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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刻
所属图书:《兴义风物之文物古迹》 出版日期:2014-06-01

第三节 碑刻

一、记事碑

查氏宗祠碑

则戎乡安章村纳具组是布依族聚居的村寨,村寨中最富特色的是古榕树,需要8个人才能合围的古榕树就达6株,原生态环境使纳具显得古朴雅静,一尘不染。纳具古称“那志寨”,是“安平九寨”之一。纳具村虽小,但文物碑刻却极有价值。

查氏宗祠碑

查氏宗祠碑位于查氏宗祠东南面15米处。碑坐东南向西北,青石质,方首,高1.2米,宽0.82米,厚0.21米。刻于咸丰三年(1853),碑为圆角,用汉文书丹,楷体阴刻,工整流畅,刻工亦佳。首题“查氏宗祠记”5个字,每字0.03米见方,碑文楷书阴刻,22行,满行38个字,共计450余个字。用汉字标注布依语,记载查氏迁徙事。碑文主要概述查姓布依族迁徙、落业于纳具的情况。碑文中有“始祖□□系江西抚州,小地名长田坎树弯黑石头柱。后移湖广宝庆府长沙湾五里坡住。后被洪武调北征南,我祖出故土而□□率兵丁而征伐□□□……”由于碑面破损严重,文字无法记载。由上述文字可认定查姓布依族是由江西迁湖广,后随明调北征南大军到贵州兴义。碑文中还有四句用汉语标注记载布依族查姓族人寻根认祖的“隐语”:“□□沙宗坝潭统,寒纳桑挂志,四总那来,染起坡密纳毕。”汉语意译为“顺着石阶小路上来,山很高,田埂高齐胸口,水淹过膝盖头。家住在叫纳毕的地方,门口有块大田。”上述隐语,不仅纳具一带查姓布依族世代相传,而且在滇、桂毗连的南盘江两岸和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查姓布依族老人中亦能记诵。清代碑刻用汉字标音方式记载布依族语言,在贵州省尚属首次发现。

1985年11月,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查氏宗祠碑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80年代因查氏宗祠翻修施工造成碑体断裂为7块,后拼接重竖。现碑面风化现象严重,碑右上角缺失约0.1平方米。

其附属文物纳具宗祠建于咸丰三年(1853),由查、吴两姓共同修建,面阔6间,左三间是“查氏宗祠”,右三间是“吴氏宗祠”,穿斗木结构,硬山青瓦房,民国22年(1933)培修。

学书枝言碑

孙清彦(1819~1884),云南呈贡人,字士美,号竹雅,由诸生筮仕入黔。初在兴义府提督赵德昌营主文案,继补兴义知府,后迁都匀、安顺知府。

孙清彦博采历代书家之长,精研书艺,讲求体势,兼擅篆、隶、真、行、草诸体,而以行草书尤精,主要秉承了“帖学”的传统。他博采众长,尤长于临摹,从“学书枝言”碑中便可见证,东晋二王、唐代孙过庭、明代董其昌、清代王文治等皆是他行草临摹的对象。而从他遍布滇黔两省的摩崖题刻(昆明市中心“金马”、“碧鸡”大字牌坊额,贵阳黔灵山九曲径旁石壁上巨型“虎”字、兴义捧乍“西南屏障”石刻、“盛世桃园”摩崖等膀署大字)可见孙清彦于“帖学”之外,又接受了“碑学”的时风影响。

清末碑学兴起后,孙清彦结合自身实践所得,于同治元年(1862)撰成《学书枝言》,文分上下两卷,计5360余字,勒石4通,记述了孙清彦对书法理论的研究和见解,包括书法的起源,毛笔执使转用、笔法、字法、章法、墨法,选笔择帖,述评书史,开示门庭,涉及书道人品等等。“学书枝言”碑,书、刻俱佳,具有重要的书法理论价值和技法指导意义,填补了贵州近代书法理论史的一段空白,是黔西南地区有史以来仅有的一套文化品位最高的石刻,被认为是“当时全国第一流的刻石”,由捧乍养马乡人张开周镌刻。

原碑立于兴义县笔山书院(今黔西南民族师院)内,1950年后被毁,残碑迁至原市文化馆并埋于地下。2012年春,因在原市文化馆址修建大佛坊,市文化局、市文物保护管理所对碑埋藏处进行抢救性发掘,出土“学书枝言”第三碑残碑1块。2013年8月,又在去年出土的碑埋藏处再次清理出“学书枝言”第二碑残碑3块。

