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贵州蒙古族文化的变迁
贵州蒙古族文化的变迁包括众多余姓在内的蒙古族,无论是元朝末年就留驻西南的官兵后裔,还是辗转迁徙而来的群体,与更早定居贵州的濮人、氐羌、百越、苗瑶族系民族比较,他们的先祖长期生活在北方,游牧是传统生产方式,对应的也是游牧生活。从征战西南到定居西南,前后不过百年历史。期间,蒙古族先是忙于战争,后又忙于经营统治,真正从事生产的时间有限。元朝时,西南蒙古族对南方农耕生产、生活的适应因而也是有限度的。
从明朝开始,西南蒙古族不得不适应环境以维持生存,传统的游牧文化特征也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而逐步淡化。服饰、建筑、饮食习惯与周围的环境变得格格不入,与周围民族的融合是大势所趋;同时,隐藏民族身份对自身安全变得非常重要,对民族身份认同也不得不深埋在内心。
蒙古族在西南不断探索适应当地特殊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仿效和学习成为最便捷的途径。尤其是普遍的异族通婚,产生了新的交往圈子,在四川与汉族缔结婚姻,在贵州与彝族、苗族、土家族、仡佬族、白族等联姻,民族融合让新的文化快速渗入蒙古人的生活中。
文字和语言是民族直观、显性的特征,既然隐姓埋名,首先是从文字和语言上进行自我清除。同时辗转迁徙,交往环境让蒙古族文字和语言失去了信息传达功能,大量余姓蒙古族迁入贵州后,之所以300余年间没有留下蒙古族文字的遗迹,应当就是如此。家谱、族谱、宗谱相对较为隐秘,而从留存下来的材料看,都是汉字记录,可见失去交往功能的文字和语言消失的速度比其他文化更为快速。
现实改变传统,生活决定文化。
首先是饮食文化的改变。离开草原定居山地,畜牧业不再是主要的生产,山地农耕提供的食物以水稻、玉米、荞麦、土豆为主,作为曾经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牛羊肉和奶制品渐行渐远,生活在大方县凤山彝族蒙古族乡一带的蒙古族借助山地草场之利,尚可从事小规模的家庭畜牧生产,而铜仁一带的蒙古族则基本失去了畜牧生产的条件。从现在贵州蒙古族的饮食特色看,与当地民族基本无异,地方特色差异远胜于民族特色差异。如今,在蒙古族文化日渐受到重视的情况下,在发展民族风情旅游推动下,蒙古族传统饮食文化逐渐被贵州蒙古族同胞引进并推广,如烤全羊、手把羊肉、羊汤锅、涮羊肉等再次成为蒙古族餐桌上的美食。
其次是服饰。在西南生活的数百年间,蒙古族以袍服为特色的民族服饰消失得很彻底。一方面是上面多次提到的对民族文化的自我清除,另一方面农耕与游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生产生态,不具备农耕作业的实用功能,即便在蒙古族恢复民族身份后,袍服也无法在山地流行。在石阡县、思南县居住的蒙古族会仿效当地仡佬族、土家族服饰穿着;在大方县的蒙古族会仿效彝族服饰穿着,这是民族融合的表现之一。与更早生活在贵州山地的少数民族不同,蒙古族基本就没有压箱底的民族服饰,可以在节庆上一展风采。近年来一些生活富裕的蒙古族同胞到内蒙古寻根问祖或旅游,都喜欢选购一两套蒙古族服装,在年节时候穿着。石阡县河西村和大方县凤山彝族蒙古族乡,由政府出资采购一批蒙古服装,主要用作表演道具。
另外,在住和行上也呈现大幅度的改变。蒙古包在山地上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其实在离开草原后蒙古包就仅仅是蒙古族的一种记忆。南方的各种建筑成为蒙古族新的居所——山地上的吊脚楼、木质平房、石头房、砖混的楼房等都是蒙古族同胞的新家园。而家中的布局和家具陈设等都不断学习和借鉴周围民族,从最初与四川汉族融合到定居贵州后,与其他少数民族的融合,在居住上蒙古族始终以实用、舒适为目的,不断进行学习、创造。
