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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客与山客“划江而治”
所属图书:《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 出版日期:2017-10-01

水客与山客“划江而治”

在卦治水电站建成蓄水之前,卦治村对岸江边上有一块天然巨石(2007年卦治水电站水库建成蓄水后,该石已被淹没于水底),当地苗语称之“基虾勒”,汉语意为“写字岩”。上面刻有包括标题“奕世永遵”在内的55个字:

嘉庆二年季春月谷旦立

从前面几章的文字中,我们不难推测出卦治江边这块石头上所镌文字的历史背景。雍正年间“三江”建立后,木材贸易迅速地向上游苗疆纵深发展。到了嘉庆初期,已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程度,上游有部分山客已积累了相当的财富。在木材贸易中,买卖客商越来越对“三江”的“江规”感到不满,下游“三帮”等资厚胆大者往往越过“三江”深入上游林区与山民直接购买木材,同时上游部分诸如“姚百万”之流资本雄厚的山客也往往无视卦治而直接将木材放到下游水客指定的地方。这样就带来了两个方面的结果:一方面直接导致上游林区中大多小本山客的利益受到损失,另一方面是使“三江”的“江规”遭到破坏、行户利益受损。对这样的结果,“三江”行户和上游大多数山客是不会答应的。

嘉庆二年(1797年,农历丁巳),轮到卦治当江。正月十五这天,卦治人根据“江规”把“江”从王寨搬了上来。随后,老客户“三帮”“五勷”客商们陆续来到卦治,准备新一年的木材经营。在客商到得差不多后的某一天,卦治江首邀约了下边王寨、茅坪两“江”的行户代表和与“三江”关系最铁的徽、临、西三帮木商代表集中卦治开会,就下游客商越江买木和上游山客越江放木的事进行商议,重申“江规”,制止越江买木和越江放木的行为。同时要求老客户“三帮”客商带头遵守“江规”,不要越过“三江”直接到林区深处去购买木材,而是要通过“三江”行户,以使行户们的饭碗不受影响。奈于几代人的交情,加上通过“三江”也得到了不少利益,“三帮”客商于是同意“三江”行户们的意见,以卦治为分界线,上游山客运下来的木材,只能停泊在卦治以上的地方,不能再往下;下游的客商也只能上到这里,不能再超越往上购买木材。

这块石头上虽然寥寥数语,却蕴涵有丰富的历史信息。其中最为重要的即是在封建官府“安靖苗疆”的大政策背景下,由“三江”行户主导并争取到了“三帮”木商的支持,约束当时下河木商越江买木、上游山客“勾客入山看木”以及未当江寨主家“私引客商越买”等“不法”行为,规范了当时已呈紊乱的木材贸易市场秩序。

卦治被淹没了的奕世永遵石刻

这次由卦治行户发起只有水客、没有山客参与的划分“势力范围”行动,其目的是重申“江规”,限制山水客越过“三江”直接接触、买卖木材的行径,从而保护“三江”行户的利益。表面上没有官方介入,其实是“三江”行户在官府既有的政策下对水客与山客行为的规范和限制,其实也是争江的另一战场。

不过,从山客缺席的这场木材贸易利益分配会议的史实可以看出,这场经济利益博弈的主角是水客和“三江”行户,少数民族山客处于被忽视的地位,他们被“三江”行户给“代言”了。

进入光绪以后,行户“勾客越买”、木商“越江夺买”等现象逐渐普遍起来,引起上游山客的强烈不满。光绪二十二年(1896),瑶光山客姜利川等就水客纷纷“越江夺买”,影响山客利益向黎平府控告,称:

于是,请求官府制止。黎平知府俞渭于当年五月下发告示,认为“行户代客户入山买木,致夺山客之利,又复有种种弊端,殊属不合”。所以“合行出示严禁”。并希望“该三江行户、上下河客人等一体知悉:自示之后,尔等买木需由上河山客运至三江售卖,不得越江争买。至各山客木植到江,所有售卖之价,务须报局纳课,不得短报数目。”“倘敢不遵,一经查出,或被告发,定即提案重惩不贷。”告示下发后,瑶光及乌下江等上游木贩们便赶紧将之刻成石碑,立于各寨,借以阻止这种行为。但在“三江”“当江”制度已日薄西山的背景下,少数山客的抗争、官府无力的“严禁”已是螳臂挡车了。

清水江木商古镇——茅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