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大哈侾样”:亲族与社会伦理规范
“侬那哈侾亚,代大哈侾样。”[loŋ2na4ha3ɕεu6ða1,ta:i5ta1ha3ɕεu6jam5]这是摩经《嘱咐经》中的两句经词。意思是给舅舅、外公外婆拜年,要坚持五代人。
经词反映了布依族传统社会重视人伦亲情,尤其是重视加强、巩固与母亲一方家族的亲族关系。布依族认为母亲对一个人之所以成为人具有关键意义。饮水思源,于是,母亲一方家族受到特别尊重。布依族谚语:“舅家为大。”充分反映了这种伦理观念。
所谓“亲族”,是因联姻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布依语称“轿弄”。联姻的男方家族和女方家族,形成“轿弄”关系,相当于汉语“亲家”。姊妹(包括旁系姊妹)出嫁后,各自所嫁丈夫的家族形成“维显”[vi2θεŋ3]关系,相当于西南地区汉族所称的“姨佬”。无论是“轿弄”还是“维显”,都属于“亲戚”关系,布依语泛称“比侬”,意思是“兄弟姐妹”。
形成亲戚关系后,一旦其中一方家族中某家有婚丧嫁娶,与其有亲戚关系的各家都要前往送礼、庆贺,称“更涝”(吃酒,指举行婚礼)。这些关系中,以舅家与姑家关系最密切,舅家受到格外尊重,体现了浓厚的舅权特点。比如,在一些地方,姑家嫁女儿,男方要专门给舅家送一笔礼钱。当然,舅家也会送一点嫁妆。女性去世,要专门通知舅家前来验尸,看是不是正常死亡,如果身体没有被伤害情况,才能入殓。如果发现有意外情况,就要问个究竟。据说过去曾有因妇女被害致死而导致舅家家族兴师问罪,与姑丈家家族发生械斗的事件。这在历史上曾起到了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作用。
布依族的家庭组织,属于父系的一夫一妻制。其中以主干家庭占的比重较大。由主干家庭加联合家庭构成的三代同堂和四代同堂的复合型家庭是人们比较羡慕的大家庭形式。但事实上,真正能实现的只有很少一部分。布依族谚语:树大分桠,儿大分家。儿子长大成家后,大多分家自立门户。
布依族一般的家庭都由男性长者为家长,掌管经济并拥有支配每个成员的权利。三代或四代同堂家庭,除兄弟、妯娌之间能和睦相处外,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家长有威信,指挥管理调教有方。家长老了或去世,由长子继承,故有“长哥为父,长嫂为母”,“有风吹大坡,有事找大哥”之说。家族的长房之中年长、正直无私和办事公道的人,多被推为村寨自然领袖和寨老。
敬酒
布依族分家时,家庭财产除留出父母的“养老田”、“养老牛”、“养老树”和未出嫁姑娘的“姑娘田”外,其余的田地及房屋财产由兄弟平均分配。在关岭等地,分家产时,房屋从大到小依次选(即由长兄先选,弟弟则依次选),田地则从小到大依次选。绝嗣人家的财产归亲属继承。“上房倒下房收,家族无人财外流”指的就是这种习俗。出嫁女儿无财产继承权,女婿入赘,可以继承。但很多地方,绝嗣人家的财产也可由女儿继承。分家后,父母多与小儿子居住,以便帮助照顾家务,也可由几个儿子轮流赡养。绝嗣者死后,由亲友代葬,其财产一部分作为死者丧葬费用,剩余部分全归代葬者。
唱古歌
如果中年以后还不生男孩,可以抱养子。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同亲生儿子一样,同等对待,有财产继承权。
妇女的丈夫亡故后可以改嫁,但须征得夫家同意。北盘江流域一些地区,新夫还必须为妻子前夫的父母置备棺材和提供养老费。惠水一带,新夫则须付给妻子前夫的烧灵费用。
家庭成员之间严格按辈分关系互相称呼。丈夫称妻子,公婆称媳均为“乜x”(意为“x的妈”),妻子称丈夫,父母称已有孩子的儿子均为“播x”(意为“x的父”)。生孩子后,“播x”、“乜x”同时也成为一种名号,从此社会上一般人不再称其小名,而是称“播x”、“乜x”,或加上姓,称“韦播x”、“岑乜x”等等。
受汉文化影响,现也有称“爹”、“妈”、“娘”,或“耶”、“伯”、“爸爸”等等的。称祖父为“公”、“爷爷”,称祖母为“奶”。称儿女为“勒闷”,称孙子孙女为“兰”,称重孙为“冷”,但长辈对晚辈一般只在表示亲昵时才直呼“勒”、“兰”、“冷”等,平时只称小名。但晚辈对长辈必须严格按照辈分关系称呼,不能直呼其名,尤其对直系长辈。否则被认为忤逆。
由一个父系祖先繁衍下来的若干家庭构成家族(即宗族)。家族内按血缘关系的亲近程度分为不同的“嘎”、“外”(相当于“支”、“房族”)。
