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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堡
所属图书:《雷山屯堡文化》 出版日期:2017-02-01文章字数:5823字

七 长丰堡

长丰堡,苗文Zangx Ghaib。今丹江镇长丰村。地处东经108°04′,北纬26°22′30″,海拔848米。地处田坝,住地较平。房屋为木质结构瓦顶建筑间有砖房建筑或砖房。坐西向东。块状聚落。1985年有109户581人。耕地面积田247亩,土29亩。

今长丰村除长丰堡外,还辖新寨、碗厂街2个自然寨,系长丰堡移民建寨。

长丰堡,1985年有49户245人。耕地面积田89亩,土14亩。

新寨,苗文Zangx ghaib Vangl hvib。海拔843米。地处田坝,住地平坦。房屋为木质结构瓦顶建筑或砖房。块状聚落。坐西向东。1985年有52户295人。耕地面积田143亩,土13亩。出产水稻、小麦、油菜、苞谷、红苕等。1985年粮食产量为70000公斤。新寨是生产土陶器村寨之一。

碗厂街,海拔825米。碗厂街因住户都能生产土陶器,又居住在公路两旁有街型而得名。房屋为砖木结构和木质瓦顶建筑或砖房。条状聚落,坐西向东。1985年有8户41人。耕地面积田15亩,土2亩。生产烧制土陶器为主。

长丰堡土陶产品

2015年长丰村有248户882人,其中,男449人,女433人;汉族402人、苗族400人、水族14人、瑶族13人,余为壮族、侗族、佤族等。

长丰堡选择在丹江河“九曲泛烟波”的第一曲及“丹江八景”中的“龙头山”地形险要处设置。安置屯军60名,招募来自江西省移黔的汉人等充当屯军。到长丰堡充当屯军的赣籍汉人有陆、皮、罗等三姓。他们到堡后,划给每名屯军的屯田1号,全堡共60号。根据田的土质优劣与日照情况分三等,上等田每号40挑、中等田每号50挑,下等田每号60挑至70挑。并按每名屯军配耕牛、农具、种子及其眷属口粮,拨款修建房舍,秋收后,口粮由屯军自理。

长丰堡的屯军、总旗由陆姓充任,屯军农忙种田,农闲练武。练武是与毗邻永定堡、肇泰堡的屯军聚集于教场坝进行,编10人为1组,大旗、小旗练刺杀,或练武功。筑土墙围堡和修护屯门楼,守备森严。在堡的北面小山包顶上修筑庙宇,名为“武显庙”,庙内置有城隍老爷、观音菩萨、武显菩萨等多尊塑像,屯军及眷属定时进庙念经拜佛,祈祷上天保佑。长丰堡的屯军与毗邻永定堡、肇泰堡的屯军联合防范与维护周围羊排、党高、鸡勇、水寨、中寨、排卡、乌开、掌排、脚雄、郎荡、乌秀等苗寨的社会稳定。

由于清朝政权施行残酷压迫新疆苗寨政策、激起各少数民族人民的反抗。从咸丰五年(1855年)起到同治十一年(1872年)的18年间,贵州省有名的苗族农民起义军领袖杨大六、张秀眉率领苗族农民群众进行反清抗暴斗争,起义军英勇斗争,攻克丹江厅置。摧毁屯堡,屯军有的被杀、有的溃散。长丰堡屯军,姓陆的有逃到乌东皆力,姓罗的有散到莲花等苗寨隐蔽,丹江苗族李姓迁住长丰西侧安家落户。苗族农民义军抗暴斗争。震惊满清朝廷,把苗族农民抗暴视为“苗叛”,遂从湖广调集大军,进入牛皮大箐,会剿周围苗寨。苗民起义失败后,屯军复归。之后,又募入王、陈、蒋、张、黄姓等汉人,增加长丰堡的屯军。因进入长丰堡的汉人逐渐多姓便有陆、罗二姓的汉族部分户到苗族李姓住的西侧造舍居住,取名叫长丰新堡。

