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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王朝统治的制度化过程
所属图书:《清代清水江流域社会变迁研究》 出版日期:2016-12-01

第二节 “改土归流”:王朝统治的制度化过程

明代之前,作为苗疆腹地的清水江流域并未真正纳入中央王朝的管理体系;明永乐年间,通过“改土归流”,贵州建省,清水江流域设府建县,王朝的力量到达了清水江下游、上游部分地区;清雍正年间,经过武力开辟苗疆,通过设置“新疆六厅”才真正将清水江流域正式纳入中央王朝的直接控制之下。

一、“改土归流”与“新疆六厅”

清水江流域的“改土归流”,从明永乐年间开始,以清雍正年间为其高潮,这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 [1]

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的目的是加强对土司的控制与废革,实行“编户齐民,按亩升科”,增加赋税收入,从而强化中央王朝对贵州的统治,“为剪除夷官,清丈田土,以增租赋,以靖地方。”既可削弱土司的势力,又可强化流官统治,增加赋税收入。云贵总督鄂尔泰认为“生界”地方辽阔,“延袤几千余里,民苗密稠聚处一千三百余寨,诸葛营既控其中,群寨复环其外,左有清江,北既可达楚城,右有都江,南亦连接粤境。向因顽苗盘踞各寨巢穴,弃诸上游之界外”。 [2] “其种类蔓延,巢穴险僻为害边氓……惟下游之黎平、镇远、都匀、凯里等处生苗盘踞于黔、楚、粤三省接壤之间,阻隔道途,难通声教,仍然夜郎自大,肆意横行,地方官不敢过问”。 [3]

具体而言,有如下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由黎平知府升任贵州按察使的张广泗出兵征讨八寨苗,这是武力开辟黔东南“苗疆”之始。“八寨为都匀要隘,丹江、清江、古州之咽喉,窟穴其中者为黑苗,徃者,半隶夭坝土司,自从将土司戕害后,虽改属都匀府,而流土俱不受制,与化外无殊”。“欲靖苗疆,宜从八寨始。”十月,讨平八寨苗。十二月,“官军下大小丹江”,苗拜、克猛、长寨、古羊等“生苗”145寨“内附”。正因为有讨平之功,张广泗升任巡抚。 [4] 雍正七年(1729年)三月,出兵征剿清江苗。五月,官军攻下公鹅寨,清江平定。同年七月,进兵古州;十一月,清廷再次用兵清江诸苗寨;十二月,添设同知分驻八寨、清江、古州,“俱加理苗同知”字样,添设通判分驻丹江。

第二阶段。雍正八年(1730年)征剿古州来牛、定旦诸苗寨,以开通都柳江。雍正九年(1731年)上半年,讨平上小江。七月,设都江厅,以通判驻之。

第三阶段。雍正十年(1732年),战事又起,主要征讨台拱一带的九股苗。十二月,提督哈元生统领黔楚粤三省官兵“会剿九股苗”。翌年三月,官兵分六路进攻,“破其屯”,“高坡平”,“九股各苗”被迫投诚。于是,在台拱建城设官,隶镇远府。将清江同知移驻台拱,添设理苗通判驻清江。

自雍正六年(1728年)始,至雍正十一年(1733年),历时五年,经过大小战争三十多次,动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四川、贵州等七省兵力数十万,先后在苗疆腹地设置“六厅”,即雍正六年设置八寨厅(今丹寨县)、丹江厅(今雷山县),雍正七年设置古州厅(今榕江县),雍正八年设置清江厅(今剑河县),雍正九年设置都江厅(今三都县),雍正十一年设置台拱厅(今台江县)。总称“新疆六厅”或“新设六厅”,分属黎平、镇远、都匀三府管辖,自此,“生界”苗疆被纳入清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 [5]

二、纳粮附籍:“王化”背景下的官民互动

1.“建县当差”