家族(或支)内,每一家有婚、丧、新居落成或别的喜庆活动,家族全体成员都要积极主动参加,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多次不参加,会遭到家族内其他成员的孤立,使之在相应的情况下受到冷落,得不到帮助。
家族成员如果人数过多,会给开展集体活动带来诸多困难,因此除祭祀远祖这样的活动外,很多家族把集体活动的范围限定在三到五代以内。亲族之间在婚丧嫁娶互相庆贺时,则根据亲疏情况,组织相应范围的家族成员前往。
除了血缘亲族关系,布依族中还通过其他方式,结成虽非血缘但却相对密切的社会关系。如“古同”、“古农”等等。
河边对歌
所谓“古同”,“古”直译为“做”,意为结交。“同”意为“伙伴”。因而“古同”可译为“结交同伴”。由于尚未成年,少年儿童之间的“古同”都是在长辈及同辈年长者的教导和安排下进行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交的频繁,他们的经验逐步丰富起来,“古同”不再需要长辈成年者的介绍了,而是在自己结交的朋友或认识的人中发现值得深交的对象后,通过第三者正式介绍,与之建立“同”的关系。
青年时代结交的“同”,双方的关系往往要亲密些,这是因为这时他们已比较成熟,“同”是根据自己的意愿结交的。儿童时代结交的“同”则是因为当时未成熟,或不是根据自己的意愿结交的,或者即使是根据自己的意愿结交,但长大后双方觉得玩不来,也就慢慢疏远了。当然,也有很多长时间保持友谊的。
结成“同”后,双方经常往来,互相视作亲兄弟姐妹,遇哪家有红白喜事,便主动上前相帮,为“同”家操劳。结交后,每年春节,双方都要给对方拜年。拜年可约几个同伴一道去,送的礼物有红糖、粑粑等。受拜一方也要回赠对方自织的布依布、自制的布鞋、衣服等,并赠给同去的伙伴每人一双鞋或一张手帕。
在布依族中,几乎人人都结交有“同”,有的甚至有好几个、十几个“同”。人们往往以结交的“同”多来炫耀自己。因为结交的“同”多,可以表明这个人在社会上吃得开,有能力。
成家后,由于家务的增多,“同”之间的往来逐渐减少,有的甚至完全断绝。
“古农”相当于汉族的“打亲家”。有“古农弱”和“古农优”两种。是通过为小孩找“保爷”和定亲而进行社会交往的两种形式。
“古农弱”相当于汉族的“打干亲家”,指为儿女找“保爷”。布依族中这种习俗很盛行。孩子夜间爱啼哭、体弱多病,便认为是犯了“煞”,找布摩或阴阳先生测算,他们常常会告诉孩子父母说需要为孩子找个保爷。于是布摩或阴阳先生又会告诉你:找某个姓氏的,或者某种职业的,要么就是某种属相的。出远门的、外地迁来的人(男人),找孩子拜寄给他。也可以在指定的某一天,带上小孩或让小孩大清早在路口等候,碰到的第一个人便认作孩子“保爷”。
为孩子找到“保爷”后,每年春节就须带着孩子给孩子“保爷”家拜年,一直拜三年,第一年礼品一般送粑粑、猪肉、红糖等,“保爷”须给孩子命名,还要回赠与“干儿子(女)”家馈赠礼品价值相当的礼品。第二年只带粑粑给“保爷”拜年。第三年拜年跟第一年一样,“保爷”则须给“干儿子(女)”做一套(或一件)衣服。第四年以后,可以给“保爷”家拜年,也可以不拜,但干亲家间的往来却是不断的,平时经常往来,双方若有喜庆活动,也互相送礼庆贺。
与“囊绍”活动只在本民族内进行的情况不同,“古农弱”可在异民族中进行。为扩大社交面,认识了某人并认为可以深交,而又无正当理由,往往可以通过第三者撮合,与之“古同”、“古农弱”。
“古农优”意思是“打儿女亲家”,即为儿女定亲。一般在孩子还小(十几岁、几岁甚至几个月)的时候进行。这实际上是包办儿女婚事。某甲家有一小儿子,得知某乙家有一小女,便请一中间人先作试探,如未许人家,对方又不拒绝,就请媒人带上一块或两块红糖前往正式提亲。过一段时间,再请媒人带六块红糖到女家。女家收下后,说明亲事基本定下,之后双方家里及宗族、亲戚有婚丧喜庆活动,都要互相走访拜贺。
表面看来,“古农”的出发点并不完全是出于社交的需要。但事实上,“古农”都主要与大人社交的需要相关并受这种需要左右。比如,在为孩子选择“保爷”时,在合乎阴阳先生指定的条件的前提下,大人们考虑得最多的就是自己和所要找的这个人和谐地交往的可能性,甚至超越为子女找“保爷”的一般理由,为结交而借助“古农弱”的形式。又比如,为儿女定亲事,按理说来应首先考虑“未来的媳妇”或“未来的女婿”跟自己的儿子或女儿是否般配,是否合得来,这才是决定嫁娶的标准。但事实上,人们在找亲家时往往首先看这个“亲家”为人处世如何,是否合乎社会上人们普遍公认的标准,善不善交际,与自己趣味是否相投,等等。其次才考虑孩子是否般配,是否合得来。由此引起一种有趣的现象是:有些儿女婚事的告吹不是因为儿女不同意(儿女尚年幼),而是因为亲家双方在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