长丰堡土陶业制作作坊

清光绪末年,“屯田制”开始瓦解,屯军名存实亡。民国政府成立后,民国四年(1915年)起,军阀混战频繁,国民政府为筹集军费,从民国七年(1918年)开始,对屯田实行标卖,每号田标价银圆40元至70元,有钱的屯军可交钱留田,无钱的政府标卖,只留给屯军每户田三分之一。从此,屯田随意典当或买卖,屯田(军田)、民田之分自然消失。民国十五年(1926年)前后,迁入长丰堡当雇工或当佃户的有:赵、蒙、吴等数姓的汉、苗各民族同胞,与屯军后裔同劳动、共生活在这块肥沃和地下资源丰富的土地上,建立自己的家园,繁衍自己的后代。

“屯田制”废后,民国三年(1914年),丹江厅改县,置保,长丰堡置保董1人,王姓任保董,隶属丹江县中区。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撤销保甲制,改设乡、镇、闾、邻,长丰堡设闾,隶丹江县第一区丹江镇管辖。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撤销乡、镇、闾、邻,改设联保,隶丹江县第一区肇(泰)莲(花)长(丰)联保,联保办公处设在丹江城。民国三十年(1941年)六月,撤销丹江县建制,为丹寨县丹江镇第五保。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四月,雷山设治局成立,长丰堡为雷山设治局丹江镇第五保,直到人民政权建立。1950年9月,雷山县征剿国民党残军结束,人民政权诞生,长丰堡为雷山县丹江镇第五村。1953年建政时,为雷山县丹江区农场乡人民政府驻地。1956年,成立五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是该高级社的驻地。1958年12月后,为凯里雷山人民公社龙头生产管理区住址。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建制,为龙头乡长丰村,有3个村民组。

人民政权建立前,居住在长丰堡的各族人民,经营布匹、食盐等商业的有2人,来料加工铁器家具的红炉铁匠1户,余皆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长年耕耘在田间土角的老农。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堡内陆洪钧、陆光武与蜂糖寨苗族文德发等3人联资从四川请来土陶器师傅陈某和司某等人在长丰堡北侧田坝办土陶器厂,生产土碗、坛罐等生活用品,产品自产自销。人民政权建立之初,长丰堡共有汉、苗等各民族61户,其中地主4户,有田811挑,富农2户,自耕、半自耕的29户,余均为佃农或雇农。人民政权建立后,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对土陶厂进行扶持,扩大生产规模,产品除了满足县内市场供应外,远销榕江、黎平、凯里、丹寨等县。1954年7月,成立陶器生产合社,含长丰堡专业生产土陶器在内的17户组成的陶器生产合作小组和也干(碗厂)陶器生产合作小组。1955年,在陶尧、干也从事和专业生产陶器的张、彭、曹、杨、陆等5户人家迁入长丰陶器生产合作小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土地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长丰村的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在大力搞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利用生产土陶器的自然资源,生产土碗、土坛、土罐等人民生活日用品,作为副业,人们称为“土陶村”。

长丰堡土陶业制作作坊

民国时期,居住在长丰堡的各族人民,具有初中、高中文化程度的有15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旅缅华侨胡文虎先生捐款兴学,丹江县政府奉批在长丰堡设贵州省立丹江小学。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六月,撤裁丹江县建制后,将贵州省立丹江小学迁去丹寨县管辖的大塘乡驻地莲花平寨。长丰堡设国民学校。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该村吴炳仁到剑河县任太拥乡乡长,民国三十九年(1950年),国民党贵州黔东绥靖区司令部任命该村陆子敬为支队队长。除上述2人从政以外,其余有知识的均在县政府任职员或从教。