前已述及,唐宋以及元代,中原王朝对清水江地区只是羁縻统治,正式的开发始于明朝初年。明朝洪武年间,朝廷在清水江下游今天柱、锦屏县相继设置了天柱、汶溪、铜鼓、新化、亮寨、隆里等千户所。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撤靖州卫左千户所,设置天柱千户所。《天柱县初建县治碑记》记载了天柱“乐于向化”的愿望,明万历十一年(1583年),守备周弘谟“许以建县当差,诸苗乐于向化,报纳鸡粮千有余石”。仅仅许诺建县,苗民即欣然乐从。后因周弘谟调走而建县之事便搁置起来,于是引起当地社会的混乱。“厥后官迁事寝,戈铤日生,抗粮不输,杀人载道。”万历十九年(1591年)朱梓任天柱所吏目,朱梓“熟悉峒苗情状,惟建县一事可使久安。乃单骑入寨,宣布朝廷德化,许遵旧议建县。二苗老(苗酋傅良嘴、陈文忠)率先诸苗输诚纳款。爱之如父母,畏之如神君。朱以苗裔归附之诚,乃上便宜数十事,切中肯綮”。 [6] 巡抚江东之也有相同的记述:“万历十一年,守备周弘谟奉檄征坌处之乱,令苗输鸡粮,许遵旧议,请建县治。一年之后,盟渝法驰,苗因复叛。惟建县一事,可使诸苗贴服。”因此,当朝廷官员“单骑入傅良嘴之寨,论以朝廷德威,言论慷慨,傅良嘴叩头请罪,愿纳鸡粮为诸苗先,清水江等十八寨莫不输款”。 [7]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天柱所吏目朱梓“抚苗向化,申详兵备道徐公榜、分守道郑公锐、分训道陈公惇临、贵州巡抚江公东之、湖广巡抚李公得阳、巡按赵公文炳会疏,请照武冈、城步例,改所为县,照山东费、剡二县例,以吏员升县令,遂改为天柱县。割会同侗乡、口乡、汶溪并本所苗寨,以成县治”。 [8] 在建造县治过程中,“诸苗自行输木兴工,创造堂宇二所,其文庙、明伦堂等项各有人承造。” [9] “苗粮因建县而纳,不建则不纳,以苗之粮供苗之用,不但县治一新,虽文庙与典史衙门各该认领,是钱粮无不敷也”。 [10] 建县之后,苗民“易刀剑而牛犊,易左衽而冠裳,好勇习战之风日益丕变”。 [11] 天柱建县,意味着清水江下游地区完全正式纳入王朝的运行体系之中。天柱建县之初,隶湖广靖州。清雍正五年(1727年),因天柱县与黎平府接壤而分属两省,不便治理,将天柱县由湖广靖州改隶贵州黎平府。雍正十二年(1734年)三月二十八日,定隶属镇远府。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置铜鼓卫,属湖广都司。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属贵州。清雍正五年(1727年)废铜鼓卫,以其辖地建锦屏县,隶黎平府。道光十二年(1832年),因地狭人少,裁县,以其地改置锦屏乡,隶开泰县,以开泰县丞分驻。

明洪武十八年(1385年)置五开卫,属湖广都司。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属贵州。雍正五年(1727年),废五开卫置开泰县,民国2年(1913年)废开泰县,以其辖地建黎平县。

天柱县由所改县的事例以及清雍正五年(1727年)铜鼓卫、五开卫分别改建锦屏县、开泰县之事说明,明末清初朝廷在清水江下游的建县举措,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朝后期清水江流域“乐于王化”的趋势,既是王朝国家统治秩序向边陲社会扩张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边缘族群对国家权威认同的体现。

2.“纳粮入籍”

通过纳粮附籍,确认自己的户籍身份成为国家编户齐民,户籍成为他们与王朝拉上关系,证明自己正统性的臣民身份。明洪武年间,清水江流域就开始“编户附籍,输粮奉法”。洪武五年(1372年),“洞蛮作乱”,“复命江阴侯吴良率指挥胡海等攻铜鼓、五开、曹滴、腾浪、笃莫、洪州、古州等蛮,平其洞寨百余所,皆编户附籍,输粮奉法。” [12] 随着清王朝力量的不断增强,在康熙初年完成“削藩”大计,尤其是三藩之乱被平定后, [13] 包括清水江流域在内的西南边疆社会渐趋稳定和平静,王朝力量进一步渗透到苗疆腹地。于是,清水江流域沿江各寨或主动或被动地向官府纳粮附籍,反映了清代初期清水江两岸较苗疆腹地更早地进入国家版图的现实。