熊洪斌、李志恩、王仕学等专家正在解读碑文

附 “学书枝言碑”部分碑文

学书枝言碑拓片

学书枝言碑拓片

学书枝言碑拓片

巴结军功碑

南盘江镇是南盘江北岸的布依族聚居区,历来为黔桂两省的古渡要津之一。在田寨村村民委员会文化长廊北端巴结码头200米处,竖立一通镌刻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的“巴结军功碑”,为“巴结者安新归三团绅民等立”。碑为青石质,圭首,高1.72米,宽0.85米,厚0.15米。碑文竖向楷书阴刻,8行,满行25个字,共计130个字,文系四言体“颂词”。

巴结军功碑

光绪二十八年(1902)九月,广西“会党”义军一部,由巴结渡江,迅即攻陷兴义县城。清政府令总办边防军务署贵西兵备道张胜严率军巡视南盘江防务,在巴结、者安编训团练。尔后,当地绅民刻石二方:一方为张胜严镇压广西“游勇”(又称“会党”军)“歌功颂德”,当地俗称“军功碑”;另一方为“记事碑”,碑文叙述同治十年(1871)洪水情况及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洪水后,广西“游勇”渡南盘江及被镇压的过程。同时选定当年洪水所及之处砌筑碑座,将两碑相对竖于渡口通道旁的黄葛树侧,永为标记。该碑所在位置曾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天生桥电站提供了南盘江历史最高水位的宝贵依据。

1996年“军功碑”从水淹区搬迁,于2006年立于此。

2002年10月,兴义市人民政府公布巴结军功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附 巴结军功碑碑文

鱼龙碑刻群

鱼龙村是万峰林街道办事处布依族聚居的古老村寨,坐落于风景秀丽的万峰林中,这里山清水秀,田畴平整,土地肥沃。明代至清中叶,一直是黄坪营土官辖下的普硐、上瓦嘎、鱼龙三地之一,至今土司府、土司衙门等遗址仍依稀可见。今鱼龙留存的诸多石碑,均显露出鱼龙布依族村寨的悠久历史和民风民俗。

1.荣禄宫建庙碑

立于道光十六年(1836)。青石质,方首,通高1.13米,宽0.77米,厚0.19米。额题“永垂不朽”4个字,每字0.08米见方。碑文楷书阴刻,28行,满行35个字,共计975个字。记录鱼龙布依寨之山川风物及村民捐资建宫、虔诚祭祀事。

荣禄宫建庙碑拓片

其附属文物荣禄宫建于道光十六年(1836)。据传,道光年间下五屯刘氏家族为家族选坟地于鱼龙村,当地村民怕坟地影响寨子风水,就于道光十六年(1836)在此修建荣禄宫,作为当地村民祭拜场所,刘家不得不重新选定坟地。荣禄宫由布依族岑开运、吴正学等捐资兴建,坐东向西,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由朝门、两厢、正殿组成四合院,正殿祀伽兰神像,正殿面阔3间,通面阔12.9米,进深1间,通进深7.2米,穿斗式封火山墙青瓦顶。

民国年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2000年,荣禄宫一直作为鱼龙学校校舍使用。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荣禄宫建庙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世纪90年代,正殿和左厢房被毁。2000年以后,正殿大部分垮塌,鱼龙学校迁出。

附 荣禄宫建庙碑碑文

2.鱼龙拒控碑

原立于鱼龙村口荣禄宫前檐廊下,现置于宫前古榕树下。拒控碑建于道光十九年(1839),青石质,方首无帽,高1.26米,宽0.78米,厚0.15米。碑额楷书阴刻“勒石垂古”4个字,每字0.08米见方。碑文16行,满行26个字,共计356个字。碑文寸楷直书,工整大方,字迹清楚,刻工颇佳。记鱼龙布依族村民因受土司欺凌,被捏词妄控所累,为保护民田使其“永为百姓之业”而不致被土司“捏词妄控”、“妄自独霸”,为了抗拒土司后代恃势胡为,揭露其霸占众姓田地的诡诈之谋,为子孙杜绝后患,有所凭依,于是勒石竖于村前。百余年来,村民沿称为“拒控碑”。

鱼龙拒控碑拓片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鱼龙拒控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附 鱼龙“拒控碑”碑文

3.社祭社产碑

社祭社产碑现状

竖于光绪三年(1877),原立于荣禄宫前檐廊下,后迁至庙前石阶旁。青石质,方首无帽,高1.18米,宽0.62米,厚0.18米。额题“亘古犹存”4个字,每字0.1米见方。碑文楷书阴刻,17行,满行28个字,共计296个字。记鱼龙布依族村民社祭活动及社产状况:每年逢祭祀活动,各家各户视其家境情况,按规定出资参加祭祀,并由寨老牵头,召开会议,划拨公田,以便祭祀时不缺所需祭品,供祭祀支派使用。为使寨民共同遵守祭祀及社祭社产规定,勒石为碑,以示公正,共同遵守。

