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真寺创建和分布
清真寺,亦称礼拜寺。阿拉伯语为“麦斯基德”,意为“叩拜的场所”。清真寺作为穆斯林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中心,具有多种功能。
“清真”一词来自古汉语,本意是指人格、道德或气质纯洁质朴。如《世说新语》“清真寡欲,万物不能移也”。也用于指诗歌创作自然质朴纯洁,摒弃雕琢,如李白《古风》“圣代复元古,垂衣贵清真”。而陆游《园中赏梅》“阅尽千葩百卉春,此花风味独清真”,则以此赞美梅花的高洁幽雅之意。后来回族穆斯林学者根据伊斯兰教信仰真主,崇尚清洁的教义,多选用“清真”“清净”一类词译称伊斯兰教或礼拜寺。
清真寺是穆斯林礼拜的场所,穆斯林每个星期五(主麻日)的聚礼和每年开斋节、古尔邦节的两次会礼,均需在清真寺举行;清真寺是阿訇宣讲教义和宗教常识的讲坛;清真寺是举办经堂教育的教育机构;清真寺又是为穆斯林群众主办婚丧嫁娶等事务的服务中心。在历史上,清真寺还起到过动员、组织穆斯林反压迫、反侵略指挥部的作用。正因为清真寺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所以建设清真寺向来是回族社区的一件大事,历来受到重视。在回族聚居地,凡有条件者,均建立有清真寺。威宁《下坝马家谱·序谱总法约录》说:“清真之教为拜主赞圣之地也,是故名区胜地固时功趋跄对越之诚,即僻壤穷乡记忘恭敬笃信之意,允吾教所托处之区,彼清真寺又焉容少哉。” [1]
一、清真寺创建
(一)明代创建的清真寺
明代,随着定居回族人口增多和经济实力增长,威宁、普安、盘县等回族主要聚居地开始修建清真寺。其中,建于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的有4座。威宁马坡清真寺,位于今威宁自治县草海镇马坡。明代,威宁筑城后,据说马姓回族多居住于此地,故名。清雍正年间扩建。咸丰六年(1856年),威宁知州袁浚及城内团丁血洗马坡时烧毁。光绪初年及民国年间曾重建(1982年列为威宁自治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威宁下坝清真寺,位于今威宁自治县草海镇下坝村,为宁夏固原迁往威宁的回族所建,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威宁镇总兵韩忠,倡导修葺,扩建明经楼、训圣堂、教拜楼。威宁马家屯清真寺,位于今威宁自治县双龙乡马家屯,为马家屯马姓先祖所建。马撒驿清真寺,位于今威宁自治县双龙乡西凉山。万历三年(1575年),又建了威宁杨湾桥清真寺(位于威宁自治县草海镇卯关村)。清康熙三年(1664年)仿照宁夏固原柳树湾清真寺式样重建,而今存云南鲁甸拖姑大寺又仿杨湾桥清真寺式样。明朝中后期,普安卫属的捧乍、三湾底、烂木桥、大坡铺、华家屯、马觉色、姑屯、红岩等回民聚居地都先后修建了清真寺。 [2] 其中,盘县大坡铺清真寺,建于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窑窝碑为黔国公沐昆立, [3] 毁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三月,现仅存窑窝碑。相传沙坡一带十几个村寨的回族,多为明初随军征战有功的将士,他们于明代后期由云南迁居此地。建有大河铺、马脚寺、华家屯等清真寺。白旗起义失败后,均被毁。各清真寺壁龛及窑窝碑因石质坚硬,留存下来。但其他几块在“文化大革命”中还是被砸毁了。唯独沙坡这块窑寓碑,被张家葛、张小三(白旗起义将领张业的后人)用苞谷杆遮盖,又压上石头,才得以保存。成为清咸同年间白旗起义的重要历史见证。 [4] 也是贵州境内为数不多的明代伊斯兰教文物。窑窝碑坐西向东,高2.05米,宽0.9米,厚0.3米,嵌入墙中深度0.8米。碑文由上至下分三部分边上一圈为第四部分。第一部分:“奉普慈特慈的真主之名。”第二部分:“万物非主,惟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第三部分:“你们的养主是独一的。”第四部分:“真主——除他之外不再有主。他永生不灭,把万物治理,困倦不能征服他,睡眠无法对他袭击。天地间的一切都归他驾驭,谁能向他替人求情!除非是经过他特许。他熟知他们前前后后的底细,他们不能窥测他的丝毫奥秘,除非是经过他的同意。他的感触包罗天地,执掌天地对他毫不费力。他尊贵崇高,伟大无比。”
清真寺的建立,有利于增进穆斯林间的联系,而以清真寺为中心的宗教、文化活动,是凝聚民族、传播宗教的重要形式。
(二)清代创建的清真寺