据相关史料记载,从清康熙年间起,率先纳粮附籍的是土司及其附近的村寨,清水江流域的“化外”“生苗”开始向地方政府纳粮入籍,“生苗”渐次进入“化内”,变成了国家的编户齐民。

最早的是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贵州巡抚杨雍建在康熙二十三年转述布政使柯鼎的一份呈文中说道:“该臣看得黎平府属龙里司土官杨胜梯呈称:始祖有养廉仓米一十二石,又招抚生苗,纳苗粮一十八石七斗。该土官传食有年,今自愿捐报,作为正供,于二十四年起征。虽为数无多,亦见土司急公之意。” [14]

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文斗上寨向黎平府附籍纳粮,文斗下寨向镇远府天柱县纳粮入籍。(光绪)《天柱县志》“全图”注明:“文斗下半寨,系柱脱入黎,距柱一百三十里,粮七石六斗六升。” [15] 另据《姜氏族谱·记》记载:“延及高祖凤台公,见势可转移,遂于康熙三十二年,约齐各寨,输粮入籍。时下寨正与上寨隙,不愿同往,见上寨与各寨事成,遂捐银赴天柱投诚。所以一寨隶两属,皆一时之愤致之也。” [16] 是时,因上下两寨不和,上寨财多势大,下寨要争口气,宣称不畏权势,“属天管”,正好旁边就有天柱县,于是文斗下寨“捐银赴天柱投诚”,造成“一寨属两府”的局面,即上寨属黎平府,下寨属镇远府天柱县。相同的情况还出现在锦屏平秋高坝的上寨和下寨,高坝上寨归附清江厅,下寨归附黎平府。 [17] 另据在文斗下寨收集到的民间文献《均摊全案》,记载了官府从乾隆元年至乾隆十年在贵州镇远府天柱县属之居仁、由义、循礼三里实行均田摊粮的整个过程,当时文斗下寨属天柱居仁里。 [18] 这是“化外”“生苗”进入“化内”,变成国家“编户齐民”身份的又一典型事例。

据(光绪)《黎平府志》记载:“(康熙)三十三年八月,清水江韩世儒、米元魁等作乱,官兵往戢之,贼遁走。冬,知府宋敏学、副将罗淇请巡边,以弭奸匪。于是平鳌、文斗、苗光、苗馁等寨生苗皆纳粮附籍。” [19] 民间文献记载了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平鳌寨村民姜明楼等率众向黎平府“输粮入籍”,归黎平府经历司管辖的故事。 [20] 同时,据刊刻于康熙三十六年的《永远碑记》也记载了平鳌寨“输粮附籍”之事,可相互印证。

清朝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以后,国家权威的强化与清水江木材市场的发展促进了边陲与内地的联系,加速了清水江地区的“王化”过程。如乾隆时期《清江厅志》描述:“经圣天子武功文教,恩威四讫,各大吏承流宣化及职此土者加意抚绥,休养生息,服教畏神数十年。向之言类侏离者,今则渐通音问者;向之行类禽兽者,今则渐通礼数矣……经四方流寓入籍者,衣食足而诗书文武孝廉入庠食饩者继起迩来,苗裔竟有通经应试如内地之仲家者,风会骎骎日上矣。” [22]

雍正二年(1724年),平秋、石引、魁胆、高坝、皮所、黄门、瑶白等寨向黎平府附籍,划属黎平府经历司管辖。 [23] 雍正七年(1729年),黎平府招抚清水江边锦屏河口平略一带,共有十一寨,包括苗光(今瑶光)、塘东、翻鄙、俾尾(今培尾)、践宗(今锦中)、俾陇(今培陇)、苗馁(今韶霭)、中仰、鄙亮(今培亮)、苗吼(今裕和)、格翁等,由官府造册入籍。 [24] 另据刊刻于光绪三年(1877年)的《纳粮碑记》也记载了纳粮入籍一事,“雍正七年,安抚苗光一十一寨良民,赋银一十七两七钱七分,同屯粮起解”。 [25] 其他史志如(道光)《黎平府志》、《黔南识略》等也记载了此事。 [26]

