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马背上的草原民族——蒙古族的游牧生活
民族生活及其文化的产生、形成绝不是抽象的,而是与具体的、特定的生存环境相关联。“地理环境的特性决定着生产力的发展,而生产力的发展又决定着经济关系的以及随在经济关系后面的所有其他社会关系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456页。)生产、生活与自然地理环境密切关联,地理环境决定着生活在其中的人的各种行为方式。蒙古族人民的衣、食、住、行以及家庭、婚姻、丧葬、社交等都有自己的特点,漫长历史发展中,最终积淀成具有典型游牧特征的蒙古族文化。蒙古族文化从产生、发展到固化成民族传统精华,也经历了沧桑变迁,但是其依托草原为核心的发展基础始终没有改变。
蒙古族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贵州蒙古族文化也是多彩贵州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内容。贵州蒙古族人口较少,聚居范围相对狭窄,特别是贵州蒙古族从恢复民族身份到现在,仅仅30余年,长期隐姓埋名的生活,使得蒙古族文化特征相对弱化。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贵州蒙古族正积极恢复民族文化,中共贵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贵州省蒙古族聚居区的地方党委、政府也大力支持蒙古族发展自己的民族文化。一方面,多彩贵州需要蒙古族文化着色添彩;另一方面文化的展示也是蒙古族提升民族自信的需要;再者,蒙古族聚居区域大力发展民俗风情旅游之际,需要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展示。因此,我们将蒙古族生产、生活及其文化进行简略梳理,并结合贵州蒙古族生活进行简单比较,以期在贵州蒙古族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过程中有所借鉴。
家庭和婚姻
蒙古族的家庭一般由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儿子结婚后分居,另立门户,并得到分配的草场和牛羊等牲畜。父母所住的蒙古包及附属物,习惯上由幼子继承。
历史上,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主要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13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抢婚是蒙古族婚姻制度的重要形式,特别是在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时期,由于氏族内部禁婚,只能到氏族之外寻求婚姻。广袤的草原上,部落之间相距甚远,择偶的艰辛产生了“抢婚”传统。成吉思汗的母亲诃额仑就是其父通过“抢亲”传统娶到的妻子。
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13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蒙古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过去,子女婚事多由父母包办,婚姻重彩礼。农区与汉族相似,多以金银首饰、柜子、衣物为聘礼;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牲畜为聘礼,且以“九”为吉祥数,聘礼以“九”为起点,从“一九”到“九九”,视男方家庭经济状况决定。
与农耕社会不同,由于马匹的大范围使用,游牧民族的活动范围大大增强,一个农民的活动范围通常在5公里半径内,而牧民的活动范围可以达到200公里,因此,作为游牧民族的蒙古人,婚姻缔结对象的选择往往是跨度非常大。农业社会往往是在熟人社区基础上的亲上加亲的“熟人婚姻”,而蒙古族则是通过婚姻,建立和巩固氏族之间的交往联系。当然从表婚、交换婚、收继婚、入赘婚、买卖婚也都曾在蒙古族历史上出现。蒙古族婚姻形式丰富多彩,具有明显的草原特色,婚礼仪式较为繁复,多以马、牛、羊为聘礼,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是缔结婚姻的主要方式。王公贵族不与平民通婚,奴隶们没有婚姻自主权都是旧时代的产物,随着蒙古族走出草原,蒙汉以及蒙古族和其他民族通婚普遍出现,婚俗也逐渐汉化。
现在,蒙古族的婚姻已由父母包办变为男女自由恋爱、自愿选择配偶,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的历史状况已经结束,妇女在政治、经济上得到解放,在家庭中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地位。游牧生活中,男子承担牛羊的放牧工作,而妇女主要承担挤奶、剪羊毛、收拾牲口毛皮、照顾怀孕的牛羊及幼崽,并且承担家庭成员的饮食、穿戴等日常家庭劳动。
血缘关系在蒙古族生活中起到交往纽带作用,氏族内部成员被认为拥有共同祖先,因此同一氏族的成员禁止通婚。贵州蒙古族以余姓为主,并且根据家谱及传说,拥有共同的祖先,因此余姓之间基本禁止通婚,贵州蒙古族与其他民族缔结婚姻,成为较为独特的现象。生活在贵州的蒙古族与汉族、彝族、苗族、满族、土家族、仡佬族等交错居住、友好交往。特别是在民族识别前,作为汉族身份,与附近民族通婚现象相当明显。因而,在我们调查中,贵州蒙古族家庭中夫妻基本上是蒙古族和其他民族相结合。蒙汉、蒙彝、蒙古族和仡佬族、蒙古族和土家族所组成的婚姻普遍存在。在凤山彝族蒙古族乡蒙、彝联姻较为普遍,在河西村、白鱼沟村等蒙古族和土家族、仡佬族联姻较为集中。在中青年家庭中,由于外出打工和交往范围的扩大,婚姻缔结的民族范围相应增大,与汉族联姻的比例在不断增长。当然在蒙古族更为分散的黔西南、六盘水、贵阳等蒙古族与其他民族的婚姻更为普遍。
贵州蒙古族由于基本是异族婚姻,因此形式上趋于本地化和汉化,流程上多简化为提亲、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酒宴等流程。蒙古族女子婚嫁,多按男方民族礼俗;蒙古族男子迎娶,则多行当地汉族婚俗。在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中,对传统蒙古族婚礼仪式的重现、展示、表演,将是重要的旅游内容,一方面可以通过查阅文字、观看影像资料学习,另一方面可以到内蒙古实地观摩学习,将原汁原味的蒙古族婚俗传统,作为民族旅游风情展示内容。
狩猎