康熙年间(1662—1722年)新建了盘县大木桥清真寺,安顺清真寺,威宁岩格箐和凉水井清真寺;雍正年间(1723—1735年)新建了贵阳清真寺,威宁撒家院子、新院子、鸭子塘、启沙嘎清真寺,兴仁潘家庄清真寺等6座清真寺;嘉庆年间(1796—1820年)建威宁大水井和嘎利清真寺;道光初年建威宁新建摆布嘎清真寺,重建杨湾桥清真寺,扩建下坝清真寺。 [5] 咸同年间(1851—1874年),黔西南爆发以回民起义,起义军在所控制的地方还修建了一些清真寺,如,贞丰清真寺即为起义军将领马斯骏倡建。到清末,贵州清真寺为21座。
咸同年间回民起义失败后,回民纷纷逃离家园。迁徙各地的回民在生活稳定后,有的建了清真寺,如,平坝城关清真寺建于清光绪五年(1879年),是白旗起义失败后,逃到平坝定居的白璧光、马辅臣、张品扬等人筹银200多两买下南街两间房子作地基,于光绪二十年(1894年)建成。 [6] 安顺樟树寨有不少回族是由威宁和云南昭通迁入的,随着人口增多和经济状况好转,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经马锡光、丁兰香等,发动回民捐钱、献料,历6年建成清真寺。 [7] 咸丰末年,云南大理马云廷阿訇率其宗亲数人到镇宁避难,定居于距县城5公里的岩山头。后与周边地区回民交往通婚,人数逐步增加,以私宅设学校,教授子弟及外地负笈来学者(共10多人)。清末,亦建了清真寺。
二、清真寺分布
明代,贵州清真寺主要集中在威宁和黔西南。
清代,在回族聚居的安顺、贵阳、遵义、铜仁亦建了清真寺。其中,晚清时在安龙府(治今安龙县)城有广东街、老城头、北大街、东门、硫磺街、草纸街6所清真寺;在乡村有大坪、大补所、普坪石冲、洒雨倒马坎等4所清真寺。 [8]
此后,民国年间和新中国成立后各地都新建或重建了一批清真寺。到2013年12月,全省经政府登记的清真寺为136座。有8座清真寺分别列为省、州(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有2座清真寺被评为“全国模范清真寺”(全国100座)。
清代贵州清真寺简表(共39座)
(注: 名称地址初建时间简介 贵阳 清真寺 贵阳市夏状元街 (又称 团结巷) 3 5号 雍正二年( 1724年) 砖木结构瓦房。原存中文贴金木匾3 块:清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贵州巡抚题“圣 德源流”;咸丰元年(185 1年),贵阳知府 苏尔相题“正本清源”;光绪三十年(1905 年)“清虚真宰”。 遵义 清真寺 红花岗区碧 云路清真寺 巷1 号 清代初期 原址在老城火药局(今遵义宾馆西侧)。光 绪三十二年(1 9 0 6年) 迁碧云路。占地 2000平方米。大殿土木结构瓦房,面积100 平方米,悬金字匾额3 块,内容为“道心惟 微”“光明正大”“圣教远传”。殿前立碑2 块(记清真寺维修及回民捐款数额)。 安顺 清真寺 西秀区公园 路4 4 号 康熙年间( 1662—1722年) 原址位于黉学坝(今第八小学旁),仅茅屋 三间。清雍正十一年(17 33年),贵州提督 哈元生到任,见寺宇狭小,在今贯城河太平 桥旁选址另建。道光年间(1821—1850 年),贵州提督张国相,出资培修,且竖有 “教中昆仑”和“寺守良规”2 块匾额。 平坝 清真寺 平坝县城关 镇南街 清光绪二十年( 1894年) 砖木结构四合院,大殿居中,两边为厢房。 院内有两棵桂花。光绪二十五年(1899 年),增建当街平房7 间。光绪三十年( 1904年),扩建供阿訇住房等,在大殿前 铺设石院坝3 0 0平方米。当街修有街面照壁 1 堵,高约7 米,正中为园拱门,上嵌“清 真寺”三字。 镇宁 清真寺 镇宁布依族 苗族自治县 城关镇城 南村 光绪初年( 约1875年) 原址在南关厢上街,因基址不甚适宜,民国 2 0 年由马兴忠、马万臣、敖炳勋、撒亮清、 丁玉清、张迪荪,张竹安等捐募款项,另购 南关厢陈姓之住房3 间以作寺址。 樟树寨 清真寺 西秀区蔡官 镇樟树寨 光绪三十年( 1904年) 有大殿5 间,下房长7 间,对厅两边长5 间。建寺费用由锡光承担。其后维修过5 次,其规模逐步扩至4 0 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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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名称地址初建时间简介 威宁凉水 井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牛棚镇凉 水井村 康熙元年( 1662年) 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建筑面积1 5 0 平 方米。 