吴正典书丹。

因风雨剥蚀,碑面受损严重,碑文不能全识,但从主要内容及残存文字,仍能窥其碑文内容。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社祭社产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4.鱼龙四棱碑

位于鱼龙村二组东南侧大神山脚布依塘子北侧,距布依塘子16米。碑刻立于1976年,青石质,四棱形。碑身通高0.97米,宽0.33米。顶部为葫芦宝顶莲台碑帽,葫芦宝顶高0.46米,莲台高0.2米;碑座为倒置喇叭形,座高0.27米,底径0.65米,东北碑面横向楷书阴刻“毛主席语录”一则及前言,其余三面碑文均为竖向行草书阴刻。1976年秋,鱼龙村掀起兴修水利热潮,鱼龙水井整修完毕,鱼龙村干部群众兴高采烈,主张留下石碑以作纪念,乡贤岑维贤、岑培贤、王应培等人组织立碑,其中岑培贤编词,王应培书写。

四棱碑现状

附 鱼龙四棱碑碑文

2011年6月,兴义市人民政府公布鱼龙四棱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鱼龙碑刻记述了布依历史、风土人情、乡规民约、山川风物、民俗活动的历史,是研究布依族历史沿革的珍贵资料,社祭社产碑碑文虽残,但记载了布依族民俗活动的历史,在黔西南尚属首次发现,在省内也极有价值。荣禄宫还是布依族和汉族相融合的宗教建筑,对研究布依族发展史和地方宗教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捧乍义仓碑

北宋时,我国就有“义庄”、“义田”之举。当时一部分官僚地主,为巩固地位,划出本人占有土地的极小部分田土称为“义田”,并以每年收入救困济贫。但身受其惠的,仅是他的族人和少数邻近亲友而已。直到清朝末年,个别地区的乡老贤士,才发动群众积谷防饥,量力捐送,家三升五升,多至一斗两斗,凑少成多,集腋成裘,固定一处储存之所,名曰“义仓”。凡本地区遇天灾火警,婚丧嫁娶,受困缺粮之家,都受救助。

道光年间,兴义县已设置“义仓”,由地方士绅刘统之、曾华廷、林秀山、吕平山、蒋金奎、吕逸仙等人,发动各区群众,推行“义仓”。时兴义县分为“东、南、西、北、中”五个行政区域,除中区设团防总局外,其余四区设“团”、各团都有“义仓”,义仓内的积谷数量多少不等,或三四百石,或七八百石,多或一千四五百石。每年除救济困难户外,夏季农忙时放出,秋季放入,每石行息两斗或三斗,既可以救荒济贫,又能逐年增加收益。学校经费不敷的地方,也可以得到相当补助。这段时间,“义仓”发挥了广泛性的作用,非古之“义庄”、“义田”所能比拟。

捧乍义仓碑位于捧乍社区北门捧乍小学大门西南侧。立于道光二十五年(1845),碑为青石质,坐南朝北,方首,高1.77米,宽0.84米,厚0.17米。碑文颜体正楷直书阴刻,文笔苍劲,圆润流畅,凡14行,满行35个字,共计443个字,记捧乍巡检、守备司署官员与乡绅首议捐资修建义仓,储粮赈灾济荒事,捧乍巡检张亢泰书。

碑上方左右两只角缺损,仓字下方有裂纹,碑体左下方有裂痕长0.71米,碑文模糊难辨。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捧乍义仓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黄氏祠庙碑

黄氏祠庙碑现状

则戎乡平寨村系安平九寨之一的布依族古老村寨,明成化四年(1468),黄坪营黄姓分支亦落业于此,承袭马目职20余代。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创修祠庙于安章梁子上。道光二十年(1840),族人黄克正等捐资再次培修,并刻石碑一方,竖于祠前,即为黄氏祠庙碑。该碑于1983年兴义县开展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坐东北向西南,青石质,倒角。高1.44米,宽0.78米,厚0.12米,额题“万古流名”。碑文楷书阴刻,17行,满行48个字,共计738个字。记黄氏布依族祖先自明成化四年(1468)定居安章,繁衍20余代及建祠祭祖事。后因办学,祠庙拆改,碑移至村中黄葛树下现平寨村梁子上二组黄元平宅后10米处。由于年久风化,字体模糊不清。

该碑对研究民族迁徙、发展情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黄氏祠庙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碧云洞碑刻

