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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
所属图书:《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 出版日期:2017-10-01

第三节 哲学思想

任何思想和观念的存在,都是现实社会存在的反映。贵州羌族为迁移而来的民族,受历史客观因素的影响,其思想观念与本土汉族以及苗族、土家族、仡佬族、侗族等少数民族融合程度比较高,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其与贵州蒙古族、满族等一样,根本的是一种灵机应变的生存哲学。这种既保留羌人属性,又融合现实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构成了其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自然观

羌族为多神崇拜,尤其敬天神。其根源在于其先民对天、地、万物的基本看法,进而形成朴素自然观。羌族因无文字,其先民关于天、地、万物的丰富的看法、观点,完全是通过神话传说等民间口头文学代代相传保存下来的。

羌族先民在寻找天、地、万物的起源及其本质时,与其他民族先民一样,坚持的是一种“神创论”。他们把世界之初比喻为黑纱笼罩着的一片混沌,认为“在远古时候宇宙一团昏黑,像黑纱笼罩着一般,不分天地,没有万物”,“整个世界没有光亮,没有颜色,没有声音,分不清东西南北,也分不清白天和黑夜,一片混沌”。 [1] 这种所谓世界之初,没有天地,不分黑夜白天,无非是说世界之初是浑然一体的。那么天与地又是怎样从这种浑然一体的东西生成出来的呢?羌族先民认为,“后来有了天神木比塔,他觉得一个人十分寂寞,一天,竟大哭起来,他的眼泪淹满了整个宇宙,到处都变成了水。这样又过了好多年,水里冒出水汽,有的变成了云,有的变成了癞蛤蟆”。于是“天神用九朵云造成了天”,“天神又用癞蛤蟆的皮造成了地”。“造好天地后,要摆宴席庆贺”。星星是“天神跳锅庄时手里拿着的铜铃”,雷电是“他儿子摆宴席庆贺,想让人知道,但又没有方法,便故意把桌子在天上拉了几圈,这样就轰隆地响起来,又把桌上的神灯打落了,神光传到地上成了闪电”。于是,天、地、雷、电相应产生。由于对“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曲解,羌族先民与几乎所有民族一样,都认为是神仙开天辟地,创造了天地万物,因而产生了对自然的崇拜、对自然神的崇拜。不过对天神木比塔不应理解为后世所谓的“神灵”,而是自然力的人格化。他们对自然神的崇拜的观念中也孕育着唯心主义的萌芽。

在羌族先民的眼里,先是有“混沌”的宇宙,然后有了天神木比塔。神木比塔用物质客体——云和癞蛤蟆皮创造出了天地。这种说法不同于上帝创世说。天神木比塔“是仿照人的形象创造出来的”。 [2] 当然用云和癞蛤蟆皮等具体形态的自然物质来说明千差万别的世界的统一性,这本身就是不科学的,但它确是人类童年认识的共同特征。它是“原始的、素朴的但实质上正确的世界观”。 [3]

任何意识的产生和形成,都是与一定时代的历史条件和经济基础密切联系的,正如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4] 羌族先民的“混沌”自然观是与他们当时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和自然环境分不开的。古代羌人分布在我国西北部广袤的大地,逐水草而居,以游牧为主,过着原始氏族社会生活。后来,其中一支渐渐迁徙到岷江上游,在岷江两岸山区“依山居止,垒石为室”。由于在大草原和岷江两岸的山区,云和癞蛤蟆很常见,加之先民长期放牧,狩猎与耕作的生产活动都同这些自然现象相接触。这些反映到他们的头脑中,他们在解释天、地和万物的来源时,就十分自然地把世界万物同云和癞蛤蟆皮联系起来了。

羌族先民这种素朴的自然观是根据他们长期的实践经验逐渐总结出来的。因此,不可避免地带有直观的甚至童稚的缺陷,当然就不能科学地解释宇宙万物的形成。但是他们能把宇宙的本原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具体的原始物质,并强调世界统一于物质。这比起上帝创世说的唯心主义世界观要正确而又合理得多。

二、历史观

羌族先民不仅在自然观方面坚持了朴素的唯物思想,而且在思考人类自身时以及在社会生活斗争中坚持了发展的历史观。

人们长期同自然作斗争的同时,也对自身进行反思。首先碰到的问题,人是从哪里来的?动因是什么?各个民族在远古时代就提出并思考这一问题,且都以自己奇特的想象来回答。归纳起来,有上帝造人说、植物变人说、动物变人说、蛋卵说、兄妹婚配说等等。而羌族先民对人类起源问题的回答是“兄妹婚配造人类”。

