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少数民族古籍文献保护与传承的现状研究
2012年1月15日到9月20日,先后分8批15人次,历时1月余,到威宁、赫章、七星关、金沙、黔西、纳雍、织金8县(区)的板底、龙场、新发、大屯、吉场、马路、响水、猴场、珠市、雉街、太来、永燊等10余个乡(镇)20余村作我市彝族古籍文献保护与传承的专题采集信息调研,取得了第一手材料,以此作如下梳理。
一、彝族古籍形成的历史背景
彝族古籍文献,在这里指的是以彝族文字为记录形成的古籍。这些古籍的形成,经历了成百上千年的时间,在毕节这片土地上,商周时期有彝族先民“卢夷国”的活动,春秋时期,夜郎古国曾经控制了这片土地,战国中晚期,经过分支后的六祖中的乍、侯两支系在此逐鹿,分布并分支,东往今黔北黔中移动,西北往今四川凉山地区迁徙。两汉交替之际,六祖第六支系的勿阿纳入主今毕节市,其后经过5代人的努力,于三国时期建立罗甸王政权,号经六次变更,到公元1664年,连续不断统治这片地方,时间长达一千六百余年。三国中晚期,六祖中第五支系的乌撒部进入黔西北,并逐渐控制了今威宁赫章及周边地区,连续不断地统治其控制区达一千三百余年。彝族在今毕节市活动与分布的历史,就是彝族古籍形成的历史。
布摩是彝族古籍的传抄、汇编者,使用者和传承的主体。根据彝文文献《彝族源流》、《西南彝志》、《布摩谱》等记载,布摩出现在母系社会中晚期的哎哺时期,到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哎哺后期,已基本定型,且形成了兹、摩、布(君、臣、布摩)三位一体政权架构的原型,即在这一政权架构里,以策举祖为君,诺娄则为臣,举奢哲为布摩,布摩即是这种政权架构中的主要成员之一,并作为一种模式,沿袭了数千年。六祖分支后,在今滇、川、黔彝区,林立着数以百计的彝族世袭君长统治的各部政权,各部又都指定一家或数家布摩首席及其世袭布摩,《迎布摩经》载:“……主人商议请布摩,纪古地方布摩多,……东边布摩多,有举雨、有诺怒、有阿瓯威名,亥索如虎啸,却都在得远,远了请不来。西边布摩多,(阿芋)陡家有德歹布摩,笃(磨弥)家有直娄布摩,乌蒙家有阿娄布摩,有阿娄阿阁布摩,芒布家有依妥布摩,有依妥洛安布摩,……北边布摩多,阿租迫维是布摩,麻靡史恒是布摩,维遮阿尼是布摩,阿蒙举雨是布摩”。[1]“……阿哲以亥索氏为布摩,举雨的布摩神是雾形,阿载的布摩神是鹰形,阿尼的布摩神是鸡形。……陡家德歹氏,芒布有益吉氏,益吉洛安氏,阿底家有支吉氏。……乌蒙部有阿收氏,阿收阿阁氏。益支布摩声望大,麻育布摩很突出,……还有毕余孟德氏,麻弥史恒氏,赫海(芒布)地方布摩济济。笃磨(弥)以德勒为布摩,又有阿租迫维氏,都是世袭布摩。”[2]布摩的世袭是以土地的继承作支撑的,部政权君长直到演化为土司的漫长时期,都给布摩世家一片可观的土地。为了土地的永久继承使用,就必须把职业一代代地传承下去,也就造成职业的排他性和技能的保守性,为君长或土司服务的布摩成为土目,布摩的土地俸禄往往可以和土目的土地俸禄等同。“改土归流”后,土司制残存下来的土目家所择的布摩世家也一样给一大片土地作报酬,以至于布摩世家后来有了地主的成分。
在今贵州省及毗邻地区,水西部以妥目亥索、渣喇家为首席布摩,有毕余莫德等若干家世袭布摩,妥目亥索是水西阿哲的家族,共祖于俄索毕额一代。《大定府志》所录的“白皆土目安国泰所译《夷书》九则”称:“其先,蛮夷君长突穆为大巫,渣喇为次巫,慕德为小巫。”[3]突穆即妥目亥索家;乌撒部以维遮阿尼、麻博阿维家为首席布摩,有德歹、举雨、阿都乃素等若干家世袭布摩;磨弥部以德勒、芒部以益吉洛安、乌蒙部以阿寿等若干家世袭布摩。这种传承形式主要延续到清康熙初年,少部分还延续到1949年前。
在这数千年的历史长河里,彝族先民用自己创造的文字写成祭祀祖先和神灵的经籍,记录诵词、歌词、历史谱系,编纂天文历法,记录迁徙、军事、农牧、经济等生产生活活动,因而形成卷帙浩繁的文献典籍,表现出其文字使用的成熟和文献形态的发育完善性。