蒙古族狩猎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采集和狩猎活动是主要生存保证。最早完全是依靠狩猎作为生活的来源,游牧生产出现后,在畜牧生产不能完全满足生活需要的情况下,狩猎也是重要的补充,直到13世纪,蒙古族仍然有“围猎”的习俗。文献中记载蒙古人的“大打围”规模相当宏大,甚至出现数万人围猎的壮观场面。传统的狩猎活动,为蒙古人的军事作战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勇敢、迅猛、分工、协作、共享都是日后蒙古军队良好的战术素养。
良好的生态环境,为蒙古先民狩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丰富资源。因此狩猎很早就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围猎”“打围”“畋猎”等称谓。围猎对象从虎狼到狐狸、野兔、野鸡各不相同,狩猎者的规模从数十人到上万人不等。骑马、射箭、驯养鹰隼、饲养猎犬都是蒙古族在长期狩猎中培养的习惯。对自然的敬畏,让蒙古族在狩猎活动之前往往要举行各种祭祀仪式,感谢上天的赐予;狩猎活动结束之后,也要举行分配猎物的仪式,射中野兽者,能分到皮毛蹄角,其余战利品由众人均分。这些仪式反映了蒙古族的狩猎观念和各种风俗习惯,以及与自然万物的交往关系。
随着时代发展,狩猎活动也从最初获取食物、皮毛的生产、生活所需,演变为军事训练和作战演习活动。而对蒙古贵族而言则又有着娱乐、消遣的社会化目的。早期蒙古人的围猎,培养了民族勇敢、担当和团结的民族精神,为元朝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现在的蒙古族仍长于骑射,就是狩猎传统的沿袭。
丧葬
蒙古草原横跨中国东西部,各地所处自然和社会人文环境的不同,其丧葬习俗也有所区别。
家中有人逝去,一般需以较为固定的形式传递信息,其中物件标志就是传统的信息表达形式。如蒙古包前面横放大木杆或将蒙古包天窗盖上,就表示有亲人逝去。贵州蒙古族老人过世,以挂幡为标志,与汉族相同。
根据史料记载,早期蒙古人的坟墓是“保密”的,不管是贵族的还是平民的。尤其是蒙古皇帝和诸王的埋葬地没有留下任何明确的文字记载。到了满族人建立清朝后的统治阶段,蒙古人开始接受天葬、火葬、土葬等方式。蒙古族的天葬方式较为特殊,人死之后,用白布缠身,用勒勒车或马、骆驼运载,任由行走,第三天亲人才沿车辙或蹄印寻找,如果尸体已经被飞禽走兽吃掉则认为升入天堂,如果没有,则请喇嘛来念经赎罪。
蒙古族丧葬习俗,体现了尊重自然规律的特点,重生轻葬。无论秘葬还是后来的天葬、火葬、土葬都有不留冢堆的习俗。“黑鞑事略”亦云:“其墓无冢,以马践蹂,使如平地。”人来自于天而归于自然,对草原的生态起到了良好的保护作用,对现代社会的丧葬起到一定示范效果。
火葬是喇嘛教传入蒙古族地区后出现的一种葬仪。过去多为王公贵族、大喇嘛、官吏等人死后所采用。普通人死后,多数不实行火葬,只有患传染病或产妇死后,才进行火葬。火葬次日,由死者家属拣拾骨灰,有的把骨灰撒于山川、江河,有的装入坛罐中埋葬,以示永远悼念。
而土葬是农区普遍实行的一种葬仪,其仪式与汉族大同小异。
生活在贵州的蒙古族其葬礼和墓葬形式与汉族基本类似,丧礼举行三日、五日、七日不等,根据阴阳先生推算下葬吉日,结合家庭经济状况来安排停灵时间,主要请道士举行法事超度即所谓“开路”。贵州蒙古族居住的地方火葬和土葬都还存在,以土垒堆,条石包坟,坟前立石碑。丧葬方式与汉族相同。
畜牧生产
蒙古族从森林走出来后,生产方式也从狩猎转换到游牧为主,畜牧生产成为赖以生存的传统方式并一直持续至今。公元5~6世纪以前的畜牧结构与后来有较大差别,史籍记载当时“养牛”“多猪”“少马”“无羊”,当时的畜牧品种和公元9世纪之后的蒙古族畜牧结构有较大差距,逐步转变为以牛、羊为主,马是从事畜牧和交通的主要工具,而猪的饲养则大幅度减少。据史籍记载南宋蒙古族畜牧以羊和马为主,羊和马的比例为7:1,此后近千年据说这种比例未曾改变,据20世纪前苏联在蒙古国作的调查显示,蒙古人放牧的羊、马比例依然维持上述比例,可见,草原民族的生产相当稳定。畜牧业利用草原上的自然资源,大量的羊、马、牛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角,也成为草原和内地贸易的重要商品。蒙古汗国建立后,设立了若干牲畜及畜产品贸易市场,用牲畜、皮毛、奶制品换取中原的谷物、丝绸、茶叶、烟、盐等日常必需品和食品。
在明王朝及其之后的时代,蒙古族畜牧经济和商业贸易依旧是重要的经济发展内容。由于草原上生产内容单一,通过商业贸易获取生产、生活所需非常重要。蒙古贵族与中原王朝发生的若干战争,其实反映了蒙古民众对发展中原经济往来的迫切愿望,尤其在无法进行正常商贸往来时期,战争成为获取物质需求的另一种手段。明王朝也从初期对蒙古的贸易封锁和经济孤立中认识到其中弊端,封禁阻止不了蒙汉民间“私市”的大量涌现。因此“官市”应运而生,允许蒙汉贸易,特别是畜牧产品作为大宗商品,促进了互市经济发展,蒙古社会经济也才逐步恢复和发展。
农业生产
游牧并非唯一的生产方式,蒙古族先民——蒙兀室韦最初从事狩猎活动,但利用森林空地和丰富的水资源也曾“剡木为犁”“人挽以耕”“嚼米为酒”,说明蒙古先民早在畜牧业之前就有从事种植业的历史。西迁草原以后才发展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经济。从事畜牧业的蒙古人也种植少量的粮食作物,如蒙古粟米等。除了用蒙古粟米进一步加工出炒米外,还有“纳粒目”即小米,各种面粉如芥面、麦粉等,都是草原牧民重要的食物补充。即使在以畜牧业为主的时代,蒙古族的一些部落也同时从事种植业,如汪古部、翁吉喇部就有部分人不仅种植水稻,以大米为食,也和农业社会居民一样“筑室而居”。在河流两岸有条件可供耕作的平川上,蒙古族同胞努力改变单一的畜牧经济,学习并发展了畜牧和农耕混合经济模式。早在16世纪,成吉思汗的17世孙——土默特部的阿拉坦汗(俺达汗),努力使明朝开放边境“互市贸易”,鼓励耕牧,使土默特川变成“塞上谷仓”,并在此基础上兴建了现今的呼和浩特。塞上蒙古族的农耕业具有与牲畜饲养业混合的特点,实现农畜互补。蒙古族人民因时因地发展了畜牧饲养与农业混合的牧耕经济。
元王朝建立后,生存空间进一步拓展到全国,衍生了生产的多样性,农业生产成为游牧生产的重要补充,纯粹的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存在于不同的地理环境中。特别是漠南的蒙古族与汉族交错杂居,既有从事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又能从汉族中学习到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因而农业生产与畜牧业生产并重,甚至出现了单纯从事农业生产的蒙古族群体。概括而言,蒙古族从草原向南迁徙的过程就是游牧经济向农业经济转换的过程。
