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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和谐灌溉的清代杨家碑约
所属图书:《贵州黄平古梯田》 出版日期:2016-04-01

四、提倡和谐灌溉的清代杨家碑约

(注: 翁坪乡杨家村)

(注: 黄平县翁坪乡杨家村,有一块刻记于清朝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的灌溉分水碑约,至今已有189年的历史。)

在黄平县翁坪乡杨家村,有一块刻记于清朝道光五年(公元1825年)的灌溉分水碑约,至今已有189年的历史,是杨家村约束村民自觉分水灌溉田块的条约。这块碑记是用灰白色的岩石雕刻而成,上面呈拱形,碑高0.7米,宽0.4米。

杨家村位于翁坪乡政府所在地南面一公里处,是当地高海拔的苗族村落之一。据当地的群众介绍,过去杨家村分阿季、阿报、阿养、杨起贵四个支房,这四房的人在种田引用上塘(地名)的井水时,经常发生抢水打架或争吵的事件,为了制止抢水滋事的不良行为,村里由杨阿季、杨阿养等人组织召开四个支房家族会议,大家共同制定了灌溉用水的村规民约,将这些条约刻记于石碑上,并树立在上塘井前。

(注: 翁坪乡杨家村)

如今虽然这块石碑因年代久远,已经风化,但从碑体上,还可看出文字的大概。碑文题目是《永远为据》,正文记载:阿季、阿报、阿久、杨起贵……立碑,永不争水……我等上塘之水饬相争等,田多寡分水……有各自田水灌养,不得持强凶挖,夜盗之水……夜盗恶……凭我等罚银一两,酒五壶,饭等……不能争多论少、滋事、盗断,永无争夺……所有上塘是我们阿季、阿报、阿久、杨起贵……得买官业之塘,今后下面之田亦要此水灌养,求我四户分让谷安……不得将……日后彼等不得言讲……于上塘立碑为据。道光五年六月十三日立。

杨家村分水灌溉农田的碑约树立后,一百多年来,人们以此为准绳,在耕作用水时,相互谦让,和谐共处,上塘井的300多亩农田再也没有出现因抢水灌溉而发生纠纷的现象。为了避免风化损坏石碑,保护这份先人留下的文化遗产,热心的村民杨旭等人将石碑从上塘井边移回村里保护起来。

这块碑既是杨家村先民提倡和谐用水灌溉粮田的有力证据,更是中华民族崇尚和谐的一份佐证,对研究清朝黄平县的苗族农耕文化具有很大的价值与作用。

(注: 省、州专家在杨家村考察)

(注: 省、州专家在杨家村考察)

(注: 省、州专家在杨家村考察)

贵州黄平古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