威宁顺田 坝老院子 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中水镇正 山村 雍正八年( 1730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院坝宽阔。 威宁顺田 坝新院子 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中水镇泉 山村 雍正年间(1723—1735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建筑面积 8 0 0平方米。 威宁启沙 戛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麻乍乡启 沙戛村 雍正年间(1723—1735年) 原建筑为石木结构瓦房,四合院格局,建筑 面积4 0 0 多平方米。 威宁鸭子 塘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观风海镇 七舍村 雍正年间(1723—1735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建筑面积 3 5 0平方米。 威宁戛利 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麻乍乡戛 利村 嘉庆年间( 1776—1820年) 原建筑为石木结构瓦房,四合院格局。 威宁大水 井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麻乍乡箐 岩村大水井 嘉庆年间( 1796—1820年) 原建筑为石木结构瓦房,四合院格局,建筑 面积4 0 0 多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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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名称地址初建时间简介 威宁摆布 戛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秀水乡前 丰村 道光二年( 1822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 威宁顺田 坝包包营 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中水镇 龙塘 道光二十四年( 1845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 威宁顺田 坝后寨清 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中水镇前 河村 咸丰八年( 1858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四合院瓦房,建筑面积 3 0 0平方米。 威宁梨园 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哈喇河乡 法沙村 光绪六年( 1880年) 原建筑为石木结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 威宁阿毛冲 子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秀水乡坚 强村 光绪二十六年( 1900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一字水瓦房。 威宁小米 行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 族苗族自治 县哈喇河乡 法沙村 宣统元年( 1909年) 民国初年竣工。原建筑为土木结构。 赫章县野 里清真寺 赫章县兴发 彝族回族苗 族乡中寨村 嘉庆年间( 1796—1820年) 原建筑式样不详。 织金城关 清真寺 织金县城关 镇西后街 清代中叶 同治年间毁于战乱。后迁建于织金县城关支 前路。大殿为木架结构瓦房5 间,两边有厢 房2 间,建筑面积近2 0 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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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名称地址初建时间简介 铜仁清真寺 碧江区河西 街道办事处 新庄村东南 嘉庆年间( 1796—1820年) 光绪五年(187 9 年) 由马寿常等重建。