碧云洞在捧乍城东北1公里处,因洞穿两面,前、后洞口相通,又称“穿云洞”,洞中可观青天,又称望云洞,人们称其洞为“碧云洞天”、“穿云胎泉”,为捧乍八景之一。

碧云洞

碧云洞建庙碑拓片

碧云洞前洞口高而宽,后洞口低而窄。洞外地势平坦,与洞口连接处是一片百米方圆的小石林坝子,顺着石林坝子低凹处下行数十米,便可见到碧云洞。洞内较宽敞,最高处14米左右,最宽处18米,洞内钟乳奇峰,岩壁滴水常年不断,冷气袭人,适于避暑。左壁为人工开凿的罗汉游廊,游廊神龛上原塑有十八罗汉,洞中央的主要祭拜处为两台,都是人工用石头垒砌填土而成。两台左右两边为石阶,最上一层供奉财神和韦驮像,每层神像都嵌于壁龛中。由于时间久远,洞内设施都不同程度受到破坏。仅有两块石碑仍保存至今:一块是“碧云洞建庙碑”,高1.52米,宽0.78米,碑头刻“万古不磨”4个字,落款为大清道光十六年二月十九日(1836)。碑文叙述此次建庙经过以及碧云洞原建设毁于嘉庆二年(1797)兵燹事;记有捧乍沿革、山川地貌以及穿云洞庙宇兴废事;记有嘉庆初年(1796)修建该洞庙宇事,农民起义时被毁;道光元年(1821)捧乍理苗厅甘肃云澍谨跋等捐资复修。同时,碑文还记载了洞名的来源。另一块是“胎泉”残碑,胎字前刻有嘉庆庚辰(1820)季夏字样。碑文论述修建“胎泉”事及缘由:洞中有一常年不断之清泉,相传不孕之妇,若饮洞中甘泉则可孕育后代。

胎泉碑

庙宇虽毁,碑刻、庙址、洞境仍存。“胎泉”泉水淙淙流淌终年不断。如今洞内仍是冬暖夏凉,洞外石林小景依然如旧,观光游玩者络绎不绝。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碧云洞建庙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附 碧云洞建庙碑碑文

玉皇宫碑刻

玉皇宫位于则戎乡干嘎村海子二组玉皇山上,道光年间乡人捐资修建,原建筑已毁,现庙宇为现代建筑。

玉皇宫远景

建庙碑位于玉皇宫内,碑为六棱,带碑帽。建于道光十六年(1836),记修建寺庙和捐款人名,高1.47米,宽0.24米。碑帽为四棱帽,翘角,高0.22米,宽0.7米,厚0.51米。重修庙碑位于玉皇山上,立于道光十二年(壬辰)(1832),坐南朝北,青石质,四棱形。碑高1.35米,南北宽0.33米,东西宽0.29米,碑面由北向南额首楷书阴刻“重修庙碑”4个字,碑文均为捐资人名单。

玉皇宫建庙碑

玉皇宫重修庙碑

二、晓谕碑

阿红村碑刻

布依族古寨阿红位于兴义市东北39公里的万屯镇,坐落在峰丛环抱中,前有绿水长流的大龙潭,侧有险峻的营盘山。村中横街小巷错落交织,至今还留下许多古树、古道、古碑、古庙、古营、古哨,并流传着一些生动感人的故事。

阿红古称“网黑”,遍地岩山大箐,原为土著民族“倈人”居住地,后来布依族移居于此。在明清之际的战乱年月中,网黑与邻近的48个布依族村寨个个垒营筑寨,遇警即熏烟为号,联合抗拒来犯者,今阿红南侧营盘山上,古堡、古哨尚存。村中两株挺拔并立的香樟树,人称“姊妹树”,传说就是善射利箭,使官军闻风丧胆的香氏姊妹。古寨环周的一里内设有三道寨门,为盘查敌情,就派身着红衣的长者守护。从此,各个布依族村寨广传网黑“红人”故事,并将村名改称“阿红”。

1.阿红安民碑

阿红安民碑拓片

位于阿红村四组贺正国宅南面10米处,立于光绪八年(1882)。碑坐西向东,青石质,四棱,高1.43米,宽0.8米,厚0.38米。碑文楷体阴刻,34行,满行52个字,共计652个字。该碑记述地方土司搜刮民财,经布政司查实后发布告知村民,严禁土司乱行摊派,欺压良善、霸占土地等条款,并对不法土司给予一定的处罚。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阿红安民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阿红晓谕碑

位于阿红村四组,由鲁础营龙姓土司府制定,刻于道光十四年(1834),坐东向西,青石质,方首,高1.43米,宽0.87米,厚0.2米。碑文竖向楷体阴刻,共15行,满行32个字,共计388个字。记载普安直隶府保鲁布三营世袭部厅所出示的安民晓谕,共8条。

阿红晓谕碑拓片

碑文: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阿红晓谕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寨晓谕碑

