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朴素辩证法思想
所属图书:《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 出版日期:2017-10-01

第五节 朴素辩证法思想

一、议榔词、理词

议榔词、理词不仅贯穿着朴素的伦理观念和社会思想,而且还对一些更为基础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作了探索。

(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议榔词、理词是针对实际情况而对榔规所作的发挥和阐释,这种发挥和阐释虽无系统的理论基础,却蕴含着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首先,理老们认为,具体事物各有自己的特点。“一种鱼是一种鳞,一种鸟是一种毛,一种汤是一种味”,“牛屎各一团,马屎各一堆”,不同的事物有不同的理,“一桩纠纷是一样古理”, [1] 要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其次,理老们认为事物有两面,纠纷有双方,不能只听一面之词。如果“我们只听见一方的申诉,没有听见双方的理由”,就等于“只看布的一面,没有看见布的两面”,那就“不好”“不正”, [2] “佳就会干僵,理就会枯萎”。 [3] 最后,理老们已初步认识到事物是相互联系的,因此,要正确认识一件事情所以如此的原因,就必须从它与其他事物的相互联系中去寻找。水塘被搅浑了,原因在哪里?在水本身呢,还是有其他原因?

(二)对“理”的根源探索

什么是理?理是怎样产生的?理老们不仅在理词中阐述具体的理,而且还力图对理的一般性质和根源进行探索。“在太古的时候,歌在什么地方?理在什么地方?”他们对这一问题的回答虽幼稚而荒诞,如“歌在堰边水流里,理在堰边水流里。”“理在夜空月亮的肚脐”“理是地下的鬼,大家去不到,我们的老人也走不到。” [5] 但是,理老能提出的来源和本质问题,说明他们已力图突破个别事物的局限,去认识作为一般和普遍事物的“理”了,其思维水平已达到了一定的高度。

此外,理老们对如何才能掌握理进行了探索。“挖理像拖木条”“挖理像牵纱” [6] ,“抽理好比缫丝,绩理有如绩麻” [7] 。通过十分生动形象的比喻,说明要像“拖木条”“牵纱”“缫丝”和“绩麻”那样才能掌握理。

二、苗医

苗族医药源远流长,在我国古代文献、西汉刘向的《世说新语·说苑辨物》中说:“吾闻古之为医曰苗父。苗父之为医也,以菅为席,以刍为狗,北面而祝,发十言耳。诸扶之而来者,举而来者,皆平复如故。”据有关学者研究考证,“苗父”就是苗族传说中的苗医始祖“药王”。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苗族医药取得了很高成就,尤其是在骨伤科方面。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医学理论和医学思想。

苗族医药中表现的哲学思想,主要是朴素的唯物论和辩证法。

(一)“气顺自然流”的朴素唯物思想

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苗医通过对复杂疾病的分析,找出其中的某些规律,从而形成了对疾病的认识。苗医认为,人体之所以患各种疾病,跟自然环境影响、饮食不调、情志不畅、意外创伤、劳累过度、房事不节、个人卫生、先天心理生理异常有密切关系。苗医认为,人与自然息息相关,人生活在自然界之中,自然界的运动变化,必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们的身体,人们的身体也必然会出现生理性或病理性的反映。自然界一年有春暖、夏热、秋凉、冬寒四季之分,还有风、霜、雨、雪变化之区别,人体受其影响,必然通过生理的调节功能来适应。如果人不能适应这些自然界因素的变化,就会生病。因此,苗医提出要顺应自然四时变化,天变人也变,气顺自然流。同时,苗医还提出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各不相同,所以,每个人都要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通过注意饮食起居、调节情绪、劳逸结合等来防止疾病的发生。从哲学的角度看,上述苗医对气顺自然流的认识已经具有一定的朴素唯物主义的思想。

(二)辩证治疗

苗医所蕴涵的朴素辩证法思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苗医把人体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治病要从总体上把握病情,实施治疗,而不能拘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一法一方。苗族认为事物主于“搜媚若”(能量),基于“各簿港搜”(物质),谊于“码汝务翠”(良好结构)。任何事物都必须通过这三大要素的相资、相制、相征或相夺的关系而生成变化。苗医的“三大法则论”根据苗族的这一哲学思想,认为人体也是由三大要素所组成的整体,三者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相互转化、彼此协调,就能维持人体正常的生理运动。如果彼此不协调,或部分不协调,就会引起疾病。因此在临床上应针对患者三大要素的病变情况,调整“搜媚若”,补充“各簿港搜”,改善“码汝务翠”,分别采用针灸、滋补、排毒等方法进行治疗。同时又强调,要根据三大要素病变的实际情况,采取综合措施治疗,而不要拘于一法一方。

其次,苗医提出了“破均衡论”“交环论”“病因、病机论”“两纲、五经论”等具体治疗疾病的理论。总的来看,这些理论认为,人体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种不同的疾病表现了人体不同部位机理的病变,但是,有时同一种疾病,生长的部位不同,发病的时间不同,病因和病情也会不同,分清楚了才能对症下药。例如咳嗽,“日咳为肺上火,夜咳为肺上有冷焱”。如果不分清楚就下药,不但治不好病,还会有危险。

第三,苗医还借鉴、吸收了汉族传统文化中阴阳五行、相生相克学说,作为治疗疾病的一个重要法则。关于四季、五行和疾病的关系,苗医认为“春季属木,病在肝;夏季属火,病在心;秋季属金,病在肺;冬季属水,病在肾;四季属土,病在脾。”五行相生病好治,正克病好治,既不相生也不相克病也好治,但是反克病不好治。相克之后五行属相相同,称为比肩,病尤为严重,尤为难治。 [8]


[1] 《民间文学资料》61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贵州分会编印,第146页。

[2] 《民间文学资料》6集,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1959年编印,第23页。

[3] 《民间文学资料》61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贵州分会编印,第150页。

[4] 《民间文学资料》61集,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贵州分会编印,第181页。

[5] 《民间文学资料》14集,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1959年编印,第115、112、113页。

[6] 《民间文学资料》6集,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1959年编印,第1页。

[7] 《民间文学资料》23集,中国作家协会贵阳分会筹委会1959年编印,第98页。

[8] 石朝江:《中国苗族哲学社会思想史》,贵州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238-245页。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