砖 木结构,四周封青砖墙。占地面积8 0 0平方 米,建筑面积4 0 0平方米。 安龙县新安 清真寺 安龙县新安 镇马场口 2 号 光绪元年( 1875年) 原建筑为木结构草房。以后在逐年增补,砌 墙、盖瓦,使清真寺初具规模。 兴义鲁屯清 真寺 兴义市鲁屯 镇鲁屯街上 光绪中期原建筑为3 间草房。 贞丰清真寺 贞丰县珉谷 镇1 3 号 嘉庆年间( 1796—1820年) 贞丰县城建过三座清真寺。第一座建于清嘉 庆年间,现已无存。第二座建于咸丰十一年( 18 61 年), 由“白旗起义” 将领马斯骏( 又名马仲)主持修建。六角攒尖顶,五层 五重檐,石木结构穿斗式。同治十二年( 1872年),清真寺被官府占据,回民集资 在后排街修建了第三座清真寺,即现在的清 真寺。 盘县大木桥 清真寺 盘县普田回 族乡大木 桥村 康熙六十年( 1721年) 石木结构。“白旗起义”失败后被毁。同治 十三年(1874年),集资重建大殿。光绪元 年(1875年),增建厢房。 普安青山清 真寺 普安县青山 镇四街 同治年间( 1862—1874年) 原建筑位于青山镇下街碉楼西南。清光绪末 年,回民购一街荷花塘瓦家祠堂设“忠顺里 清真寺”。光绪二十八年(1902 年),另购 地重建(今清真寺址)◦ 普安小屯清 真寺 普安县青山 镇三街 光绪三十三年( 1907年) 原建筑为石木结构瓦面,古朴典雅。 普安旧营清 真寺 普安县楼下 镇李家坡 光绪二十四年( 1898年) 原建筑为土木结构3 间草房。后由撤草盖 瓦,砌上围墙。 普安泥堡清 真寺 普安县楼下 镇中岭村的 马普公路旁 光绪二十五年( 1899年) 光绪中期,哲赫令耶第七辈教主马光烈(马 元章),前往兴仁途径泥堡,受请为该寺题 阿文中堂,签名尼亚任丁力(马元章经 名),其意为“监护人的主啊,我们只崇 拜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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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名称地址初建时间简介 普安红岩 清真寺 普安县楼下 镇普马公路 南对面大山 腰的红岩组 同治年间( 1862—1874年) 原建筑为石木结构瓦房。占地2 4 4平方米, 建筑面积120 平方米。该寺有晚清手抄《古 兰经》2 部。 兴仁城关 清真寺 兴仁县城建 国路 咸丰十一年( 1861年) 由“白旗起义” 领导人之一马河图领导修 建,正殿为楼房,面阔3 间。两边有厢房各 3 间,系走马转角楼。院内有30 00 平方米草 坪。“白旗起义”失败后,清政府将清真寺 改为玉皇阁。后回民集资购地于光绪二十三 年(1897年) 另建清真寺。 兴仁马家 屯清真寺 兴仁县四联 乡马家屯村 光绪十三年( 1887年) 原建筑式样不详。 兴仁潘家 庄清真寺 兴仁县潘家 庄镇 雍正十三年( 1735年) 原建筑由正殿、两厢、门楼组成四合院。 兴仁姑屯 清真寺 兴仁县潘家 庄镇粑粑 铺村 雍正十三年( 1735年) 原建于姑屯寨子之西,光绪年间迁建于寨子 西南。有正殿3 间,左右厢房各2 间。 兴仁白家 冲清真寺 兴仁县潘家 庄镇下奚村 光绪二十三年( 1897年) 有正殿3 间及厢房5 间。 兴仁下山 清真寺 兴仁县下山 镇下山村 清末原建筑为3 间草房。 兴仁大寨 清真寺 兴仁县雨樟 镇三合村 光绪十六年( 1890年) 原建筑式样不详。 兴仁三家 寨道堂 兴仁县鲁础 营回族乡三 家寨村 光绪十八年 1892年 四合院布局,由正殿、两厢、前厅、伙房、 水房、望月楼及姑祖花园等组成。)
贵州省已登记清真寺分布(136座)
(注: 贵阳市2 云岩区(1 座): 贵阳市清真寺 清镇县(1 座): 新院清真寺 六盘水市13 钟山区(2 座): 大坝清真寺、市六中心区清真寺 枝特区(2 座): 新寨清真寺、六枝梭戛清真寺 盘县(5 座): 大木桥清真寺、燕子清真寺、榔树清真寺、头坝河清 真寺、保田镇清真寺 水城县(4 座): 梅子关清真寺、黄屯清真寺、高炉清真寺、大坪子清 真寺 遵义市1 红花岗区: 遵义清真寺 安顺市9 西秀区(3 座): 城区清真寺、樟树清真寺、大坡清真寺 平坝县(5 座): 城关清真寺、吊井清真寺、大硐清真寺、箐口清真寺、 和青清真寺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1 座): 城关清真寺 铜仁市2 碧江区(1 座): 铜仁清真寺 万山区(1 座): 猫坡清真寺 黔南布依族 苗族州自治 1 