位于南盘江镇箐口村高寨组,坐西向东,圆首,毛石砌筑低矮平台为底座,碑侧砌小墙为护耳,碑高1.18米,宽0.87米,厚0.19米,额刻“永垂不朽”4个字,正文纵向楷书阴刻,凡19行,满行31个字,共计500余个字,碑文告示两则,嘉庆九年二月十七日示和嘉庆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示。分别为:

高寨晓谕碑现状

该碑记录晓谕巴结亭禁革漏规要严禁,从公告之日起不能再犯;高寨黄克宽欺主霸业减例吞租一事,经查证为诬告,此事至此不能再诉。碑刻为官府以晓谕方式进行公开告示,这种特殊的行政管理方式贯穿整个清代。

以朝廷流官颁布晓谕,以低级土官执行晓谕事项,这是清代黔西南、黔南等地盛行的特别行政管理方式——土流并治。高寨晓谕碑记录了巴结、者安二亭由册亨州割隶兴义县一事,反映了特有的亭目制度及清雍正“改土归流”后少数民族地区“土流并治”的行政体制。

恫利告示碑

恫利告示碑立于三江口镇安沙村,兴义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该碑镌刻于嘉庆二十三年(1818),石质、晕首,通高1.5米,宽0.8米,厚0.2米。碑额横向楷书阴刻“勒石碑记”4个字,每字0.09米见方;碑文纵向楷书阴刻,凡25行,满行55个字,共计1200余个字。落款为上江众姓人等。正文开篇签押官员有:

恫利告示碑拓片

碑刻签押官员从兴义县正堂直至贵州巡抚、云贵总督,各级官员无一漏缺,碑文内容反映了清代交通、徭役、政治等多方面的历史情况,具有较高历史价值,在黔西南州实属少见。

2011年6月,兴义市人民政府公布恫利告示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纳具晓谕碑

位于则戎乡安章村查氏宗祠东南面15米处。碑系青石镌刻,高1.04米,宽0.7米,左上角毁损。因风雨剥蚀,碑文模糊难辨。

纳具晓谕碑拓片

该碑为乾隆五十一年(1786),署普安州分驻黄草坝分州州判缪□□,为调处民间土地赋税差役的纷争而出示的一纸判文,被当地布依族村民刻录石碑上保留下来。

碑文: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纳具晓谕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纳具永远遵照碑

纳具永远遵照碑拓片

位于则戎乡安章村纳具组,灰粉石刻制,高1.08米,宽0.7米,方头无帽。立于纳具后寨,文字刻工欠佳,但字迹清晰,完好无损。

此碑建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是黄坪营安章世守马目黄明经用以重申州判晓谕内容的一纸告示。

碑文:

这份刻于石头上的官府公文,反映了清代乾、嘉之际少数民族被差役赋税所苦,纷争诉讼不断,尽管设管屯兵镇守,虽“文员管理”亦不能清除民怨。为研究黔西南少数民族当时社会经济历史状况提供了有用的参考资料。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纳具永远遵照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梁子背晓谕碑

现立于则戎乡平寨村,该碑坐西南向东北,碑座尚好,无碑帽,刻于道光五年(1825)五月十八日。碑高1.6米,宽0.92米,厚0.1米,额题“永垂万古不朽碑”7个字,每字0.08米见方。碑文楷书阴刻,15行,满行28个字,共计337个字。碑右边上、下两角有缺损,碑已断裂为两块,拼接后,碑文尚清晰可见,竖排阴刻、楷书。

梁子背晓谕碑拓片

该碑系当时官府出示的晓谕文书,从不同角度反映当时布依族村民对山林、水源、庄稼的重视。

碑文: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梁子背晓谕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巴结亭晓谕碑

巴结亭晓谕碑拓片

在兴义市境内历史上曾经有过“亭”这一特殊行政区划。巴结亭作为亭目制度的产物,直到嘉庆二年(1797)兴义置县以后,才同兴义县的其他地区合成为一个县级行政区划,见证了宋代历史对兴义的影响。

巴结亭晓谕碑位于现南盘江镇(原巴结镇)田寨村村级活动室南侧。于光绪十二年(1886)立,坐西向东,高1.27米,宽0.57米,厚0.14米,方首,碑文竖排楷体阴刻,记载政府征收费过高,巴结亭各寨村民滋事,钦差沿江查明滋事原因,晓谕各寨村民不得滋事。

