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节 太平溪金场局怀古 天庆寺石界碑求证
梵净山区是贵州开发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黄金产地,这片梵天净土虽然早已被保护起来,但要研究贵州黄金发展史,就不能不去实地考察一下。
江口省溪长官司路牌
2013年8月7日上午8时,正是立秋时分,我和天香、杨磊驱车前往印江。由于久旱无雨,地上像下了火一样炎热。驾驶室前的挡风玻璃,难以抗得住热浪的袭击,悄然把炎热分散到了驾驶员和乘客身上,稍微接触皮肤和衣裤,都能感觉到热气袭人。山上的树木尚能抗着干旱,依然青翠,坡地上的包谷便没那么幸运,有的黄中带绿,拼命挣扎,有的则已经枯黄,颗粒无收。高速路两边护坡上种植的草皮,干得成了一把荒草,即使春风吹来,恐怕也难复生。11时15分,车子抵达玉屏。我这个自认为是老建设的人也犯了嘀咕。前面有一条新修的高速路,走江口还是走铜仁?走江口需要过梵净山到印江,不知能否通过。我想,江口本来就是要去的地方,即使多走一点路也不成问题。于是径直向前开去。
很幸运,高速路一直贯通江口。午饭后,我们向黑湾河方向前进,因为这里就是过去的太平溪,是明代设立金场局的地方。车子刚刚出城,抬头一看,蓝底白字的指示牌上清楚地写着“省溪长官司”。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们急忙停车,就地寻找长官司旧址。一对夫妇十分热情,冒着炎热,放弃午休,带我们到一座庙宇前。这座庙宇已经破败不堪,屋顶的小青瓦早已坍塌,屋架勉强支撑着。将要垮塌的横梁上,挂着一副道光三十三年的匾额,匾额上写着“施于果勝”,据说匾额的旁边,过去还有一对龙凤。庙前有一株古老的楠木。那棵楠木直径不下2米,一半苍劲蓬勃,一半老而不朽。苍劲的树干上拴着红布条,显然是村民祈求平安的。庙的右边有一出宅院,赫然写着“杨家大院”。当地村民告诉我,这是长官司家庙。家庙后边就是长官司衙门,因为被大火烧毁,现在荡然无存。家庙前行50米,便是从梵净山流淌出来的太平河,过去叫省溪。他自豪地说:“先有省溪司,后有铜仁府,这一带是贵州最早出黄金的地方。”
长官司家庙和庙前楠木
村民的话勾起我一连串的回忆。的确,最近翻阅的一些史书中都记载了历史上淘金的情景。
这一带淘金活动历史悠久,按史料载,至少有1000多年的历史。《贵州古代史》中就有隋唐五代时期“黔州产麸金,南州产贡金”的记载。
南宋著名学者、文学家范成大于淳熙二年(1075)自广西到四川的半载行旅中撰写了一部《桂海虞衡志》。这部书记述了当时这一带产金的情况。书中说:金生山谷田野沙土中,不由矿出也。居民以淘沙为生,坏土出之,自然融结成颗,大者似麦粒,小者如麸片,便可锻作服用,惟色差淡耳。欲令精好,则重炼。取足色,耗去什二三,既炼,则熟金矣。(《铜仁府志》,第111页)。居民以淘沙为生,当年淘金盛况可见一斑。
到了元代,这里设置了省溪坝场军民蛮夷长官司,隶思南宣慰司。元世祖二十八年八月己卯,诏谕思州提省溪洞官,杨都要招安叛蛮。明洪武五年杨政德授省溪司正长官。离此大约20多公里闵孝一带,设置了提溪等处军民蛮夷长官司,明洪武五年元代进士、龙泉坪正长官杨秀纂改授提溪正长官(《铜仁府志》,第154页)。《明史·地理志》载“省溪司西有宙逻江,即省溪,产金”,并载“提溪司东有印江,西有提溪产砂金”。由此可见,这一带产金确信无疑。
明朝初年虽然禁止开采黄金,但由于后来国库空虚,在明成祖常年在外征战,太子朱高炽主政时期,已经逐渐开禁。也许是建省初期的原因,直接由朝廷在贵州设局开采、冶炼。《明实录》中载:“永乐十三年(1415)六月乙未,设贵州提溪长官司之太平溪金场局。”后来又设有铜仁府金场局。