从驾轻就熟的狩猎、游牧生产方式向耕种农业生产的转换,需要适应不同的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同时要学习汉族等农耕技术发达民族的生产技能。元世祖忽必烈统一中国后,推进学习汉文、沿袭汉制治理国家,其中对农业生产的重视就是加强统治战略措施之一。元世祖忽必烈虽然出生漠北草原,但熟悉汉族文化,了解中原封建社会统治之道,对蒙古游牧经济的上层建筑和中原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基础的矛盾有着清醒的认识。在顺应历史潮流中,元王朝的最高统治者对农业生产非常重视,采取了“平赋足用,屯农足食”“劝农桑”等措施;禁止蒙古贵族“改田放牧”“变农为牧”“以牧伤农”的行为,从政权的政策上促进农业发展。在广大民间,蒙古族与汉族的大量农业生产交往,使单一的畜牧经济发展到耕牧并重的新经济轨道,克服了单一畜牧经济的脆弱性。
在元代,屯田是基本国策:“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屯田以守之。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由是而天下无不可屯之兵,无不可耕之地”。各地屯田,开垦了大量荒地,规模化生产和农耕技术的提高,让全国各地的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进步。后来,明朝、清朝的屯田制度实际上就是承继了元朝的屯田政策。
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的统治者,忽必烈突破了草原传统视域,采取了发展农业生产的诸多手段,甚至亲自组织编写了著名的《农桑辑要》一书,指导全国农业生产。《农桑辑要》作为中国现存最早的官修农书,辑合了古今民间农书精华,采集了民间农业生产的宝贵经验加以整理,并以政府名义颁发全国施行。该书涉及各种农作物栽培、管理,牲畜、家禽、鱼、蚕的饲养,提倡棉花、芝麻等经济作物的推广栽培等等内容。元朝对农业经济的重视,使得当时的农作物栽种面积、水利设施建设、农业生产技术、粮食品种数量和产量都超过了前代。
草原生态的保护
研究清末民初内蒙古社会历史的重要参考史籍——《内蒙古纪要》载;“春季雪融,则居低洼之乡,以就天然水草,草尽而去,年复一年,都于一定之境内,渐次移转。其倾全力以采索者,惟水与草。至若冬季,霏雪凝冰,低地旱已不能得水,即草根亦被雪淹无遗,故必选居山阳,冰足以资人之饮啖。根之没于雪者稍浅,家畜赖以掘食。”寥寥数语将蒙古族“逐水草”的生产、生活方式如同画面一般铺成开来。
农业社会依靠土地,春耕夏耘秋收冬藏,通过辛勤劳动获取粮食。游牧生产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远不如农业社会,也不以占据和拥有土地为财富,土地只是财富生产的工具,土地连同土地上的草原是蒙古人共同拥有的生存环境,而不是私有财富。在蒙古人的心目中土地上的水草才是生存的核心,马、牛、羊才是重要财富。因此,水草成为牧民重点关注和保护的对象,对水源的保护以及对牧草的合理利用,千百年来积淀成蒙古人的共同遵守的道德传统,体现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游牧传统积累了丰富的畜牧生产经验,草原上的蒙古人严格划分不同季节的牧场,并按时节进行转场;对牧场边界进行协调区别;对水草承载牲畜的数量进行判断——生产习俗对草原生态起到良好保护作用。
现代放牧则从逐水草而居发展到定居、半定居放牧,这是科学划分牧场之后的进步,减少了长途迁徙和天气等不可预知的因素影响生产。通常设定冬营地和夏营地,按季节移场放牧。到20世纪初,各地蒙古族的区域经济才严格划分为牧区、农区、半牧半农区,不同的生产区域创造了更为科学合理的生态保护措施。
对大自然依赖产生的敬畏心理,使得人与自然始终处于和谐的交往状态。因此蒙古族诞生之日起,敬畏自然、感恩上天的馈赠,成为信仰的重要内容。这种信仰贯穿于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如在饮食中的敬天地、神灵,对敖包的随时祭祀,对水源的爱护,对牧草嫩芽、兽禽幼崽的保护等等。对自然生态的保护习俗,甚至用法典的形式固化推广,《卫拉特法典》中就有大量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游牧生产生活产生了游牧文明,游牧文明典型的特征之一就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敬畏生命,尊重自然。
交通工具
交通工具的进步无疑提高了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效益,但是也给环境造成了难以逆转的负面影响,汽车、火车、飞机的出现在加速现代文明进程中,对环境的破坏不可小觑。马匹作为草原的重要交通工具,具有先天优势,即使在现代社会中,蒙古族对马匹的重视也远超现代化的汽车。马匹在生产、生活中的广泛使用,减少了现代交通工具对草原生态的破坏。传统社会中,农耕民族个体的活动范围据称为5公里,而游牧民族借助马匹,个人活动可以达到200公里。成吉思汗及其子孙三度西征,称霸亚欧大陆,也主要借助骑兵的战斗能力和快速移动能力。游牧民族对马的娴熟运用,改变了人类在政治、经济、军事领域的原有节奏。辽阔的大草原上,马能够带领牧民寻找适合放牧的草场和水源;分散的家庭、氏族借助马才能互相往来;成群的牛羊只能靠骑马放牧;草原商品贸易也需要马作为运输工具,而马本来就是冷兵器时代重要的贸易商品。我们甚至还可以从很多服饰名称上了解到马的功能,如马甲、马褂、马尾帽、马靴、马蹄袖等。
勒勒车是蒙古牧民使用的传统交通工具,历史悠久、适用性强,多以桦木或榆木加工制成。勒勒车自重约百斤左右,但可载重数百斤乃至千斤货物。在蒙古族生活的草地、雪地、沼泽和沙漠环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充分展示了蒙古牧民的生存智慧和草原风情。
骆驼则是生活在大漠戈壁地带蒙古人的重要交通工具。
文化
文字和语言是民族文化的基础。蒙古族有自己的文字和语言,公元1204年成吉思汗延请畏兀儿人塔塔统阿,创制了时至今日依然通用的蒙古族文字——“畏兀儿字书”,也叫“畏吾儿蒙古文”“回鹘蒙古文”。蒙古文的出现为蒙古文化的延续和兴盛奠定了基础。蒙古语属于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里亚特三种方言。依居民使用的分布情况,又划分为中、西、东部方言区。操中部内蒙古方言的居民约占中国蒙古族人口的90%以上。蒙古族分布广泛,与汉族或其他民族杂居的蒙古族同胞一般兼通汉语或其他民族的语言。