二、传统传承人与现代传承人
彝族古籍文献的传承,从秦汉到清初,是与千年彝族地方政权的作用分不开的,如水西阿哲部一千六百余年、乌撒部一千三百余年的世袭统治与布摩世家的专职社会分工,促进了彝族古籍文献的传承与传播。传统传承人即彝族各部地方政权所起用的各世袭布摩世家的布摩。
到了清代,随着承袭君长政权的彝族土司政权的结束,彝族布摩从前台走到后台,在朝走向了在野,专为少数土目地主的丧事祭祀和祖宗祭祀服务,同时更多为彝族民间的丧祭、祖灵祭奠、祭山、祭土地、祭水等各种祭祀仪式服务,还为民众举行祈福消灾、治病、择期找日、预测命运、占卜等活动,并积及招收一部分外姓弟子,传授彝族传统典籍及其布摩的职业,从而使演变了的布摩职能还可能传承到近现代。世袭布摩世家所及招收一部分外姓弟子也是传统传承人的主要组成部分。
到了现代,布摩的传承已面临着严重的断层和断代的窘境。以原乌撒部故地的各世袭布摩家族为例,维遮阿尼(有王、叶、聂等分支)家虽然形成了较庞大的家族,但已无一人承袭这种职业,德歹(禄)、举雨(有余、安、禹分支)、德勒(有金姓和姬姓)、阿者(禄)等布摩世家的情况与维遮阿尼家族是一样的。麻博阿维家族(有文、黄、安、杨、张等数十姓)大量分布在威宁、水城、赫章、纳雍、大方等县,仅有赫章妈姑镇文姓和纳雍新房乡文姓还算勉强传承,但都不见有再传人的传授计划,布所阿铺家族(有龙、张、李、陈、王、安等数十姓)的情况与麻博阿维家族相同,目前仅有威宁新法乡和板底乡的陈林、龙顺峰等为数不多的青年传承人。阿都乃素家族曾在威宁观风、哈喇、牛棚、迤那、黑土河等乡镇形成布摩的“八大先生”,在威宁金钟一带,5~6代人之前,传授了龙场、二塘等乡镇的阿底、迪那、侯大、惹菲等七、八姓弟子,但后来的传承人却微乎其微。支纪、阿俄、阿启、法戈、罗卧等数十家族,只留下部分彝文古籍和曾经为布摩的传说。在赫章的财神镇一带,在王子国、王秀平等布摩的鼓励和推动下,布摩的传承尚有一定的基础和希望。情况较为良好的是毕节市大屯乡的三官寨及其周边,布摩的传承有着较为有利的环境,形成了老、中、青的结构,传承人保持在十余人左右。
历史上的毕节地区是彝族文化中具有标志性的布摩文化发展发育最完善的一块宝地,但到了21世纪,在主流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双重与强烈冲击下,布摩文化的传承面临着及其严峻的挑战,表现在其传承人青黄不接,断代断层的危险日渐凸显出来,文献、碑刻、口碑等古籍的抢救、保护、利用、传承等都越发显得迫在眉睫。2005年8月10日,毕节地区彝文翻译组起草了题为《彝文古籍强化速成培训班——布摩再生计划设想》的方案,提交有关领导与相关人士参考,企望能被接受与采纳。在此基础上,2008年,毕节地区彝学会领导专题研究了这件事,对相关方案作了3次以上的可行性论证与修改,到2008年12月20日,产生了《毕节地区彝学会布摩(强化速成)培训班办班方案》。2009年初,旨在抢救、保护和传承彝族布摩文化的首期布摩培训班被地区彝学会列为2009年的七件实事之一,并紧锣密鼓地对方案进行了按部就班的具体实施,在各县彝学会、民宗局的协助下,对学员人选进行了挑选、考核与审察录取。毕节地区彝学会调动与集中利用了大量的社会、师资等资源,2009年3月4日布摩培训班如期开班教学。地区人大工委、地区彝学会的领导对来自威宁、赫章、纳雍、毕节、金沙等县市的22名布摩学员作了动员和鼓劲。到2009年11月15日,毕节地区彝学会首届彝族布摩培训班如期结束培训,学员完成《献酒经》(红事之大类形)、《献茶经》、《早祭与早祭献酒》(宣威与威宁2个版本)、《晚祭与晚祭献酒》(宣威与威宁2个版本)、《迎布摩经》(2个版本)、《解冤经》、《指路经》、《细沓把》、《清理归宿经》、《丧祭大经》(2个版本)、《祭祖经》(2个版本)、《解冤经》(丧祭仪式毕大式)、《清理归宿经》、《丧祭经》(二)、《细札与诺札苏》、《局卓布》、《叟卡陡》、《解灾经》(2部)、《放魂经》、《叟卡占算书》、《献祭土地神》等30部经籍的必修课程。选修《载苏》(3部)、《彝族指路丛书》(7部)、《色特阿育》、《献酒选》、《献茶选》、《哭祭》等14部。通过仪式与布摩基本常识、布神座、各种测算与布摩职能教学;《丧祭经》类类与布摩职能教学;小型《祭祖经》类仪式教学;并通过授职,取得布摩资格。