长丰堡靠近雷山县城,1953年县人民政府在长丰堡办国有农场,于1954年设中共雷山县委党校。1956年炉(山)榕(江)公路通车后,交通甚为方便。1972年,黔东南州供销合作社供应站投资5万元,1975年州财政拨款6万元,县财政拨款6.9万元,共12.97万元,对陶器厂进行技术改造,生产白瓷碗,试制失败,后用“洋法”烧制土碗也发生亏损,1982年转产为雷山食品饮料厂,生产饮料。1988年后,茶叶生产与饮料厂分开,建“雷山银球茶叶公司”,生产有银球茶、三尖杉、杜仲茶、天麻茶、中国绿茶等产品。银球茶曾获国家轻工部优质产品奖,为外交部馈赠礼品。

1990年底,长丰村属雷山县丹江区龙头乡,全村有3个村民组,123户,632人,田土面积共284亩,人均0.499亩,粮食总产99000公斤,人均157公斤。建有土陶器爬山窑7个(即7支),年总产值367百万余元,纯收入21.6万余元,户均收入1750多元。人均收入341余元。其中,收入高的户为5000多元,低的户为100元以上。现住有陆、罗、皮、龙、赵、张、曹、彭、杨、金、田、潘、吴、陈、蒋、蒙、王共17个姓,分居汉、苗、侗、水、布依、彝、壮、瑶、土家、仫佬、蒙古、黎、回等13个民族。居住在长丰村的各民族人民由于生产有了发展,经济收入逐渐增加、生活共同得到改善,消除了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阂与歧视,和睦相处,汉、苗、侗、水、蒙古等各族通婚,形成了各民族大团结的村寨。

1992年撤区并乡,长丰划为长丰村民委员会,隶属于丹江镇。1995年12月长丰村公路建成通车。2009年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建设。2009年6月修建村委办公楼,共投入8万元,占地面积0.3亩,建筑面积96平方米,解决了基层组织有场所议事的问题。全村的第一产业是土陶,现有规模120亩,建立有长丰村土陶协会,会员80户。第二产业是水稻,现有规模160亩,共有176户种植。第三产业是养殖业,现有规模80亩,共有120户260人从业。

附录——陶尧碗厂和长丰碗厂概说

陶尧碗厂,苗文Wax Cangx,今丹江镇陶尧村5组。海拔845米。住地较平,依山面田。坐南向北。块状聚落。房屋木质结构瓦顶吊脚楼建筑,间有砖房。杨、吴两姓居住。1985年有14户83人,耕地面积田40亩,土15亩。2015年有31户122人,其中男60人,女62人;汉族38人,苗族81人,水族3人。

雷山县土陶业起源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距今已有近一百多年的历史,最早有建安乡治安堡陆朝进在陶尧大田办碗厂,请来四川师傅陈某和司马某二人,稍后又有陶尧乡果梅寨杨顺发,请师傅二人,在距陶尧大寨北面五里的果梅冲开办碗厂,于民国五年(1916年)搬迁到陶尧干尧寨脚大田边的干也。民国十九年(1930年)杨玉河、杨玉池、石清良3人合办碗厂,又请四川陈某某和司马某二人当师傅,杨玉池、石清良二人参加操作;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又有陆可有、陆宏钧、陆宏清3人联户开办碗厂。陶尧碗厂在1950年前共有3家,加上张家和舟溪来的吴家,再加上龙头长丰土陶从业人员,共计50人。

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陶尧有10人来到龙头乡长丰堡办碗厂,以后分期全家搬来安家。其中陆姓4户,张姓2户。厂址在长丰堡武显庙。据传清末民初连花寨也办过碗厂,因泥质不好后停办。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从凯里舟溪请来做坛的师傅杨大汉、金某等5人,先在陶尧试制坛子,因泥质不好,糯性差,易脆裂,不宜作坛,后转到长丰堡传授制坛工艺。民国时期因无化验设备,只能凭经验、试验和口尝泥味而定,制坛师傅于1950年后陆续返回舟溪,陶尧3个碗厂只能制作一些碗砵。长丰有土陶业25人继续生产。在1957年前,雷山不通公路,交通运输十分困难,碗、坛外销均为人力挑抬,当时主要销往榕江、达地、三都、凯里、丹寨等地区,每次赶场均有贩运土陶50—70人。1950年土陶年产值为6578元。