蒙古族对自身来源和发展历程相当重视,历代蒙古族学者呕心沥血搜集编撰蒙古族发展历史,成就了《蒙古秘史》《蒙古源流》《蒙古黄金史》三大历史巨著,丰富了民族历史和文化。
例如记载蒙古族形成、发展的《蒙古秘史》,被誉为蒙古族“三大圣典”之首,也是世界文化遗产。其采用畏兀儿蒙古文写就,涉猎蒙古族古代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介绍了当时的社会变迁、文化风情、宗教信仰等等,融入了神话、传说、故事、寓言、诗歌、格言、谚语等体裁。
《蒙古源流》则是17世纪蒙古编年史中最珍贵的一部历史文献,成书于清代,是蒙古族学者萨囊彻辰所撰,以编年体形式详述了元明时期蒙古事迹,是收集、整理了各种传统的蒙、藏资料而成的珍贵宗教历史文献。
《蒙古黄金史》是蒙古学者罗卜藏丹津所著。在参阅其他文献、著作基础上,对蒙古族兴起前后的历史以及明末清初的蒙古历史进行记载,书中充满了浓厚的宗教色彩,对研究蒙古历史提供了许多重要史料。
蒙古族文学巨著《江格尔》是世界性的英雄史诗之一。《江格尔》作为蒙古族英雄史诗与柯尔克孜族传记性史诗《玛纳斯》、藏族民间说唱体英雄史诗《格萨尔》并称为三大英雄史诗。诗歌以英雄江格尔为主角,歌颂其率领部将保卫家乡和部落的英雄事迹。全诗10万行左右,不仅塑造了鲜明的蒙古族英雄形象,还涉及蒙古历史文化的方方面面。例如反映卫特拉蒙古人的生活、服饰、建筑等,是一部宏大的蒙古风情画卷。传唱这部史诗的艺人,有专门的称呼——江格尔沁。
虽然元朝的蒙古统治者信仰萨满教,但并不排斥其他宗教信仰,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教派和睦相处。同时,各种文化盛行,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交往频繁,创造了耀眼的文化成就。
元曲主要是元杂剧和散曲的合称,是继唐诗宋词之后,中国文学史上的又一座丰碑。在民间流传时,多称为“街市小令”或“村坊小调”,后在大都(今北京)和临安(今杭州)为中心的南北广袤地区流传开来。在中国文学史上,元曲和唐诗宋词鼎足并举,但相较于唐诗宋词,元曲更为贴近民间百姓生活,为普通人所喜闻乐见。《窦娥冤》《西厢记》等经典曲目流传至今。
元代瓷器是中国瓷器历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不仅具有草原民族的独特风格,又明显吸收了汉文化特点。元代青花和釉里红瓷器是中国陶瓷艺术的瑰宝。元青花瓷则是多元文化交融的代表,其出产地——景德镇——也一跃成为世界制瓷业中心。青花瓷造型和装饰融合了北方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的文化特色和风格,根据销售市场需要,甚至烧造了体现伊斯兰文化、东南亚文化的器物,彰显了元代辽阔疆域下多元文化的繁荣。
饮食
蒙古族饮食具有浓郁的草原特色,其食材和烹饪方法展现了游牧民族奔放、豪爽的性格。时至今日,蒙古族饮食也是中华民族饮食文化的瑰宝。
蒙古族牧区多以牛、羊肉及奶食为主,粮食为辅;农区则以粮食为主,辅以奶食或肉食和蔬菜。蒙古人的食物并不单一。除了最常见的牛羊肉外,《蒙古族风俗见闻录》里说:鹿、兔、野鸡、黄羊等动物肉蒙古族也吃。养骆驼较多的地区也吃骆驼肉。鸡、猪多在农业区和半农牧区饲养和食用。食物的烹饪制作采用了具有蒙古族特色的传统工艺,而食用过程中则充满了蒙古族待客的传统礼仪,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饮食文化。
蒙古族日食三餐,每餐都离不开奶与肉。蒙古族的传统饮食大致有四类,即肉食(红食)、面食、茶食、奶食(白食)。
下面对蒙古族的特色饮食进行简略介绍。
红食。早期蒙古族从事采集渔猎生活,野果、鱼虾和飞禽走兽皆是食物的组成部分,草原放牧为业之后,牛羊肉、动物奶制品组成了食物的主要来源。牛羊肉是草原上独特的美味之源,是蒙古人摄取热量和营养的日常食物。仅仅羊肉就有数十种烹饪方法:涮羊肉、手把羊肉、烤全羊、羊肉串、羊背子、炒羊心、炒羊肚、烩羊脑等等,而全羊宴、嫩皮整羊宴、褪毛整羊宴更是精美的传统蒙古族宴席。以牛羊肉为主的饮食习惯,蕴含着浓郁的游牧民族饮食特点和豪放的性格特征。这些肉食被蒙古族习惯称为“红食”,蒙古语称“乌兰伊德”。
白食。“白食”指蒙古族日常食用(饮用)的奶类食品,蒙古语称“查干伊德”。包括鲜奶、酸奶、奶酒、奶皮子、奶酪、奶酥、奶油等。白食不仅鲜美可口、生津止渴而且富含营养。牧民们利用劳动智慧,将最常见的牛、羊、骆驼奶液,进行各种加工,解决了鲜奶不易保存的食用方法,制作了各种形状和口味的奶制品。奶干、奶豆腐、奶油渣、酪酥还是招待客人的民族美味佳肴。
蒙古族女子从小学习,掌握一手制作奶制品的好技术,在蒙古人心中,白食能带给人们幸福和吉祥,因此按照蒙古族民间风俗,白食成为待客的最高礼遇,是敬奉客人的最好食品。到蒙古族牧民家里做客,主人都要把奶皮子、奶酪、奶茶、奶酒等各种白食端出来请客人品尝。蒙古人在逢年过节或孩子穿新衣时,都要用白食涂抹一下,办喜事时做洞房用的蒙古包也要用白食涂抹,以示祝福。现在,蒙古族利用富余的奶液资源,生产出奶片、奶干、奶糖,并且在全国各地的超市、便利店出售,这扩大了奶制品的种类和贸易的范围。
茶。由于肉食是食物主要组成之一,为帮助消化、化解腻味,茶成为蒙古族日常生活中的重要饮品。蒙古族每天离不开茶,普遍嗜饮砖茶,砖茶主要由内地供给。“宁可一日无食,不可一日无茶”,这说明茶在蒙古族饮食中的独特作用。蒙古包的女主人每天头件事便是用茶砖煮奶茶,用鲜奶和沸腾的茶水混合后的奶茶芬芳浓郁,抵御寒冷的同时帮助消化。蒙古族的奶茶有时还要加黄油,或奶皮子,或炒米等,其味芳香、咸爽可口,是富含多种营养成分的滋补饮料。因为对茶叶的巨大需求,从明清开始到民国时期,包头等城市已成为整个草原的重要茶叶贸易枢纽,茶叶远销到俄国等地区。无数的蒙古人、汉人带着骆驼队伍进行着茶叶贸易。
马奶酒。马奶酒以马奶为原料,按照蒙古族传统的酿造技术发酵而成,是蒙古族自己食用、待客的美味。元代诗人赞其:“味似融甘露,香凝酿醴泉”,因其酒精度数低而受妇孺青睐。
盛夏时节,是牧民饮用马奶酒的最佳季节。邻里欢聚,节日喜庆,延请宾朋,餐桌上总少不了独具特色的马奶酒。传说,元朝皇帝忽必烈在皇宫宴会上,用马奶酒犒赏功臣。据传有一名武将喝的酩酊大醉,忽必烈不但劝阻了指责者,还说:“慢哉,慢哉!马奶酒能帮助消化,让他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吧。”从此,马奶酒的身价大大提高。马奶酒不伤脾胃,还有驱寒、活血、舒筋、补肾、健胃、养脾、强骨的功效,是蒙古族适应草原游牧生活和强身健体的饮食文化代表之一。
将动物奶脱脂后发酵蒸馏,则酒精度数会上升,特别是经过多次蒸馏之后的烈酒更为蒙古汉子钟爱。