2012年2月23日贵州省毕节彝文双语职业学校在威宁县城开学,根据办学宗旨及建设计划:“着力培养彝族文化传承人。彝族文化的传承人是‘布摩’,是掌握彝族文字和彝族各类典籍文献的文化人,是对彝族文化作出特殊贡献的历史功臣,要尽快加强对传承人的培养,按照短、中、长班不等的批次方式进行正规授课教育,通过这种培养方式,尽快培养出一批新时代的彝族‘布摩’,把‘布摩’香火传下去,把属于彝族,属于中华、属于人类的文明香火传下去,这是责任更是使命。布摩班以30人为一个班次,作为本校的核心班的教育,计划三年内将培养出百名以上彝族文化乡土人才的传承人,力求实现一乡一个布摩,一些较为聚集的乡村,力争培养出两个以上布摩”。[4]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为迟缓彝族布摩文化的消亡速度,培养相关的现代传承人,保护濒危文化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三、彝族古籍的收藏现状
1.公共收藏
13家国家机构收藏1863册
(注: 收藏单位 册数 收、征集时间、地点毕节市彝文文献翻译研究中心 1320 1955~2012年,全市七县一区。毕节市档案馆 171 2008~2010年,威宁、织金、赫章、七星关。毕节学院彝学研究院 67 2012年,威宁、赫章、纳雍等县境内。大方奢香博物馆 109 1986~1996年,大方、威宁等县境内。威宁自治县民宗局 20 1984~1987,威宁县境内。赫章县民宗局 60 1997~2010年,赫章县境内。大方县民宗局 20 1986~1996年,大方县。贵州省博物馆 51 1957年,威宁自治县黑土河乡。国家图书馆 35 约2006年,威宁、七星关两县区境内。中国民族图书馆 5 1977~2009年,大方、威宁等县境内。中央民族大学古籍研究所 5 1982~2009年,威宁等县境内。西南民族大学文献中心 60 2005~2010年,威宁、赫章等县境内。贵州民族图书馆 30 2009年,威宁、赫章、大方、七星关等县境内。)
除了上述统计的13家国家单位外,中国革命博物馆、清华大学图书馆和贵州民族研究院、贵州民族大学的公家与私人有一部分数目不详的收藏。在13家国家单位的收藏中,国家图书馆、中国民族图书馆、贵州民族图书馆、毕节市档案馆、贵州省博物馆、西南民族大学文献中心等6家单位收藏条件好,防火、防潮、防盗、防酸、防损毁等手段有力,措施到位,另外7家的收藏条件目前还亟待改善。
2.民间收藏
民间的收藏,常有民间散藏的说法。八县(区)据不完全登计、已核实的有90位传承或持有人,藏有1529册彝文古籍文献。
(注: 序号 县(区) 传承或持有人(数)登计 册数登计 说明 1 威宁县 27人 748册 被征69册,实为679册。2 赫章县 11人 269册 3 七星关区 19人 192册 4 纳雍县 13人 150册 5 大方县 10人 109册 6 金沙县 2人 74册 7 黔西县 6人 51册 8 织金县 2人 5册 合 计 90人 1529册 )
民间散藏彝文古籍文献,保管条件十分简陋,稍好一点的,做专门的木箱或木柜存放,加放旱烟烟叶防虫,有些放在衣柜碗柜一类木器中,有的用塑料薄膜包裹,随意放在家中的某一高处的角落,有的用塑料编织袋装书,吊在房梁或房柱上。家里有传承人,随时使用这些文献的,保护的意识相对而言要好些;家里无人传承,而只是持有,并不使用的,情况就会非常糟糕,这些古籍会任鼠噬咬,任虫蛀蚀,任烟熏黑,任雨淋烂。到最后,会出现成箱、成柜、成捆的书粉。