布依族谚语:人不走不亲,水不踩不浑。指亲戚、朋友之间要经常互相走访,交流感情,才能保持持久的友谊。若双方长时间不走访,会引起猜忌,导致关系疏淡。交往过程中,双方要以诚相待,注重信誉,并讲究礼节,热情周到。社交及礼节以有效的道德约束,使布依族社会充满了彬彬有礼的风尚,体现了很高的文明程度,十分富于人情味。
无论亲族之间还是社会成员之间,都有一套行为规范。
在布依族中,如果发生晚辈不尊重长辈,年少者不敬让年长者的情况,人们就会谴责说:这人真没家教!先有老,后有小嘛,怎么这么没家教呢?先有老,后有小,这反映了布依族的长幼辈分观念。人们认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的,所以应当孝敬父母,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更应格外尊重祖辈。对已过世的祖先,逢年过节要祭供,三月三或清明节要为他们扫墓。辈分大的,因他们和自己父母或祖父母同辈,所以应该尊重。与自己同辈或比自己辈分小,但年岁大的也应尊重,因为他们见多识广,社会经验丰富。
布依族的家庭孝敬父母被格外看重。即使经济条件很差的人家,也要周到地奉养不能自食其力的父母。兄弟多的人家,如果已分居另住,各家要轮流赡养老人,或商量由谁主要负责。一般在兄弟分家时,必须留下一份财产给父母,如“养老田”、“养老地”、“养老树”和“养老牛”等等。如果父母年过五十,一般都要为老人家准备寿木和老衣。不得忽略,否则被亲友谴责为“大逆不道”。长长、幼幼的伦常观念,反映在选择婚姻对象时,都有同姓同宗不能通婚,或亲戚朋友中有不同辈分的也不能通婚的习俗。他们认为同姓就是同宗,同宗就是有血缘关系,所以就不能通婚。
唱迎客歌
家庭和社会伦理中的男尊女卑现象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程度的反映。一般情况是女儿不能和兄弟平分家产;妇女不能参加大型祭祖活动;有男人坐楼下时妇女不能上楼;等等。很多地区妇女不能与男人同桌吃饭,尤其不能与公公、丈夫的兄长、弟弟同桌吃饭,须等他们吃完后,自己再到厨房里去吃。
晚辈尊重长辈,年幼者敬让年长者,反过来长辈和年长者,也要关心和爱护晚辈和年幼者。不仅生活上关心,还要教会他们基本的生活生产技能及做人的道理。每家都尽其所能送孩子上学。赶场、走亲访友,总要给孩子买些好吃或好玩的东西。布依族信仰中认为每个孩子都有神的保佑,一直保佑到12岁。所以父母不能随便打骂孩子,否则神母会生气,使孩子遭受病害。有时父母为了教育的目的对孩子进行体罚,也只是选非要害部位(如屁股)轻轻打几下。布依族中绝对不允许遗弃婴幼儿,无论是男是女,也无论是正常、健康的,还是残疾、畸形、痴呆儿,都不能遗弃,也不能虐待。布依族信仰还认为,孩子是掌管生育的花婆将花魂赋予胎体而成的,如果遗弃一个,花婆生气后将不再赐给你花魂,导致不能生育。
家庭和社会伦理的教育主要靠长辈的灌输以及宗教训诫等方式。时间一长自然就形成了自觉遵守行为的准则。做得好的,人们总是交口称赞,对做得差的,则大加谴责、非议。这种称赞、谴责或非议就是一种有效的舆论导向,无疑会对人的行为发生影响和制约作用。父母兄长及一般长辈,也常借各种场合,对晚辈进行有关教育。除直接讲道理外,还采用讲故事的方式,使人们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例如在进行孝敬父母的教育时,有这样一个故事:古时有一个人不孝敬父母,舍不得用好碗给父母吃饭,只用木碗给父母吃饭。一天,他的孩子找来一块木头,用刀认真地刻着。他问孩子干什么,孩子说刻个碗给你老来用。他听后触动很大,再不用木碗给老人家吃饭了。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人都会老的,人老了作为子女应该赡养,不能虐待,否则自己年老后,子女也会用这种方式对待自己的。
家族祭祀场合常有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内容。如在“殡亡”仪式上,布摩诵《嘱咐经》时,孝子孝女均跪于灵前听。其中亡灵对生者嘱咐:“你们要认真种地/种地才有吃的/神仙才保佑。”“三月做地里活/四月做田里活/妻约夫早起/夫约妻早起。”并嘱咐:两口子吵架,不应伤害妻方娘家人。死了父母的孤儿寡女,邻里伯母婶娘要关心、照顾,哭时安慰他们,衣服破了代为缝补。赌博是一种恶习,千万不能染上,染上会败家。此外,三月三、六月六等节日祭祀活动中,老一辈也常常对年轻人进行民族传统教育并共同商订一些乡规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