碑刻说明了巴结原属广西泗城岑氏土司统治,岑氏为加强统治而将其亲属、支派和部将分到各地,分设甲亭管理。甲即甲哨,首领称“甲首”,每甲辖三五亭或四五十亭不等,各甲辖地大小取决于军事力量的强弱。《文献通考》说:“峒以三十人为一甲,置节级,五甲置都头,十甲置指挥使,五十甲置都指挥使,总四万四千五百人以为定额,名置戎戒,遇有寇警,召集之。”亭为最基础的组织,有大、小之分,大亭辖十数寨,小亭辖二三寨,按其土地、人口、赋税而区分。甲首承袭由嫡长子继承,无嫡子,则是兄终弟及,而其余诸子则分派各地为“亭目”。随着历史发展,亭逐渐成为一级封建政权,演变为军事、行政合而为一的地方组织,兼有统兵、征赋、治安保民等职责,故亭目又称“兵目”,世代承袭,其下有把事、头人管理村寨。

2002年10月,兴义市人民政府公布巴结亭晓谕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官称厘金碑

官称厘金碑原立于场坝官房(俗称“称房”)门口石墙上(即今沙井街口)。碑刻于咸丰五年(1855)三月十四日,碑高1.27米、宽0.64米,方头无帽,碑额镌刻横书双钩“永垂万古”4个字,碑文直书阴刻。

兴义场坝,即今街心花园。乾隆十一年(1746)建城,设东、南、西、小西和北门。嘉庆三年(1798)设兴义县地于今黄草坝,在花桥河东岸扩建新城,建豆芽街、铁匠街、稻子巷、沙井街、宣化街6条街,各街道交汇处,为场坝。自此,农村产品成为该市场的一般货源,尤以菜油、桐油、棉纱、蓝靛、食盐为主要货源。

此碑系署理兴义府兴义县正堂蒯关保(蒯关保:字筱岩,安徽合肥人,进士。工八分书,遒劲直追梁鹄,道光末,知兴义县事。勤政爱民,宽严相济,每出巡常带一小铁锥,捕得匪棍,讯有确证,缚两手以铁锥碎其指,使不复为匪,无枉、无纵,人谓“落魂锥”。乡民争诉者,辄剀切晓谕使自知愧悔,期于无讼,远近称曰“蒯青天”)代办兴义府兼摄兴义县军功即补军文府直隶州正堂胡,为置造公秤课收厘金而出示的晓谕性公文。

场坝官称厘金碑拓片

碑文称“缘邑之三江出产棉花,赴城售卖,并无一定行市。以致无知小民,各挟私秤,互相欺诈。而远方忠朴肩挑贸易者,种种受害琐屑细故,欲鸣公而无所泣诉。”因之,据首事许鹤龄、姜大毅及机房各户所议,“照库平砝码,置造公秤一杆,举公证首事一人,设立公所,以为准则,买者卖方,公平交易,酌取厘金”。并规定“嗣后凡有贩卖棉花、菜油、桐油、蓝靛、白盐等项,务须挑赴场坝官房过取官秤,毋许私买私卖”。

这纸官方公文,为清政府在兴义县设立税收机构,为置造公秤、收取厘金开创了先例。这项“官称厘金”(民间俗称“称捐”)亦被历任官府引申沿用,课税范围渐次扩大,课税金额有增无减,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宣告结束。

兴义地处滇、桂、黔三省交界处,历为物资集散地,商旅频繁、市场活跃。从“官称厘金”的开征,可见兴义当时农副产品、经济作物的产销、民间手工纺织业的发展状况。

官称厘金碑,石质较佳,文字清晰,是一篇极有价值的官方文告,在黔西南州属首次发现,该碑现由兴义市文物保护管理所收藏保管。

附 官称厘金碑碑文

三、契约碑

纳具契约碑

该碑位于则戎乡安章村纳具组永远遵照碑、查氏宗祠碑附近。契约碑系1983年兴义县文化馆在文物普查中发现。碑被埋于地下,从纳具小学水塘边挖出,上半部两块可拼合,左上角残损甚多;下半部迄未查获。现存残碑高0.58米,宽1米,由于残缺,未能获得完整资料。所幸残存部分,文字基本清晰,足以窥碑文之大略。

此碑立于道光十八年(1838),系原黄坪营奄章世守马目黄明经族子出具的杜卖文契。清代“改土归流”后,世袭土司的政治、经济地位被削弱,借出卖族中公田山场和私占土地转换现银维持生计。而以“卖价银九八色四百二十两整”,一次出卖近1平方公里(据契约载四至界内面积和群众提供现况估算)。

契约碑反映清代中后期土司制度日渐没落的历史现状,是研究当时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生活的珍贵实物资料。

四、界碑

黔桂界碑

黔桂界碑,又名下坝力捧乍属地界碑,为贵州与广西两省共立之界碑,原位于城南30余公里的坝艾乡下坝力村,20世纪90年代因修电站没入水底,现没于兴义市泥凼镇堵德村未纳昂南侧万峰湖水下。该处系南盘江北岸,为布依族聚集地,历来为黔、桂两省(区)的古渡要津之一。