都匀市(1 座): 都匀清真寺 贵州省已登记清真寺分布(1 3 6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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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所在市州数量(座) 清真寺名称 毕节市84 赫章县(1 座): 野里清真寺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8 3 座): 城关清真寺、下坝清真寺、海子屯清真寺、杨湾桥清 真寺、撒家院子清真寺、樱桃凹子清真寺、新山清真寺、 双水井清真寺、黑石头清真寺、塘上清真寺、戛利清真寺、 启沙戛清真寺、红岩清真寺、大水井清真寺、小河沟清真 寺、岩格箐清真寺、小银厂清真寺、龙街子清真寺、新房 子清真寺、杨家坡清真寺、甘河沟清真寺、小海子清真寺、 谢家院子清真寺、中营清真寺、炉房清真寺、马脖清真寺、 马安清真寺、梨园清真寺、发沙清真寺、小米行清真寺、岔 河清真寺、半山清真寺、华丰清真寺、秀水海子清真寺、 长山清真寺、中心清真寺、阿末冲子清真寺、四火头清真 寺、龙滩清真寺、摆布戛清真寺、开丰清真寺、勺口清真 寺、鸭子塘清真寺、破沟清真寺、七舍清真寺、果化清真 寺、向前清真寺、烂沟清真寺、白碗清真寺、小石桥清真 寺、凉水井清真寺、岩头上清真寺、坪子上清真寺、仙家 坪清真寺、和平清真寺、河头上清真寺、关寨清真寺、麻 窝清真寺、迤那街清真寺、野马海清真寺、妥摆姑清真寺、 新寨清真寺、沐家营清真寺、江半坡清真寺、包包营清真 寺、后寨清真寺、新街清真寺、雨多落清真寺、新院子清 真寺、老院子清真寺、石板河清真寺、后河清真寺、小银 盘清真寺、清水清真寺、新街清真寺、高枧槽清真寺、半 坡清真寺、烂箐清真寺、马家屯清真寺、洼子头清真寺、 董家沟清真寺、木场清真寺、马撒驿清真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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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所在市州数量(座) 清真寺名称 黔西南布依 族苗族自 治州 24 安龙县(4 座): 新安清真寺、石冲清真寺、倒马坎清真寺、干沟清 真寺 兴仁县(1 0座): 城关清真寺、马家屯清真寺、三家寨道堂、梨山寨清 真寺、大寨清真寺、姑屯清真寺、潘家庄清真寺、白家冲 清真寺、高武清真寺、下山清真寺 兴义市(4 座): 鲁屯清真寺、枧槽沟清真寺、笃家村清真寺、兴义清 真寺 贞丰县(1 座): 贞丰清真寺 普安县(5 座): 青山清真寺、小屯清真寺、泥堡清真寺、旧营清真寺、 红岩清真寺)
三、清真寺管理
(一)管理组织及管理实施
1.伊斯兰教宗教制度改革以前的管理形式
1958年伊斯兰教宗教制度改革前,格迪目实行单一教坊制,教坊各自独立、互不干涉、各行其是。清真寺辖区内的回民,为该寺高目。 [9] 由乡老组成清真寺董事会,管理财产、日常事务及阿訇聘用等。教务管理上实行“三掌教制”,即由伊玛目(掌教、首领)、海推布(讲经)、穆安津(呼唤礼拜)分工负责。由于受经济条件及寺坊穆斯林人口等因素影响,贵州清真寺多只有一位“坐寺”阿訇,担任教长,从事教务活动及讲学。对受聘的阿訇,教坊的回民要举行隆重仪式欢迎,称为“接阿訇”。阿訇接到清真寺后,教坊要送衣服、被褥和缠头巾等宗教及生活用品给新阿訇,并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各坊回民,坐寺阿訇的任期为1—3年,任期届满可续聘。
伊赫瓦尼的管理与格迪目基本相似。
哲赫林耶实行教主—热依斯—教坊—清真寺的管理方式,即由教主委任一位阿訇出任负责一地或一省、数省教务的热依斯; [10] 热依斯管理教坊;教坊的下属为清真寺。贵州哲赫林耶共分12坊:
(1)兴仁县城关清真寺、马家屯清真寺;(2)兴仁县三家寨清真寺、立山寨清真寺、大寨清真寺,兴义县(今兴义市)鲁屯清真寺;(3)兴仁县潘家庄清真寺;(4)兴仁县姑屯清真寺、白家冲清真寺、下山清真寺、高武清真寺;(5)安龙县城关清真寺、普坪清真寺、洒雨清真寺;(6)普安县青山清真寺、小屯清真寺;(7)普安县泥堡清真寺、红岩清真寺、旧营清真寺;(8)盘县大木桥清真寺、燕子窝清真寺,兴义县(今兴义市)笃家村清真寺;(9)安顺县(今西秀区)城关清真寺、樟树寨清真寺,镇宁县城关清真寺;(10)平坝县城关清真寺、大洞坡清真寺;(11)平坝县吊井清真寺、箐口清真寺;(12)贞丰县城关清真寺。
2.伊斯兰教宗教制度改革后的管理形式
