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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体系的地方化再现——锦屏亮司龙氏土司宗族的建构
所属图书:《清代清水江流域社会变迁研究》 出版日期:2016-12-01

第四节 王朝体系的地方化再现——锦屏亮司龙氏土司宗族的建构

明朝以前,在清水江流域多实行“以土官治土民”的“羁縻”政策。明朝承袭元朝的土司制度,宣慰司下又分设安抚司、长官司、蛮夷长官司,族属各不相同。本节以清水江中下游地区锦屏亮司龙氏土司为例,从宗祠修建、族谱编纂等角度阐述其宗族的建构历程。

一、龙氏移民与土司承继

亮司,也叫亮寨或亮寨司,相传三国诸葛亮南征孟获时曾在此安营扎寨而得名,亮江亦因之而得名。亮司位于锦屏县东南部亮江左岸,距敦寨镇镇政府驻地4公里,东隔亮江与平江村相望,南隔亮江与黎平县高屯镇村相望并与三合村接壤,西接龙池村和者屯村,北邻笋屯村。亮司所处地形为低山丘陵盆坝区,地势平缓,起伏不大,开阔平坦,河谷与盆坝相互交错。主要河流是亮江,又名亮水,是清水江的主要支流之一,源于黎平县茅贡乡,从村东向西北绕村而流,于三江镇亮江村汇入清水江。

亮司现为两个行政村,从首寨头下至亮寨八家巷为亮司一村,从三叉街至大桥头,曾家屯、营盘湾、双园子、白岩垴、捧斋垴为亮司二村。据2007年统计,亮司一村有8个村民小组,390户1704人。亮司二村有7个村民小组,537户2471人。有龙、曾、胡、彭、龚、杨、刘、王、吴等9姓氏,其中龙姓近900户。 [1] 1986年龙姓由汉族改为苗族。 [2] 据《本支家乘迪光录》记载,“亮寨司户口人丁俱系黑苗。” [3]

亮司是锦屏地区开发较早的村寨之一。唐天宝年间,在亮司地方设羁縻亮州,属黔州都督府。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亮寨军民长官司,隶属湖广行省思州安抚司,元至治二年(1322年)改置亮寨蛮夷军民长官司,明洪武三年(1370年)正月,设亮寨蛮夷长官司,属湖广辰州卫,永乐元年(1403年)改隶贵州卫。 [4] 《元史·地理志六·湖广行省·思州军民安抚司》条也有相关记载。 [5]

元朝末年,“元末沸腾,边方有事”,龙政忠“乃率众入黔,与新化欧阳诸司先人分域而治,公守亮寨,号集附近诸寨民,晓以大义,诸寨翕然从之,由是外攘寇盗,内勤耕耨,境赖以安会。洪武改元,公率众内属。三年(1370年)奉有建置潭溪各长官司之旨,于是偕众长官入朝,天子嘉之,谕归镇抚所属。四年(1371年),苗寇白岩塘,据险负固,公随营征讨,剿平之。进攻铜关铁寨等处,又剿平之。论功敕封承直郎、世袭亮寨长官司正长官之职,颁给铜印一颗,诰命二轴”。 [7] “吾司一支从岩壁分来,二十三世始祖政忠公于洪武四年领兵征剿黔之白岩塘、铜关铁寨等处有功,除授世袭不支俸承直郎、亮寨长官司正长官之职,遂家于此。”“传至二十六世永福公生四子,为下四房之始。永贵公生三子,为上三房之始。今三房无嗣,二四五房人户亦少,其最繁者长房,六房次之,七房又次之。” [8] 自龙政忠被朝廷授亮寨长官司正长官之职以来,世代承袭,由此可知,准确而可靠的龙氏世系是从明洪武年间二十三世龙政忠开始的,并成为亮寨龙氏的始迁祖。

从明洪武四年(1371年)至清同治三年(1864年)近500年的时间里,一世祖龙政忠到二十世龙家谟先后有23位龙氏族人担任正长官司一职。具体长官名及任期详见下表。