在羌族中流传较广的神话《造人类的故事》说:“很古很古以前,天上有九个太阳,把大地都晒燃了,只有两姐弟爬到一棵大柏树上,才没有被烧死。后来,为了重造世界,发展人烟,姐姐和弟弟商量好,各人背一扇石磨到山顶上滚下来,如果两扇磨子合在一起,俩人就可以成亲。结果两扇磨子滚到河坝后,果真合在一起,俩人就成亲了。过了几年,姐姐有了孩子,生下来一看,是个不成人的古怪东西,弟弟生气用弯刀把它砍成块块到处乱撒,第二天起来只见到处炊烟升起,从此就有了人烟。”故事说的“天上有九个太阳,把大地都晒燃了”显然是曲折地反映了羌族先民在远古曾渡过了洪荒时代,又经历了洪水潮天的冰河时期。《洪水潮天》的故事说,“有个猴子顺马桑树尖爬到天上,抽翻金盆,水倒出来引起洪水潮天,世上仅剩下了姐弟俩”。几经周折,“姐弟成婚,生下肉坨。弟弟把肉坨坨拿出门外割成很多小块块,边走边把肉块块挂在桃子树上,核桃树上,李子树上……百种树上都挂满了。第二天弟弟起得很早一出门,看到四面八方的树林里都在冒烟,每棵树下都有一家人。桃树底下那家人姓陶,李树底下那家人姓李,核桃树底下那家人姓赫,白杨树底下那家人姓白……弟弟高兴地回来说:‘姐姐,起先只有我们两个人,百种树上桂了肉坨坨之后,现在有百家人了。’”

关于人类是怎样来的?动因是什么?恩格斯指出:“甚至达尔文学派的最富有唯物精神的自然科学家们还弄不清人类是怎样产生的,因为他们在唯心主义影响下,没有认识到劳动在这中间所起的作用。” [5] 受一定时代的限制,思格斯的看法也并非是完美的,因为只有综合的因素而不是单一的因素的影响下,才可能实现由猿向人这一复杂过程的转变。因此,处于远古时代的羌族先民,要科学地回答这一复杂的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他们已从“血缘”方面提出了如此复杂的问题,显然是十分可贵的。

值得指出的,上述故事不仅已包含合理的萌芽状态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而且蕴含着朴素辩证的发展观念。其价值在于革新了上帝用尘土造人或抟黑土、黄土做人等说教,在于冲破了原始宗教“神灵”的束缚,也在于同后来的形而上学不变论有质的差别。羌族先民认为人类是挂在树上的肉坨坨繁衍而来的,这既不是无中生有,也不是神灵或上帝造出来的,而是客观物质形态演化的结果。这就充分体现出朴素发展观念。“一树一家”的说法曲折地反映了原来生活在树上的动物,经过较长时期的进化和发展,到树下来生活劳动即人猿相揖别的情景。神话《蒙格西送火》生动而形象地提供了例证,故事说:“人还是猿人的时候,神和人都共同居住在大地上,只隔着一道山梁喀尔别山,因而人和神就有接触的机会。”“火神蒙格西和人的女首领阿勿巴吉结婚,生下了儿子热比娃,世界十分寒冷,‘热比娃’受母亲和乡亲的重托到天上取火,经历火烧身和水淹没等等磨难,终于将火神蒙格西的神火藏在两块白石里带到人间,两块白石相碰,发出星星火花引燃干草,烧起了人间第一堆火。”人间于是有了火,先民可以变生食为熟食。这不仅促进脑的发达,而且使形成过程中人的食物多样化了。人们逐渐摆脱了自然的影响,他们可以生火取暖,战胜严寒,还可以用火来作防守武器,免遭毒蛇猛兽之害,从而就可由树下去到更为广阔的地域里生产活动。与此同时,为了获得幸福美满的生活,羌族先民又与天神木比塔展开了智慧的斗争。故事《木吉珠与斗安珠》说,勇敢和智慧过人的羌族牧羊青年斗安珠经过“三破难题”“火后余生”“险遭毒计”等道道难关,终于战胜天神木比塔的百般刁难,冲破了神权天命的束缚,同仙女木吉珠获得自由婚姻后,共同劳动,创造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从勇敢的热比娃不怕火烧身和水淹没,战胜火神的种种磨难,为寒冷的世界烧起人间第一堆火,到聪颖的斗安珠“三破难题”撞过道道险关,战胜了天神的百般刁难,都向我们展示了羌族先民在认识和改造自然与社会斗争中,完全不同于“天不变,道也不变的形而上学的思想”。 [6]

羌族的神话、故事以天才的猜想和曲折的方式回答了人类的起源、社会生活发展等一系列重大而复杂的问题。当然,这种认识总的说来是直观的也是粗糙的。尽管他们看到了社会现象的复杂性,看到了社会历史的进化,但不可能认识人类的真正来源和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因,因而没有也不可能科学地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人类发展的自然历史过程。尽管如此,他们在生产力十分低下,科学技术极端落后的情况下,仍然不给上帝创世说的唯心史观留下立足之地,实在是羌族先民难能可贵的地方。

三、道德观

羌族的道德观是羌族人民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文化的积淀,支撑着羌民族的心理、意识,引导和规范着羌族人民的日常行为,为羌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提供必要的精神支持和意识导向。

羌族历来就有尊老、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在羌族人个人思想意识中,尊重老人、孝敬父母是做人的本分,是族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特别是在贵州羌族中,迁徙而生的思想、生活环境的闭塞落后、社会关系的相对单一,使羌族村寨自然成为一个相对静态的独立社会,同族人中的“孝道”俨然成为了一种强有力的社会约束力。在村寨,一个人的不孝往往会深受社会舆论,即乡邻、亲属的谴责。在这样一个独立社会里,谴责一个人不孝,那将是十分严重的指责,这个人会受到极大的社会压力。