1958年,贵州伊斯兰教实行宗教制度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制度和不适应新时代的管理制度。贵州清真寺的管理,实行清真寺实行民主管理。由本清真寺范围的回民民主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委员会”(简称寺管会)。寺管会通常由5—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有的设秘书长)、委员。任期1—3年,可连选连任。寺管会以清真寺名称命名,各清真寺的“高目”有一定范围,在回族聚居农村,通常以自然村落构成。有的也与国家行政区划的行政村(生产队)一致。寺管会组成人员(通称乡老)由本寺穆斯林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主要职责为:按照国家宗教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负责清真寺阿訇的聘用、海里凡的培养;组织穆斯林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和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做好本坊回民的婚、丧等项服务工作;保护清真寺建筑、文物;管理清真寺的财产和经费,负责清真寺的维修;组织清真寺发展生产和兴办公益事业,增加收入,减轻穆斯林的经济负担。
阿訇实行聘任制。选聘的条件为:经堂教育大学阶段毕业,正式“穿衣”;熟悉教规教义;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爱教爱国,遵纪守法;愿意执掌清真寺教务。选聘程序:先由寺管会与拟聘阿訇商议。如双方满意,再选定时间,举行聘任仪式(称为“接阿訇”),要宰牛、羊设宴,全坊穆斯林齐聚欢迎。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阿訇一经执寺,经济上由本坊穆斯林供养。基本做法为:新中国成立后至农村在实行合作化以前,以及1980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由寺管会按穆斯林人口摊派,各户按定量交到清真寺;合作化及人民公社时期,阿訇由生产队按分配制度分给粮食,并划分一块自留地给阿訇种菜。保证其生活达到本寺范围内中等以上穆斯林人家水平。城市清真寺,主要有清真寺经济收益中支出;有的地方宗教、统战部门也给予一定数额补助。
四、清真寺经济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清真寺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成立以前贵州清真寺的经济来源,主要有:1.穆斯林“天课”收入;2.房产、山林及土地收益。房产主要是城镇,山林及土地主要是农村,是清真寺比较固定的收入。3.清真寺经营商业贸易、饮食业、房产租金、加工业等收入;4.供养阿訇收入。按穆斯林人数平均摊派。以粮为主,按户定量,其标准主要根据本坊穆斯林多少和贫富而定;5.开斋捐款。开斋节穆斯林向清真寺交的钱物,一般以每人1天的生活费计算,有的地方折合成1升(约1.5公斤)小麦(或等值现金,俗称“麦子钱”),由清真寺作施散或供养经堂教育学生用;6.乜帖收入。是穆斯林给清真寺的捐赠;7.伊斯戛特,穆斯林家庭举行葬礼时,亡人亲属举意一定数量的钱交给清真寺施散给穷人或作为基金;8.其他收入,包括募集维修清真寺和办学(经堂教育)等项经费。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清真寺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成立后贵州清真寺的经济来源,主要项目与过去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因山林及土地已收归国家和集体,也就没有这方面的收入。另一方面,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对一些清真寺的维修、重大活动开展拨给一定补助费,这也是过去没有的。
清真寺经济管理,由寺管会聘会计、出纳、保管具体负责。收入统一入账;支出由集体决定,管委会主任审核签字支付,各项财务收入账目,将定期公布。对开斋节、古尔邦节等重大节日活动的收入,通常单独结算和公布。
五、创建和谐清真寺