3.文献的损毁与流失
文献的损毁是触目惊心的,持有者与传承人对文献古籍的爱护心态是有差异的,前者一般由传承世家转化而来,他们对待文献古籍,仅是将它当作一份祖传遗产而已,放置在一个地方后,往往忘记关顾。作为传承者来说,古籍文献既是工具,更重要的是,觉得古籍文献是有灵性的,即是与神相通的,因此也就有着较为强烈的保护意识。文献的保护与传承传播,是与其所处的文化环境密切相关的,在1966年代之前,彝族的生、婚、丧是形成完整的文化生态链的,生、婚、丧都必须有彝文古籍文献传承人的布摩主持一定的仪式,特别是丧事,死者必须经过一定的仪式后才能入祖,进祖祠、崖祠,所以,彝文古籍文献传承人布摩的职业与生存空间都极大,1966年代延续到1981年代,祖祠、崖祠甚至于设在家中的神龛一类全被捣毁,生、婚两种礼俗难以延续,强势文化,特别是外来宗教的介入,彝族的生、婚、丧完整的文化生态链被割断,古籍文献传承人布摩甚至失去了立足之地。在近30多年来,随着经济市场化、信息全球化的到来,人流与物流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古籍文献的传承更是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传统文化生态已不再形成链,传统的生、婚、丧习俗消亡,在彝族聚居区连起码的民族语言的传承都面临濒危。在这种背景下,文献的损毁与流失就难以避免了,其程度也是可想而知的。
文献的流失主要是被有关部门正常征集和通过其他渠道流失两种途径,有关部门正常征集的文献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而得以较为长期地保存下去,但流出本市、本省垂直关系外的省、市,则是属一种优势和有效资源的非合理流失,这必然导致原产地失去了优先使用权。关于其他渠道流失,属私人与私人之间产生的交易,一种是出于收藏,另一种不乏为倒卖,这种流失有着很强的隐秘性,它不给你知晓权,所以通常是不易被察觉的。
文献的损毁除鼠噬咬、虫蛀蚀、烟熏黑、雨淋烂等因保管不善的损毁外,还有人为损毁的情况。人为损毁的情况有两个个案。
个案一,威宁孔姓焚书
孔姓的彝族姓为:“叟著纠朵·阿都乃素”。阿都乃素家是彝族古畔部(今云南省东川区和会泽县等一带地方)的世袭大布摩,后迁到古乌撒部地的今威宁自治县境居住,仍为世袭的布摩世家,在清代,曾在今威宁东风、金钟、龙场等乡镇和云南省宣威市境内传有田、李、唐、罗等多家徒弟,使这些家族成为新的布摩世家。彝族姓孔姓的布摩传承,到“凡”字这一代,至少有本60来代的世袭传承。2007年7月11日上午10时左右,笔者随当时的毕节地区档案局副局长罗廷香等一行,到威宁自治县金钟镇大营村郎底组孔凡荣、孔凡胜(时年75岁)两位原布摩世家的家里去征集其所保存的彝文古籍,了解孔凡荣家都被威宁民宗局的李幺宁收完的情况后,一行人到了孔凡胜的侄子家,并请来孔凡胜老人,我们却非常意外地得知,该老人在20多年前,已放弃了布摩的传承而改信基督教,2005年他的独生子意外去世,留下几个孙子给他带,将他的不幸怪罪和迁怒于家中传下来的30来部彝文古书,用了一天一夜,他把自家的那批书悉数焚毁于寨子中的水井边。当告诉他老人家一火烧了好几万元钱时,他在沉默中露出一脸的无奈。
个案二,赫章王姓布摩家焚书
据赫章县民宗局古籍办的苏世成介绍,今年9月,为配合下一阶段拍摄《夜郎春秋》作民俗调查,他们去赫章县河镇乡海雀村时,路过发冲村的白磨院子,到曾经的王姓布摩作访问,已故王布摩的儿媳和在场的人告诉他们:说她们家的那些书都已烧了,有一年,王布摩去世了,请了汉族先生来做道场念经,念一段经,就烧一本彝文书,念完经,她家的那些彝文书也就全部烧光了。
彝文古籍文献的损毁,包括自然损毁和人为损毁,保守地估计,每年不少于50册,正常与非正常的流失,每年的平均数不会少于30册。也就是说,毕节市全境的彝文古籍文献每年以80册左右的速度在流失。
四、传统保护意识与现代保护意识