黔桂界碑

界碑刻于乾隆十七年(1752),系在南盘江北岸自然岩石上粗略修整成形后,直接书刻而成,为摩崖形式。高2.5米,宽0.45米,厚0.37米。碑额由左至右横书“遵奉两省文武”6个字,每字0.1米见方。碑文楷书阴刻6行,满行19个字,共计54个字。主要内容为:中刻“壬申年仲冬二十四日立普安州捧乍属地界止”;左镌刻“贵州安龙镇副 府老爷□”、“新兴县太爷邓”;右题“广西思恩府副爷”、“西林县太爷”;文末尚刻有一“隶”字。该碑系贵州、广西两省边界界定的历史依据。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黔桂界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黔滇界碑

在贵州与云南交界处的乌沙镇岔江村,立有界碑一通。碑为青石质,方柱形,由方整石砌筑,正东西向,通高2.67米,宽0.98米。底座为6级石砌台阶,呈正方形,边长3.4米,总高1.06米,不同部位浮雕四瓣花图案。西侧碑面竖向隶书阴刻“黔滇锁钥”4个字,每字宽0.3米,高0.2米。东侧碑面竖向楷书阴刻“兴义县界”4个字,每字宽0.3米,高0.35米。落款:贵州省第三行政督查专员□□□题,每字0.07米见方。北侧碑面竖向楷书阴刻“中华民国卅四年(1945)六月十日兴义县县长刘守刚建”,每字0.08米见方。南侧碑面为素面。碑及底座保存基本完好,仅东侧碑面落款人姓名模糊不清。

东侧碑面

西侧碑面

此碑为云贵两省边界界定的依据。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黔滇界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五、修路建桥碑

巴结修路碑

巴结修路碑拓片

原立于南盘江镇大寨,2006年迁于现南盘江镇田寨村。碑建于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坐西向东,青石质,高1.33米,宽0.35米,厚0.14米。碑文楷体阴刻,额刻卷草纹,题“修路记”3个字,每字0.07米见方。碑文记录明代广西右江安龙长官司下剥挠村信女黄氏为其子祈求平安而立,碑文中部竖向楷体阴刻“南无阿弥陀佛”6个字。落款为:明万历三十五年三月吉旦立。

该碑为兴义境内唯一一通明代碑刻,从碑文内容可见佛教文化已于400年前在南盘江畔的布依族聚集地盛行,为研究兴义地区布依文化和佛教文化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资料。2002年10月,兴义市人民政府公布巴结修路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坪东四棱碑

位于坪东街道办事处幸福社区木贾寨,立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碑体为正四边形,高2.16米、宽0.47米,四面阴刻颜体楷书。碑文叙述光绪十七年(1891)修筑木贾至兴义县城石路事。至今石路仍为兴义黄草坝通往木贾的步行捷径。四棱碑碑文行文畅达,用词简练,文章清秀,朗朗上口,书法流畅,刻艺精细。

坪东四棱碑

碑文: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坪东四棱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六、少数民族文字碑

发玉彝文碑

发玉彝文碑,又名财宝山郭公墓,位于鲁布革镇新土界村。

墓坐西向东,建于清代,封土高1.4米。碑为壁龛式,通高2.1米,宽1.5米,面阔2.1米,碑身高1.19米,宽0.56米,竖向阴刻彝文109个字。该碑系黔西南境内唯一一通彝文碑,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民族文物价值。

发玉财宝山郭公墓

1985年12月,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发玉彝文碑为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2年底,经毕节彝文协会专家王继超老师、贵州民族大学王子尧教授相助,译出碑文内容如下。

七、乡规民约碑

普硐“日月”碑

普硐“日月”碑现状

“日月”碑在丰都街道办事处赵家渡村。立于咸丰元年(1851),坐西南向东北,青石刻制,圭首,上圆下方,高2米,宽1.05米,厚0.16米。碑额横向楷书阴刻“日月”2个字,每字0.12米见方,两字之间阴刻太极图案。碑文楷书阴刻,27行,满行37个字,碑下边浮雕花纹做装饰,两边浮雕卷草纹做边栏。碑文书法工整,刻艺较佳,行文流畅。碑文记有乡规民约十款:“立身忠孝,制引端方,昆仲友爱,闺壶严整,下不犯上,尊不凌卑,接物谦让,悯恤孤苦,不□□作,谨慎耕读。”这些条款均是普硐村布依族村民拟定的条文,经全村村民同意,刻碑勒石,告示遵守。

碑文全文如下: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普硐“日月”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绿荫乡规民约碑

