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求子
农业社会中,生育儿女是人生中的大事。如果男女双方结婚之后未能在预测的时间范围内怀孕生子,那么其家公家婆等长辈一般会认为有向神灵祈求赐予子女的必要。
本地民众认为观音菩萨具有多重身份和神格,其中最重要的一个身份就是生育神,并有专门的名称——送子观音。据《岑巩县志》统计,在思州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约有两百座大大小小的庵、庙,现在尚存有数十座。这些庙宇中,几乎都供奉着观音菩萨,其中最有名的为纳山洞观音庙。纳山洞观音庙建在天马镇东边三公里左右的悬崖半壁上,要从悬崖的顶部用绳子吊着才能进去。四面八方的香客来这里的主要目的在于求子:在庙对面的路边点燃香烛、焚烧火纸、供奉祭品,许以得子的心愿。心愿实现了之后,就要到纳山洞观音庙来还愿。还愿一般自觉向庙里捐献钱或者其他贡品。据说,纳山洞观音庙非常灵验,受访者 [1] 为证明其灵验,特意向我说起其亲身经历过的一件事情:“我同学的女儿,结婚六七年了,一直没怀上,于是到纳山洞旁边许了一个石头:‘观音菩萨,女儿结婚多年没有小孩,盼望菩萨给她送个儿子。’过了几个月,她女儿就怀上了小孩。”纳山洞观音庙的名声非常大,附近乡镇甚至周边数县慕名而来者络绎不绝,尤其在每年古历六月十九日(传说观音菩萨成仙的日子,其生日为二月十九日),纳山洞观音庙前热闹非凡,来自四面八方的求子者和还愿者蜂拥而至,人山人海,拥挤得甚至连站立的地方都没有。附近几个乡镇派出所的警察都要出动,前来维护秩序。分布在其他乡镇的各庵、庙中,均敬奉有观音菩萨。当地民众只要婚后较长时间没有怀孕,几乎都会去庵、庙中许愿求子。
在远古时代,人们生产力水平低下,对自然的认识非常有限,在“万物有灵”思想的支配下,认为人与自然万物一样,存在“灵魂→人→灵魂”的轮回结构。即,只有神灵将一个灵魂送达妇女的身上时,才能怀孕生子,人去世之后,便又转化成灵魂,人出生过程便是灵魂与血肉之躯结合的过程,而人的去世就是灵魂与躯体分离的过程。结婚之后,如果配偶在较长时间没有怀孕,是由于某种未知的原因,如由于自己或家庭成员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触怒了神灵,而未能将自己孩子的灵魂送达配偶身上。因此,就应该向神灵祈求,原谅自己的或家人的过错,希望神灵赐予自己一个孩子。因此民间流行一种说法: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会绝子绝孙。还有一种情况是,自己或家人从没做过触犯神灵的事情,但是由于神灵送达自己孩子灵魂的路径不通达而导致不孕。因此往往会举行架桥仪式。架桥仪式举行之前,主人家会事先非常慎重地找到3根lm到1.5m长、小腿粗细的杉木。每根木头一定要是一棵粗壮杉木的顶尖部分,因为杉树长得快、长得粗壮、长得直挺;杉木的顶尖部分是杉树最高的部分,也是最有生命力的部分。杉木不能是已经砍下多年的,要新砍下来不久的,当年的最好。这3根杉木也不能做过其他用途的或谁在上面撒过尿、被污秽过的。主人家请木匠将找到的3根杉木用榫子铆合成一个桥面后,置于家中的神龛处,或者不容易被小孩拿到或被鸡狗踩踏到的高处。架桥仪式需要请“先生” [2] 来主持完成。架桥的吉日吉时是先生“翻书” [3] 推算出来的,架桥的地点一般在主人家附近使路断开的小溪或水田的流水口子,溪中或流水口子中要有长流水,被小溪或流水口子断开的路要是经常有行人的“大路”。先生在路边摆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置三个装满大米的竹筒或圆口杯,左右两个筒中插上蜡烛,中间一个筒中插上三炷香,点燃。然后在桌面上摆放好刀头、鸡、鱼、三个倒满酒的酒杯等供品,点燃火纸,口中念咒语许愿,请求生育神赐予主人家子嗣。主人家则随着先生的咒语许愿,在桌子前合十鞠躬,行三次礼。同时,先生将桌上的三杯酒撒在地上。敬神仪式结束后,就开始架桥。先生把早就准备好的桥面架在小溪或流水口子之上,接通大路。然后点两支蜡烛、三炷香插在桥头的地面上,再点火纸若干,口中再念以祈求赐予子嗣的咒语,边念咒语,边将一元的硬币压在红绸布上,钉在桥面的四个角上。钉好之后,将三杯酒倒在桥面。在举行仪式的过程中,不能有路人看见或通过,因此仪式一般在凌晨两三点钟时候举行,并且要派人在举行仪式的道路的各个方向的稍远处派人把守,万一有人夜晚赶路要从举行仪式处通过,就要劝他等仪式完成之后再通过,或者绕行。
[1] 受访者:姚本胜,男,侗族,59岁,龙田镇移民街38号,中专学历。访问时间:2014年3月21日。访问地点:龙田镇移民街镇政府接待办公室。记录人:尹东海。
[2] 岑巩大部分地方将男性神职人员称为先生,其身份类似于湖南的“师公”、广西的“道公”。
[3] 翻看老黄历,根据主人的生辰八字推算出吉日吉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