表4-4:亮寨龙氏长官司历任长官表

(注: 序号 世系 姓名 任期 备注1 一世祖 龙政忠 明洪武二年至八年(1369~1375)授长官司职23 二世祖 龙友仁 洪武八年至十六年(1375~1383)袭长官司职龙友义 洪武十六年至二十四年(1383~1391)4 三世祖 龙志诚 洪武二十五年至正统十二年(1392~1447)5 四世祖 龙永福 景泰元年至成化十一年(1450~1475)6 五世祖 龙宽 成化十九年至弘治十二年(1483~1499)7 六世祖 龙佐 弘治十二年至正德三年(1499~1508)8 七世祖 龙凤 正德六年至嘉靖十九年(1511~1540)9 八世祖 龙涛 嘉靖二十年至四十二年(1541~1563)10 九世祖 龙腾霄 隆庆六年至万历三年(1572~1575)11 十世祖 龙应春 万历四年至八年(1576~1580)1213 十一世祖 龙祖荣 万历九年至十七年(1581~1589)故绝,传胞弟龙祖华 万历十八年至四十年(1590~1612)14 十二世祖 龙为霖 万历四十年至崇祯十年(1612~1637)15 十三世祖 龙纯极 明崇祯十一年至清顺治四年(1638~1647)顺治四年授16 十四世祖 龙文炳 顺治四年至康熙三十六年(1647~1697)17 十五世祖 龙起云 康熙三十六年至三十七年(1697~1698)18 十六世祖 龙沛 康熙三十八年至雍正六年(1699~1728)19 十七世祖 龙绍俭 雍正七年至乾隆三十三年(1729~1768)2021 十八世祖 龙世勋 乾隆三十四年(1769)被参革,遗嫡堂弟龙世宁 乾隆三十七年至嘉庆四年(1772~1799)22 十九世祖 龙观远 嘉庆五年至道光七年(1800~1827)23 二十世祖 龙家谟 道光七年起(1827~)注:本表根据(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三《长官司图册式》制作。)

到了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龙氏宗族的人口发展到近万人,成为清水江流域的世家大族,“历明至今封荫不绝,烟火不下千余人丁,将及万数,洵巨族也。” [9]

二、敦厚堂:龙氏宗族的标志性建筑

祠堂的修建。龙氏宗祠于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倡建,两年后落成。另外,还建有“伟绩丹心”牌坊一座。据族谱记载:“乾隆癸卯(1783年)约斋倡首修建,甲辰(1784年)立柱,乙巳(1785年)落成。内外寝厅各五间,左右厢房各三间,厅前伟绩丹心花坊一座,即为前门。门前月池一口,池外甬墙一座,左右辕门、墙垣四周共三十六丈,合周天之数。祠外槐柏二株,祠内桂二株,一本十余干,左雄右雌,枝叶浓密,员[圆]如帽顶,远近罕觏。正寝雕镂金漆,神龛三座。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周行、木斋等倡修,作工囗寨屯徐寿。宝祠左客厅三间,咸丰五年(1855年)木斋等修建。” [10] 民国12年(1923年),龙青云等倡首募化重修外厅和左右厢房,正寝另修三龛。龙氏宗祠上祭祖先龙禹官,下奉亮寨司开基祖龙政忠,“祖宗之灵,癸卯(1783年)春经始,甲辰(1784年)冬落成,前后五楹,为三龛,中龛二层,上奉远祖相承(指龙禹官——笔者注),此五通龙姓百世不迁者也。下奉始祖政忠,此吾亮寨一支百世不迁者也。左右配以本支历代昭穆,此不拘五世则迁之例。” [11] 祠堂的修建费用巨大,“动众之费不下千数百金”。 [12]

祠堂管理。祠堂是供奉祖先神主的地方,平常不随便打开,“祠堂乃祖宗灵爽所栖,凡族中事故无关伦常要件者,不许擅开”。龙氏祠堂设有管理者,有“任事”2人,“执事”2人,“坐祠人”1人,均各有其责。任事负责祠堂中的重大事务,“祠内必于族中择一老成忠直之人任事,凡事必禀命任事而后行,老任事新任事二人,以备补阙。”执事具体每年负责春秋两祭到太祖寿诞,同时负责收取祠田的收成,“每年执事二人,自春祭日始,至太祖寿诞日终,在祠公议,上交下接,不得私交,不得推托。收谷之日执事人照管。如收不足。亲身取讨,入仓之时,出人清理。每与祭,不着分金,先期在祠办事。祠上仅供饭食,不许醉饱酒肉。”在生辰及春秋祭祀前,“该执事人先期洒扫,省牲涤器”。执事对祠堂里的祭器“清查载簿交代”,“如有遗失,除赔偿外,罚银一两。”还要看管好“祠内一切器用,不许借出”。坐祠人也就是祠堂日常的管理者,负责看管祠堂,“坐祠人即俗所称看司是也,选族中鳏独老成者为之”。 [13]

