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雷公坪咸同农民起义遗址
雷山县雷公坪咸同农民起义遗址
位于雷公山主峰北麓,由大雷公坪和小雷公坪组成。大雷公坪在高处,海拔1850米,坪宽0.267平方公里;小雷公坪在低处,海拔1721米,坪宽0.333平方公里。1985年11月,被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清同治十年(1871)二月,张秀眉领导的苗族农民起义军退守雷公山,在大雷公坪设置大本营。起义军凭着天然屏障,设置七道关隘,且战且耕,与清军展开斗争。直到全省各族农民起义运动接近尾声,在十多万湘、川、黔三省官军的联合围剿下,同治十一年(1872)四月,雷公坪防线被攻破,张秀眉、杨大六被迫带领义军撤离雷公坪。
义军在雷公坪屯兵生产期间,修建有练武场、点将台和木质营房300余间。现点将台和七道关隘犹存。点将台为三层,青石垒砌。第一层长40米,宽23米,高1米;第二层长27米,宽17米,高0.7米;第三层长13米,宽10米,高4米。
雷山县雷公坪咸同农民起义遗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
名 称:雷公坪咸同农民起义遗址
级 别:第二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点:雷山县方祥乡东北10公里
保 护 范 围:以遗址点将台为中心,东面直径400米为界;西面直径400米为界;南面直径150米为界;北面直径400米为界。总面积1.07平方公里。
建设控制地带:东、西、南、北面直径50米,面积0.55平方公里。
图 号:省221-Ⅱ-92