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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宗教
所属图书:《侗族文化大观》 出版日期:2016-06-01

第二节 人文宗教

一、佛教、道教

佛教传入侗族地区的时间很早,据记载宋熙宁五年(1072)辰州(今属湖南)人张翘、李资献书朝廷,言“辰州之南江乃古锦州(今属铜仁地区),地接施、黔、牂牁,世为蛮人向氏、舒氏、田氏所据,地产朱砂、水银、金布、黄蜡,良田数千万顷”。朝廷派员察访荆南北路,经办五溪事,至辰州,令李资、张竑、明夷中以及王雱所荐之越州僧人愿成等10余人随同前往。由此可见,至迟宋代时佛教就已进入侗族地区。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加快对贵州少数民族地区的开发,汉族儒家思想以及佛教、道教的不断深入民族地区,对侗族宗教信仰产生了结构性的影响。明初,朝廷建立僧官司制度,在黎平、铜仁府设立了僧官司。僧官司设僧官衙门,僧官有“辅佐王道,化导边民”之责,负责处理境内建寺、度僧、诵经、勤惰、僧籍、戒律、僧事纠纷,以及举办各种祝祈法会等,在此推动下,佛教在侗族地区广为传播,据《天柱县志》载:明代万历年间,天柱侗乡已举办过“雷霆大法事”(万人缘)佛事活动。明、清时期至民国时期,佛庵香火很盛。在侗乡较大的自然寨都有一处或数处佛庵和神庙。清初,佛教人士修桥铺路,引泉开渠,植树造林,救死扶伤,扩大了佛教的影响。据资料记载,清代天柱境内338寨,就有462处庵庙,庵内供奉释迦牟尼、弥陀、弥勒、观音、罗汉等偶像,僧尼主持,跪拜念经,常年香火不断。清中叶以后,佛教受到儒家、道家思想及当地民间信仰影响,侗族地区出现了佛神合祀一庙,佛道儒巫并存一山的现象。咸同年间,侗族地区由于战事不断,许多佛教寺庙毁于战火。民国元年(1912)4月,中华佛教会在上海成立,贵州等22个省成立分会,全省有30余县成立佛教分会。其中江口、石阡等县也成立了佛教分会。民国元年(1912年),唐继尧主政贵州,以“酌拨庙产以兴学”,令贵州各地方官督同公正寺僧,认真核实各属庙产,全行没收。民国19年(1930),在玉屏县还出现县长杨政凡带领学校师生打菩萨,没收庙产办学。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侗族地区各寺庙,由于僧尼老死或还俗,其人数更少。

民间的佛教活动,有诵经斋戒,在家修行;有供奉神佛,虔诚祈祷;有朝山进香、赶庙会、听佛经、唱佛歌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佛教观念逐渐淡化。“文化大革命”期间,其活动基本绝迹。近些年来,部分地区佛事活动又有所开展,但参加人数较少。更多的是佛教与道教和侗族原始宗教糅合在一起,形成多重复合的民间信仰。

道教传入侗族地区的具体时间不详。元代,黎平等地虽有道教活动,但未见修建道观的记载。但在明代,道教已在侗族地区广为流布,道教人物车道士、江南纪、周万继、王志清、李老、雷鼓匠、李至亮等分别在黎平、锦屏、镇远、铜仁等地传教布道。据一些资料记载,明代黎平、锦屏、榕江、镇远、玉屏等侗族地区已经修建了很多如城隍庙、真武观、玄真观、文昌宫、玉皇阁、关帝庙、玄妙观等道教宫观。清代,道教虽呈衰落之势,但多神崇拜、立善积功等宗教观念进一步深入民间,以崇奉关帝、玄帝、文昌帝君、吕祖、城隍神、王灵官、龙王、火神、山神、土地神等为主的神庙大量增加,私建道观也不少,侗族大部分地区都修建有道观。民国时期,不少道观由于财产被提取办学,观址被改为学校,道士被迫还俗。抗日战争中,贵州作为抗战大后方,各种机关、军队驻扎境内,城镇的道观大多被改为军营或机关驻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道观多余土地分给了当地农民,道士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有的道观改成公共用房,“文化大革命”中,不少道观或被占用,或被拆除,道教文物遭到严重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重申党的宗教信仰政策。1982年以来,通过人民政府拨款,群众集资,侗族地区的一些道教宫观得到了修复。