土坛坯

民国时期政府没有设工业管理机构,只建立有2个群众性组织,一为雷山设治局陶器业产业工会,成立于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九月二十日,登记时间为民国三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共有会员49人,均系男工,尚未入会16人。二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成立的雷山设治局商会理监事会,有陶器业会员9人,即杨玉涵、王应举、杨兴武、杨玉蓟、陆朝进,罗树成、杨斌权、杨世芳,理事长杨德培。

人民政权建立后土陶业有了较大的发展。1951年至1954年合作化前,陶尧和长丰有个体土陶业30户,从业人数60人,有资金1314元(包括设备固定资产等),营业额11426元。

1954年调查有农民兼营17户,从业17人,产值4926元。

1954年后,土陶业逐步走向合作化。1954年7月,成立长丰堡和陶尧干也两个土陶合作小组,长丰小组厂址在武显庙山脚,负责人陆光祖。陶尧小组厂址在陶尧干也,负责人是杨秀元。

1955年10月长丰、陶尧两个土陶组联合组成雷山县手工业陶器生产合作社,主任杨秀元,监事陆泽南,杨秀元任职到1982年退休为止。

三年困难时期,少数人退社回乡从事农业,或与农民兼营圭陶器生产。治安农业一、二小队和农业长丰一、二小队,分别由小队负责人组织土陶生产。1957年治安土陶从业19人,产值4368元。长丰从业18人,产值6771元,到1975年以后,队办土陶全部解体,由各户自产自销。

1955年后,除专业社外,治安和长丰部分农民继续兼营陶器业。1957年合作化后,陶尧乡治安大队两个小队各办一个土陶厂,由队长杨元善、陆运南分别负责,共19人,当年产值4368元。1970年停办。1958年龙头乡长丰堡大队第一、二小队均办陶器厂,从业41人,年产值8723元,1960年部分解体自办,后经整顿由社队联办。

以上土陶厂(社)均于1982年相继解散,由农民自办和松散式的联户办。

后来陶尧办碗厂,负责人杨元善,1977年建厂开业,厂址在陶尧乡政府西侧,主要产品有土碗,占地667平方米,厂房100平方米,五洞窑一座,有职工12人,产品3万件,产值1.7万元。1974年职工14人,生产2万件,产值9000元。1985年职工12人,产品2万件,产值1.1万元,实际生产能力3万件,还有固定资产2000元。

陶尧村农民联办土碗厂,共12户,建五洞窑一座,各户自制坯、自烧窑、自出销、窑子共建、轮流使用。

龙头乡长丰村土陶厂。1957年前入社的少数社员自办。1958年后大队安排两个小队办碗厂,继续生产碗和坛子等。1982年后实行承包,以户自办为主,均系农民兼营,农忙种田,农闲加工陶器,那时长丰村三个组110户,除少数外,家家均做陶器,1986年底共有窑7座,共计工棚3000平方米。

土陶生产品种计8大类,55个品种规格。

坛类:腌菜坛,有半分、1分、2分、3分、4分、5分坛等6种规格,每分容水量4公斤。酒坛,有2分(容量50公斤)、3分(容量75公斤)、4分(容量100公斤)、5分(容量150公斤)坛4种规格。

缸类:水缸,有容量50公斤、75公斤、100公斤和150公斤等4种规格。煨缸,有3分、4分、5分3种规格。

罐类:油罐,有3分、4分、5分罐3种规格。茶罐,有煨开水大小二种,煨药罐大小二种。盐罐,大、中、小3种。

碗类:有中小饭碗和大型盛菜碗3种。

钵类:花钵,有8寸、10寸、12寸、20寸4种规格。汤钵,有8寸、10寸、12寸3种。镭钵有大小二种。

农用陶器类:有烤烟筒、粪缸等。

建筑用陶器类:下水道管有大、中、小3种规格。节柴灶烟囱等。

生活日用陶器类:油灯座、痰盂、便壶、烟斗、辣蘸碟、酒壶、油壶、筷筒、挂灯、香钵、酒海等。

雷山屯堡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