行,是蒙古族居住在北方草原时,相当具有特色的生活方式之一。辽阔的草原上,骏马奔驰——这是常常浮现出的美丽画面。马、马车、牛车以及勒勒车是草原蒙古族的主要交通工具。山地上,道路崎岖狭窄,交通艰难,但是马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山地上,马的负重能力替代了草原上的速度功能,生活在贵州的蒙古族,能够回忆起草原生活,马——是重要的纽带。300年来,依托万亩草场的凤山彝族蒙古族乡的蒙古族同胞,都爱马如命,马在耕作、负重、出行上发挥着极其重要力量,而且也是家庭的主要财产。大山之间,竹编的背篼代替了勒勒车,蒙古族与其他山地少数民族一样,用小小的背篼承载着生活的希望。
总的说来,无论生产方式,还是衣食住行等生活方式,贵州蒙古族和北方先祖已经形成天壤之别。但即便如此,也没有隔断这些漂泊异地的蒙古族后裔与先祖的血脉和心理联系。仅存的、破碎的风俗习性文化延续至今,成为风雨中追寻族源的足迹,虽然它若隐若现。
大方县余姓群众在未恢复蒙古族身份前,流传着不过中秋节的风俗,这和历史上广为流传的“八月十五杀鞑子”有联系。在《中华民俗源流集成·节日岁时卷》中记载:元朝年末,元朝统治者,对老百姓实行严酷统治,那时,每十家人只能共享一把菜刀,还派一个蒙古族人监视,以防人们起来造反。众百姓痛恨极了,就利用过中秋节的机会,将造反时间、暗号写成字条,夹在月饼里,馈赠传递。大家知道了这回事,到八月十五晚上,爆竹一响,家家一齐动手,将那些元朝统治者杀了。不久,元朝被朱元璋率领明朝军队打败,元朝也就垮台了。
蒙古族对中秋节的抵制态度,从这则小故事中可以寻找到根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虽然大方县内其他各民族均过中秋节,但是唯独余姓群众大部分不过。传说毕竟是传说,如今草原上的蒙古族大部分也过中秋节,取其蕴含合家团员之祝福。现在大方县合乎条件的余姓已经恢复蒙古族身份,通过不过中秋节的民间风俗传承,教育后代不忘民族根源似乎不再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大家也逐渐接受了中秋节,节日中也吃月饼、赏月。
而每逢过年时供菩萨的习俗却延续至今。大方县余姓蒙古族人都会在过年时供菩萨。从大年三十直到正月初三,全家虔诚地在菩萨面前烧大香、祭拜,由家中男主人负责上香,固定都是十根,同时用水果糖、鱼、鸡、猪肉等作为供品上供给菩萨。也有人会找一个适合的瓶子,在瓶子里装进米饭,插上十根筷子供菩萨。与汉族的烧三炷香不同,余姓蒙古族的十炷香,蕴含着祭祀“九子十进士”——十位先祖的深刻含义。
包括贵州在内的西南余姓蒙古族,之所以数百年来还维系着一个庞大的族群,并且在数百年之后被认定为蒙古族,“余”姓成为最关键的纽带,而迁徙诗及其故事托举着这根纽带不断地传承、延续着。我们可以把“余”姓及其迁徙故事定义为西南蒙古族独特的民族文化,具备了强劲的维系功能。
当然,在民间也个别存在着与蒙古族原生文化相关之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余姓蒙古族结婚迎娶时,新郎新娘均穿着长袍,扎一丈二尺的腰带;也有一些地方的新娘穿大襟,半长袍,领口扣子有两三款,肩肘扣有三个,侧面腋下有三个扣子,袖口也有花边。在余姓人家做客,主人多用盘子盛酒盅,给长辈、客人敬酒。宰杀羊子多杀心而不杀脖子。每年祭祀活动中,有祭山神活动等等。这些文化传统,作为民间蒙古族尚未恢复民族身份时的一种个别行为,也曾在一些区域、一些家庭或家族中流传。