三、《本支家乘迪光录》:龙氏族谱

编修族谱是宗族的头等大事,被视为宗族的盛典,因而也是宗族建构的要件之一。

1.族谱编修

龙氏宗族十分重视族谱的编修,编修族谱是敬宗收族的主要手段,是尊祖、敬宗和孝道的根本体现。编修族谱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清水江中下游地区宗族为编好族谱,一般都要设立机构负责相关编修事宜。龙氏家族精英都以参加编修家谱为荣,负责龙氏族谱的编修,且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其中设有“总理”1人,由亮寨长官司正长官宗嗣孙龙安泽担任;“监修”1人,由岁进士儒学副堂龙田担任;“纂修”1人,由两次纂修举人候选县正堂龙绍讷担任;“协修”9人,又分“抄录”“监刊”“校对”“印刷”“装潢”,其中担任抄录的是前预协修的监生龙文凤、龙监远、龙智3人,担任监刊的是前预校刊廪生龙昭中,担任校对的是廪生龙世衔、府给六品顶戴龙世梁2人,庠生龙金堂担任装潢,担任印刷的是龙世刚、龙绍泰2人;预修7人,又分内管理兼刊、外管理,其中担任内管理兼刊的是廪生龙绍中、龙起德、龙世培3人,担任外管理的是府给八品顶戴龙起瑜、龙梓、龙万、龙世明4人。 [14]

2.族谱构成

《本支家乘迪光录》(后文简称《迪光录》)尤其像地方志。我们所看到的《本支家乘迪光录》为清代同治三年(1864年)刻本,连同首卷在内共8卷。各卷具体内容分别是:首卷为“目录”“凡例”“序”“年表”“图”,其中“序”包括“旧序”“新序”,“图”包括“服图”“袭替图”“七家八家九家十家图”“衣冠图”“拜跪图”“司属全图”“居宅图”“宗祠图”“东山太庙图”“邱墓图”等;卷一为“君恩”和“祖德”,其中“君恩”包括“制”“诰命”“谕”“委牌”“付”“功牌”“疏”等,“祖德”包括“训”“戒”“杜篡篇”“训言”“家训”“传家殷监”“约”等;卷二为“地灵人杰”,其中“地灵”包括“邱墓”“祠庙”“山川古镇形胜附”“管辖废寨诸屯附”“丁粮夫役吏目附”“风俗”“桥梁亭台坊表界至塘步市肆附”“土产”“衙署公廨附”“公学”等,“人杰”包括“忠靖附录死事”“孝友”“方正”“节烈”“耆寿”“文学”“仕宦荐举附”“科第”“明经”“俊秀流品附”“术艺”“释道流寓附”“传”等;卷三为“旧典”,包括“仪注”“陈设”“祭榜”“对联”“乐章”“祝文”“家规”“图册”“号纸”“印式履历”“字派”“东山谱系”“岩壁谱系”“大龙谱系”“东山谱例”“东山典礼”“龙堂老藁”“藕塘龙氏谱节录”等;卷四为“遗文”,包括“序”“碑记”“碑文”“上梁文”“寿文”“账文”“祭文三冢图附”“启”“禀呈”“引”“书后”“论”“考”“书”“墓志并铭”“纪”“传”“跋”“寓言设论”“诗”“赋”“地课三冢图附”“案卷”等,其中多为五古、七古、五排、七律、七绝、五绝等诗;卷五为“谱系上”,包括自始祖起至文字派止龙氏族人;卷六为“谱系中”,包括自起字派起至绍字派止龙氏族人;卷七为“谱系下”包括自世字派起至末、异姓承继支派龙氏族人以及“七房宗派图”“跋”“识”等。

龙氏族谱这样编排的目的是为了一目了然,诚如《迪光录》所言那样:“读君恩祖德二类可知忠孝,读地灵人杰两门可资多识,读旧典可昭法守,读遗文可益聪明。” [15]

