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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吴文彩故居
所属图书:《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 出版日期:2015-10-01文章字数:750字

黎平县·吴文彩故居

位于黎平县茅贡乡腊洞村腊洞寨的中心。2011年1月,被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该民居为侗戏鼻祖吴文彩的故居。始建于清代,坐西朝东,两层,三开间二进深,木质结构,小青瓦覆面。通深6.6米,宽10.4米,建筑总面积140平方米。

吴文彩(1798—1845),从青年时代起,喜爱编著侗歌。中年曾游附近府州,看过汉族演戏,受到启发,致力于创作侗戏,他谱写和创作的侗歌、侗戏,至今在侗族地区还广为流传。所以,他被人们称为侗戏鼻祖。现在其故居无人居住,由村民委员会管理。

黎平县吴文彩故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吴文彩故居

级    别: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黎平县茅贡乡腊洞村腊洞寨

年    代:明代

保 护 范 围:

 BHl:X=4867.3946  Y=494985.9621

 BH2:X=4866.5156  Y=494993.1250

 BH3:X=4855.7947  Y=494991.6966

 BH4:X=4856.7974  Y=494984.8395

 占地面积:75.2542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

 KZ1:X=4884.0858   Y=494988.2404

 KZ2:X=4883.2080  Y=494995.1851

 KZ3:X=4871.0310  Y=494998.6169

 KZ4:X=4868.5637  Y=495005.1677

 KZ5:X=4851.5012  Y=494998.8846

 KZ6:X=4853.3589  Y=494992.1365

 KZ7:X=4849.2724  Y=494986.5867

 KZ8:X=4850.5020  Y=494979.7070

 KZ9:X=4860.0658  Y=494977.2318

 KZl0:X=4869.0904   Y=494978.4907

 占地面积:636.2307平方米

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