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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江县·夏同龢状元第(含姜氏宗祠)
所属图书:《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 出版日期:2015-10-01文章字数:779字

麻江县·夏同龢状元第(含姜氏宗祠)

麻江县夏同龢状元第

位于麻江县贤昌镇高枧村,距麻江县城7.5公里。1997年3月,被麻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9年11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三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状元第是清戊戌年(1898)状元夏同龢少年时居住过的家宅。建于清光绪年间,依山就势,坐北朝南。为高封火墙围护的四合院硬山顶木结构建筑,小青瓦覆面。现存依次有晒坝、过厅、天井、两厢、正堂等建筑物,占地面积1638平方米,建筑面积542.37平方米。

姜氏宗祠系当地富商姜世侯(人称姜百万)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所建的家祠。咸丰年间毁于兵乱,民国20年(1931)秋重修,20世纪60年代又被毁,2013年照原样复建。坐北朝南,中轴对称。由门楼、过厅、两厢、正殿组成,四周为封火墙,内为木结构青瓦房,占地面积约31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234平方米。其中,正殿面阔3间,通阔18.7米,进深2间,通深12.5米;门楼为两层,高7米,具有西式建筑风格。

夏同龢(1868-1929),字用卿,麻哈州(今麻江县)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光绪二十五年(1899),夏同龢返乡省亲祀祖,曾在此宅居住30余天。光绪三十二年(1906)赴日本留学。辛亥革命后,曾任江西省实业厅厅长,后卒于北京。夏同龢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出国留学的科举状元。

麻江县夏同龢状元第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夏同龢状元第

级    别:第三批省级点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麻江县贤昌乡高枧村

保 护 范 围:以状元第和姜氏宗祠为中心,东由状元第东面防火墙至前晒坝石坎,南由晒坝石坎至夏庆书新屋抵路;西由姜氏宗祠西墙抵路坎;北面以状元第后的石坎为界至姜氏宗祠后墙。

建设控制地带:北面包括整个狮子山,西抵贵新公路;东面、南面和西北面以状元第及姜氏宗祠为基准,向外延伸30米。

图    号:省270-III-33

踵事增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不可移动文物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