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坚持群众路线纳入新时期党员标准的思考
任何一个政党在成立之初,都会思考吸纳党员标准的问题,并随着不同历史阶段中心工作的不同,相应地改变吸纳党员的标准,使党员队伍适应社会结构的变化。只要党的性质和宗旨不变,党员标准就有一个永恒的主题。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服务的政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实现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的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自然也是考察一个党员的标准,将坚持群众路线纳入新时期党员标准符合党的建设基本逻辑。
一、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是对党员一贯的政治要求
中国共产党诞生于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社会,肩负着反帝反封建、中华民族复兴的重任,自成立之日期,就非常重视党员标准的问题。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就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受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这里确定了成为中共党员的政治标准:承认党纲和党的政策。一大规定党的纲领是: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建立社会公有制。事实上,共产党成立于血雨腥风之中,初生的共产党只能是一个秘密的革命党,要作为一个忠实的党员,就要参加党领导的工人运动。因此,入党不仅仅是一个形式问题,入党就意味着随时可能牺牲自己的生命。
早期的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领导工人运动,是否善于做工人工作,考查共产党员的主要标准。由于历史原因,一大对党员的联系群众要求并未做出明确要求,中共二大就提出,既然我们党是为无产群众奋斗的政党,我们便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伟大的“群众党”。1929年,毛泽东在古田会议提出了五条党员的具体标准:(1)政治观念没有错误;(2)忠实;(3)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4)没有发洋财的观念;(5)不吃鸦片,不赌博。当时红军的中心工作除打仗以外,“还要负担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帮助群众建立革命政权以至于建立共产党组织等重大的任务”。这些标准是由当时红军特定的环境与特定的任务决定了,因为红军与群众的关系如何,关系到红军,乃至党的生死存亡。后来,毛泽东提出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判断,正是建立在于党群众密切关系基础上的。
在抗日战争时期,时任中组部长陈云提出了共产党员的六条标准:(1)终身为共产主义奋斗。(2)革命的利益高于一切。(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4)百折不挠地执行决议。(5)成为群众的模范。(6)学习。陈云对共产党标准的已经从形式标准转为更高实质标准了。形式标准关注的是入党资格、身份、程序问题,是组织上入党的问题;实质标准要求的是思想上入党的问题,思想上入党不仅是对党的认识,更是以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行为。所以陈云特别强调:“我党吸收党员,只有依靠经常有系统地在群众中宣传共产主义及党的纲领,并从民族的、阶级的斗争中来细心地考察和选择他们之中的先进分子。”并根据不同的工作中心,确定考察的标准,如对于大后方的党员标准,他认为要“具有共产党员必需的政治觉悟,有巩固的社会职业,并与群众真正联系。”到土地改革,他又提出发展党员的条件:“三敢”,即敢于要土地,敢于斗争,敢于武装;“三不怕”,即不怕离家,不怕地主,不怕国民党。可见,党员的标准总是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但始终把群众工作的好坏作为党员和党组织工作好坏的标准之一。正是这样,共产党终于实现从局部执政的党转变为一个执掌全国政权的大党。
新中国成立之后,刘少奇提出了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其中第五条、第七条 [1] 就特别强调了党员的群众路线问题。第五条强调维护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作为是否合格党员的标准,第七条则把为人民群众服务作为党员是否合格的标准。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在谈到党员标准问题时说,“我们这个党要恢复优良传统和作风,有一个党员要合格的问题。合不合乎党员的资格,合不合乎党员的条件,这个问题不只是提到新党员面前,也提到一部分老党员面前了”。在经历了“文革”十年的磨难,无论是新老党员,都面临着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标准重新检验自己的问题,将背离党的宗旨的党员坚决清除出党的队伍。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能否自觉地为实现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是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打破了长期以来身份的标准约束,坚持思想入党的原则,将新的社会阶层优秀分子经过长期考察,符合条件的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胡锦涛也指出,“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在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明确地把党章作为吸收党员、检验党员行为的标准,把党员的标准进一步细化为是否真正践行党的宗旨意识、是否真正服务于群众、是否恪守为民之责等可以衡量的指标。任何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公仆,不愿把宗旨意识转化为实际行动的人,就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员。
二、新时期对党员坚持群众路线提出了新要求
政党总是与一定数量的党员联系起来的,不同国家的不同政党对党员的标准存在很大的差异。西方国家在政党衰弱的大背景下,除了少数意识形态较为浓厚的政党,大多数政党,为了赢得选举、上台执政;或者为了扩大党员数量,争取政府资助的最大化,总是放宽了对党员标准的要求,如美国,党员与选民就很难区别。而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党员的意识形态、身份、行为要求,尤其是党的宗旨意识,始终作为党员的重要标准。
(一)党员的标准是一个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过程
