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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施洞芳寨龙船棚
所属图书:《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 出版日期:2015-10-01文章字数:624字

台江县·施洞芳寨龙船棚

位于台江县施洞镇芳寨的清水江畔。2011年1月,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始建于清代,20世纪80年代初重修。为八榀七开间穿斗式小青瓦木结构建筑。通长26.5米,宽3.5米,檐高2.4米。该建筑的东西两端为五柱两瓜(中柱上两旁设瓜架檩),第二至第七榀中柱不落地。龙船系由三根独木制成,母船长23.5米,两子船长13.95米。龙头长3米,平时放于鼓主家,龙船节时再将龙头与龙船组合在一起,下水举行祭祀仪式后才划渡。

该龙船棚对研究苗族节日、祭祀等民俗活动具有重要价值。

台江县施洞芳寨龙船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施洞芳寨龙船棚

级    别: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年    代:明代

地    点:台江县施洞镇芳寨村西北面

保 护 范 围:

(注: 点号 X Y 边长A1 952.5346 539.1313 22.70A2 975.0895 536.5686 17.00A3 989.9361 528.2874 17.65A4 981.4297 512.7655 37.00A5 948.9048 530.352 9.50A1 952.5346 539.1313 S=571.5平方米合0.87亩)

建设控制地带:

(注: 点号 X Y 边长B1 948.3487 562.4795 59.59B2 1000.7936 534.1818 48.00B3 978.1414 491.8631 50.00B4 933.6548 514.6874 50.00B1 948.3487 562.4795 S=2630.2平方米合3.99亩)

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