到乾隆初年,纳粮入籍的越来越多,据清水江文书记载,在清水江中游培由一带,地方官府清查苗人“绝产”,“谕令入籍为民”。

很显然,在国家王权不断介入的前提下,清水江流域的纳粮附籍从明朝洪武年间就开始了,到清康熙年间,已从下游“熟苗”地区逐渐深入到“生苗”聚居的苗疆腹地。


[1] 详见《贵州通史》第3卷《清代的贵州》,当代中国出版社2003年版,第56~58页。

[2] (清)鄂尔泰等修,靖道谟、杜诠纂:(乾隆)《贵州通志·师旅考》。

[3] (清)鄂尔泰等修,靖道谟、杜诠纂:(乾隆)《贵州通志·艺文志》。

[4] 刘显世、谷正伦修,任可澄、杨恩元纂:(民国)《贵州通志·前事志十九》,贵州府县志辑第7册,第196~197页。

[5] 详见(清)鄂尔泰等修,靖道谟、杜诠纂:(乾隆)《贵州通志》卷二十四《师旅考》,贵州府县志辑第4册,第474~485页。

[6] 王复宗:(康熙)《天柱县志》上卷《天柱县初建县治碑记》。

[7] 江东之:《建湖广天柱县疏》,载(万历)《贵州通志》卷十九,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436页。

[8] 王复宗:(康熙)《天柱县志》上卷《沿革》。

[9] 王复宗:(康熙)《天柱县志》上卷《建天柱县咨文》。

[10] 江东之:《建湖广天柱县疏》,载(万历)《贵州通志》卷十九,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第438页。

[11] 王复宗:(康熙)《天柱县志》上卷《风俗》。

[12] (乾隆)《开泰县志》春部《师旅志》,第45页。

[13] 三藩之乱时,清水江流域是双方作战的主战场之一,许多土司是追随吴三桂与清王朝作战的,战后许多土司被裁撤就是明证。据清史专家考证,吴三桂、陈圆圆的墓在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马家寨。详见腾绍箴:《吴三桂墓碑考》,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李治亭:《寻访吴三桂后裔与陈圆圆归隐处》,载《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

[14] (清)杨雍建:《抚黔奏疏》卷六,《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第三十三辑,第1213页。

[15] (光绪)《续修天柱县志》之《天柱县全图》,见天柱县志办编:《天柱县旧志汇编》,第14~15页。

[16] 见锦屏县文斗上寨《姜氏族谱》。

[17] 锦屏县平秋镇志编纂委员会编:《平秋镇志》,2010年印刷本,第466页。

[18] 详见张应强:《民间文书〈均摊全案〉介说》,载《华南研究资料中心》第30期。

[19] (清)俞渭修、陈瑜纂:(光绪)《黎平府志》卷五下《武备志》,贵州府县志辑第18册,第37页。

[20] 平略镇志编纂委员会编:《平略镇志》,2011年印刷本,第48页。

[21] 《永远碑记》(康熙三十六年),碑立于贵州省锦屏县平略镇平鳌村风雨桥旁。

[22] 胡章:(乾隆)《清江厅志》卷一《序》,贵州府县志辑第22册,第348~349页。

[23] 锦屏县平秋镇志编纂委员会编:《平秋镇志》,2010年印刷本,第6页。

[24] (清)俞渭修、陈瑜纂:(光绪)《黎平府志》卷二《地理志》,贵州府县志辑第18册,第1153页。

[25] 《纳粮碑记》(光绪三年),碑立于锦屏县河口乡塘东村。

[26] 详见(道光)《黎平府志》卷四第298页和《黔南识略》卷二十三《开泰县》,第192页。

[27] 《清江清军理苗府刘为禀恳给照事》,笔者2011年7月31日在剑河县南加镇拍照收集,文书由培由村杨再余族长保存。

清代清水江流域社会变迁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