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特的语言“经堂语”
胡振华、胡军编《回回馆译语》
“经堂语”在回族内部使用已有五六百年的历史。“经堂语”的形成有一个过程。
唐、宋时期,由波斯、阿拉伯等地来华从事贸易的穆斯林商人,因路程远,携带的货物量大,故多为数十人结伴而行。进入中国后,在广州、泉州、扬州、杭州、长安等城市中形成一些聚居区域,这些穆斯林商人群体也就保留了原来的语言文字。《天下郡国利病书》载:“自唐设结好使于广州,自是商人立户,迄宋不绝。诡服殊音,多流寓海滨湾泊之地,筑石联城,以长子孙。”可见当时来华经商的波斯、阿拉伯及其他国家的商人均保持自己的服饰和语言。
南宋岳珂《桯史》中说,穆斯林“称谓聱牙”,刻的“异书”、“如篆籀”,指的就是他们的语言文字。元代,阿拉伯语言在回回内部流行。元代陶宗议在《南村辍耕录·嘲回回》中,记载了回回语言:“阿刺,其语也。”
元代,朝廷要求一些文书要用蒙古文、回回文、汉文三种文字书写。回回文字在社会上得以确认。徐霆的《黑鞑事略》把当时元朝通行波斯文称作“回回字”。泉州元代石碑,有不少刻有阿拉伯文字,说明当时阿拉伯文在一定范围内使用。元代,朝廷为了妥善处理语言、文字及宗教信仰方面的一些问题,还专门设立了“回回国子学”、“回回国子监”等学习研究回回语言文字的机构。
明代,朱明王朝施行歧视和压制少数民族的政策,也波及回族。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下诏禁止“胡服、胡语、胡姓”;洪武五年(1372年)又禁止蒙古人、色目人本类自相嫁娶。回族使用的语言、文字受到禁止。
回回馆杂字
回回馆来文
回回馆来文
为适应这种形势,回族对伊斯兰文化、习俗等,作了某些不伤主旨的改变。如,学习汉文化,研究儒家经典,有的还参加科考博取功名;生活习俗方面(居住、服饰、语言等),只要不影响到对伊斯兰教的信仰,都尽可能做一些适应性改变,以减少回族文化立足和发展的阻力。
明朝政府为了处理国内民族事务,加强与周边国家之间的联系,朝廷非常重视语文翻译事务。永乐五年(1407年),在翰林院下设立了一个专门负责语文翻译事务的机构,叫作“四夷馆”,其下有鞑靼、回回等八个馆。四夷馆各馆编印的民族语言与汉语对照的分类词汇集叫做“杂字”,把上述地区、国家上书给大明皇帝的奏折写成汉文再附上民族文字(或外文)译文的文书叫做“来文”,合称“译语”,均存各馆。存于各馆的“译语”统称作“华夷译语”。回回馆的设立和《回回馆译语》的编纂,反映了明朝中央政府与伊斯兰教国家、地区和国内信仰伊斯兰教民族之间的密切联系,表现了明朝中央政府对国内外“回回”人事务的重视,也证明阿拉伯国家和中国回族所使用的文字,当时仍在一定范围存在。到了清顺治元年(1644年),四夷馆改名为“四译馆”。乾隆十三年(1748年),四译馆并入“会同馆”,更名“会同四译馆”,属礼部管辖。
贵州回族通用汉语,但在宗教生活和回族内部交往中,还使用一些短语和专用词汇。这种语言形式被称作“经堂语”,它是随着经堂教育的发展而形成,并在回族中普遍流行的一种独特的语言。
阿拉伯文书法
《御定渊鉴类函》关于四夷馆的记载
经堂语的语源有三种:阿拉伯语、波斯语、汉语。贵州回族先民多来自阿拉伯、波斯及中亚一带,在民族和家庭内部长期使用阿拉伯语和波斯语。其后,经不断发展变化,回族已通用汉语、汉文,但在回族内部仍继续保留和使用着不少阿拉伯语、波斯语词汇,外来语和汉语搭配组合的词汇,以及由汉语中借用来表达伊斯兰教术语的词汇。有学者统计,这类词汇、短语有1000多个(条),内容包括宗教活动、生活习俗和生产活动等。回族中使用阿拉伯文的范围主要是在宗教活动中使用,如写“都阿”(祈求、祈祷);写“依札布”(结婚时请教长或阿訇念经,写结婚证书);清真牌上写的“清真言”、“作证词”、“泰斯米叶”、“求护词”等。清真寺和伊斯兰教经学院的《阿拉伯语》和《古兰经》课,阿拉伯字母拼读、书写练习是基础,毕业学员的阿拉伯文要达到一定水平。在清真寺和回族家中,都有阿拉伯文书法(内容多为祈祷词或《古兰经》的章节)。受汉文书法的影响,通常将阿拉伯文写成菱形或圆形。这种书法艺术形式俗称“经字画”,就是以书法的技巧书写“经字”(阿拉伯文的《古兰经》、圣训章句)而构成“画”(各类图案)。“经字画”常见于清真寺和回族家中。
回族日常用语
源于阿拉伯语的词汇:安拉,真主;伊玛尼,信仰;海里凡,清真寺经堂学员;顿亚,世界;哈吉,对朝觐者的尊称;阿米乃,祈主准我所求;安拉呼艾克拜热,真主至大;鲁哈,灵魂;所得格,对各种施舍的统称;塞瓦布,安拉对穆斯林善行的赏赐;塔阿目,食品;讨白,向真主悔罪的方式。
源于波斯语的词汇:胡达,真主;阿訇,主持清真寺宗教事务者;邦克,宣礼;乃玛孜,礼拜;朵斯梯,朋友、教友;杜什曼,仇敌、对立者;古纳哈,罪恶、罪孽;垛子海,火狱;别麻热,疾病。
由汉语中借用的词汇:定然,前定、天命;知感,知真主之恩,感谢真主;带水,洗过大净;造然,创造、安排;口唤,许可、命令、允诺;看守,品德修养尊经行事等;乡老,清真寺寺坊管理机构成员;打散,穆斯林将财物捐赠给贫困者。
阿拉伯文书法
经字画
经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