党员的标准是与党的功能联系起来的。“党员是群众党收入的来源之一,同时党员也是为政党开展竞选活动提供人力资源,而对那些有着清晰可辨的意识形态的政党来说,党员还是传播意识形态的基础”。既然党员对于不同的政党作用是有差异的,必然影响到政党对党员选择的标准。这种影响因素是多元的,一是政党的性质,不同性质的政党决定了党员选择的标准。对于竞争型政党而言,成立政党的目的在于控制国家权力,选举是核心机制,党员的选择标准就是围绕着选举而确定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政党而言,党的宗旨决定了党员选择的标准在于能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党的性质决定了选择党员的身份标准、意识形态标准、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二是政党在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政党在成立之初和成熟时期、执政党时期和在野党时期,其中心工作是不同的。必然会影响到政党那个考虑吸引怎样的人员加入本党,以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比如是否放宽对党员身份的限制,以控制本党党员的数量还是增减数量;是否考虑特定职业的人员入党,以增加本党竞争实力或兑现竞选承诺的能力。三是社会结构。党员总是来自社会的特定阶层,是社会阶层是处于变化进程中的。“党员是与某一政党之间存在着组织隶属关系,承担一定义务并享有相应权力的人”。党员的这种履行义务能力在不同阶层有着鲜明的差别。于是政党必须根据社会阶层的分化,决定是否吸纳新兴阶层,扩大本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对国家的控制力。总体而言,政党的性质相对稳定,政党的中心工作和社会阶层则是变化着的,党员选择的标准必然是一个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过程。
从历史上来看,中国共产党总是根据历史与现实的因素不断调整党员的标准,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原则下,把党的中心工作与吸纳时代先进分子入党有机地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党员标准问题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入党条件,即入党资格,主要是回答什么样的人可以入党的问题;二是党员的基本标准,即党员基本条件和素质,主要是回答具有什么样条件和素质的人可以成为党员的问题;三是党员权利和义务,即党员应有的思想觉悟和行为表现,主要是回答党员是否真正合格的问题。这三个原则的具体内容是在不同历史阶段是有差异的。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对党员的政治标准也有所不同。在革命战争年代,为了完成民主解放的任务,在党员的标准上必须强调政治路线、牺牲精神和铁的纪律,只有那种能够为党的主张而奋斗的人才符合共产党员的标准。
(二)新时期党员素质与党员标准出现了偏差
截至201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8668.6万名。从党员数量上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规模庞大的政党,但真正强大的政党不仅仅是数量的因素,而在于党员对党的事务的积极参与。以党员活跃的程度,可以把党员区分为消极党员和积极党员。消极党员指的是那种身为党员,却不以党的宗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党员的义务。积极党员指的是那种积极参与党的各项活动,践行党员的义务。无须讳言,在我国庞大的党员队伍中,这种消极党员是存在的,他们作为一个党员的素质与党员的标准出现了严重的偏差。主要表现在:
第一,从价值目标上,部分党员宗旨意识淡薄了。任何一个政党在发展过程中都必须回答的一个问题是:为了谁,这是一个原则性、方向性的问题。“为了谁”的问题关系到一个政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是区别不同政党性质的标志。共产党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中先进分子的集合体,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说以说,“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事实上,广大党员干部在实践中出现许多违背党的宗旨的现象,如制定政策时不是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而是以权谋私、大搞形象工程;忽视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不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极端冷漠。类似的行为都是与一个共产党员正确的群众观点格格不入的,这就不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的行为。
第二,从工作作风上,部分党员存在严重的“四风”问题,致使党群关系疏远、激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是当前部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与坚持群众路线不一致的表现形式,对当前形势下如何发扬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严重的挑战。“是否牢记主仆关系、践行执政宗旨,是否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是否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始终是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关键内容,是衡量一个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以此为标准来对照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种种丑陋显现,就明白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必要性了。党中央正是希望通过一场认认真真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查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整改措施,使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成为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
第三,工作方法上,部分党员忘记了党的群众路线传家宝。群众工作的对象是一个个鲜活的、情感丰富的、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的个体,因而做好群众工作是需要高超的艺术。作为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制胜法宝,群众工作的核心内容是“一切依靠群众”,我们党员干部必须从思想和感情深处把群众当主人、当先生,树立在群众面前我们就是仆人、是学生的意识,才能真正做到虚心向他们求教问计,不断从人民群众中吸取营养和力量,提高自己的群众工作能力。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党员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态度粗暴,习惯于借助国家权力,采取强迫命令的方式,结果不但未能开展工作,还激化了矛盾。在工作中,如若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就无法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拥护,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新时期对党员坚持群众路线的新要求