手把肉。手把肉,顾名思义就是手抓羊肉。将整只羊放入锅里,不加调料和盐,用原汁烹煮,讲究火候,适当控制烹煮时间,只要表面熟了即可食用,这样的手把肉鲜嫩味美。上桌后一手抓羊骨,一手拿蒙古刀剔割羊肉后蘸调料食用,正宗的蘸料主要是盐,不伤羊肉的鲜味。做手把肉的羊也很讲究,在肥沃草原常吃到野韭菜、野葱的羊,其肉鲜而不膻,肥而不腻,是做手把肉的佳品。手把肉的味道,因地而异,也不尽相同。
烤全羊。烤全羊是蒙古族的传统名肴,现在是普通老百姓也都能享用的民间美食。宰杀全羊之后,将调味品放入羊身切口和腹腔内,外抹油脂和各种秘制调料,用特制的烤炉慢烤,烤熟的全羊形状完整,皮酥肉嫩,香味弥漫。食客配发刀子,切割而食。烤全羊极具草原特色,展现了蒙古人粗犷豪放性格,是大自然馈赠的风味菜肴。早在2008年,内蒙古阿拉善烤全羊就以其独特的制作工艺,食用方式,悠久的历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在贵州凤山彝族蒙古族乡烤全羊也是极具贵州蒙古族特色的美食。
诈马宴。蒙古族传统宴席“诈马宴”是草原上无人不晓的名宴。据称过去只有蒙古王公贵族才能专享此大餐。以传统方法宰杀的牲畜,褪毛去掉内脏,保持完整形状,由知名大厨用特殊技艺慢火细烹而成,其色香味形让人垂涎不已。由于诈马宴费时费工,且需要技艺高超的大厨制作,现在能够享用诈马宴也是相当不易。
蒙古族民居
在辽阔的草原上,蒙古族长期征战和放牧形成了迁徙不定的生活,蒙古包——蒙古人称为“格尔斯”,就是其典型民居。从匈奴时代沿用至今,可见其历史的悠久。在定居的地区,部分牧区和半农半牧区出现了外形与蒙古包相似的土木结构住屋;农区则多已住汉式平房,并且聚为村落。
蒙古族民居主要是与草原生态和游牧生活相适应。早在匈奴时期的草原上就已经出现了游牧民族赖以栖身的蒙古包雏形。由于蒙古民族生产、生活方式较为恒定,蒙古包的发展历程并不像汉族民居演变快速且风格多样,而是一脉相承的制式和使用方法。蒙古族将自己的住房称为“格尔”“格尔斯”;汉族人称蒙古包为“穹庐”或“毡房”等。
蒙古包分为固定式与游动式两种样式。半农半牧区大多建造固定式的蒙古包,周围墙壁用土砌成,上面用苇草搭盖;牧区游动式的蒙古包较多,可拆卸的蒙古包以牲畜驮运来迁移,另一种不可拆卸的蒙古包靠牛车或马车拉运来迁移。
典型的蒙古包外观呈圆形尖顶,以圆形围壁和伞状顶架组成,顶上以羊毛织成厚毡覆盖,帐围侧壁用条木编围,再以毡布圈围。架木、毡毯、绳带是蒙古包的主要构成部件。蒙古包的大小,根据具体生活要求进行设计。同时,还要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地位而定。通常高七八尺,直径约丈余。普通小包只有四扇“哈那”(蒙古包的周围用柳条交叉编成五尺高、七尺长的菱形网眼的内壁,蒙古语把它叫作“哈那”),适于游牧,通称四合包。大包可达十二扇“哈那”。蒙古包最大的面积达到了300多平方米。蒙古包独特的制作技艺,体现了蒙古族的审美观与高超的技能。
蒙古包虽然看起来外形很小,但包内使用空间却很大。包内一般会铺上厚厚的地毡,摆放家具、悬挂成吉思汗画像。由于有天窗、窗户,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既不怕风吹雨淋,还冬暖夏凉(除天窗外,壁墙底部还有一层围毡,夏天可掀开通风,冬天放下保暖),是游牧民族最适宜的民居。
蒙古包的门一般朝向南或东南方向。包内中央为煮食和取暖用的炉灶,烟筒从天窗伸出。炉灶的周围铺毛毡或地毯。正面和西侧为长辈的起居处,东面为晚辈的起居处。周围摆设的家具主要有木质的碗柜、板柜、板箱、方桌等,其特点是小、低,占地少,搬动方便,不易损坏。随着现在生活条件的改善,电视、冰箱、空调等各种家用电器也出现在蒙古包内。
蒙古族游牧生活中有随时迁移的特点,因而普通蒙古包体现了容易拆卸的优点,运输方便。搭建时将“哈那”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那”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勒勒车就可以运走,两三个小时就能搭盖起来,非常适合于经常移场放牧的游牧民居住使用。蒙古包在便于游牧生活的同时,对草原生态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以较少的柳条、细木为原料,达到了长期使用的目的,蒙古包在迁离后,次年所占地方就能恢复草原植被。
贵州不具备蒙古包存在的生境,为纪念草原生活,一些蒙古族聚居地在内蒙古购买了蒙古包,作为观光旅游的标志。在贵州蒙古族居住的村寨,民居建筑逐渐修饰了部分蒙古族的文化特征。而在内蒙古的很多城镇,为展现蒙古族文化,还用水泥和砖建造蒙古包用作开饭店或酒店。随着定居生活普及,蒙古包也逐渐向民族生活的现代符号转移。
贵州有蒙古族居住的村寨,为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也购置了蒙古包。山地上蒙古包的陆续出现,让蒙古文化也随风潜入。
服饰
蒙古族服饰以其造型独特、色彩绚丽在中国少数民族服饰中独树一帜。其服饰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演变,既具有游牧民族狩猎、放牧的实用性,又借鉴了其他民族的工艺技巧,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和个性特色。
冠、袍、带、靴是蒙古族服饰的主要组成要素。
蒙古族注重头饰,在辫子上缀珍珠、玛瑙、珊瑚或镶嵌金银饰品,头发上插各式材料的簪子,同时用绢花、流苏、流穗妆点。盛装头饰多在宴会节庆上佩戴。头巾是蒙古族妇女具有特色的常见头饰之一:头巾约丈余,色彩丰富,布、麻、绸、绢等皆为制作材质。姑娘们喜欢将头巾缠在头上,然后在右侧挽一个小结,把头巾的穗头垂下来;已婚妇女们则用头巾包住头顶后,缠一圈,不留穗头。日常生活中男子多戴蓝、黑、褐色帽或缠红、黄色头巾;女子盛装时戴银饰点缀的冠,平时则以红、蓝色布缠头。传说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落之后,下令每个人都要缠头巾,以表示头颅上飘有旌旗之角,因而蒙古族男女都有缠头巾的习俗。蒙古礼帽是男子在重要节庆或场合中的标准配饰。材质选用精致呢料,以朴素的黑色、棕色或灰色为主要色调,制作精美,呈四周宽边的椭圆形,帽顶中央稍凹陷,在帽筒与帽檐相接处以花纹镶边。
蒙古族男女服装典型特点是宽袖长袍,束以腰带。长袍作为主要民族服饰,右衽、斜襟、高领、长袖、镶边,下摆不开叉。两袖长而宽大,领子较高,大襟右钉扣;领口、袖口、衣边常用绸缎花边或各种动物皮毛装饰,实用美观。男袍多为蓝色、棕色;女袍多为红色、绿色、紫色。春秋穿夹袍,夏季穿单袍,冬季穿皮袍、棉袍。男袍肥大而女袍紧致。日常生活中着布料衣服,节庆等盛典中穿华丽的绸缎服装。蒙古袍式样和颜色有地域和群体差异,而且有年龄、婚否及盛装与常服之别。除了长袍,蒙古坎肩也是富有特色的配套服饰之一,男女都穿,而妇女穿坎肩则多不扎腰带,心灵手巧的蒙古族妇女在坎肩四周镶边,对襟上绣花,精美适用。