绿荫村是布依族古寨,因出土贵州龙化石被誉为贵州龙故乡。

绿荫乡规民约碑也称保护山林碑,现立于顶效镇绿荫村办公楼门前。顶效一带曾属彝族土司辖地,土司派一岑姓土官进行管理,为保护风水,村民们几经商议,决定大家集资在后山培埴树木,禁止毁林采石放牧牲畜。为了让群众明白其中的道理,以告诫子孙后代,于是勒石竖碑,立下乡规民约。碑刻于咸丰五年(1855)冬月二十五日,高1.18米,宽0.62米,厚0.2米。碑为青石质,碑首呈半圆形,镌“永垂不朽”4个楷书大字,碑文为楷书小字,字体清秀,明晰可辨。刻艺流畅,刀法亦可。碑文流畅,雅中见书,书中见文,文中见隽。“山深必因乎水茂,而人杰必赖乎地灵”,“草木因之濯濯同”,“龙脉丰满,人物咸兴”,等等,画龙点睛,恰到好处。碑文条款对保护山林,植树造林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该碑对保护绿荫村的生态平衡和自然资源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绿荫乡规民约碑远景

碑文如下:

1987年12月,兴义县人民政府公布绿荫乡规民约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上款达乡规民约碑

上款达乡规民约碑远景

位于鲁屯镇平坝村上款达村寨西北侧村口通村公路东北侧,坐东北向西南。碑刻所在地鲁屯镇明初至清初为普安卫中右千户所治之地,为兴义市东北部经济、文化中心。碑为青石质,方首,通高1.42米,宽0.73米,厚0.04米。碑额横向楷书阴刻“禁止匪贼”4个字,每字0.07米见方。碑文纵向楷书阴刻,凡18行,满行35个字,共计400余个字,主记村寨为防匪众,禁止村民所行事项。落款为道光九年岁次乙丑七月二十日庄主李示谕全寨众立。上款达乡规民约碑反映了当地历史情况,具有一定历史价值。

碾场齐团四棱碑

碾场齐团四棱碑

碑刻所在地原为兴义郑屯、安龙古里交通要道,现郑屯至古里公路从碑刻北侧穿过碑刻所在村寨。该碑位于万屯镇碾场村一组杨荣义屋后正中墙根1米处,坐北向南,立于道光十二年(1832)。方首,通高1.6米,宽0.32米,碑帽高0.23米,该碑记录当地村民捐银买荒山放牛,归集体所有,作为放牛山,村民都须遵守规定,若破坏放牛将被罚。同时,还规定村民要尊老爱幼,团结大家。若违反,将受打锣游寨子、看守树林等惩罚。

查白村规民约碑

查白村规民约碑

位于顶效镇查白村,立于民国36年(1947),内容系村规民约。碑坐东北向西南,宽0.7米,高1.2米,厚0.11米。碑额从右至左楷体阴刻“永垂万古”4个字,碑正中从上至下楷体阴刻“全村同立”4个字,碑文楷体阴刻,内容为:村民不得打架斗殴,不准偷牛盗马,应赡养老人、和睦邻里等,若违反村规民约,村民将会受到相应处罚,情节严重者还会被赶出村外。该碑记叙了布依族地方的历史发展,为研究民族文化提供了实物资料。

八、其他碑刻

灵迹山池碑

灵迹山池碑

清咸丰《兴义府志·诸泉》载:“灵迹山池在高卡寨后,山半有洞,高二丈,广如至。上耸侧岩,池在洞内,广丈余,水清浅,深二三尺,游鱼可数。中耸一石,出水数寸,每日池水消长,可视石验之。”此泉在村后山脚一块斜伸的巨岩下,上有葱茏的灌木丛,出水口经人工开拓,水量增大,甘淳可口。为避免泥水污物回流,筑有略高于水面的石堤。泉水除供全村饮用外,还可引出灌田。若干年来,山泉虽时有消长,但从未干涸。当地俗称“高卡龙潭”。

灵迹山池碑位于现下五屯街道办事处高卡村寨中高卡河东侧,碑为青石质,方首,东西向,在纳灰河源头龙潭上5米处,高0.95米,宽0.66米,厚0.1米。碑面正中行书阴刻“灵迹山池”4个字,每字0.2米见方。碑文竖向楷书阴刻,凡5行,满行9个字,共计29个字。两侧竖向行书阴刻对联:“灵由山水效;迹自古今存。”碑右侧竖向行楷阴刻“同治十二年(1873)立”,左下侧纵向阴刻“岭南庄南华”。庄南华为兴义府举人,为光绪年间笔山书院重金礼聘的名师,因游览至此,感叹山川的灵气,有感而发,特题“灵迹山池”于此。

2006年1月,兴义市人民政府公布灵迹山池碑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兴义风物之文物古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