现在,大多数的道教职业者在侗乡被称为“道士先生”。他们已非过去真正意义上的道士,他们平时以务农为主,在举行宗教仪式时,才以道士身份出现,而且他们多为祖传,奉守道教经典,熟悉各种斋戒祈祷仪式,供设坛位。

侗族对佛教和道教的信仰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和需求,在生活中侍奉能够为其所用的一切神灵。这些并不是出于对某一特定宗教的皈依,而只是为了求得生活的安宁和心理慰藉而膜拜一种生活方式。这些神灵中既包括佛教中的一部分,也包括道教中的一部分。因为民间对佛、菩萨和神仙的膜拜,只选择那些与自己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对象,如观音等,民间在供奉他们时,很少顾及他们在整个佛教和道教神仙系统中的原有的地位、神格,民间传说中,对道教的神仙们常常做出与仙谱不同的解释,给予不同的待遇,老百姓重视的是其神性,这种神性能帮助自己解决生活中的具体的、实际的问题,因此与自己生活关系不大的神仙,尽管地位很高,也不太去注意,与自己生活关系密切的,则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抬高其地位,对其神格做出更能体现自己的感情的解释。

侗族信仰的心理机制是既具开放性又有保守性,无论是本土的或是异域的,均兼容并蓄。“开放”是指有灵必拜,不问来自何方,“保守”指其在包容诸路神灵时,并不放弃其本土宗教信仰。侗族宗教信仰虽然没有系统的宗教理念经和严密的组织,但却有着融合儒道释三教的内容丰富的宗教道德,以儒家的忠孝为主,兼收并蓄佛教的因果轮回、道教的承负报应等等宗教伦理,逐渐形成了尚巫、重道、敬神、礼佛、事鬼的多元复合信仰。

这种多元复合信仰表现在很多具体的信仰仪式上,如在许多丧礼葬仪、架房建屋等祭礼中,时常有“南无阿弥陀佛”、“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与本民族款词等交相出现的场面,“天地君亲师”与家祖共处一神龛上的现象也非常普遍。

二、天主教、基督教

“天主教”即罗马公教,约于明末清初进入贵州,天主教传入贵州后,最初是由传教士和教徒秘密进行。因民众入天主教后,不拜天地、不敬祖宗、男女齐聚,不合中国传统习俗,故受到封建统治者的反对和民众的敌视。鸦片战争后,清政府与西方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天主教获得在华传教特权。清道光二十四年(1844),道光皇帝被迫下令对天主教开放“教禁”。随着“教禁”开放,天主教在贵州快速传播,逐渐形成由贵阳而渐向黔北、黔东北、黔西南传播的态势。

道光三十年(1850)进入铜仁、石阡传教的是天主教中的巴黎外方传教会。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因战争伤亡过重,巴黎外方传教会向外大量派遣教士已有困难。贵州的法籍传教士遂向罗马教廷传信部提出申请,拟将教徒少、资金缺的镇远、余庆、黄平、凤冈以东一带分让给美国苦难会传教士。民国10年(1921),2名加拿大籍苦难会传教士到了石阡,居住半年后离去。一年后,传信部将石阡等地划给伊苏登圣心会德国分会传教士。民国13年(1924),孙恒宝、文德海、包美德3名德国圣心会会士先后来到石阡,居住半年后文德海为主教。民国17年(1928)文德海在铜仁被杀,孙恒宝在石阡河淹死,包美德继任了主教。同年,步和施、贝兰德、高侯伯也相继来到石阡。民国21年(1932),经罗马教廷批准成立石阡监牧区,教区范围有石阡、德江、务川、凤冈、黄平旧州、三穗、铜仁、余庆、镇远、思南等县,共有24个堂区。以步和施、高侯伯、金沃朴、吴稚、邓博爱、毛汉东组成咨议会。民国26年(1937),经教区选举后,罗马教廷任命德国传教士步和施为石阡教区监牧。下设主教府、小修院、修女院等机构。教区经费由罗马传信部提供。外籍传教士共26人,发三愿修士3人,修女8人,中国神父10人,教徒约8000人,教堂28座。在石阡、德江、黄平旧州、凤冈荆竹园设有医馆,配备专职神父,招收新生20余名,后因经费困难停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神职人员蒋智谦、包太华、雷维哲相继成为代监牧。从1980年起,先后开放石阡县城、雷家屯、坟嘴,思南胡家寨、倒流水、王家沟,德江县城、火石坡、王家林、奋阡,务川毛田、余庆、黄平旧州、镇远、铜仁等几座天主教堂。1994年,石阡监牧区有神职人员2人。1999年12月,与安龙教区、贵阳教区合并为贵州教区。