彝文古籍的传统保护是以保守为主要手段进行的,在根深蒂固的彝族原始宗教观的有力支配下,形成了一种传统禁忌,就是绝对不允许把彝文放在野外,以防被践踏和污染。认为彝文被践踏和污染,会亵渎文字神、书神、知识神等神灵,如果亵渎了这些神灵,必然会遭他们所谴。这种禁忌习俗,至今仍有存留,如布摩所念(用)的经书禁止女性触摸;一年一度,杀白公鸡以祭文字神、书神、知识神等,谓之“祭书神”。祭祀时,通常用鸡毛蘸鸡血一并贴于书上,这就是彝文的使用与封闭保护传统的一种遗存。这种传统的保护意识和手段一直延续着。由于认为灵魂不灭,知识、文字、诗歌、书本都有神等综合观念的存在,彝文古籍传承传播人布摩去世后,要烧一部分书给他带到亡魂世界去使用,往往造成年代久远的彝文古籍文献版本的缺失,这是一种十分独特的现象,却是传统的保护意识所允许的。传统的保护意识和手段,在主客观上都起到了保护彝文古籍文献的历史作用,是功不可没的。但是,传统保护意识与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被动的、不科学的。
现代保护意识要求屏弃旧观念,建立科学的保护观念,遵循科学的客观规律,保护乃至于利用好古籍文献。首先是选择与建设适宜古籍保藏的环境,制订与采取库内温湿度调控、杀虫与消毒、消防与安防等所必要的规范措施。在管理上,有防酸化、絮化、霉蚀、粘连、虫蛀、鼠啮、老化等若干技术手段。对残损古籍,如撕裂、线断、烬毁、缺损等还要尽最大的努力来实施修复。这主要是针对集中保藏古籍的单位而言,作为集中保管古籍文献的单位,是必须达到的任务目标,需要投入一定的财力和物力,对个体古籍保藏者来说,是无能为力的。
五、对若干问题的建议措施
彝文古籍文献保护与传承中存在若干问题可以归纳为如下四点:
(一)对古籍文献作为优势文化遗产资源的认识有参差、或不到位,甚至认为只是某区域、某部门、单位,某个民族的事。
(二)古籍文献保护传承的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经费来源单一。
(三)人才面临断层,培训与补充跟不上。
(四)文献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其损毁与流失速度已呈加快趋势。
(五)古籍文献生存的文化生态链被割断,修复的可能性已不存在。
根据彝族古籍文献保护与传承存在的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三点建议措施:
(一)彝族古籍文献是中华文化宝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优势文化遗产资源,不仅仅只属于其原产地的省、市,它也是国家重要的传统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对此,要有足够的和到位的认识。
(二)进一步“遵循救人、救书、救学科”方针,不拘一格,采取非常规的措施培养彝族古籍文献保护与传承的后续人才,院校培养与民间培养相结合,加大对毕节彝文“双语”学校和相关“双语”教学点的支持力度;同时,采取非常规的程序,发现和录用彝族古籍文献保护与传承方面的特殊人才。救了人,就有了救书的保证,救了人,救了书,学科自然也就得救了。
(三)加大资金的投入力度,调剂和集中专项经费,集中征集民间散藏的彝族古籍文献,统一由有资质的整理与保护机构,建设规范化的专门保藏书库,培训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和修复。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多部门、多机构交叉、竞购彝族古籍文献,造成征集混乱,避免人为的继续损毁,甚至于向外无序的严重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