腰带与头巾一样,是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多用棉布、绸缎制成,将宽大的蒙古袍扎紧起到防风抗寒的功能,又能在骑马时保持腰肋骨的稳定垂直,具有塑形修身功能。宽大长袍在腰带的束缚下,男子显得彪悍英武,女子则更为苗条袅娜。腰带同时承担蒙古刀、火镰和烟荷包的挂悬作用。腰带在某些区域也是区分未婚姑娘和已婚妇女的标志之一,例如鄂尔多斯未婚女子扎腰带,妇女则穿紧身的坎肩。
生活在草原上的蒙古族,男子喜穿高筒皮靴,高可及膝,特别是牧区放牧、骑马需要,都穿着牛皮靴或高筒马靴。农区、农牧混合区平常虽然不穿着牛皮靴,但重要庆典活动还是会穿绣上花纹图案的布面大绒靴。现在根据生产状况鞋子已有较多改进,依季节而选用布靴、皮靴和毡靴,或轻便或耐用或防水防沙。但高筒皮鞋还是节庆和重要典礼上蒙古族首选。
节庆
节庆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重要载体,也是生产、娱乐、祭祀等活动的集中展现。节庆的变迁也是生产、生活以及民族价值观念发生改变的窗口。蒙古族地大物博,民族节庆众多,节庆以鲜明的游牧特色成为蒙古族历史文化的精粹。
我们将蒙古族主要节庆简介于下。
白节。蒙古语称查干萨日(白月、正月),意为新年、春节。古代蒙古人以白色为纯洁、吉祥之色,故称春节为白节,时间为汉族农历正月初一。过白节是从古代沿袭下来的习俗,元世祖忽必烈在位时,就非常重视过白节。农历腊月三十晚上,全家即穿上节日盛装,欢聚一堂,庆贺新年,彻夜不眠。全家老少先烧香拜佛,然后晚辈向长辈献哈达或磕头、敬酒。初一清晨,家族亲友开始互相拜年,到正月十五或月底才结束。白节类似汉族春节。
祭火。祭火是蒙古族最古老的祭祀活动之一。类似于汉族祭火神、祭灶神。普通农牧民的祭火一般都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贵族和台吉则在腊月二十四。有个别的地方是秋季祭火,还有的地方是在婚礼上祭火。
祭敖包。敖包祭祀是蒙古族的重要祭祀活动,属于典型的自然崇拜表现形式,也是蒙古族民间最为普遍的祭祀活动。敖包是古代游牧民族为找到聚居点而作的一种人为标志,其来源据说是为了祭山,而草原地方由于山少或居住地离山较远,人们就“垒石像山,视之为神”(《蒙古风土记》)。这种人工堆积的石头蒙语叫“敖包”,古代一般在萨满居住附近用土或石头垒成堆,举行仪式视之为敖包,每年附近居民聚居在此举行祭祀并欢庆娱乐。后来敖包祭祀多在每年农历五月到七月间水草丰美、牛羊肥壮的季节举行,多以旗或苏木为单位或几个单位联合祭祀。本苏木、本旗甚至附近旗县的群众纷纷扶老携幼,携带着哈达、羊肉、奶酒和奶食品等赶来敖包处。先献上哈达和供祭品,再由喇嘛诵经祈祷,众人跪拜,然后往敖包上添加石块或以柳条进行修补,并悬挂新的经幡、五色绸布条等。最后参加祭祀的人都要围绕敖包从左向右转三圈,祈神降福,保佑人畜两旺。
在古代,集体祭祀需要萨满教巫师击鼓念咒,膜拜祈祷;在近代,由喇嘛焚香点火,颂词念经。祭敖包的同时,还常常举行赛马、摔跤、射箭、投布鲁等传统体育活动。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牧民观念的更新,今天的祭敖包,在内容、形式方面都有了变化。但是,祭敖包独特的宗教祭祀文化内核依然在延续。
祭尚西(祭祀神树)。通常是在一棵孤独的神树下,用五颜六色的花布条把树枝装饰得特别艳丽,一位扮装的尚西老人盘膝坐在神树下,男女老少汇聚在周围拜祭尚西,并推选几名主祭人手捧哈达、美酒、奶食品,向尚西老人敬献。仪式结束,便进行蒙古族人民喜闻乐见的传统文体活动。
祭成吉思汗陵。这是蒙古族最隆重、最庄严的祭祀活动,简称祭成陵。成吉思汗是蒙古民族崇敬的民族英雄,他在13世纪初统一了蒙古各部,建立了蒙古汗国,横跨欧亚两洲,震撼世界,成为“一代天骄”。蒙古民族祭祀成吉思汗的习俗,最早始于窝阔台时代,到忽必烈时代正式颁发圣旨,规定祭成吉思汗的各种祭礼,并使之日臻完善。现今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成陵的成吉思汗祭典,就是沿袭古代的祭礼。祭礼一般分为日祭、月祭和季祭,都有固定的日期。祭品齐全,皆供整羊、圣酒和各种奶食品,并举行隆重的祭奠仪式。每年阴历三月二十一日为春祭,祭祀规模最大、最隆重,各盟旗派代表或个人前往伊金霍洛旗的成陵奉祭。
在过去近800年的时间里,蒙古族达尔扈特人一直是成吉思汗陵的专职守陵人。他们唯一的职责就是为成吉思汗守灵、祭祀。他们世代不耕种、不狩猎、不纳税、不服役、不当官,忠实履行守陵人的职责。随着社会发展,目前仅有部分人继续每日的守陵工作,其他人也开始从事其他职业。
祭苏鲁定。苏鲁定是成吉思汗的军旗或军徽,蒙古民族最珍重的古代文物之一,珍藏于鄂尔多斯高原的成吉思汗陵园内。苏鲁定是成吉思汗远征时所向披靡的旗徽,又是太平无事时的吉祥物。蒙古族在每年阴历三月一十七日,都要隆重举行祭苏鲁定的仪式。祭祀时,祭桌上摆放整羊,还有马奶酒、奶食品等供品。参加祭祀的蒙古族群众络绎不绝,各自带着祭品,虔诚地叩拜苏鲁定,借以表达对成吉思汗的敬仰,缅怀成吉思汗的丰功伟绩。
那达慕大会。那达慕大会是蒙古族流传久远的盛大节庆活动,虽然活动内容几经变迁,但聚会庆祝的原生内核却没有改变。每年秋季牛羊肥壮之时(内蒙古在农历六月初四开始为期5天)所有蒙古族都参与到这场庆祝丰收的盛会之中。那达慕大会十分隆重,过去,每当举办草原那达慕大会时,方圆一二百里的牧民,都要穿上节日盛装,扶老携幼,带着蒙古包和日常用品,乘车骑马,从四面八方赶来赴会。远近的商贩也赶来搭上临时店铺、摊点,出售日用品,收购畜产品。现代那达慕大会不仅仅承继了传统摔跤、射箭、赛马三项竞技,还成为文化交流、物质交流、人员交往的隆重集会,不仅草原上蒙古族举行,内地的蒙古族也创造条件举办体育比赛、歌舞表演、物质贸易等活动。
早在13世纪初,成吉思汗西征花剌子模国后,为庆祝胜利举行过最早的那达慕大会,从此以后每逢重大胜利或丰年都要举办此项盛会,那达慕大会已经成为蒙古族最重要的节日活动之一。2006年5月20日,那达慕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礼俗
在蒙古族生活中,既有草原特色的传统民族礼俗,又兼具了中华民族古老的良好道德规范。特别是在蒙古族和汉族等其他民族的友好交往中,尊老爱幼、夫妻和谐、诚实守信、热情待客的礼俗已经深入人心。
下面简单介绍在草原上常见的礼俗。
婚俗。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公元13世纪以前,蒙古族处于奴隶社会的一种婚姻产物,而进入封建社会后,蒙古族社会普遍实行聘婚制。
聘婚制度下,需要经过求亲、定亲、送彩礼、婚礼等步骤。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牲畜为聘礼。一般而言,男方送多少聘礼,女方就要陪送相应数量的嫁妆。