基督教亦称新教或耶稣教。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传入中国,光绪三年(1877)传入贵州。有内地公会、笔直道公会、基督复临安自日会、女执事会、圣公会、中华基督教会等20多个差会。传入侗族地区的基督教差会有中华内地会、中华遵循道会、立本责信义会、宣道会等。

清宣统二年(1910年),美国福音会传教士白道启、柯茂林到湘西传教。先后在沅陵、辰溪建立教会(沅陵教会为福音会在华总会)。民国元年(1912),2人到贵州铜仁传教,先住铜仁北门杨家巷杨某家,在城关传教、行医、散发福音单,并借用杨某家一栋旧房设教堂,进行聚会。后在美国领事馆的帮助下买得土地。民国7年(1918)建成北门福音堂和下南门医院,发展教徒200多人。民国8年(1919),福音会将在华总会最高权力机构“年议会”从沅陵移至铜仁,铜仁教会遂成为福音会在华总部。民国14年(1925),福音会将湖南沅陵和贵州铜仁一带教会并入遵道会,统归长沙遵道会总会管辖,铜仁教会遂改称“中华遵道会湘西、黔东教区”。同年,在江口县也建立教会。民国36年(1947)有教徒2811人。民国37年(1948),长沙中华遵道会行政委员会会议决议,中华遵道会全体加入中华基督教会。铜仁教会再次改称“铜仁中华基督教会”。年议会为该教会最高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为“行政委员会”,由福音会总监督、各区区监督、各地堂会牧师、教士和信徒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决定经费预算、人事安排、工作布置等事宜;年议会决议须得到美国“差会”负责人批准方生效。下辖三个教区,铜仁教会属其中之一的湘西黔东教区,其负责人先后为美国传教士富仁凯、卫理、秦模、德太姒(女)和华籍牧师冯菊云、甘炳轩。遵道会主要宗教活动为:办医院、布道;推行“五年奋进运动”;组织妇女布道队、青年团契、主日学校、农村布道队等。曾传教到松桃苗族地区。在铜仁办有中学1所、男子小学和女子小学各1所、医院1所。

立本责信义会又称“内地会系统立本责信义会”,属德国差会,立本责为德国地名,该会组织上参加内地会,教制上赞成信义(路德)宗。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在湖南长沙设宣教站。民国7年(1918),到贵州锦屏三江镇开堂传教,主持教堂工作的为德国传教士都士德、和韵芳。民国10年(1921),该会包格非牧师(德国籍)到玉屏县租房传教。民国12年(1923)教徒为30余人,成立中华基督教会晃县区堂会玉屏分会。之后,又有郁德凯(德国籍)、安耐(德国籍)2人至黎平县传教,在县城建教堂,后又在敖市、潘老、水口等地设分堂。抗日战争胜利后,该会在黔传点移交内地会镇远总堂管辖,该会传教士也自行撤离。

基督教宣道会是一个跨宗派传教的“差会”组织。清光绪十三年(1887),由美国人宣信博士创立。次年传入中国。中国基督教宣道会全国总会设在武汉市。总会下辖华南部、华中部、华西部、川黔部4个传道。清光绪十八年(1892),宣道会由美籍传教士李富枝夫妇传入广西,建立“华南宣道会”。民国10年(1921)传入贵州榕江县,并于古州镇中河街建立教会。传入者是华籍牧师赵柳堂、林达荣和美籍传教士刘福群、丁惠民。数年间仅发展教徒20余户。民国28年(1039),当地牧师黄克夫主持教会工作,将教会发展到平永、平由、洞里、乐里、本里等农村,教徒也增加了数百人。信徒中,有一些是当地的侗族群众。黄克夫病故后,华南宣道会又派遣郭良夫妇、阮希真夫妇、舒道平夫妇和袁秀芬到榕江主持教会工作。民国33年(1944),广西大学、汉民中学、儿童教育院、德智中学等单位内迁至榕江避战乱。其中有宣教会教徒约60人(负责人为周志禹、余尚志)参加榕江宣道会福音堂聚会等活动。民国37年(1948),负责榕江宣道会的舒道平牧师离去,教会无人主持,此后榕江宣道会名存实亡。

天主教和基督教由于传入侗区的时间较短,其影响范围及规模也较小。加之民间信仰与佛教、道教在侗族地区影响较深。因此天主教、基督教在侗族地区的信奉者不多。

侗族文化大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