和人口向城镇集中。但是,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政府的投资特点是公益性为主,着眼长远发展,资金量小,周期长。城镇基础设施怎么建?这是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大难题。随着城镇化建设的有序发展,带动我县工业园区及特色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带来商机和潜力势头良好,社会资金参与城镇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提高,投资领域十分广阔。目前,以我县凯德特色产业园区为例,2010年实施征地及补偿相关工作,政府采取向银行贷款,切实把特色产业园区推向社会,前期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达6000万元。然而,社会资金供给与城镇化建设交错需求的对接仍会出现不畅通。还有,城镇化建设管理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单靠政府,仍在发展中受阻,政府债台高筑,形成“发展—负债—负债—发展”的恶性循环。这种单纯依靠政府出资的模式越来越不能满足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的需要。
(四)城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
在促进城镇化建设和维护农民利益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但在落实上还有差距。一是对农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征收与补偿、异地安置区域的落实措施,对相关政策的宣传不够,部分干部在理解和执行上还有一定偏差。二是城镇人口凝聚性较差。目前,我县城镇规划范围内12.65平方公里总人口数不到7万人,人口散居现象较为突出。三是农村金融体制不适应发展需要,融资渠道比较狭窄,贷款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三、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对策
要进一步突破政策、体制,转变发展观念,拓宽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城镇化承载能力和辐射功能,开创解放思想的新境界,走出一条“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开放领域、吸引资本、负债建设、多种经营”的城镇化建设新模式。将我们城镇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发展资本推向市场,对城镇建设、投资、管理和发展进行政策研究。
(一)提高认识,研究新问题,形成新经验,指导新实践
城镇化建设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战略之举和必由之路,必须站在当前城镇化建设发展的道路上,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创新发展思路。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整合可持续利用资源,集聚各类生产要素,集约合理,推动“一业带三化”的科学发展理念,构筑城镇化建设带动工业化发展基础,提高第二、第三产业等关联产业产生集聚效应,解决城镇化建设出现的问题,需要形成科学、合理、可持续的经验,推动全县城乡经济实现新跨越,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发挥城乡产业结构的形成带动城镇发展。据专家测算,大城市一个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生产方面投资成本每年需要1.5万元,而小城镇的投资成本仅为0.4万元,所以城镇化建设不仅是一条农民工就地就近创业就业的有效途径,而且更有利于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从而形成了我县资源开发、交通枢纽、风景旅游、城乡间人流、物流、信息流多向互动的格局,成为带动城镇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利用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合理整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较为长期的总体安排土地资源,坚持城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原则。城镇建设首先需要科学的依据及决策,只有坚持科学性、合理性的规划原则,城镇建设才会往正确的方向发展。反之,如果没有科学的指导思想即使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城镇建设会出现一些问题,而经济可持续发展更是无从谈起。
多渠道盘活建设用地。对城镇居民和城镇规划范围内社区、村庄,根据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引导新建、重建、改建住宅向农民新村集中。加大对城区棚户区住房改造,发挥城区居民宅基地作用,采取两种模式运作:①集体原址安置。“征收—安置—征收储备—出让”,在实施旧城区改造的片区内,依法组织实施住房以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方式,鼓励群众自行组织房屋征收,政府建立房屋征收奖补机制。提高城镇建设效益,推动城镇化进程。②异地安置。按“安置—征收储备—出让”,政府异地选择国有建设用地,合理规划,约定建筑结构统一,妥善安置被征收土地及房屋的群众。按照土地征收及房屋征收法律法规,依法征收改造区域内的土地和房屋,完成异地安置。
妥善解决被征地群众的生活保障。建立和谐的征收土地及房屋社会关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对被征收房屋群众的长远生计给予保障。将被征地农民就业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实现灵活就业,积极鼓励参加城镇社会保险。
对被征地住房困难户,还可以根据城镇居民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进行安置。
(三)重举措,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序开展
城镇化建设所需资金,要走市场经济路子,依靠社会力量,广开融资渠道,动员、吸引社会各方面来江口县投资。公共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和管不失控的前提下,可以采取政府、企业、私人联办的办法,有些可以加强监管措施,放开企业、私人去建设。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今天,资金不足的问题始终是制约城镇化建设的因素。要从根本上解决城镇化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只有发挥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加大特色产业园区工业建设,利用县域有利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了,城镇建设才能大张旗鼓地进行,也只有城镇化建设的大力发展,城镇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与招商引资的外部环境才能得到根本改善。
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以城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只有通过在管理体制上的不断改革创新,实施城镇化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运作,将城镇建设逐步推向市场。对大型的综合建设工程项目,可先成立项目业主,让业主运作,项目筹资、建设、开发、经营等均以企业方式运作,建立“借钱、用钱、聚钱、还钱”的制度,实现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设计、建设、投资一条龙,有效解决城镇建设中的资金问题。城镇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城镇基础设施采取包干项目建设。另外,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BT、BOT、TOT模式投入城镇道路建设以及配套设施建设,利用城镇改造释放出的土地,再通过土地置换的方式,转移到城镇建设用地,挂牌拍卖后,实现土地升值、增值,赚取的资金回购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城镇化建设资金导向城镇经营,转变为功能导向型城镇经营,加快城镇化建设发展。
(四)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鼓励农民向城镇集聚
1.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机制,以制度创新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一是加大改革户籍制度。全面实行按属地和职业划分户口类别,实行身份证或户口薄等证件的自由迁移和登记有效政策。农民只要有固定收入,有比较稳定的职业,有生活来源,就可允许落户,并且在子女入托、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购买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方面均享有与城镇居民同等权利。二是正常处理入镇农民和承包土地的关系。如果农民有入城镇购房居住的要求,就要保留其迁移户口后对土地的承包权利。三是改革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方法。农民进入城镇首先要解决住的问题,而宅基地可以是一种支出。因此,允许进城务工人员利用原有宅基地按一定折算标准转移为经济形式,以减轻进城镇务工人员购买廉租住房的压力,促使他们向城镇迁移。四是扩大农村信用贷款渠道,扩大社会资金辐射面,解决农民资信贷款,解决进城农民工“后顾之忧”。
2.要坚定信念,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优化格局,促进城镇建设协调发展。实施城镇区域发展带动各项发展,实现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逐步实现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功能作用,促进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