大方县原六龙区六龙乡凤山彝族蒙古族乡袁家队的余银么老太太回忆:“我们姑娘时,梳大辫子,到结婚时就梳成簪子式的髻。定亲时,先后得分三次,如成,女方就收男子之礼;如不成女方就退礼。送礼有衣物、镜子等生活用品,酒要双;姑娘要给男方回赠绣花裤带。未婚前,遇过年,男方要去女方家给长辈拜年。结婚迎娶时男方伯、叔、表兄等均可去,女方送嫁者、姑、姨、婶等均可。结婚时,给长辈、客人敬酒时,要用盘子盛酒盅敬酒,新娘端盘、新郎倒酒,向每位客人敬酒两杯。”
凤山彝族蒙古族乡66岁的农民余尚伍回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结婚时,男女均穿长袍,亦要扎腰带,袍子多为蓝色,腰带要一丈二尺长,头上亦要缠头巾,有蓝色和青布的,有钱人家缠缎帕,包得很大,头巾稍垂于右耳后三寸许长。”泥龙六队60岁的余银海说:“我小时候,女人穿半长袍,大襟,领口扣子有两三款,肩肘扣有三个,侧面腋下三个扣子,袖口亦也有花边。”
由此可以看出,在婚姻、敬酒、服饰等方面仍保留有蒙古族的一些习俗,只是由于年代久远和生活条件的变化,渐渐地把长袍变成了半长袍,这如同50年代内蒙古牧区蒙古族妇女的装束。
关于杀羊,有二种:其一,从颈部割断喉管横杀;另一种从胸部,即从两只前腿之间胸腔戮入小刀,切断心血管而致死。对后者青林大队73岁的余直彬说:“约在民国三十年我看到老人在祭祖时就这样杀过羊。”该队76岁的余尚伍说:“我在年轻的时候,曾亲手从胸部杀过羊。”并说:“从前,我们吃羊肉,连肉带骨头,切成大块,清煮而食。”这种杀羊及吃羊肉的方法同现在内蒙古牧区蒙古族的杀羊法及所吃“手扒肉”是完全一样的。(《贵州省余姓蒙古族族籍试考》《内蒙古社会科学》1989年第五期,第39-第43页。)
蒙古族是古老的草原民族,也是贵州山地世居少数民族之一,历史与现实交织,很难从时空上对民族进行简单分割。民族文化特别是民族风俗习性总是与生存环境息息相关,风俗习性的变迁乃至民族文化的变迁都是时移世易的正常表现,即便是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汉族,其文化也各有差异,但无法动摇其民族身份。
数百年来的封建王朝民族政策和广泛的文化交往,让分散在南方的余姓蒙古族失去了母语语境,应该说,蒙古族自进入贵州山地,其民族语言文字实际上已经消失了,民族文化的传承也是微乎其微,根据我们大量的田野调查,结合民族识别材料,真正能够代表蒙古族身份的,主要是以下几点文化:
一、余姓姓氏文化;
二、迁徙诗歌的传承及民间传说文化;
三、族谱和家谱文化。
至于以上提到的语言、文字,以及服饰、节庆、饮食、民居、宗教等更为普遍性的民族文化现象,在山地上的表现力非常弱小。反而是在民族识别之后,特别是2000年以后,建立在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物质富足,伴随着民族认同意识增强的精神需求,民族文化可以说是一种回归和重建。
首先是蒙古族文化的普及,原来关于蒙古族风俗等文化知识,以一种碎片化方式在山地民间传播,无法形成组织性、普及化的影响。而如今以新家谱、族谱为标志的蒙古族文化,以教科书式的学习方式进行传播,新家谱、族谱中大量的篇幅介绍了蒙古族起源、迁徙、风土人情、宗教、节庆、历史人物等,同时记录了贵州蒙古族认定的相关材料,内容相当翔实。这些家谱、族谱几乎所有的贵州蒙古族家庭都有一册,在家庭老人们的关注、鞭策下,年轻人多多少少的阅读,成为蒙古族文化的一种有效传播手段。