婚俗的常规程序是:当娶亲回到男方家后,新郎、新娘不下车马,先顺时针绕蒙古包三圈,然后新郎、新娘双双穿过两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尘,祈求新生活的兴旺。新郎、新娘进入蒙古包后,首先拜佛祭灶,然后拜见父母和亲友。婚宴上,新郎提银壶,新娘捧银碗,向长辈、亲友逐一献哈达、敬喜酒。婚宴往往延续两三天。婚礼举行后的第三天,新娘家要来人,看望新娘和拜见新郎家的亲属。
待客。蒙古族热情好客,待人诚恳。过路者经过蒙古包,主人都会邀请做客,向客人敬献奶茶。同时摆上民族传统的特色食品款待。如果客人留宿,晚餐更为丰盛,要用美酒敬客,不醉不休。客人告别时,全家欢送,目视客人远离。生活在贵州的蒙古族承继了“崇尚礼仪,尊老爱幼、热情好客、互助友爱”的传统美德。见面互致问候,遇见长者需先驻足或迎上前打招呼;在村寨中遇见陌生人会主动上前询问,如需帮助会热心施以援手,诚挚邀请到家做客,竭力备好饭菜款待客人。
献哈达。献哈达是蒙古族人民的一种传统礼节。他们视哈达为吉祥物,婚丧节庆、迎来送往、拜会尊长、觐见佛像、送别远行等,都有献“哈达”的习惯。献“哈达”是对对方表示纯朴、诚心、忠诚、尊敬的意思。哈达在蒙古族心中是圣洁吉祥的代表,以白色、蓝色、黄色居多,以丝绸、棉纱面料为主。进献哈达给客人是高贵的礼节,主人双手举过头顶,身体前倾,捧上哈达献给客人,同时口中吟唱祝福之辞。客人身体前倾躬身接受,哈达挂上脖子后,合掌于胸前表达谢意。贵州蒙古族现在也学习并使用这一礼仪,有尊贵客人前来,也敬献哈达。
敬鼻烟壶。敬鼻烟壶是蒙古族牧民的一种日常见面礼,主要流行于清朝。鼻烟壶用玉石、象牙、水晶、玛瑙、翡翠、琥珀和陶瓷等珍贵材料制成。晚辈同长辈相见时,晚辈曲身鞠躬,双手捧着鼻烟壶,敬献长辈,长辈用左手接受,闻后归还。同辈相见时用右手相互交换鼻烟壶,双方闻后归还。这种礼仪现在在年轻人中已经消失,现在敬烟习俗颇为流行。
敬老。蒙古人尊敬长者、老人,在生产和生活中,以敬老为普遍传统礼仪。早晚家中小辈要向长辈请安问好,喝酒、递烟、敬茶都需要双手奉上先敬年长者。蒙古族以西为尊,长辈或贵客安排在西屋或蒙古包的西边歇息。
放五茶。尊贵客人来到草原上的蒙古族人家,会享受“放五茶”的隆重礼节,所谓五茶,指献哈达、喝奶茶、尝鲜奶、摆羊背子、敬美酒五道程序。喝酒时客人接过主人双手奉上的盛酒银碗,用右手无名指在酒中蘸三次,第一次弹向天空,第二次弹向地面,第三次或弹向火炉或抹于自己额头,表示敬天、敬地、敬火神。
蒙古族的礼仪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独特空间,到贵州蒙古族家中做客,虽然没有奶茶,但少不了一杯热气腾腾的高原绿茶。礼仪中蕴含的传统道德一脉相承,虽然草原上繁复的礼仪在山地上简化了,但诚挚而浓厚的人文情感却生根发芽、枝繁叶茂。
音乐舞蹈
蒙古族是能歌善舞的草原民族,音乐质朴、高亢悠长,一般以两弦、四弦胡琴、箫等乐器伴奏。从内容上又分为传统仪式歌、赞歌、婚礼歌、长篇叙事歌和日常生活小曲。民歌体裁有短调、长调之分:长调嘹亮悠扬,在牧区流传;短调节奏规则、节拍相对固定,在农牧混合区流传。长调是流淌在蒙古族血液里的音乐旋律,展现了游牧文化特征,蕴含着蒙古族人民对历史文化、人文习俗、哲学和艺术的感悟,在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演唱风格。长调也被誉为“草原音乐活化石”,2005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与长调、马头琴一起被誉为“草原文化三宝”的宝呼麦,是蒙古族特有的声乐艺术,已有800多年历史。其利用人的发声器官,能同时唱出两个声部,是罕见的“喉音艺术”之一,能发出流水、风雨、马蹄等声效,用声响展现出草原的广袤和壮美,也是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马头琴”是蒙古族民间喜闻乐见的民族乐器,具有1300多年历史,是民族音乐文化的象征和草原民族风情的代表。其声时而低沉婉转,时而激越高亢,是蒙古族民间各种重要活动的表演项目之一,在草原上有多种演奏风格的流派。
蒙古族舞蹈激越奔放,节奏欢快有力,是蒙古族人民淳朴、热情性格的体现。舞蹈是草原上重要的娱乐活动,无论民族、部落活动还是家庭聚会,人们都会翩翩起舞以表达庆贺之意。男子舞蹈刚劲豪迈,女子舞蹈妩媚多姿,以抖肩、揉臂、马步为特色。传统舞蹈有《马刀舞》《安代舞》《盅碗舞》《筷子舞》等,《安代舞》以参与人数众多,持续时间之长,被舞蹈研究者称为“中国民间舞规模之最”。
原始崇拜、宗教信仰和祭祀活动
蒙古族长期生活在草原上,畜牧方式相较农业生产更依赖于自然馈赠——阳光、风雨、水源、草场对生产、生活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对自然的原始崇拜相当流行,他们相信万物有灵,敬天、敬地、祭火。
蒙古人所崇拜的图腾有狼、鹿、熊、牦牛、鹰、天鹅、树木等等。前文也述及了,成吉思汗的先祖就是孛儿帖赤那和妻子豁埃马阑勒,即蒙古人所崇拜的图腾狼(苍狼)和白鹿。共同生活在茂密森林和广袤草原上,蒙古族和身边的各种动植物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对各种动植物的崇拜,形成了长期的保护,因此创造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系统。
蒙古民族以“苍天”为永恒最高神,故谓“长生天”(蒙古语读作“腾格里”)。蒙古族称天为“天父”,地为“地母”,认为天地赋予了人的生命和形体。《蒙鞑备录》载:“其俗最敬天地,每事必称天,闻雷声则恐惧,不敢行师,曰天地也”。祭天在元代是国俗,皇帝每年都会举行“躬天”仪式。
由于火赋予了人温暖、熟食,蒙古族人崇敬火,认为火、火神以及灶神是驱邪避灾的圣洁之物,忌讳在火炉上烤脚、跨越炉灶、往火中抛扔赃物;不能用刀子挑火或将刀子插入火种。每年腊月二十三举行送火神仪式,每月初一、初二举行祭火仪式。
水对蒙古族而言是人和牲畜生存的根基,是生命之源。水是纯洁的神灵,草原、牲畜和人类靠着草原的大小河流而繁衍壮大,水草丰美的地方是蒙古族聚居放牧的所在。蒙古族崇敬水源,将水视为神物加以保护。
北方民族信奉萨满教——蒙古族也不例外。作为一种古老的原始宗教,萨满教很早就在蒙古族中盛行,萨满意为“人”“神”或“人”“鬼”之间的沟通者。神灵居于天堂、妖魔居于地狱,人居住在大地,因此萨满就是能够“知天意、懂鬼神”的巫师,上至成吉思汗下到普通牧民都信仰萨满教。萨满教主常常主持皇室、贵族的祭祀活动。时至今日蒙古族民间还时常出现萨满教的祭祀、占卜、治病等活动。
“草原无处不建庙”的传统,体现了蒙古族人民虔诚信奉佛教的传统。元朝蒙古皇族多信奉佛教,甚至取代了萨满教在宫廷中的地位。16世纪下半叶藏传佛教格鲁派在草原上流传,索南嘉措被蒙古阿拉坦汗封为“圣识一切瓦齐尔达赖喇嘛”。活佛在蒙古还有“哲布尊丹巴”“章嘉呼图克图”两系。蒙古地区大建寺庙的主要时期在清朝皇族大力推动佛教之时。而之前的美岱召和伊克召(大昭寺)则是明朝内蒙古的著名喇嘛教寺庙。