2009年3月24日,国家宗教事务局下发《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决定从2009年起,在全国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同年6月2日—3日,省宗教事务局在贵阳召开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精神,研究部署全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工作。省伊斯兰教协会要求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和清真寺民管会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将其作为一项日常事务性工作,常抓不懈。各地伊斯兰教协会及清真寺民管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创建“和谐清真寺”活动。
在创建活动中,各地都摸索总结了一些好的做法。遵义市伊斯兰教协会和红花岗区清真寺民管会,认真组织伊斯兰教协会委员和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重要意义,广泛发动广大穆斯林积极参与;制定了伊斯兰教协会、民管会创建“和谐清真寺”的实施意见,发给广大穆斯林;利用星期五主麻聚礼日、双休日,组织穆斯林学习,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文件精神,变成穆斯林的实际行动;处理好与相邻单位和其他民族住户的关系,做到以邻为善,以邻为伴。对外地来遵经商穆斯林,配合党和政府有关部门,化解了若干起外来穆斯林和政府城管、工商、税务部门,以及和市民之间的矛盾,为党和政府分忧。清真寺多次被评为治安先进单位,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遵义市伊斯兰教协会和红花岗区清真寺工作情况和经验先后在《中国穆斯林》《贵州政协报》《贵州民族报》《贵州民族与宗教》等报刊刊登。他们团结办教、依法办教、民主办教的先进事迹,被中央统战部转发全国交流学习。
图6 2014年5月落成的威宁小平滩清真寺 刘砺摄
2010年12月29日,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贵阳市清真寺、遵义红花岗区清真寺、贵阳市伊斯兰教协会等3个先进集体,遵义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兴都,贵州省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贵阳市清真寺教长张廷龙2名先进个人受表彰。
[1] 昭通市回族史料编辑组《昭通回族社会历史资料》(一),1987年印,第19页。
[2] 金和璞《辛亥革命前后盘八回民社区文化》,载范同寿主编《辛亥革命与贵州社会变迁》文集编委会编《辛亥革命与贵州社会变迁贵州省纪念辛亥革命九十周年学术研讨会文集》,贵州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13页。
[3] 陈育宁、汤晓芳编著《中国回族文物》,宁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8页。
[4] 伍朝前《沙坡“窑窝碑”——贵州回族人民反清抗暴的历史见证》,载《贵州文史丛刊》1992年第1期。
[5] 优素福·纳光舜《新月之光——贵州伊斯兰文化》,贵州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2—43页。
[6] 《平坝县文史资料选辑》(第6辑)1990年11月版,第59—61页。
[7] 《安顺文史资料》第11辑,1990年11月版,第53页。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志编纂委员会编《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志》,贵州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94页。
[8] 贵州省民族研究所,贵州省民族研究学会《北盘江、乌江、都柳江流域综合调查》[贵州民族调查卷十六](1996年),1999年印,第362—363页。
[9] 高目,阿拉伯语音译,意为民众、教众、宗族。中国通用汉语的穆斯林用以称清真寺教坊的穆斯林。
[10] 热依斯,原意为首领。指教主委派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