二是对外宣传和对内展示。贵州山地上的蒙古族在21世纪以前,少有人知晓。随着各种余姓蒙古族联谊会等组织的成立,使得西南余姓蒙古族成为一个有力的对外宣传主体,将西南蒙古族推向外界。同时,包括蒙古国在内的世界蒙古族学者,开始将研究目光集中投向西南蒙古族,进行了大量的实地调查,撰写、拍摄了反映西南蒙古族生活状态的学术著作、纪录片。在对外宣传的牵引下,调动了山地内部蒙古族自身的广泛积极性,开展文化的自觉展示。作为贵州17个世居少数民族,在文化名片、民族形象代言等各种活动中,蒙古族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充分地展现草原民族在山地上追思族源、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
三是在物质文化上的重视。民族的存在一则反映在文化的传承上,二则反映在衣食住行等物质外在区别上。生产生活环境统一下交错居住历史,形成了物质生产和消费的趋同,投射在生产工具、民居、服饰、饮食、交通工具等物质文化上,表现为各民族大多相似。当然,这不仅仅是小范围交错杂居的影响,更是现代信息和科技带来的全球化交往,压缩了时空后的影响。
在这种环境下,物质文化作为民族标识和区别尤为珍贵。它是民族身份的一种最为直接的识别和提示,也是发展民族旅游经济的重要基础。从我们调查来看,无论凤山彝族蒙古族乡还是石阡河西村,都陆续在打造蒙古族物质文化上开始下功夫。蒙古包、苏鲁定、弓弩、哈达、蒙古娱乐工具、成吉思汗画像已经在山地上重现。后面部分有详尽介绍,这里略提。
在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的基础上,文化自觉对山地蒙古族的发展起到了引领作用。贵州蒙古族中涌现了一批大学生,出现了各行各业中的优秀人才,他们在推动贵州蒙古族文化发展上功不可没。无论是毕节地区还是铜仁地区以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蒙古族,热心于民族复兴的人士,不仅捐资出版族谱、修建蒙古特色建筑,还到内蒙古考察、学习,传播传统文化,沟通内蒙古和贵州的文化交流。
当然,政府在扶持蒙古族发展上也不遗余力。如2014年11月28日,由贵州省民族博物馆和鄂尔多斯博物馆联合主办了“八百年不灭的神灯——祭祀成吉思汗的鄂尔多斯蒙古族历史文化展”,展览以成吉思汗与鄂尔多斯的关系为切入点,通过集中展示13世纪以来鄂尔多斯蒙古族保留的多种民俗文化遗物,来表现以祭祀成吉思汗为核心的鄂尔多斯蒙古族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2016年4到6月,举办了“阿拉善蒙古族民族风俗文物精品展”等。诸如此类活动,宣传了蒙古族文化,加强了民族间交流学习,也为贵州探索恢复蒙古族文化提供了借鉴。
考证历史证明过去,创新发展才能面向未来,贵州蒙古族文化的传承和发扬,既需要目光长远的战略规划和宏图设计,更需要踏踏实实从民族文化的普及开始着眼:民居建筑既要符合当地生活需求,又能有机地融合蒙古民居文化特色;民族服饰需要制备一两套,以便在节庆中穿着,展现蒙古族群体形象;饮食文化要学习草原风俗,让游客在山地同样品尝到草原饮食风味;娱乐文化上要组织一两支青少年、老年蒙古歌舞表演团体;要有一支业余的射箭、摔跤、马术表演队伍;语言文字重建上,要选派人员到内蒙古进行语言、文字和民族文化的学习;民族凝聚上,不仅要将山地上分散的蒙古族团结起来,还要开展与内蒙古等地民族同胞的交流互动。上述行为,不能简单地将之看作发展民族文化旅游的噱头,而是在日久天长中将民族文化融入生活中,渗透到日常行为中。
如此才会促进贵州蒙古族文化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