谱序也称谱叙,是每部族谱所必不可少的内容,包括本族人和邀请有功名的外族人写的序,其内容包括修谱缘由、经过、家族源流等。随着修谱次数的增多,序跋也在不断增多。《迪光录》有旧序19首、新序3首。龙氏族谱的编修者,为提高龙氏在当地的地位和影响力,龙氏族人从清康熙四年(1665年)到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的时间里不断向朝廷官员索序。而朝廷官员把修家谱等宗族活动作为推行社会教化的重要手段,因此,对他们的要求大多有求必应,充分肯定其修谱活动并赠序,龙氏《迪光录》对此做了详细的记载。如康熙四年,赐同进士出身署黎平府事冯萼舒见到亮寨长官司龙文炳,“因公来谒”,龙文炳“约集宗族有修谱之役,将呈谱帙乞大人一序以为荣,予曰:诺。暇则为之,已而见其宗谱所载原原本本,文武职官,功在社稷,泽在苍生,益信世袭之所自来,非偶然也。予谓观于前,可以励于后,长官之先人有守有为者,班班可考,从此激昂奋发,使宗族人人有继继承承之思,处则有为家之令子,出则为国之良吏,于以鼓吹休明而匡扶时事,不亦善乎,若乃敬宗收族,以时习礼于祠堂,长官宗族知之矣,予又何言。” [16] 这是龙氏当上土司后第一次修族谱。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知黎平府事王勋对于龙氏族人所请欣然接受,“呈其谱帙请序于予。予惟广教化,美风俗,使地方人知其尊祖敬宗于焉,亲睦固太守事也,为书以示之。”黎平府知事认为修谱一事“亦乐夫俗之有成而可为乡里法也,君与宗族勉乎哉”。 [17] 嘉庆八年(1803年),赐进士出身、诰授中宪大夫、江西分巡吉南赣宁兵备道、前掌浙江道监察御史、翰林院编修、历充福建贵州陕西河南乡试主考官、提督广西学政蒋攸铦询问赣县县丞龙氏族人龙文广,“问其原籍何乡,乃以谱帙进,并乞为序。予阅其先世,自汉唐宋越明以迄于今,代有显宦武功,文绪炳炳烺烺,大都照耀于豫章黔楚间,亦一巨族也。” [18] 道光十七年(1837年),贵州巡抚贺长龄见到龙绍讷,“予观其人沉静温雅,座间询其家世,次日以家乘进,并呈其先人”所辑《全黔人鉴》一书,“读之,因悉其家学渊源,龙生之所以拔起特出者,其来有自也,龙生勉乎哉。恢先绪即迪前光,尔能为家作白眉,即能为吾副青眼也,以数语冠尔家乘之首,并示车氏弟兄,俾知千载知遇之恩之,非偶然也。” [19] 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中书舍人、刑部主事、军机处行走、贵州陕西大主考王积顺谈到龙绍讷,“予典试黔南所取士也,今年来会礼部试,携其家乘一册至京,求予一言以为序。披阅之,见其规模制度井井有条,谱牒分明,尊卑不混,而于远支从畧,于本支则独加详焉。夫龙氏之先代有显宦,岂不可引之以为当世耀,而斯编乃如此,则夫崇韬附郭颜标冒鲁,我知龙姓子孙之必无是也。读其书,嘉其志,勉辍数语,弁诸简端,君其持归以示族人,使皆克自树立以无废。前勋则旧尔,知交亦与有荣施矣。” [20]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题松桃协镇现任黎平营参府前御前侍卫、赏戴蓝翎世袭三品顶戴加三级纪录五次文英路过亮寨司,龙氏“诸君出其谱牒,余展观之,标其名曰:迪光録。盖取迪惟前光之意。”“余不能文,然不敢固辞也,览毕缀以序,复题其祠额曰:福民裕后。盖以着其先世之功德并志,余与龙姓缔好之端末焉”。 [21] 能获得如此众多地方官员的赠序,一说明龙氏家族在地方上的声望以及影响力,二说明地方官员把修谱作为推行社会教化的重要手段,积极支持修谱活动。

《迪光录》中有许多附,尤其是地灵人杰部分,为何如此呢?族谱的编撰者在“凡例”中已很清楚地写明了,“地灵人杰诸条向止载司内,不及司外,未免歧视,各屯各寨俱在司管辖之内,何可置而不录也,兹故皆附录于末焉。” [22]

世系图是谱牒的主要内容,记载一个宗族人丁繁衍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姓名、出生年月、世次、配偶、子女、官职、继嗣、迁徙、墓地等。

3.编纂费用

族谱编修的费用一般是按丁摊派,在一百文的基础上,多多益善,同时对特别贫困的族人可以免交修谱费用,修谱“所用工费,丁出百文,富者增至三四千不等,至贫者不出钱亦登名。” [23]