蒙古族对祖先有着深厚的感情,每个家庭、宗族都有较为完整的家谱、族谱,并且每年都举行隆重的祭祖活动。(贵州蒙古族延续了编修家谱、族谱的传统)《元史》载:“其祖宗祭享之礼,割牲奠湩,以蒙古巫祝致词,盖俗也。”在祖宗祭祀中由家族中有威望的尊长主持,家族成员还要共同分享供品。而成吉思汗作为蒙古族的祖先受到全体蒙古人的祭祀——即所谓的“祭成陵”。
蒙古族主要祭祀活动
(注: 名称 时间 祭品 意义祭腾格里 农历七月初七、初八 羊、奶制品 长生天护佑祭火 月祭(初一、初二)年祭腊月二十三 牛羊肉、黄油、白酒 感谢火神庇佑祭敖包 春秋两次 熟牛羊肉 祭祀山神、路神祭山 无固定日子 马头、羊头、猪头、白食、奶油荞面马头 消灾、祈求人畜平安祭佛(佛灯节) 农历十月二十五 荞面灯 祈求日子火红祭星星 正月初七 芝麻油、面粉制成祭品 寻求光明)
(注: 祭成陵 月祭(每月初一、初三)春祭(农历三月二十一)夏祭(农历五月十五)秋祭(农历八月十二)冬祭(农历十月十三) 牛、羊、酒、奶油、哈达 祭祀先祖成吉思汗祭吉雅琪 日常 祭品不一 祈求牲畜兴旺祭宝木勒 日常 祭品不一 祈求牲畜兴旺祭尚西 农历五月 彩布、鲜花、全羊 祭树神)
居住在同一环境中的人群,具有共同的生产方式,特别是对生存环境具有趋同认知。环境是催生原始图腾、自然崇拜的最基本条件,宗教信仰的产生离不开生存环境以及由此形成的心理共同感受,蒙古族在内的欧亚草原民族多信仰萨满教便是如此。随着蒙古族征服中国建立全国统一政权,草原文化与汉文化进行了有机结合,单一文化朝着融合后的多元文化迈进,蒙古族文化的包容性由此产生。萨满教、佛教、道教在多元文化中彼此自由发展就是具体表现之一。
萨满教认为祖先有灵,上天神圣;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是长生天的佑护,祖先的庇护。蒙古族对老人的尊重,对祖先的膜拜、祭祀是循着这个基本理念的延伸。从各种禁忌产生的对自然的实际保护行为,对自然万物的祭祀都是围绕着这个基本理念展开。蒙古族通过自然对人生存重要性的实践认知,建立的朴素生态保护观念,不仅千百年来,让草原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对现在工业化时代的环境保护依然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蒙古族迁徙到贵州之后,同一地理条件下的生存繁衍,同一生态环境的经济活动,文化的趋同现象不言而喻。本民族文化的消失过程中,势必存在另一种文化的构建,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文化呢?这是一种以汉族文化为主体融合了部分少数民族文化的独特多元山地文化。
事实上从元代开始,蒙古族生产逐步从单一方式走向多元方式,渔猎、游牧、农耕、商贸多种生计和它们各自形成的经济、文化模式,超越了草原这个传统基础概念。辽阔的草原催生了蒙古族包容的性格,成吉思汗、忽必烈等蒙古族领袖,在征服和统治时期,都不是以对文化的消灭来加强民族统治,而是允许不同文化的存在。蒙古帝国统治初期建立的四大汗国,就是多种宗教、文化共生的区域。在元朝统治的近百年时间中,汉族文化依然是主体文化而并没有被蒙古文化所取代,在蒙古族统治时期,多元文化繁荣是典型的社会发展特征。
这是从民族特征来分析蒙古族文化包容性对文化多元的促进。从社会环境分析,更能说明贵州在内的西南蒙古族文化的交融。与贵州山地上生存多年的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等民族不同,蒙古族是在川渝等地生活了差不多一个完整的朝代(明代)之后,才陆续迁徙到贵州。在一个近300年的时间段内,蒙古族的传统文化在主观淡化和客观弱化下,被消失、被融合、被同化应该是一种正常现象。在迁徙到贵州后,又历经了清代、民国两个历史阶段,作为汉族身份存在的蒙古族,既无法实现争取民族正名的主观愿望,也没有形成民族正名的社会需求。因此,蒙古族对身份的认知进一步弱化,加速了民族文化的消失。民族文化的逐渐湮没并不代表文化的彻底丧失,文化是奠基在生产、生活环境土壤上的物质和精神的精华抽取和凝固,离开了草原土壤后,山地土壤同样延续着蒙古族的繁衍。当然,这种繁衍完全是依托于“点”的生存,云贵川渝蒙古族呈现数十个、上百个大大小小的蒙古文化圈子,每一个圈子的环境是有区别的,文化上也就是多元的,即便在贵州,大方、石阡、思南等各个聚居点,文化的差别也是具体可见的。
这就出现一个值得我们思考的命题,对蒙古族文化恢复的必要性和走什么样的恢复路径。
民族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特征,也是构成民族的重要元素,换言之,文化的缺失是少数民族逐渐步入民族消失的第一个门槛。因此,恢复蒙古族文化是必要的。学习、运用、传播是有的放矢恢复蒙古族文化的有效路径。上文我们谈到,贵州在内的西南蒙古族在主客观原因影响下,民族文化逐渐衰落。作为蒙古族文化起源地——内蒙古依然是现代蒙古族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到起源地和发展最兴盛的地区学习,无疑是捷径。(至于如何学习,不是本书探讨的重点,我们不过多关注。)学习之后的运用,需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适,或为旅游发展需要,或为新农村建设需要等等,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蒙古族文化的传播普及,这是蒙古族在贵州山地、在西南腹地、在广大南方继续生存繁衍发展的基础。
忌讳
作为草原游牧民族,蒙古族秉承了对大自然的深切热爱,很多禁忌是对草原、水源、牲畜的保护而产生的行为禁止;随着佛教的进入,一些禁忌受到宗教影响而确立;一些禁忌是对人的关怀和尊重而约定俗成。
骑马、驾车接近或经过蒙古包、畜群时忌重骑快行,避免惊动牲畜;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标志,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烤脚、鞋、袜和裤子等;忌跨越炉灶,或脚蹬炉灶;忌生人用手摸小孩的头部;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忌讳在河流中洗手或沐浴,更不许洗女人的脏衣物,或者将不干净的东西投入河中。草原干旱缺水,逐水草放牧,无水则无法生存。所以蒙古族牧民习惯节约用水,注意保持水的清洁,并视水为生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