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奉党古墓
剑河县奉党古墓
剑河县奉党2号古墓
位于剑河县久仰乡奉党村。2011年1月,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共有3座墓,均坐西朝东。1号墓处于一农房的院坝边;2、3号墓并排在一起,处于该农房的屋基之下。
1号墓的墓室平面呈长方形,进深为3.9米,室宽为2米;双层券拱顶:内层券拱用两层青砖夹糯米浆拌石灰精砌,券高1.7米,跨度2米;外层券高2.37米,跨度3.56米,以毛条石干摆垒砌,条石平均厚度为38厘米。基座高1.53米,用大青石夹糯米浆拌石灰精砌而成。据剑河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人员走访调查得知,该墓主人叫你丢刚(苗名),卒于清道光年间,其墓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人为砸开墓门,捣毁墓室,搜走随葬物品。
2号墓的墓室平面呈长方形,进深2.65米,室宽1.76米,券拱顶高1.7米,用大青石夹糯米浆拌石灰精砌而成。3号墓是用青砖夹糯米浆拌石灰精砌而成。墓室平面呈长方形,进深2.6米,室宽1.7米,券拱高1.97米。墓门为双层券拱形,内层券宽0.9米、券高1.37米;外层券宽1.63米、券高1.61米、券厚0.18米。2、3号墓的墓主情况和建筑时间均不详。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两座墓也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当作“四旧”遭到人为破坏的,随葬物也被洗劫一空。
这三座墓的形制特殊,葬式讲究,在全州还是第一次发现该种类型的古墓葬。在清代,奉党是清水江流域苗族聚居区之一,地理和经济条件较好。这三座古墓的发现,为研究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融合情况,提供了很好的实物资料,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剑河县奉党古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奉党清代墓
级 别:黔东南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 代:清代
地 点:剑河县久仰乡奉党村
保 护 范 围:三座古墓都集中在一个院坝边,并深入屋基保坎之内,所以,保护范围与民居有重叠。三座古墓均以墓室外侧界线为起点,向南北各延伸2.5米,向东延伸5.4米,向西延伸2米为保护范围。
建设控制地带:北抵李依旦你宅北侧2米处,南抵李立功、李毛用当宅南面2米处,东至第二座青石墓和火砖墓以东5米处,西至李文正宅西面屋檐滴水线处为界。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修建与环境风格相违背的建筑与设施,有效保护古墓的原貌与环境传统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