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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记
所属图书:《花溪非物质文化遗产撷英》 出版日期:2008-01-01文章字数:字

大事记

大事记

1、2005年7月4日至8月29日,收集、整理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2、2006年5月20日,《花溪苗族挑花》被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3、2006年5月深圳文博会上,以“苗族挑花刺绣”工艺为主要内容,签订了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帀的意向性开发协议。

4、2006年6月10日,我区在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参加了由贵州省文化厅主办的“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并协助贵州省博物馆完成“苗族挑花刺绣”工艺现场展示工作。

5、2006年9月27,日花溪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制订《花溪区2006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计划》、《花溪区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6、2006年10月,花溪区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骨干,参加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骨干培训班学习。

7、2006年11月23日,成立以分管文化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的“花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的指导检查、验收及项目论证工作。该领导小组由区文体广电局、区直属相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调查、登记、文本声像及申报工作。

8、2006年11月24日,文广局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小组”。由文管所具体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申报及相关工作。

9、2006年11月6日,我区王朝珍、王启萍成功申报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10、2006年11月10日,召开花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培训会。全区15个乡镇、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参加培训。

11、2006年12月18日,通过全面细致普查,收集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2个。

12、2006年12月28日,召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专家论证会。会上,列为区级名录38项,专家组一致推荐申报市级名录15项,省级名录9项。

13、2007年1月3日,在市级专家论证会上,全市列为市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共29项,其中花溪区占15项,占全市的51.8%。

14、2007年2月1日,召开花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结会。

15、2007年5月8日,在省级专家论证会上推荐我区7个申报项目为省级,其中猴鼓舞、射背牌、花灯3项推荐申报国家级名录。

16、2007年市文化局拨付专款,区财政匹配资金、拟定在年底完成“花溪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撷英展”初建工作,本年内完成挑花项目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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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非物质文化遗产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