制度主义者认为,政党不仅是对选民看法做出回应的机构,也是其行动可能受到其成立之时便已有的很古老的信仰和价值所影响的机构。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党的群众路线,已经根植于一代代共产党人的意识之中,成为共产党人的行动指南。为了践行党的宗旨、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新时期的党群关系,党的十八大就提出了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进行“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了配合实践教育活动的开展,实现实践教育活动安排的目的,对一个合格党员的标准提出了新要求。
第一,坚持群众路线,党员干部要落实“为民”的要求。为民,就是要要坚持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民”的问题可以演化为“我是谁”“为了谁”和“依靠谁”的问题。要实现为民的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党与群众的关系,立党的目的是为什么,党的工作开展依靠谁。为此,需要党员努力做到:一是要清楚权力是哪里来的。毛泽东告诫说:“我们的权力是谁给的?是工人阶级给的,是贫下中农给的,是占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广大劳动群众给的。我们代表了无产阶级,代表了人民群众,打倒了人民的敌人,人民就拥护我们。”新时期我们党有了更广泛的阶级基础和社会基础,代表了最广泛的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权力来源也更为广泛。二是要知道权力是为谁服务的。认识到权力是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委托,就能摆正自助机与群众关系中的位置。作为人民群众仆人的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自然是本质的要求。三是要真心实意地搞好服务。党员不仅要为人民服务,还有带着感情为人民服务。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党员干部要落实“务实”的要求。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水平。为了实现群众教育活动中的新要求,党员干部要说到:一是向群众学习,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我们国家的许多制度创新都来源于群众的首创,因为人民群众在从事生产实践过程中,善于处理理论与实践相脱节的关键点,创造性的解决问题。二是认真做到调查研究,掌握民意。要遵循调查研究的特点和规律,切实掌握科学有效的调查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实效性,以较少时间投入获得较多的真实信息,为科学决策奠定基础。三是要真正解决群众关系的事情,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四要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尤其是在网络时代,善于学习,使自己的服务能力跟上时代的需求,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务实”的要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真心对群众负责,热心为群众服务。
第三,坚持群众路线,党员干部要落实“清廉”的要求。清廉,就是要自觉遵守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严格遵守权限、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为此,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一是要对权力的敬畏,对党章、国家制度的遵从。党章、国家制度是党员一切行为的准则,要意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必须在人民许可的范围内行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要提高党性修养。党员干部要通过学习,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以党性修养为强化自己行为的安全阀。三是反对享乐主义和奢侈之风。党员干部中的腐败行为大多来自于享乐主义,忘记了勤俭节约的美德。要成为一个合格的党员,新时期仍然必须遵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三、从入党到日常管理中将坚持群众路线作为党员的重要标准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执政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和紧迫。将坚持群众路线纳入新时期党员标准的考核,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仅仅反映了党员标准与时俱进的要求,也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根本。
(一)将群众路线作为入党考察的标准
从入党的程序上看,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是第一环节。从源头上将坚持群众路线作为一个重要的标准,对于保持新党员的素质意义重大。首先,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群众推荐和党小组会议讨论两个程序的考察,将得到公众认可的人纳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范围。其次,将群众路线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修课,通过培训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了解党坚持群众路线的历史经验与教训,认识到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感情基础,以真感受、真感情、真办法去实践党的群众路线。
将坚持群众路线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和预备党员考察、转正的重要标准。对于政治思想的考察,不仅仅从学习态度、认识水平上考察,考察其对党章、党纲了解、理解,关键还是从行动中考察,从实践中判断一个党员是否忠诚于党的宗旨。早在延安时期,刘少奇就讲过:“一个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能够不能够把自己个人利益绝对地无条件地服从党的利益,是考验这个党员是否忠诚于党、忠于革命和共产主义事业的标准。”在新的时期,利益标准仍然是衡量一个人是否符合党员标准的重要依据。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在利益冲突时的行为考察,可以判断出其是否把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否达到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