照现在的话说,金场局算是重要国有企业了。金场局设有矿场内使、巡场御史、同知、通判、照磨大使等官。虽然这些官员的姓名已经无可考证,但从当时官阶规定中可以看出他们地位之重要。当时,同知为正四品,通判为正五品,照磨所照磨为正九品。那时候,地方政府主官知府分三等,上府从三品,中府正四品,下府从四品。金场局的同知为正四品,显然和一个中等知府的地位相同。至于矿场内使、巡场御史,地位就更高了。这就是说,金场局负责人的地位比铜仁府知府的地位还要高。明王朝对金场的重视程度不言自明。
为了加强对金场的监督,朝廷还派遣中官、御史前往巡查考核。《明史·食货志》中载:(永乐间)“遣官湖广、贵州采办金银课,复遣中官、御史往核之。”宣德年间前往梵净山一带监督的就是大名鼎鼎的工部尚书臣吴邦佐。吴邦佐是著名的宣德时铸铜工艺名匠,是冶炼、铸造宣德炉的督造官,也是炉式、款式、色种的设计者。派这样的人来监督,足见金场的重要。
开办金场给百姓带来的是课税加重,尤其明代中叶以后,在正税以外还要附加羡银以弥补银两熔铸时的损耗,就更是雪上加霜。《名宦志》记载:宣德六年(1431),铜仁府知府王恕,请罢矿场内使、巡场御史及同知通判、照磨大使等官,后复请罢金银场。宣德八年(1433)金场废止。《明史》《英宗纪》中记载:正统元年(1436)春正月丙戌,罢贵州铜仁府金场局,以诏书停采办,故户部奏请罢之。
王恕是山东长清人,进士出身,宣德六年以编修出任铜仁府。先是治古、答意二司苗叛,总兵肖授奉命讨之。至是复叛,仍请授督兵大征。俘馘甚众。官冗粮多,廪既难继,金场脉尽,课无所出。恕请裁矿场内使、巡场御史、同知、通判、照磨大使等官,又请罢金银场。史官赞赏他的功劳,说:“郡至今无采办之苦,廪供之费者,恕力也。祀名宦。”
屈指算来,太平溪金场局从1415年设置到1433年停开,前后18年,铜仁府金场前后21年,这些年中,究竟采冶了多少黄金,我们不得而知,但从课税的情况看,应当是分散开采,集中课税,而且民众曾经向地方政府投诉金场人员侵犯百姓利益。在金场和地方政府间也存在一定矛盾。不管怎么说,梵净山一带是大明朝重要的金矿之一是不争的史实。
省溪
梵净山下淌黄金,梵净山上聚宝盆。转眼到了清朝,淘金寻宝的人越来越多,甚至威胁到皇家寺庙的安全。听说,印江县天庆寺就立有一通石碑,记载了乾隆皇帝划界保护寺院,不准乱挖乱采的事实。为了弄清这段历史,下午便驱车前往印江。走高速,出德旺,穿环线,经护国寺,下午4时到达印江。
天庆寺
8月8日上午8时,在县政协陆治邦副主席和接待科周主任陪同下前往天庆寺考察。陆治邦在印江县政协已经任职20多年,对当地地理风情人物十分熟悉。照他的话说,找到了他算是找对了人。
走朗溪,穿木黄,车行55公里,由金厂桥上了梵净山环线。环线为两车道,据说有138公里。隧道口前竖了一块标牌,上面写着天庆寺6公里。我们就从这里转入去天庆寺的毛路。这是一条新开的通村公路,路幅不过3米,各色石子杂乱无章地铺在上面。左边是山,不仅陡峭,更有碎石随时都可能掉下来;右边是谷,名副其实的万丈深渊。就连技术娴熟的老驾驶也要格外小心。好在只有6公里,颠颠簸簸总算到达了目的地。
天庆寺是梵净山的早期寺庙,香火极旺,所占梵净山森林和其他土地达30000余亩,建庙占地千余平方米,经常有在庙和尚70余名,为明代赐封的四大皇庵之首。现在虽然香火未断,但只是在遗址上搭起几间简陋的瓦屋,权作大雄宝殿。
我们从大雄宝殿向山门走去,过去的石阶依然存在,只不过有些地方塌陷罢了。每一步石阶,大约有三十公分左右。经过二十来个石阶,我们便站在了昔日的山门前。
山门的左边果然有一通石碑,名为天庆寺界碑。碑高1.78米,宽0.95米。石碑左上角虽然断裂,但已经修补。碑面由玻璃覆盖,显然是县文物局保护了起来。我仔细地辨认着碑文,清晰可见。根据《印江县志》记载,转录如下:
天庆寺界碑
碑文再现了当年的情景。原来,早在元代以前,梵净山一带金矿就已经零星开采,到明朝宣德年间,开采规模越发宏大,设立了三个金场局,并派工部官员吴邦佐常驻梵净山监视有关事宜。发展到清乾隆年间,已是遍地淘金,甚至随意凿山开矿。实行矿商与当地山主联合、官府与民间联合,抽课提金的开采形式,形成了四处沿山觅金和随地掘洞的情形,开采的势头已经发展到进入皇庵内的庙产庙地中。更为严重的是,未经允许,外商也来此随意开采。清乾隆七年(1742年)楚商和英商建厂开采,思南府知府李大椿进行处理,将开采权收归府有,并明确界线定立界碑,禁止开采。但屡禁不止。可以说,开采局面已经失控,大有损毁梵净山古刹之势。清乾隆十年(1745年)由天庆寺(皇庵)住持僧园昌等奏本朝廷,清朝廷令思南府重新明确天庆寺的庙地庙界,竖立界碑,驱逐外商,禁止在庙地开采。据《清贫录》奏章中称:“因楚人在本寺山场界内私挖金砂,自七年起聚集多人,庙宇深受其害。”御旨回复:“蒙众位福星俯念,天庆一寺乃前人创建,后有万历戊年赐封,本朝康熙元年有思南都督府王讳平捐银三百六十两重建,买置山场,至今数百年香火鼎盛,此山关系合郡风水,今立定界此,并竖小界碑六块,界内不许楚人开挖,有伤庙祀,其界外亦系庙地,今既纳国课,准其开采。”
天庆寺庙地方圆百余里,界内系庙地风水地,正如上述御旨所称:“界外亦系庙地”。可见规模之大,范围之广。现存的“界碑”仅指风水地的风水界,风水界外允许开采,所纳国课均一一缴纳至皇庵天庆寺。当时为保护山色风水,立碑封山“东抵沙子凹跟岭直上梵净山顶为界;南至月镜山跟岭直下九皇观为界;西至牛角洞跟岭直下象鼻岭为界;北至金厂大擂口跟岭直上大尖峰、沙子凹为界。”其余太平寺、护国寺也相继划界封山,到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私挖乱采才停止。核准课税朝廷允采,商人和地方厂东规模也缩小,逐渐进入零星分散开采状态。
天庆寺远眺
界碑上所写的并不是一纸空文,有着很强的约束力。10月15日立碑,当年12月就有湖南商人顶风而上,在梵净山天庆寺、护国寺周围乱开金矿。经思南府杨府台,朗溪司正长官田大爵、副长官任秉鉴共同踏勘处理,决定开采权归寺中所有,并罚不法矿商三千两白银。
清光绪34年(1908年)天庆寺风水界以外的庙地被当地的田、梁、张、唐四姓赎回,这时有江西的矿商黄金生、高楚垣寻进入梵净山,暗地活动山主,以开采锑矿为名,暗中开采金矿,后因给四姓山主的提成太低,双方发生争执,走漏风声,黄金生和高楚垣被押解到思南府,以偷挖矿源罪处斩。
以后,黄、高所留下的设备和矿坑由四家山主统管,为分矿坑,贫富矿源不均,四家山主又发生争执,被思南府查封。于清宣统元年(1909年)收归思南府直管,并规定民间不得开采。同年有英、德、法等国在梵净山地区设立洋行、建立华兴公司、立兴公司,对梵净山矿所产的金、锑、锰等矿进行掠夺性开采,只缴纳思南府部分课税。思南府在梵净山采金失控的情况下奏报朝廷,清朝廷敕令外国人停止开采。
上述情况说明:第一,梵净山一带的金矿早有开采,明代时达到了相当的规模。金厂村支部书记田茂雄告诉我,古代的金洞相当有水平,有些洞只能容一人进去,腹部贴着洞底,背部擦着洞顶。他们用竹筒排水,一节不够,就在洞内打成水凼,用多节向外引水。第二,至少清朝时期,出现了乱挖乱采的情况,不仅浪费资源,而且危及了寺院等安全。第三,为了保护环境,政府曾进行了治理,对乱挖乱采进行了打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贵州黄金明代设立金场局开采,清代乾隆年间曾经进行治理,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