羌族讲求孝道是通过日常生活细节所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来体现的。在羌族村寨,儿女们不得随便说父母的姓名;父母与客人说话,儿女不得插嘴;年轻人路上遇见老人要侧身让路;老人进屋,屋内的人要起立相迎;如有宴席,上位须由老人坐,且待其坐定后,其他人才能入座;饮咂酒时,一般由最年长者开坛先饮,然后依长幼次序饮酒;举行歌舞时,要由老人领唱和领舞;过年时,年幼的要上门给父母及其他老辈子拜年;老人花甲以后,逢五、十要给他(她)办寿酒;老人逝世,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等等。

羌族人以孝为本,沿袭了汉族传统的以父系为核心的家庭结构,和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法制度,与汉族“百行孝为先”的观念一样,羌族以孝为本的家庭伦理观正是这种家庭结构和宗法制度的必然要求,这对于维护羌族这样一个相对静态的独立社会的稳定,是非常必要的。不管社会如何发展,地域如何变化,羌族孝敬老人和父母的这一传统美德都得以继承和发扬,孝成为羌族人伦关系和道德行为中的德行之本、为人之基,是羌族人民最基本的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

追求平等与公正的社会价值观是羌族道德观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羌族人看来,平等即是每个人平等地享有政治和经济的权利和义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历史上的羌族是一个深受压迫和剥削的民族,旧社会的黑暗和统治阶级的残酷统治,使这个民族饱受折磨和摧残。而追求平等公正成了他们追求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

羌族人的平等、公正观念集中体现在村寨管理及日常社会生活之中。贵州羌族村寨每年举行的“祭天神”“祭风神”“过羌年”等盛大节日,均由会首组织、筹备和主持,会首不固定,由村寨各户轮流担任。“寨老会议”是羌族村寨中最能体现平等、公平的会议制度,主要负责制定村规民约,解决纠纷和封山育林等公共事务,也包括传统的推选寨首等事项。会议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参加会议的均为村寨德高望重的成年男子,人人都有发言权,一经会议议定的事项即具有法律性质,参与会议的各寨均须遵守。寨老会议制度是贵州羌族社会民主制的体现,是羌族人们平等、公正观念的现实反映。

时至今日,党和国家的各项民族政策在羌族村寨中宣传和推行,人人平等、男女平等、民族平等的社会主义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这进一步促进了贵州羌族村寨的社会主义精神明文明建设,也为贵州羌族政治、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指引了新方向。

团结、友爱、互助的价值观是羌族伦理思想的又一表现。羌族的这种价值观更多地表现在家门之间、邻里之间。

羌族十分注重族缘、血缘关系,族缘、血缘的有无及亲疏远近,直接影响羌族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认同与人情深浅。沿父系血缘,从家庭向外延伸三代左右的亲属羌族称“家门”(也有按姓氏、族谱的同一性来称“家门”的),事实上就是家庭第一层亲属圈。因而“家门”之间互通有无、互相帮助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农忙季节,同一“家门”的人往往是相互帮工、集体劳动,哪家有事其他家都自然来帮,不存在回报之事。这样的集体劳动既能减轻主人家的劳动负担,又能增进“家门”间的团结。遇到“家门”有事,特别是丧事、结婚、修房等大型活动,“家门”的无偿帮助是必需的,礼信支出也是必然的。贵州羌族人外出做工,一般也是“家门”人员同行。这种相帮互助形成了他们之间强固的团结、互助、友爱的人际关系,体现着“千百年的家门”这样一种人情观念。

由“家门”而外的是邻里关系。“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互助是羌族社会的传统。农忙季节,羌民邻里之间或互相换工,或自愿帮工。农闲时,邻里之间结伴外出找活路、打工挣钱,彼此关照、相互支持。遇到大事,如丧事各家主动上门相助,喜事则需主家出面邀请,建房则是各家主动投工。大事除内管、礼房等重要事务的处理由家门亲属担当外,其他如烧水造饭、做菜帮厨、端盘管桌、打杂等各项事务全由寨中邻里每家出人手相帮,各家再忙,再无人手劳力,都要出一人相帮,主家不需要也要因人设事,安排好每家相帮的工作。来相帮纯属人情之事,主人只管伙食,不计报酬,有好吃好,无好吃孬,不得计较。邻里寨中构成了羌族除家门之外的另一道互助关系网,这不仅促进了寨中羌民之间的团结、友爱,更重要的是加强了群体认同。


[1] 转引自民族院校公共哲学课教材编写组编:《中国少数民族哲学和社会思想资料汇编》(羌族),天津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第10页。以下凡羌族的神话、故事均转引自该汇编,不再注释。

[2] 拉法格:《宗教和资本》,三联书店1963年版,第34页。

[3]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页。

[4] 中国共产党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74页。

[5] 中国共产党中央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15页。

[6]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