(二)将群众路线作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在兰考县调研指导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再次重申“三严三实”要求。“三严三实”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要把其贯穿到党员的日常行为之中,作为一个准绳,时刻检验自己的一言一行,增强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提升道德修养。
首先要建立以群众路线为内容的学习机制。完善覆盖全党的学习机制,分层、分批次接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人生观、权力观等,提高党性修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活动,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领会群众路线的方法论价值,通过专题教育、实践考察等形式,提高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让理想信念、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等成为党员行为的高度自觉。
其次要建立以落实群众路线为核心的能力体系。在服务型政党建设目标之下,每一个党员的服务能力决定了服务型政党建设的成败。党员的能力体系包括调查研究能力、与群众沟通能力、利益协调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等。调查研究能力要求党员能够在搜集真实的社情民意,准确地把民意向上级转达,为科学决策服务。与群众沟通能力要求党员扎根于群众之中,讲群众的话、做群众的事,在与群众的日常交往中,准确地将党的方针政策向群众传达。善于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动员群众。利益协调能力要求党员在做群众工作时,面临不同的利益纠纷,要讲原则、讲政治、讲正气,妥善处理纠纷以及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科学决策能力要求党员在权衡各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决定。广大党员以能力为支撑,以服务群众为指导,把“一切为了群众”的原则落实在日常行为中。
(三)将群众路线作为党员考核的依据
首先,将坚持群众路线纳入党员考核,围绕群众路线制定党员的考核标准,以群众路线为核心内容建立党员进出机制。这个标准应该包括基本要求、积极要求、消极要求和一票否决四个层次的内容。基本要求是指党章规定的基本义务,坚持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党的宗旨、认真履职、遵守各种制度等一般性规定。基本要求是每一个党员共性的要求,在考核时应占有相当的比重。积极要求是指从正面要求党员的积极作为,要认真服务与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尽职勤勉,工作成效显著;弘扬正气,注重公私场合的身份及言行,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挺身而出制止等。消极行为是指党员严禁的行为,如宗旨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拒绝参加各类党员自愿者服务;工作消极落后,事业心不强,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对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置之不理;个人品德败坏,邻里交恶等,一票否决行为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严重行为,如受因侵犯群众利益行为而受到刑事处分、政纪处分等。
其次,要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将坚持群众路线的党员吸引到干部队伍中来。党员作为干部队伍的主体,选拔干部的高标准是对党员队伍的严要求,是党员队伍建设的方向。严格依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对好干部的五条标准纳入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尤其是要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的党员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形成坚持群众路线的良好氛围。
再次,要把群众意见作为党员考核主要依据,把提高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党员干与不干、干好干坏,群众最有发言权。在对党员的考核中,要注意广大群众的参与,将群众的评价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要采取设立意见箱、民生热线、群众测评、公开述职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让广大群众知道党员的履职实情、对党员的绩效作出评价。将群众的评价作为党员定级、奖惩的依据,以结果为导向,促使党员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四、结语
群众路线是我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的政治要求,随着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深入,群众路线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新的要求、新的实现途径。由于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行为的变迁,可能使社会所倡导的某些价值对越来越多的民众有相当多的吸引力。在西方国家,这是新党出现的一大动力,而在我国,只能通过党员标准的微调,将这股新生的政治力量吸纳到党内,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力量。无论如何,党的性质、党的宗旨不会改变,但党的组织活动方式会有适应性的变迁,通过服务—团结机制,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要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必须注重发展党员的质量,将发展党员标准的变化与对党员严格管理结合起来,将坚持党的宗旨与服务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将党员的作风建设与制度的保障约束结合起来,把党的群众路线纳入到党员标准的中去。
[1] 第五条:一切党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公共的利益,即党的利益,摆在自己的私人利益之上,党员的私人利益必须服从人民的即党的公共利益。一切自私自利的人,不肯为人民牺牲自己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第七条:一切党员都必须为人民群众服务,使党与人民群众建立很好的关系,认真地了解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并及时地向党反映,把党的政策向人民群众作宣传解释。除开经过批准的少数党员外,每个党员都必须在自己的职业之外,再做一件党的组织或支部所分配的社会服务的工作。不能这样做的人,都不能做共产党员。参见《刘少奇选集》(上),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