《迪光录》也刊刻了编纂族谱所花费用,包括原议定的价格后被加价一事,“刊刷拾砌,装潢一概包揽,囗议工价钱四十四千文,后加至二十六千文,共七十千文,起工犒工圆工酒三席。”“所用纸料靖州意诚堂买,扇料洁光二十刀,每刀九十六张,价六百四十文;生料毛边桂花三合,每合百九十二张,千二百文;顶上白卷连二捆(刀),每捆(刀)七十张,百二十文;次连纸二捆,张数同,五十文;连三纸五刀,货稍低,五十文;囗当票纸一捆,货尤低,六十文;顶上广朱笺十张,张五十文;曰次连纸二块,块六十文;又买多文堂桂花二合千四囗文;拖蓝纸十张,广印花六张,张十四文;洋蓝纸六张,张十二文;黄蜡光六张,张六文;加料墨三斤,二百一十文,又半斤六十囗文;香墨十锭,百文;狼尾笔二排,百六十文;又寄买二囗,共去钱二百六十文;猩红一囗七十二文;大红洋布一丈一尺,七百九十二文;蓝洋布二尺囗四十文,白二扣线二两零七分,八百七十文,梨木二株千五百文,又一块八十文。所用人工木匠族龙囗每日百十文,共四千一百八十文;族魁远每日百文,共四千一百文;书手监造每日三十文,共一千九百一十文;其他木料人囗香烛器用酒食杂货共四十四千余文。”从以上可知,其费用包括印刷费、材料费、人工费等开支。同时,对此次承担刻印族谱的人也不是很满意,提醒族人今后注意,“以后匠作须择老成敏干谨笃者付之,不可轻与。”“此次囗程颇逊于前匠,逸主劳费力不小。” [24]

4.族谱管理

清水江下游地区的宗族同全国其他汉族地区一样,对谱牒的管理非常严格、细致,许多世家大族为防止族谱的遗失,制定了严格的谱牒领取和保管制度,照例平日是不可以轻易打开的。龙氏族谱规定:只能在春秋祭祀时才能查看,甚至“必先焚香以告”,对倒卖谱牒作了极为严厉的处罚规定,如果卖与同姓不同宗之人,要“送官究治”,“谱牒当慎重收藏,非春秋祭宣读不许轻动。倘要开阅,必先焚香以告。如有无故擅行翻阅,甚至卖祖宗讨吃,将履历开与同姓不宗之人,发觉者送官究治。” [25] 同时在族谱的封底也要印刷上“本支家乘,珍重收藏。每欲开读,必先焚香”,以此提醒族人妥善保管,“开读”要“焚香”。 [26] 由此可见,龙氏宗族对族谱管理之严格。

龙氏族人自迁徙亮司后,不断扩大龙氏的实力和影响力;通过修建祠堂,强化了宗族的观念;通过编修族谱,成就了宗族的集体记忆;这些措施从不同侧面持续增强了龙氏宗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最终完成了一个宗族组织的建构历程。亮司龙氏族人对其宗族组织的建构历程,可以作为清水江中下游地区宗族组织建构的一个缩影,反映出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社会在其宗族组织建构的历程中,龙氏宗族在清中期承袭了宗族建构的基本特征和元素,同时带有明显的土司特点,从而形成了一个有显著特征的土司宗族组织,有别于清水江流域的士绅宗族、屯军宗族。


[1] 锦屏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锦屏县志》(1991~2009),方志出版社2011年版,第148页。

[2] 详见《亮司龙姓恢复苗族纪念碑序》(1986年),碑现立于锦屏县敦寨镇亮司龙氏宗祠内。《龙远朝龙远廷二公后裔恢复苗族纪念碑》(1985年),碑现立于锦屏县敦寨镇平江村。亮司与平江两村是隔河而居。

[3]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之《户口》。

[4] 据《锦屏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8页)记载:“元至元二十年(1283年)设八万亮寨军民长官司,隶属湖广行省思州安抚司,元至治二年(1322年)改置亮寨长官司。”此记载有误,据罗康智等《明史·贵州地理志考释》(贵州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5页)考证,应为亮寨军民蛮夷长官司。

[5] (明)宋濂等撰:《元史》,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1547页。

[6] 朱达清:《龙氏家乘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7] 《政忠公传》,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二《传》。

[8] 龙文和:《修谱原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9] 文英:《龙氏家乘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10]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宗祠图》。

[11] 《祠堂叙》(乾隆五十年),碑镶嵌于锦屏县敦寨镇亮寨龙氏宗祠墙内。

[12] 《祠堂碑记》(乾隆五十年),碑镶嵌于锦屏县敦寨镇亮寨龙氏宗祠墙内。

[13]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三《家规》。

[14] 据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衔名》整理统计。

[15]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七《跋》。

[16] 冯萼舒:《龙氏族谱原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17] 王勋:《龙氏族谱原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18] 蒋攸铦:《龙氏族谱原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19] 贺长龄:《龙氏家乘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20] 王积顺:《木斋家乘弁言》,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21] 文英:《龙氏家乘序》,载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序》。

[22]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首卷《凡例》。

[23]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七《跋》。

[24]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七《跋》。

[25] 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三《家规》。

[26] 见锦屏(同治)《本支家乘迪光录》卷七“封底说明”。

清代清水江流域社会变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